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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山有木兮木有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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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波罕似乎有些明白了,可又有点反应不过来。

    赫连决接着说道:“就算本王今日不将金印交出去,父王也不会放我回边疆。可惜他千不该万不该,在毁了所有对本王重要之人后,还将我发配边疆,让本王掌管狼王军二十多年,这将是他一生做过最错误的决定!”

    “大殿下……您在说啥啊?咱怎么越来越听不懂了?”阿波罕疑惑的看着赫连决问道。

    阿波罕也是克烈惕的遗孤,按理说赫连决该将一切都告诉他,可按照他的性子,若是知道了真像,必然要与仇人拼个你死我活,到时对计划不利。

    赫连决压了压怒火,几句话搪塞过去,阿波罕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可是……

    “可是这样一来您自己留在王都,身边连个亲信都没有,不行,咱不放心,咱要跟您一起留下!”

    “胡说!!”

    赫连决大手拍在桌子上,力气大的几乎要将茶杯震翻,“本王回不去,你也不回去,狼王军怎么办,都交到瑞王手中吗?!”

    “这……”阿波罕犯了难,可他稍稍思索之后,还是接受了事实。

    阿波罕心里明白,可他怎么想都不是是滋味,现在说的好听点,大殿下是个闲散王爷,说不好听的,王上就是把大殿下囚禁了起来。

    阿波罕心中憋屈的很,眉头都快拧成了麻花,他快人快语又道:“大殿下带着弟兄们无数次的出生入死,才换来今天的八城一统,要是……要是王上最后的决定真的让众人寒了心,咱就带着狼王军来找他老人家要说法!”

    赫连决明白阿波罕的心情,比起王城中的那个人,他从六岁就跟随的阿波罕,与戍守边疆的将士,才更像他的亲人。

    赫连决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哈……那狼王军……便劳烦小叔父费心了。”

    “跟小城主待的时间长了,您也矫情了。”

    阿波罕假装不在意喝了一口茶,却因为赫连决那声难得的“小叔父”而红了眼眶。

    “对了殿下,咱这一走就不知何时再见了,您与小城主大喜的时候,可别忘了命人去边疆送几坛喜酒,咱兄弟也跟着沾沾喜气。”

    赫连决神情一滞,“我何时说过要娶她了?”

    “您可拉倒吧,别人不了解您,我还不了解您啊!”阿波罕一屁股坐在木椅上,拿过腰间的酒葫芦就灌了口酒。

    “小城主是个好女人,心善又聪明,您就别老是欺负她了,她身虚体弱的,真有个好歹还不是您自己难受。还有……以前的事儿,是咱们做的绝了,早知如此,就算不给她兄长小妹留活口,好歹也留个全尸,今后这些事能不提的就别在她跟前提起了……以后您好好待她,人心都是肉长的,时间长了,说不定小城主就真心实意的跟您过日子了。”

    赫连决没有说话,他用指尖轻轻撵着手中的茶杯,良久才说道:“你先退下吧,我有些累了。”

    “行,您自己好好想想,咱先走了。”

    阿波罕出了书房就舒了长长的一口气,他就不明白了,殿下在战场上那么英明神武的一个人,在感情中怎么就这么别扭?

    心里明明是有小城主的,就是倔的不肯承认,他整天在殿下眼前晃悠,看的都替殿下心累。

    算了算了,各人有各命,他也管不了那么多,阿波罕又饮了口酒,摇晃着高大的身躯消失在夜色中。

    不时,苍老的医者提着灯笼到了书房外,在得了允许后他进了书房,赫连决一见他便问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老者行过礼后答到:“殿下放心,奴才已经重新开过药方了,司姑娘身子弱,以前应也用过麝香红花之类的凉药,但只要仔细调理,还是能生儿育女的,只是……”

    “只是什么?”

    话到了口边,虽有疑虑,但老者未能确定,还不敢多言,连忙又道:“奴才定尽力办好殿下交代的事情。”

    “那便好。”赫连决心中的担忧减了几分,再三叮嘱老者道:“别被她发现了。”

    “是,殿下放心便是……”

    自从半月前下过那场大雪之后,天就完全冷了下来,虽没再遇到过雪天,但寒冬腊月的风可不是闹着玩的,尤其是山风,轻轻一吹就寒凉刺骨,晚上更是难以忍受的寒冷。

    白榆早习惯了风餐露宿,可阿葵不同。

    他望向躺在篝火旁的少女,她整个身上缩在御寒的羊毛毯,可还是冷的直哆嗦。

    白榆心生不忍,阿葵一个弱女子,在极寒天气下缺衣少食,白日里又要跟他赶路,在这样下去,她身体早晚吃不消。

    可若是去城镇中,自己这张脸恐怕要惹出事端……

    白榆正犹豫着,一阵寒风吹过,阿葵纤长的睫毛轻轻颤了颤,她睡不踏实,睁开酸涩的眼睛后发现白榆正看着她。

    被风吹的发红的小脸上露出了笑,也不知是冷,还是害羞,随后她把整个脸都藏去了毛毯中。

    唉……罢了罢了,白榆也闭上眼,心想行路时小心些就是了,等过几天到了泽露城地界,风就没这么寒了,他拿定了主意,天一亮就叫醒阿葵,把带她下了山。

    这儿是霄岚的一个边塞小镇,跟阿葵的家乡同样,因为所处位置太过偏远,反而未受战火波及。

    刚好现在年节将至,人们都出来采买年货,路边的小商铺忙活的紧,两边房屋挂满了大红灯笼,几个调皮的孩童举着红亮亮的糖葫芦到处乱窜,举目皆是喜气洋洋的景象。

    阿葵喜欢热闹,一下山她就开心的不得了,而且白榆还给她买了刚出炉的南瓜酥。

    虽然城镇比山上不知好多少倍,阿葵玩的也很开心,但她不忘比划着问道:“白榆哥哥,咱们还有上次买的干粮,为什么要下山啊?”

    此时的白榆头戴帷帽,脸被帷帽上的黑纱遮了个严严实实,阿葵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他说道:“走山路太慢,等会咱们去买匹马,不出半个月,我们便能赶至甘泉城。”

    “嗯!”

    阿葵自然不会对白榆的决策有异议,他们在城中多方打听,才在城郊的马场里挑了一匹满意的马,等办完这些事,天色也不早了,还好马场的老板给两人指了个方向,他们才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客栈中。

    可这家客栈着实奇怪,不仅建在城郊的荒无人烟之地,里面还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奇怪味道。

    而且这儿及其安静,白榆四周扫视了一圈,除了他和阿葵之外,这偌大的客栈似乎就没有别的客人了。

    “客官您的钥匙,客官……客官?”

    店小二一张大脸凑到白榆面前,他谄媚的笑着,五官都紧凑的挤在了一起,看起来十分怪异。

    “嗯?好。”

    白榆回过神接了钥匙,他总觉得这地方不太对劲,但具体又说不上来,吩咐过小二将饭菜送去房间后,就带着阿葵上楼休息了。

    宽敞的房间中,白榆摘了帷帽随手放在桌子上,他半靠着坐在床前,一条腿屈起,蹬着床沿边,手肘支在膝上,撑着下巴的手指一下下点在侧脸上,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阿葵看他神色疲惫,便将帷帽收好,拿起屋中的木盆就要出去,白榆叫住她问道:“阿葵,你去哪儿?”

    “白榆哥哥,这几天太辛苦了,我去烧些热水,给你泡泡脚。”

    白榆心中总觉得不安,他起身接过木盆,按着阿葵坐在圆凳上,扯着嘶哑的嗓子说道:“外边太冷,一会让店小二送过来便是。”

    “嗯。”

    阿葵乖乖的坐在桌前,她找出两人在破庙中借住时捡到的书,那是本《楚辞》,难读的很,好在闲暇时白榆经常教阿葵读书认字,时间长了,她倒也能读下一两篇来。

    可看着看着,阿葵就遇到了不认识的字,她拿着书本凑过去,指着一个字点了点,意思是让白榆教她。

    “让我看看……嗯,是‘越人歌’啊……”

    这首诗白榆可是熟悉的很,这应该是他迄今为止背的最熟的一首诗了。

    他记得幼时太傅教授这节课的时候,他觉得无聊,便在后门偷偷溜了出去,刚想拿着弹弓去打鸟,谁想被父亲撞了个正着,结果当然少不了一顿臭骂,还有整整二百遍的罚写。

    也是从那次开始,他不光把这首诗背的滚瓜烂熟,就连那手如同毛毛虫乱爬的烂字,练的能入眼了些。

    “哈……你算是问对人了。”

    白榆笑了一声,他指着书,一个字一个字的用沙哑的嗓音读着,阿葵学会了读音,又打着手势问他:“白榆哥哥,这首诗是什么意思呢?”

    “这诗是一位船夫唱给坐船渡河的王子听的,应该……是一首情诗,‘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山中有树木啊,树上有枝丫,我爱慕你啊,你却不知道。”

    白榆如此直白的翻译把阿葵听得羞红了脸,可她心中奇怪,忍不住又问白榆:“可是船夫是男子,王子不也是男子吗?”

    白榆不以为奇,“也许世人以为这种感情怪异,但姑母给我讲解这诗时说过,人不能选择自己会爱上谁,那人也许是男也许是女,也许不为世俗所接受,但那又如何,人生苦短,与心爱之人相伴才不会荒废时光,至于别人爱怎么说,就任由他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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