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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迎新晚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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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宋雨晴的颜料盒里,不止有画符所需的红、黑二色,各种色系都很齐全。

    这会儿正好用上。

    宋雨晴在桌上铺上了白色的宣纸,将颜料挤满调色盘,开始提笔作画。

    黑猫大人能利用照片变装,宋雨晴成为了它的式神主,复刻了相同的技能。

    只是画什么形象好呢?

    黑猫大人挥舞着爪子,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虽然记忆点没有女儿国国主那么深刻,但是论相貌,绝对不输玉兔精、老鼠精、以及牛魔王的玉面狐狸,是它在《西游记》中最喜欢的角色。

    那就是万圣龙王的公主。

    书中对她的评价是:花容月貌,有二十分人才。

    当初在拍摄时,造型师在她的装造上,也花了不少心思。

    一身红衣,勾勒出一片片鱼鳞。两条裤腿合在一起,宛若优雅的鱼尾状。

    发型酷似一对游荡的锦鲤,点缀各式各样的海洋生物形态的配饰。

    海马、海胆、海星……全插头发上了,耳朵上还戴着一条小鱼干式样的耳环。

    整个一移动的水族馆。

    怪不得黑猫大人会喜欢,装造全在它的食谱上了。

    万圣公主的造型非常复杂,宋雨晴好些年没看过《西游记》了,记忆都模糊了,时间有限,只能将她的造型简化、再简化。

    不一会儿,俏丽的万圣公主跃然纸上。

    宋雨晴吹干画纸,覆在自己的脸上。

    一秒变装。

    借了大小姐的全身镜照了下,她就是万圣公主本主了。

    在画人物的时候,宋雨晴将脸型也画上了,石黛勾眉,胭脂开面,朱笔点唇。

    因而此刻的她,是上了全妆的状态。配上这身装造,真真是娇态含羞。

    这还是她吗?

    宋雨晴自己都要看傻了。

    来不及臭美,宋雨晴没有迟到的习惯,拿起手机就出了门。

    迎新晚会在体育馆举行,毕竟要同时容纳2千名新生,还有往届的老生参与,场地必须够大才行。

    建筑面积共计2万平米,光座位就有7千多个,别说是整个滨大的学生了,就连别的学校来凑热闹,都能一起装下。

    宋雨晴来到体育馆,侧门口,一个小姐姐正在苦哈哈地搬着箱子。

    穿着最精致的洛丽塔裙,在干着最累的体力活。

    乍一看还以为是灰姑娘,从童话来到了现实。

    那条洛丽塔裙,大小姐刚入手了一件。

    宋雨晴相信,喜欢那条裙子的,不一定舍得花那个价钱买,有能力花那个价钱的,不一定和大小姐一个品味。

    必然是大小姐无疑了。

    大小姐却是没认出她来,只觉得有些眼熟,盯着她看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宋雨晴?”

    尾音上扬,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代表了满满的不确定。

    “你不是穿JK制服吗,怎么换了这身?”

    “JK制服坏了。”宋雨晴编了个借口,“幸好有个长辈知道我要参加迎新晚会,给我弄了件衣服。我原以为她就是说说的,想不到今天衣服竟然寄到了,正好换上。不然现在,我就该穿着高中校服来了。”

    “这套衣服哪里买的?真是绝绝子。”大小姐也想弄一套。

    宋雨晴搪塞道,“她自己做的。”

    怕大小姐要求着做一套,宋雨晴婉言道,“那位长辈年纪大了,平时不怎么出手的,也就是偶尔替家里人做一件。”

    大小姐在心里叹了声“可惜”,继续埋头搬箱子。

    宋雨晴不解,“怎么你一个人在这搬箱子?”她们学校的男生都死绝了?

    大小姐的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还不是孟菲菲那个讨厌鬼给我安排的好工作。”

    最后三个字,大小姐咬得极重,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可见怨气有多大。

    “我替你一起搬吧!”有黑猫大人借力,宋雨晴搬箱子,就跟搬气球似的,毫不费力。

    箱子有轻有重,都贴着封条,宋雨晴好奇道,“里面都装着什么呀?”

    大小姐,“待会儿互动的礼物。”

    宋雨晴来了兴致,“都有什么?”

    “有零食、饮料、公仔、眼罩、面膜、耳机、U盘、充电宝、行李箱。”

    此外还有游戏点卡和皮肤,当然了,这些都是虚拟奖品,不在她们搬的箱子里。

    “价值最高的就数最新款的手机,有3台。”见宋雨晴眼睛都发光了,大小姐当头泼下了冷水,“别想了,没有你我什么事,那3台手机早被学生会内定了。”

    “学生会不是总哭穷吗?这次的迎新活动那么大手笔。”宋雨晴听了都要咋舌,“学校舍得拨这笔经费?”

    “学校自然是给不了那么多的,是我一家家找的赞助。”

    只是让大小姐没有想到的是,她幸幸苦苦做策划,花了整整两个多月,一家家跑来的赞助。

    最后,所有的好东西全被私吞了,落到了孟菲菲那些人的手里。

    一只脚都没踏入社会呢,官僚系统的那套缺点学了个十成十,乌烟瘴气。

    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

    这样的学生会,大小姐不伺候了,回去就给校领导写举报信。

    “两个美女,要帮忙吗?”一个男声在两人的身边响起,声线被刻意压低,营造出成熟稳重感。

    宋雨晴偏头望去,男生穿着吴京同款的条纹运动装,“你是医学院的张天泽。”

    这人她认识,是陆南的室友。

    张天泽没想到,他在学校的知名度那么高,随便遇上个美女都认识他。

    那么好的机会,不下手,都对不起自己母胎solo了那么多年,立刻拿出了手机,“我们加个wx吧!”

    既然是陆南的室友,加了他的wx,指不定什么时候能用上。

    宋雨晴没有犹豫,利落地加了张天泽为好友。

    有了张天泽的加入,两人的速度又加快了不少,赶在第二个节目开始时,将最后一个的箱子搬到了指定地点。

    一个打扮成《东京食尸鬼》中的金木研的男生,靠着墙边对着宋雨晴吹了声口哨。

    下半张脸戴着瘆人的露齿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不怀好意地盯着宋雨晴胸口处果露的雪白。

    黑影之中,黑猫大人亮出了锐利的爪子,“要本大人替你教训这个凡人吗?”

    “不必。”

    就是一个凡人而已,宋雨晴没想同他计较,他倒是上杆子了,“美女,加个wx吗?”

    宋雨晴一口拒绝,“我不加陌生人wx。”

    男生挑了下眉,自我感觉良好地介绍道,“我是金融系的高睿。”

    宋雨晴,“很出名吗?”

    大小姐附在她耳边,低声道,“他爸是m银行的,滨海分行一把手。”

    “现在我们认识了,可以加wx了吧?”康一鸣自信地拿出手机。

    平时都是女生求着加他wx,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加人,给足了宋雨晴面子。

    宋雨晴却是对纨绔无感。

    来头再大,跟她有什么关系。

    “我仇富。”宋雨晴直言。

    张天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在心里给她点了个赞。

    高睿碰了个钉子,对宋雨晴越发感兴趣了。

    那种倒贴上来的女人有什么意思,他就喜欢挑战这种难追的,才能激发自己的征服欲。

    上前一步,高睿拦住了宋雨晴的去路,“仇富,是因为你没有机会体验富人的生活。没坐过直升机吧?我能带你从2千米的高空,俯瞰整个滨海的美景。”

    宋雨晴依旧不买账,“我恐高。”

    她还是喜欢脚踏实地的感觉。

    高睿额角垂下三条竖线,继续诱骗,“吃过御厨传人做的宴席吗?我知道一家私房菜馆,只招待VIp,我带你尝尝。”

    御厨做的菜啊……

    宋雨晴没吃过,但是她爷爷吃过。

    老爷子说,御厨做的菜只能看看,味道真心不咋滴。

    因为是世袭罔替的,没有丢饭碗的烦恼,很多都是混日子的,也就一个名头唬人。

    宋雨晴,“知道穷不过三代吗?”

    高睿轻笑。

    怎么?

    以为奋斗三代,就能超过他吗?

    太幼稚了。

    没有启动资金、没有人脉,掌握的信息不对等,普通人想要越级翻身,太难了。

    错过了野蛮生长的时代,当一部分人富起来,将资源牢牢把持在手,阶层之间的壁垒越来越厚,穷人想要越级越级翻身,变得更难。

    没看如今的娱乐圈,放眼望去,不是富二代,就是星二代,草根出身的明星越来越少。

    别说给她三代,就是十代,都没有办法翻身。忙忙碌碌一生,只是在给上位者打工。

    宋雨晴知道高睿误会了她的意思,“穷不过三代,不是说通过三代努力,就可以发家致富。而是说,往上数三代如果都是穷人,便拿不出彩礼娶媳妇,香火就断了。

    “所以在古代,穷不过三代。

    “华夏五千年的历史,能传承至今的,谁家祖上没显赫过?往大街上随便扔一颗石子,说不定,就能砸中一个王公贵族的后代。”

    高睿第一次见到穷得如此有底气的女生,呆愕着,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宋雨晴拽着大小姐火速闪人。

    大小姐觉得,宋雨晴那么有底气,祖上一定兴旺过,“你家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呀?不会真是个贵族吧?”

    好汉不提当年勇。

    宋家祖上是个弃婴,父母叫什么都不知道,姓氏还是师父赐的。

    宋雨晴能有什么家世?

    不过。

    “无论我家境怎么样,我都相信,不会影响我们做朋友的。”

    “那是自然。”大小姐还是很好奇,“你家怎么没落的?”

    还能为什么?

    打仗呗!

    宋家老祖下山之后,经过几代积累,略有薄产。

    当时国内混战,军阀不知从哪打听到太爷爷的本事,明面上想请他做军师,实则,是想找他盗挖古墓,充盈军资。

    太爷爷不愿意做这伤阴德的事,躲到山上去了。

    一躲就是好几年。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梦见太奶奶同他告别。

    修行之人很少做梦,一旦做梦,便是非常准的。

    不等天亮,太爷爷着急忙慌地下了山,刚进村口,便见了妻子的尸体。

    随手抓了个死尸,问了魂才知道,小鬼子进村抓义士。村民不愿配合,整个村子都被屠了。

    琴瑟和鸣的妻子死了。

    衷心守护宋家的老仆死了。

    狡黠的老村长、憨厚的富贵叔、泼辣的虎子妈、嘴碎的王婶子、木讷的哑木匠、迂腐的老秀才、光棍的二癞子……

    都死了……

    那些看着他长大、以及他看着长大的人,全都成了一具具没有温度的冰冷的尸体,躺在了地上。

    血污和尘埃混在一起……

    只有12岁的爷爷,靠着障眼法躲过了一劫,赤红着双眼,嘶吼着责问爹爹:

    为什么?

    来得那么晚……

    太爷爷一个字都没为自己辩解,迈着沉重的步子,回到了家,从凌乱的衣橱里找出了当初老祖宗下山时带着的道袍穿上。

    找出一块白布,染着全村人的血,做了一面魂幡,唤醒了整个村子的亡魂,带着诀别之心,前往小鬼子的驻扎地。

    临走之前,只给爷爷留了一句话,“两个时辰后,炸了河堤。”

    随着一声巨响,河堤被炸出了一个缺口,河水倒灌至农田,淹没了疯狂的敌寇,淹没了村民的尸体,同时,也淹没了宋家的祖宅和世世代代耕种的土地。

    爷爷带着活下来的一匹小毛驴,一路啃着树皮来到滨海,先是做了几年报童,之后去码头上做苦力。

    那个时候,码头向来是帮派纷争的地方,码头上的苦力大多是帮派成员。没有人罩着,处处都得受欺负,爷爷便找了个帮派加入。

    码头是非多,帮派之间常常发生摩擦,免不了见血受伤。因为爷爷懂得些医术,帮了不少没钱请大夫的苦力,声望渐渐高了起来。

    爷爷说,自己淡然名利,依旧安安分分地做他的苦力。

    宋雨晴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拿她爸来说,看着憨厚,暗戳戳的很会搞事情。

    人人都说子肖父,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怕也安分不了,只是没有跟她说罢了。

    再后来,小鬼子被赶走了,打了几年内战,滨海终于解放了。

    战场留下了很多死尸,需要人处理。爷爷从一个帮运货箱的,成了一个搬运尸体的。

    清理完战场后,便去了火葬场工作。

    一个旧的时代完结了,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