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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青最近很烦恼。
不知为何,浪荡妖冶的夏芸仙总在他身边出现。
到这一天上午,夏芸仙居然挎着一只装满水果的锦盒,直接拜访他的家。
老母亲看到这样一个貌美如仙,笑容妩媚的姑娘,竟然喜笑颜开,直接就拉着姑娘的手,不肯放开。
要知道,这位姑娘的手,可是杀过数十人的……他心里虽然在恼怒,可面上却风平浪静,陪着母亲与夏芸仙吃了午饭,就借口要去舅舅那边办事,带着夏芸仙出了门。
“孩儿,娘看这位姑娘是真的配你,她看你的眼神,娘绝对不会看错的,要不要现在去找媒人讨个八字?”
徐青看着走在前面的夏芸仙,心知以对方的内功修为,铁定把娘的悄悄话给听在耳朵里了。他无奈地对娘说:“也不急在这一刻,舅舅那边的事情很重要,待儿子把事情处理好……”
他走了出去,示意老仆关上门,转身就见到夏芸仙在台阶上对着自己似笑非笑,眼中春意盎然。
“夏姑娘,以后莫要开这样的玩笑了。”
“我可没有开玩笑,走了这么多年的江湖路,徐青,我是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
“我们家将来的女主人,不会是江湖中人。”
夏芸仙收敛起笑意,看着徐青,这个在江湖中一贯按心意行走,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女魔头,或许是很久没有如此认真地说话,竟然有了一丝惶恐:“我早就厌倦了江湖厮杀,只要嫁给你,我一定会退出江湖,在家好好的相夫教子。”
徐青冷笑着说道:“抱歉,夏姑娘,我没有办法相信你。前些天的夜里你还在我舅舅的床上,今天你跟我说,以后在家从夫做个好妻子?”
夏芸仙勃然大怒,压着声儿说:“好你个徐青,敢瞧不起我?我夏芸仙血海刀山淌过,按自个心意过日子,图个痛快,有何不可?既然答应,便不会骗你,为何不信?还不是你自视正人君子,不愿跟我走近,对,我是**荡妇,可我若退出江湖,嫁给了你,便不会再回去过以前的日子!”
“请回吧……以后还是不要来我家了,若我娘亲知道你是一言不合就出手要人性命的江湖人,只怕会被吓着。”
原本前面在徐青家中,跟他老母亲相谈甚欢,夏芸仙其实打心眼想入了他的家门,从此与江湖相忘。被徐青这么一说,真个是如同一把刀在心上搅了几下,痛彻心扉。她又气又伤,浑身都在颤抖,嘶哑着说道:“好,我夏芸仙不会忘了今日之辱,你徐青要当正人君子,我们就走着瞧……你在魏显手下,不是没干过伤天害理之事,把自己弄得如此干净,不觉让人作呕吗?”
她说着掩面而去,留下一脸怅然的徐青。
一对父女正巧走了过来,徐青见到那牵着女孩手的男子,竟然是七年前那次决斗的对手,人间无用叶云生,他忘不了那次决斗,自然忘不了这个男子。
…………
每天上午一如既往,练气,给妻子女儿留下两碗面条,然后推着小车去东市,跟食铺的老王打一声招呼,烧水,站在炉子后面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
到了中午,随便对付一碗面,等着妻子带女儿来了,留下看着面摊,他会牵着阿雨的手,慢慢地走过长安的街。城东这一块的雪,经过两天已经融化,地面有些泥泞不堪,遇到肮脏的地方他会俯身抱着阿雨走过去。
走到城中就好了,这里干净的像另一处世界。这两天没有再遇到徐青,他进入赵府赵馀的那座院子,就像走入了一处安静的桃源。没有街上的嘈杂与冷漠,没有家里的枯燥与寂寞,他心里是觉得挺好,更有期待与不愿离去的念头。
徒儿赵馀很听话,练了三天的剑诀,每天一个下午,再难熬都忍了下来,不似臆想中那些吃不得苦的娇弱公子哥儿。
直到日落西山。
他会牵着阿雨的手,走在漫天霞光之下,长安城的晚霞,像是玉皇大帝赏给人间的一道景色——送归人。
阿雨的脸在晚霞的映照下,格外的天真可爱,像染了一层超然脱俗、不意凡尘的胭脂。
每当这个时候,在他心里,就希望日后都如此,便足够了。
教剑并不是困难或者麻烦的事。
以前师父怎么教自己的,他现在就怎么教徒弟。
不过,对于阿雨,到底是不一样的。练了三天的剑诀,小孩子便受不了了,嚷嚷着要学剑法,不要摆一个姿势,一动不动——毕竟是五岁的孩子,忍受不了这份枯燥。
他笑着答应了。
也取了把“剑”,教阿雨什么是刺,什么是斩,什么是切,什么是挡,什么是穿……
赵馀看着听着,也说想学。
他理也不理,就晃了晃手里的“剑”,然后长的像个女孩子的徒弟,老老实实地继续捏剑诀,却用可怜兮兮的一双眼珠子盯着阿雨。
本来如此学剑是可以忍受的,问题现在就像读书的孩子,读着好好的,偏偏窗外来了一个玩纸鸢的孩子,一边玩还一边大声的呼笑……这就有些过分了。
叶云生可不管,跟阿雨玩了起来。
你刺过来,我挡一下,我刺过去,你挡一下。
他本笑着,可如此几次重复,脸上的笑容渐渐凝滞。
一大一小,一个教,一个学,赵馀在边上看着,感觉上好似反了过来。
阿雨像是在玩,师父好似在学。
师父还要学剑吗?
学如此简单的用剑?
刚刚师父还说着,这只是用剑的基础,每个学剑之人,都必然掌握的,忘不了的,如同吃饭用筷子那般自然。
到了晚上,他等妻子和女儿都睡熟了,跃上房梁,想要取下剑来。
可房梁上什么也没有,他的老伙计,不见了。
他悄无声息地落回到地上,轻轻地关上门,然后脱了鞋子,和衣躺在床边睡了。
第二天一早,他吃了,留了两碗面,却没有推车出门,只坐在院里的老槐树下,看着妻子和女儿洗面,捧着碗用餐。妻子见他没有出门,也不问什么。
他从妻子手里接过碗,放在木盆里洗,见阿雨回屋子里跟布老虎玩,就对妻子说:“我房梁的那把剑,你给拿去哪里了?”
她双手搅着衣角,低着头说:“奴没有动过。”
他不说话,只看着她。
过了片刻,她抬起头,有些生气的模样,“你前些天晚上拿了剑出去,回来衣裳都染了血,第二天我就听闻外边街上死了五个江湖人!官人,你答应过我,好好过日子,江湖的事情都不再管的。”
他苦笑着说:“阿谭,不是我要管江湖的事情,是他们找上门来,要你官人的性命,我放他们走了,以后他们再带更多更厉害的人来,该怎么办?你,还有阿雨,我能让你们受伤害吗?我是为了保护你们,才去杀人呀……”
“奴不要你去杀,万一你伤着了该如何是好?阿雨还这么小,长安城也没有别的亲人帮衬,奴实在是害怕!”
见妻子哭了,一脸失态,分不清是愤怒还是哀伤,他不知该说什么……
妻子带着女儿去邻家串门,估计又是去做衣服,教阿雨用针线。
他只院里坐着,今天都不打算出门去。
等午时,妻子带阿雨回来,见他这副模样,就自己去做了几张肉饼子,他吃了两张饼子,见到院门外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老者站着。
他迎了进来。中年男子锦衣玉带,枣红脸,长须,戴武士冠。后面跟着的老者一副生意人打扮,富态十足,不过跟着中年男子,一派随从作样。
妻子将女儿带进屋子,临了又看了几眼,露出惊讶和慌张的神色,叶云生却是顾不上,只对客人行礼。
中年男子与他行的是江湖礼。
妻子在门缝里偷瞧,忍着一边女儿天真烂漫地问:“娘,你和爹爹在玩躲猫猫吗?”
她看着那中年男子和自家官人交谈了几句,然后老者便双手恭谨地托着那只前些天她去西市一家当铺给当了的剑匣。
当了五十两银子,银子还被她藏在柜中最下面的衣袍里。
官人收下剑匣,也不给还了银子,就只点了点头,那中年男子和老者就退出了院子。
中年男子的神态自然亲和,倒是那位衣着富贵的老者竟是如此谦谨,她从未在相识之人身上见过这种姿态。
等他们走远了,她才推门而出,来到叶云生身边问:“那两位是什么人?”
“年纪大的不认识,说是宁家当铺的掌柜。”叶云生摸着剑匣上的纹理,看了眼妻子,露出了苦涩的笑容:“这把剑,你不管是丢了,还是当了,还是送人了;只要是在长安城里,最后还是会回到我的手里。”
妻子瞪大了眼睛,问道:“所以,你一直在等它回来?”
“我也不知道会这么快……另外一个人,是小手段宁家的三房当家,整个长安,就连知府大人,都不敢得罪他。”
“瞎说,江湖人哪里能叫知府大人让着?”
“江湖人不是只有打打杀杀的那些,也有跟朝廷牵连,跟官家牵连的……他们宁家的三房二姐,也就是这位当家宁苍生的妹妹,就入了官家的门。他这位官家的小舅子,值不值当让知府大人敬畏?”
“他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对你如此亲近?”
叶云生叹了口气,不想解释了,只说到:“都是陈年旧事,无谓再提。”
他走进屋子,将剑匣用布裹起来,背在了身上,牵着阿雨的手,走了出来。
“不要带阿雨去学剑了。”
他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下,说道:“只是让她玩玩,赵府又有点心糖水,还有小公子休息的时候一起玩耍,你不要担心。”
“我们回老家吧……阿雨说了,你在赵员外府上,自己也在练剑。”
他摸了摸女儿的头,不说话。
“我不担心阿雨,我是担心你呀!官人,我们不要呆在长安城了,我害怕……这里有太多江湖的人,万一又有麻烦找上门怎么办?那个方子墨,还有张晴子,他们再来找你怎么办?”
“不要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平时总是顺从的妻子忽然尖叫了起来。
叶云生怔怔地看着她,被嚷得有些发蒙。
“这些年我本就担惊受怕,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叫我怎么活?叫阿雨怎么活?打打杀杀的,几个有好下场?你现在晚上拿剑出来练,还要教徒弟……你不就是回到江湖中去了?你也说了,你比剑赢不了别人,那就不要练了!剑是用来伤人的,你还练它做什么?你舍不得这把剑,就把它放着,我不丢了还不行?”
他咬着嘴,不说话,阿雨靠着他的腿,呆呆地看着娘亲发火,有些不知所措。
“你自己说的退出江湖了,我们好好过日子,以后都不跟人去比剑了。你自己说的……”她哭了起来,眼睛红红的。
妻子伤心的模样,像一只密不透风的布袋子,一下子套住了他的头。
“我想你每天都好好的,想你开开心心的,平平安安的;我想每天都看到你,陪着你。我好怕呀,从你那天回来,衣服上都是血,我真的害怕,害怕你要是回不来了,或是手没了,腿没了,官人,我不要你这样!”
他低下了头,微微地摇了摇,对她轻轻地说:“不会的。”
他拉着女儿的手,向外走去。想结束这场谈话,因为他无法面对深爱自己的妻子,看着她流露出如此委屈,害怕,哀求的神情。
“叶云生,你给我回来!”
他望向天上,午后的阳光照在脸上,格外的温暖、煦和,天上的云层柔软铺展,逶迤舒卷,蔚蓝与洁白,仿若一幅画卷一去千万里。
或许等老了,可以整天呆在这个院子里,看着变换的云天……但现在不行。
相对于其他人,有两种人的人生是更为短暂的。
一是书生,一是武夫。
书生怕老,怕老眼昏花,怕思维不畅,怕精力不够。
武夫怕老,怕手足无力,怕气血不足,怕骨脆筋疲。
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
他叶云生又何尝不怕?
“阿谭,你知江湖上的人都唤我什么?他们叫我人间无用。你家官人是个无用之人!学了十几年的剑,到头来无一用处!我在心里憋了七年,整整七年,活得像个木人,心肺全无……哪有学了十几年剑,最后做面条的?老天要糟蹋我,我可以忍,但我不能自己糟蹋自己。‘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不是要离开家,不是要回到江湖中去……”
他扶着门边的木框,眼中热泪滚动,整张脸都在向上挣扎。
“我曾在江湖中闯荡过,也在家里陪你过了七年的安分日子,按说这许多年,心思也该淡了,可我胸膛里还是熬了一把火……我不想做人间无用!练剑,只是想求一个心安,这辈子,苦也罢,衰也罢,悲也罢,至少让我知道,我能做个什么样子,我要对自己有个交代!”
他没有回头,没有看妻子。
“除此之外,再无所求。你不要担心了,我,我们一家人,都会平平安安的。”
人一旦有了希望,日子就过得不再漫长。
叶云生没有再把剑藏在房梁上。他打开了七年未曾开启的地窖,这一处建在自家院子下面的地窖,除了他只有方子墨知道。
七年前还在江湖中走动的时候,子墨给他提了个建议,挖这个地窖,算是一个江湖人最后的隐秘之地。
里面整个空间有一人半高,十余丈见方。
一张床,一个两叠的柜子,桌椅,角落堆放了四只大箱子。
他趁着夜深人静,打扫干净,再又揭开箱子,看了看里面的物件。
其中一箱是曾经收集起来的剑谱,一箱是伤药血散,一箱是以前的衣物,那顶与子墨一起在扬州买下的白玉莲花冠就放在这只箱子里。子墨行走江湖喜好青衣,晴子喜好白衣,他却独独钟情红衣。
记得,最开始认识的时候,晴子问过,为什么一直穿着如此惹眼的红衣。
他开玩笑说,因为怕看见自己流的血。
其实仅仅是年少时的一个梦想,他希望能穿最鲜艳的色彩,做最显眼的剑客——红衣黑剑,不外如是。
现在见了,却似乎更像个笑话。
活得落魄的人,最怕见少时,见一次,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