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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疯狂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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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野扩大后,不论是引怪升级,还是赶路行走,游戏过程顺畅多了。

    来时20分钟的路程,回去的时候只用了15分钟不到,中途还杀了一个钉耙猫和一个半兽人。

    由此可见,别看火把没有属性、不加攻防,却能大大提升杀怪的效率。

    回到沃玛森林,看了看屏幕右上角的简略地图。

    通往封魔谷的入口,位于沃玛寺庙和白日门之间,路程相当遥远,比边界村到比奇城的距离还要长。

    “再远的距离,也挡不住我的发财路!沃玛森林,我来了!”

    嘿哈!呜~哇!

    刚进入沃玛森林,碰到的怪物和比奇一样,不是钉耙猫就是半兽人,偶尔还能遇到几只毒蜘蛛。

    头顶着火把,杀怪速度比以前快多了。

    不到一个小时,就杀了十只怪物,快了一倍有余。

    之所这么快,除了火把的原因,还因为刘瑾开始喝红了。

    在运九项链的加持下,几乎每杀死三个怪,总有一只会爆点东西出来,要么药水,要么装备。另外两只怪,也不是不爆东西,只不过爆的是金币而已。

    爆的药水多了,就没之前那么金贵了,渐渐舍得用了。

    嘿哈,嘿哈!轰~!

    “匕首!哈哈,终于不用玩木棍!”

    化成灰烬的稻草人,爆了一把匕首出来。

    匕首,攻击4-5,重量5,持久7/10,要求等级5.

    从属性上看,匕首和木剑的攻击上限一样都是5。只是起始攻击多了两点,持久也要长一些。

    对于刘瑾而言,起始攻击没有任何意义,有运九项链在,每一刀下去都是最大攻击。故此,单从属性上看,匕首和木剑没有任何区别。

    但玩了这么久的木剑,早就玩够了。挥动木剑时的呼呼声也听腻了。捡起匕首后,立马换下了木剑。

    锵~锵!

    匕首就是匕首,再不济也是金属打造的兵器,砍怪的声音都不一样。铿锵铿锵的金鸣声自带杀戮,听起来都觉得锋利无比,无坚不摧。

    “匕首!这玩意儿好是好用,就是太短了,没什么存在感。若是不下细看,还以为手里没有武器呢!”

    又是火把,又是匕首,再加上舍得吃药,玩起游起来就更得劲了。渐渐的,刘瑾找到了十几年前的感觉。

    找到了感觉,就找到了兴奋剂。

    晨曦带来的疲倦,被其一扫而空。这一玩,又是六七个小时,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被闹肚子的饥饿唤回现实。

    “我艹,这么快都12点过了?时间过得真快啊,不知不觉又玩了半天了。”

    看了看时间,刘瑾的第一反应不是去吃饭,而是看了看装备栏里的火把。

    原本8个小时的火把,这会儿只剩两个小时了。当然了,火把的时间没有白费,成果相当斐然。

    短短几个小时,6级小战士再次突破,变成了7级战士。生命值又增加8点,达到60点。

    “火把这玩意确实好用,帮助挺大的,本以为要到晚上才能升级,结果提前了几个小时。早知道该多买几个。狂刀手中应该不止一个吧!”

    在沃玛森林里跑了半天,这会儿说什么都迟了。

    为避免浪费,不引怪的时候,就把火把取了下来,放回包裹中。

    取下火把的瞬间,屏幕顿时变暗,可视范围再次缩小到只有巴掌那么大小。

    “7级了,可以学技能了。基本剑术这种基础技能,应该很好打吧?杀普通僵尸就能爆出来吧?狂刀他们家族的技能书,应该就是杀僵尸爆的。”

    想的挺容易,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干将家族几百号人,玩到现在,打到的技能书也不过20来本,这还是24小时不下线的成果。

    市面上有卖青铜剑、短剑,有卖战神油、也有卖道毒的,可就是没有人卖技能书。

    由此可见,技能书的有多难打,紧缺到何等地步。

    当然了,技能书这么少,也和玩家的实力有关。

    毕竟矿洞里的僵尸也不好惹。这帮死亡生物喜欢群居不说,还经常从地里爬出来,杀死之后还能复活,还有负责远程攻击的电僵。

    回忆传奇中的电僵,不同于热血传奇中的电僵。它的攻击手段不是直来直去的疾光电影,而是从天而降的雷电术。

    面对疾光电影,玩家可以卡位,可以躲避;可面对雷电术的时候,除了硬抗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吗?就算学会了诱惑之光和困魔咒,杀电僵的时候,也只能以伤换命。

    官网上的资料,刘瑾也去看过,可那些都是泛泛之谈。只有参加过内测的玩家才知道,在前期,想要打本技能书是多么困难,独行者几乎想都不要想。

    没有参加过内测,也没有内测玩家告诉刘瑾详情。其中的艰难,只有亲身经历的时候,才会明白。

    肚子饿的不行,身上又臭轰轰的,只好退出游戏,关闭了电脑。

    离开网吧之后,脑海里还在盘算着他和半兽战士之间的差距。

    作为沃玛森林的宠儿,一身绿皮的半兽战士,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尤其是它们手中的武器,看起来像是人类的大腿骨,可尺寸又大的离奇。除非这片热土上,真的存在过远古巨人。不然,还真猜不出这些骨锤出自何物。

    “半兽战士的生命值是100,攻击伤害在10-12之间,就算它12。以我60点的生命,可以扛5次,不喝红的话,肯定没戏。”

    “带上运九项链后,我的攻击上限为10点。就算半兽战士和半兽人的防御相同,对其的伤害也在9-10点之间浮动,要连砍10刀才能杀死它。也就是说,半兽战士手中的骨锤,我要挺九至十锤才能赢得胜利。”

    之所以是九至十锤,是因为半兽战士的攻击速度相对较慢。有可能它只挥了九锤,刘瑾已经砍了十刀。

    当然了,预估伤害的时候,肯定会照着十锤来算。

    “为了安全起见,就算它十锤,总共的伤害就是120点。减去原由的60点生命值,还剩60点。一个小红可以增加20点生命,至少要喝三瓶小红,才能干掉一头半兽战士。事了之后,还的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恢复生命值。这么算下来,猎杀半兽战士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点!”

    刚刚七级的战士,想要单枪匹马去猎杀半兽战士,肯定要耗费大量的药水,还会耽误大量的时间,远不如猎杀半兽人和森林雪人来的轻松。

    很明显,猎杀半兽战士是得不偿失的选择。可一想到半兽战士可以爆出更好的装备。这对于想要改天换命的刘瑾来讲,是按捺不住的诱惑,脆弱的理智是阻挡不住的!

    “包裹里,还有10瓶小红,足以抗下两只半兽战士。按照以往的经验,有运九项链在身,杀死怪物后多少都会爆点东西。要是打到了加攻加防的装备,以后就越来越容易了......”

    坐在摩托车上的刘瑾想了很多,在他看来,耗尽红药后,大不了掉头回去杀雪人、杀钉耙猫。

    所谓富贵险中求。对于出生平凡的人而言,若不冒险,又怎么可能暴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