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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开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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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大娃到家之后,家人们都围了,不停地问他上午在学堂里学了什么。

    至于今天上午做了什么,凌云自然是知,且为了让他们继续支持他读书的机会,定要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智慧。

    他缓了缓,随后清脆的声音说道:“先生先是帮我们正衣冠,拜了孔夫子,而后就是朱砂开天眼,最后是开笔教会了我们写了第一个字。”

    “人字”

    说着,凌云蹲下身子,把地上的你弄干净,拿来一根木棍,便写了起来。

    果然当他写出人字的时候,大家的目光都变得不一样了,眼里充满了希冀,同时脸上都露出了欣然的笑容。

    梁氏开怀大笑,口中不停称赞道:“哎呀,果真是上学了,才半日功夫,就识得一个字了,我的乖孙儿当真天生就是读书命,说不得还是个文曲星哩。”

    “儿啊,果然没有让娘失望,才一上午就就学会了写字。”

    杨氏此时一脸高兴,知道自家儿子有读书的潜质,内心充满了期许。

    “刚进学,莫要骄溢,还需勤加用功,将来若是能再进一步,我们亦有光。”

    凌大山虽然喜悦,但还是止住了内心的雀跃,一脸严肃模样管教他。

    “爹说的对,切莫沾沾自喜。”

    一旁的凌大仁虽然也忍不住附和,但脸上洋溢着笑容抵挡不住内心的窃喜。

    凌云连忙点头称是。

    用过晌午饭后,坐了一会的凌云就要去学堂了。原本说好要一个人去的,毕竟他是个老小孩,不论什么时候都喜欢一个人。

    实在是不喜欢让人陪着,显得浑身不自在。

    到底最后扭过了长辈,却没扭过大娃,实在是拒绝不来大娃满脸委屈的表情,弄得他欲哭无泪,只好同意了。

    后者见他同意,雀跃地跳了起来,他暗叹,女人果然是擅长伪装,上一秒要死要活,下一秒蹦蹦跳跳。

    哎,谁让他耳根软呢。

    未时,先生正式过来授课,学的第一本书是三字经。

    不同于其他人,此刻的他显得有些激动,又有些紧张,随后跟着其他人一起摇头晃脑,又开始了他的读书生涯。

    今天是第一天,先生先是带我们读了一遍三字经开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

    在教完这几个字的读音之后,先生就开始教他们写自己的名字。

    除了他,其他人的名字都是先生教的,寓意也很好,不用改名。

    不过凌云本就会写他自己的名,所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在先生惊讶的目光下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凌云学习之快使先生叹为观止,同时告诫他不得自满,尚需多加练习。

    也因这事,课间休息片刻的时间,其他人纷纷堆到他身旁,追问他是怎样习得这般快的,一会时间就把自己名字写好了。

    凌云含糊其辞,最后推脱不掉便说他之前在家父亲教过他,他也是习了很久才学会了。

    听得缘由,小屁孩们才恋恋不舍的放开他,坐会作为练习了起来。

    不能怪凌云不近人情,他实在跟这些还流着鼻涕的小毛孩们粘不到一块,他有洁癖,个人喜爱干净。

    每次看着他们挂着一摊鼻涕,凌云就要炸呼,别说挤在一起玩耍了,之后每次他们玩耍凌云都是借口练习推脱。

    三字经教了开篇,外加书写自己姓氏,先生还讲解了如何开笔、如何握笔和磨墨的一些知识。

    此外,还教我们正确的写字姿势。先生教我们坐姿,接着是握笔姿势,教完之后告诫我们要多加练习。

    到了放学时辰,先生先是布置好今日习的作业,内容就是背诵今天所学的三字经,不过只是方才他教会我们开篇的二十四个字。

    其次为了防止他们乱用纸,先生把他们买的一刀黄纸都放在学堂内,只是从中抽出两张给他们晚上练习。

    最后告诫他们,回去要多加练习,切莫贪玩,否则明日抽背不成,将有惩罚。

    回到家后,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凌云捡了根树枝,就在地上写写画画。

    就他家现在的状况来说,家贫无银,想要直接在纸上练字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只能将就着先把今日学的内容在地上练习。

    最好是能在晚饭前把今日的内容背会、写会,毕竟自己以前是理科生对于背书委实有些不堪,怕是难以背诵。

    然而当是时,他却发现自己记忆力及其惊人,边写边默读,不一会儿就记住了个大概。

    大底是不是重生的缘故,灵魂比较强大,又或者是早产的原因。

    使得他如今背书事倍功半,凌云却是不知,但只要结果是好的,他都乐于接受。

    记忆力好加上自己成年灵魂的缘故,读书肯定比同龄人快很多。

    再者在能读书本就是来之不易的时代,凌云可做不到偷奸耍滑的事情来忽悠家人。

    “哎,无聊啊……”

    刚背完今日三字经的内容,又练了许久的字,手累得要抽筋地他躺在稻草堆上,嘴巴里的狗尾巴草,在心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弟弟,弟弟,吃果……”十岁的二娃双手捧着一大把红彤彤的野果,跑到凌云跟前。

    “二姐,你这是在哪儿找的?”

    熟了的野果满身透红,嚼在嘴里冰凉冰凉的,汁很少且酸中带涩,良久又有些甘甜,倒是个不错的零嘴。

    不过很少出门的凌云,却是不知她在那采摘的。

    “那边……”二娃指着桥的另一边。

    凌云突然站了起来,拍拍屁股杂物:“走,我也去看看。”

    不怪他贪嘴,这个时代可没有摆在超市里种类繁多的水果,更何况就算有,也轮不到他吃。

    就像一些有几棵果树的人家,都是拿到集市上去换钱,没人舍得自己吃。

    二娃将手里的野果给凌云一半,然后带他向摘野果的地方走去。

    正巧的是,路上瞧见大娃带着三娃五娃在山脚下割猪草。

    大娃见到三娃带他往山上走,忙出声大喊:“二娃,你带着四郎去哪儿?快过来。”

    “大姐,我们不去山上,就在这里摘野果。”

    半山腰的凌云已经看见野果了,难怪没被人发现,原来是藏在一大株灌木后面。

    他看着地上的野果,忽然想起这种野果应该是蛇莓。

    颜色有些艳丽,植株低矮,结的果也长在地上,不过这种蛇莓,之所以叫蛇莓是因为它生长的地方多潮湿,阴凉,且常有蛇出没。

    凌云细细打量,发现两人也装不下,左顾右看发现山脚下的田间小溪有荷叶,便跑下去摘了几片。

    随后用棍子在地上扫了几下,发现没有蛇才叫二娃一起采摘。

    不一会儿摘了七七八八把荷叶撞得满满的,地上还剩一些没成熟的,留着下次再摘。

    “瞧,大姐,给你们带了啥……”

    二娃兴奋的打开荷叶,把蛇莓摊在几个姐姐面前显摆,像足了在大人面前邀功。

    “小野果!”大娃惊喜的叫出声。

    “你们几个吃了吧,待会儿把嘴巴擦干净,不然回去又要被母亲念叨了。”大娃嘱咐弟弟妹妹。

    旁边几人忙点头,欢快地津津有味吃了起来。

    “阿姐,你也吃,甘甜。”

    凌云抓了一小把,递到大娃面前,大娃笑着接过,慢悠悠地吃了起来。

    凌云一个大人灵魂,虽然极力再融入她们,但还是做不来小孩子的吃相,只是站在一旁吃上几个。

    “弟弟,这都给你,阿姐不太喜欢这个味。”

    大娃柔柔说道,性子很是温柔,跟杨氏差不多。

    不仅有大姐的担当,还特别照顾她,这也是他为什么特别亲近她的一个缘由。

    “阿姐吃,弟弟约莫吃了好多,再多吃怕是喉咙痒。”

    凌云一看大娃找借口不吃,想要把手上的留给他。

    但他本来就吃的不少,再说这玩意吃多了有点卡喉咙,并不适宜多吃。

    再者,哪有不喜欢吃的道理,看着另一边的三姊妹,吃的狼吐虎咽,不知道多满足。

    听到凌云说喉咙不舒服,大娃立马把野果收了回去,生怕他出什么毛病。

    约莫片刻,吃完野果的几人把猪草绑成块状,当凌云抢过一捆往身上放时,大娃急忙闪了过来,好说歹说就是不让他背。

    最后还是拧不过她,跟在后面看着她们一人背一捆颠簸着向家走去,这个场景不禁使得凌云眼睛湿润。

    同时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努力,等有能力了,一定要把这一大群姊妹照顾好,也不枉她们如此待他。

    刚一回到家,大娃就忙着在厨房里做饭,不一会,大人们也回了家。

    今天为了庆祝他去学堂进学,梁氏特意让大娃多炒了份鸡蛋,姊妹们一看今晚有鸡蛋吃,不禁两眼放光。

    晚饭吃罢,凌大山清了清嗓子,看向了他:“乖孙儿今日进学可还适应,身体可有吃不消的地方?”

    “爷爷,孙儿能适应,今儿课堂上还认识了好多个字,同时还学会了写姓名。”凌云庆庆说道。

    “哦?乖孙儿说的可真实?”

    凌大山两眼放光,不可置信地盯着凌云。

    “孙儿句句属实,爷爷稍待片刻,待孙儿进房取纸墨笔砚,写与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