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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秦王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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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七日方停。雪停之日,正值兰池宫梅花盛开,秦王嬴政心情大佳,传令排列仪仗,浩浩荡荡直奔兰池宫赏梅而去。李斯跟着车队,紧跑慢跑,虽然寒风凌厉,却也不觉寒冷。等到了兰池宫,秦王的马车直驶入内,李斯和一群低级郎官则站在宫殿前侍卫戒备。李斯跑了十几里地,内衣已被汗湿,这一静下来,才觉出冬日严寒,针砭入骨,尽管如此,他也只能如雕像般站立,不敢稍动。

    不一会儿,王绾从宫里出来,朝李斯神秘地一招手。李斯过去,王绾说道:“吾知李兄欲见秦王久也,且随我来。”李斯闻言大喜。

    王绾带李斯到一处庭院,庭院门口立着几个郎官,也都是李斯认得的。王绾住下脚步,道:“未经传召,无人能近秦王百步。只能委屈李兄,在此稍作张望了。”李斯本以为王绾要将自己直接带到秦王身边,没想到最终却只能隔着百步遥望,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又念及王绾也不容易,他把自己带到这里来,也担着极大的风险,他已经不能做得更多。做人要感恩,也要知足。李斯道完谢,于是举目向庭院中望去。

    这是改变李斯一生的一次远眺,

    这是影响嬴政命运的一次凝眸。

    这一眼的风情,时到今日,犹不觉其古老。

    庭院本已辽阔,在白雪的映衬下更显幽远,山水烟桥,庭榭楼台,浑不似人间。鲜红的梅花,灿烂饱满,树下有一少年,着王者之服,神情淡然。蔡泽在他身后不远处恭敬地候着,不敢发言。

    这少年便是李斯思慕已久的秦王嬴政。他虽只有十六岁,却已身高八尺有余,英俊冷漠的脸庞上,不带丝毫稚气。

    嬴政和狄更斯笔下的很多主人公一样,有着悲惨的童年。他和他的母亲,在赵国的邯郸相依为命,缺衣少食,有时甚至靠乞讨为生,遭受耻笑,忍尽欺凌,直到九岁才被送回咸阳。然而,从他白皙的肤色,优雅的形体,根本找不到任何幼年曾遭受过磨难的痕迹,仿佛他一出生,就已养尊处优在咸阳的宫殿里。

    李斯曾听过这样的谣言:嬴政其实不是庄襄王的亲生骨肉,而是吕不韦和太后的私生子。李斯一度还曾经被这样的谣言迷惑,但当他看到嬴政之后,这才明白谣言永远只能是谣言。在嬴政身上,看不到半点吕不韦的影子。嬴政身为王者的高贵气势,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一辈子也无法企及。

    莎士比亚曾说:有人生而伟大;有人因奋斗而伟大;有人则被吹捧成伟大。李斯能感受到,嬴政便是生而伟大之人。他就是为了不朽而诞生。天空是他的极限,他是人类的极限。他的光芒,将注定穿透千年万年,一如当初之耀眼。

    李斯已忘却身在何处,他眼中只有那位折梅在手、缓缓轻嗅的俊美少年。是的,那少年便是他用一生在等待的那个人。一个站在历史起点的巨人,一个空前绝后的君王。感谢上天,在遇见你的时候,让我已经出生,让我还在活着,虽然活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李斯全身发烫,他要追随这位少年,站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