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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你来看!”李信指着巨大的地图,道:“锦衣卫前曰发来情报,发现血鹰部落常备军派出大将阿尼玛在向这块,也就是野狼破那那两个所驻之地移动,目的不明,昨曰,我部哨探也发现了这一情况,您看,是不是蛮族准备从正面试探我们了,抑或是要寻求与我部决战呢?”
叶青皱着眉头,手指头在这一块区域上画来画去,“没有道理啊!血鹰部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要寻求与我们决战呢?不对,不对,李将军,有两个蛮族前哨部落的动向报告么?”
“有!”李信回头从案上拿过一大卷军情,翻了翻递给叶青。
叶青一张一张地翻阅着情报,每看完一张,便递给福伯,福伯再细细地瞧上一遍,突地叶青停住,拿着一张反反复复地看着,半晌,才道:“福伯,你来瞧瞧这份!”
福伯一生之中有大半时间都是在和蛮族交战中度过的,可以说是秦无领中军事经验最为丰富的存在了,后来有负责这叶青手下情报的分析工作,对于蛮族的信息最是敏感了。
福伯粗粗一扫,不由咦了一声,再仔细看了一遍,“少爷,有古怪啊!”
李信从福伯手中按过军情,看了一眼,道:“侯爷,有什么古怪?哈其宁部落移动他的部族兵兵,这很正常啊,只是寻常的军事调动。”
叶青摇摇头,道:“不寻常,李将军,你瞧瞧青的部族兵调动的方向。”
“是向着血鹰部落的常备军来的方向,是有点意思,不过,也可能是虎赫来援,他去迎接啊!”李信道。
福伯微微一笑,“李将军,侯爷如果带着他的亲卫来,你会没事带着你部精锐前去迎接么?”
李信不由一愕,无语地看了一眼福伯,道:“怎么可能,如果大敌当前,我当然要将精锐布置在前线。”
“着啊!青合适要面对这数十万的新城大军的,怎么可能有哪个闲心,更何况来人又不是血鹰族长,那么青为什么要带着部族兵向反方向移动呢!”
李信恍然大悟,“他在防备血鹰部落。”
叶青点头,“对,草原上大部落吞并小部落是常有的事情,血鹰部落想要晋升为大部落,首先它们的族民数量就不满足,更别说军事实力了。“
”所以,血鹰部落要晋升大部落,那就必须吞并其他小部落了,青这个部落能够被派来盯梢新城,明显就是受到了排挤,这样的部落更方便吞并。”
李信兴奋地道:“那侯爷,我们还打不打,让他们狗咬狗一番,我们还省了劲呢!或者让他们火并一番,我们再去捡便宜。”
叶青失笑道:“那倒是好,可是蛮子们会这么蠢么?我估计着血鹰部落只是威吓青一番,毕竟青也是有着数十万族民,十万大军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会火并的,所以,打,我们还是要打的。”
李信有些担心地看了一眼地图,“侯爷,如果我们还打哈其宁部落的话,那血鹰部落的常备军距我们就太近了,哈其宁部也不是好啃的桃子,万一战事胶着,阿尼玛大军要是掺合进来,那对我们可就大大不妙!不如我们去打阿巴斯部,阿巴斯部比哈其宁部要差得多。”
叶青断然道:“不行,打哈其宁部,我们如打阿巴斯部,阿尼玛必然会去援救,而哈其宁部说不定也会去,那真的会打成一场乱仗,而打哈其宁部,阿尼玛决不会去援救,他只怕也担心与我们拼得狠了,损失过重,被哈宁齐到时反咬一口,血鹰部落若是失去了这支常备军,实力至少下跌四成,那哈其宁部就有隙可乘。而血鹰部落不动,阿巴斯部必然也不会动,哈其宁部孤军奋战,我们狠狠地敲打一下,让他处境再难过一点。给巴雅尔创造一个机会。”
“阿尼玛真不动的话,那血鹰部落以后只怕对附属各部交待不过去吧,这对他统一草原的大计也很不利啊?”李大利万夫长反驳道。
“你说得很对,阿尼玛不去救援哈其宁部,不会意味着不给我们来一下狠的。你来看!”叶青指着地图上一个地方,道:“我想,阿尼玛在得知我们袭击哈其宁部的消息后,会立即转向,奔到这里来,准备在你们回军之际横击一刀,截断你的后军,或者胃口再大一点的话,将你从中截断。”
李信倒吸一口凉气,“妈的!不错,阿尼玛如打这个注意,必定要人这里横向袭击我们,我们与哈其宁部熬战一番,回来之时人困马乏,战意下降,此时他突然来袭,的确是大麻烦。”
“不是可能,而是一定,虽然蛮族大多直来直往,但是能够做到血鹰部落第一大将,这点智谋还是有的,锦衣卫情报显示,这阿尼玛打仗很少有蛮攻硬来的,多是打在人软肋上。”叶青道。
福伯大笑,“少爷已成竹在胸,却要我来说这方法。李将军,少爷可以将守备军骑兵临时抽调出来,再加上侯爷的重骑亲卫,共四十万余铁骑直奔哈其宁部,在那里候着阿尼玛。”
“侯爷亲自领军?”李信吃了一惊,“侯爷,哈其宁这一次至少带了一多半的常备军,加上一些部族兵,起码也有六十万左右铁骑,我军只有四十万余骑兵,大多还是新兵,又不能带上步卒,那太危险了。”
叶青笑道:“李将军放心,我与阿尼玛这一仗是打不起来的,他不想打,我也不想这个时候跟他打,他只要看到我出现在哈其宁部,必然会立时退走,因为他没有把握很快地将我击溃,而你此时,想必也已在返回途中,他能冒着被夹击的危险与我决战么?当然,如果阿尼玛失去理智,想蛮干的话,我倒也是奉陪的,不过那就看你能不能及时赶回与我夹击阿尼玛了,你若来晚,我可就只有夹着尾巴逃跑了!哈哈哈!”室内三人都放声大笑起来。
其实李信心里也清楚,若论起战力之冠,就目前面对的敌人而言,还没有人能比得过侯爷的亲卫营,亲卫营里即使一名普通的士兵,放在其它部队中都足以胜任一名百夫长,这些人都是老兵,单兵素质不用说,进了亲卫营,在叶青的着力培养下,无论是战术素养还是战术纪律,都不是其它部队能比拟的,这一点,从下派到自己部队来的那些亲卫们身上就可以看到。这样的一支部队,也许能击败他,但想击溃,消灭他们,则太难了。
从叶青身边的亲卫下放到部队担任基层军官的人,大部分表现都不错,下面各个都尉都十分喜欢这样的军官。
更何况这个军队都是叶青的,派遣自己的亲信充当基层军官,加大对部队的掌控,李信也无可厚非,只要指挥权还在自己手中,在战时不受到挚肘,他就很满意了。
其实自己要得只是能全心全意地打蛮子,现在这种状况,李信很满意,论军力,自己是叶青手下都尉中最强的,论实力,虽然其他几位都尉同样掌控着十万大军,但是就凭自己能够节制其他都尉,这样的权利在秦武领中就是独一无二的。
调动守备军骑兵的军令旋即发出,而本来准备只是来看一看的叶青也决定踏上战场,这么久没有经历过战场的血雨腥风,叶青略微有些兴奋,可惜,如果阿尼玛够智慧的话,那与他的这一场较量注定便又要延后了。
叶青嘴角露出笑意。与蛮子的大战还多着呢,等我慢慢地将你们的衣服一件件剥下来,当你们发现自己已是赤果果的面对着秦武领军这个强大的敌人的时候,赫然发现在他们的屁股后面还有一个骠形大汉正狠狠地冲着你们扑来。
我喜欢胜利,我喜欢征服,我更喜欢在你不知不觉中便已让你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血鹰部落还梦想着整合力量,图谋秦武领,嘿嘿,我来了,便是你的不幸,你没有时间了。
次曰,所有骑兵奉命到达,而新城李信则帅三十万铁骑则准时出发,顿集重兵的新城走了李信的两万骑兵,便只剩下了十万步卒和众多武装屯民。新城开始警戒,所有屯民拿起自己的武器,携带着配备给围屋的强弩,进了新城城和卫堡。战争气息开始在这座新近崛起的雄城里弥漫开来。
叶青手下,正规军就一百万,这已经是秦武领所能够供养的极限了,毕竟秦武领才刚刚完成统一,百姓的生活还十分困难,更何况还有着两百万的守备大军,这三百万的军队,就已经抽调了领地青壮的三分之一。再多就会影响到正常生产了。
而这三百万的大军,却只有这七十万的骑兵部队,而且大部分都还是新兵,没有上过战场,成为骑兵也只不过一年的时间。
叶青这次就是想要进行一次大练兵,让这些新兵感受一下战场气氛,为明年的大战准备准备,毕竟和蛮族交手,考的还是骑兵野战,步兵实在太吃亏了。
第三天,叶青率领着亲卫营与骑兵大军汇合,奔赴战场,候着阿尼玛大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