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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没人知道饭啥味的

作者:北周小锦鲤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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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队重组好后,一行人再次启程,出了研究室的范围,往坐标方向走,一连行进了好几天。

    休息的时候氛围依旧很奇怪。

    许清越又开始折腾了,这回他虽然没啥送的,但是口才好。

    吃饭的时候,就往夜家姐妹身边凑,开始聊帝都,开始聊他见过的山河,聊他的生活与过往。

    觥筹交错,金戈铁马,少年热血。

    夜百翎不太喜欢许清越,但不得不承认,这人是很有真才实学的。

    她透过这人,好像看见x局的另一个天骄,那个矜贵自持的江队,璀璨耀眼,熠熠生辉。

    夜百翎见夜凝能和某个人聊到一起去,聊的还挺开心的,从来没有拦着人过来,只把顾锦行拽过来一起吃,还不停地给他夹菜。

    顾锦行瞅了眼碗里的菜叶子,又瞅了眼锅里的一堆肉,很想问一句,她是怎么做到让锅里一点菜叶都不剩的。

    但到底是住了嘴,啥都没说,把菜叶子全咽了下去。

    她给的,肯定没有毒。

    夜百翎是怎么做到的,因为锅里的菜叶子都是绿的,她看着这个颜色非常烦,就想给挑出来。

    她不想吃菜叶子,扔掉又浪费粮食,所以找了个人替她吃。

    见顾锦行挺喜欢吃菜的,她索性把一锅的菜全都挑给了他,连葱花都没落下。

    简诗初和秦雪儿早就凑了过来,声称她们没有锅,需要一起吃。

    所以最开始的时候吃饭是四个人。

    然后某个领队过来了,也说想一起吃,刚坐下一分钟,夜百翎就起来了,从角落里拽了个男人回来,按着人坐下后,就开始给他夹菜。

    这一顿饭,许清越的嘴就没停过,顾锦行的嘴也没停过。

    秦雪儿眼中的情景是,夜百翎一口东西没吃,就一直给不知从哪儿来的野男人喂饭,虽然就是夹了个菜,但给她的感觉就是和嘴对嘴喂饭差不多。

    她内心惨叫,不该是这样的。

    她是想看夜大师谈恋爱,是和简大师,是和小舅舅。

    她能接受简大师,是因为简大师是个女孩子,现有的婚姻制度,夜大师和简大师扯不了证,不会影响她小舅舅。

    亲疏有别,说到底,秦雪儿的内心深处,还是最向着容机的。

    她已经想好了,回去就和她小舅舅说,有人要和他抢人,他的媳妇要飞走了。

    她的舅妈也要没了。

    秦雪儿根本不知道嘴里吃着的东西是啥味儿的,只想赶紧把任务做完,回去找她舅!

    简诗初瞅了眼许清越,又瞅了瞅夜凝,瞬间就明白了这男人的心思,努力抑制想要上翘的嘴角。

    她往旁边看向夜百翎,见人已经没了,等再回来,带了个野男人回来,一直给人夹菜。

    她瞅了眼这个她带回来的野男人,好像是她那本书里的,男主的好兄弟顾锦行?

    她在凶宅综艺里见过这人。

    简诗初是看过追凶直播的,自然知道顾锦行和江景深掰了的事,但也仅限于知道这些。

    此刻,她看着顾锦行,见他把夜百翎夹给他的东西都吃了,也反应了过来。

    心里恼怒,夜百翎是真招苍蝇喜欢啊!

    她又瞅了眼夜百翎,见人一直盯着锅,瞅都没瞅男苍蝇,就低着头,机械般给人夹菜。

    她又懂了,顾锦行根本不重要。

    夜凝和许清越刚聊了两句,就见小公主去把角落里的顾锦行扯了过来,一直在给人夹菜,自己一口都没顾上吃。

    她又想起了许清越的那句“你妹妹也挺喜欢他的”。

    小公主会照顾人了,可怎么也不照顾一下自己呢?

    她是真的很喜欢他吧。

    心里不太舒服,夜凝闭上了嘴,不想说话了,她在锅里翻了翻,挑了一块最好的肉,放到了夜百翎的碗里。

    许清越还在侃侃而谈,见夜凝给夜百翎夹肉,就知道自己表现的机会来了。

    他想起了顾锦行的提醒,要在人家妹妹面前好好表现,也在锅里翻了翻,挑了一块非常好的肉,同样放进了夜百翎的碗里。

    夜百翎见到碗里接连出现的两块肉,两个人几乎同步的动作,更不高兴了。

    她已经能想象到未来,他们三个人坐在同一张餐桌上,每一天都是这般。

    她成了一个外人。

    夜百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咽下那两块肉的,只觉得这肉很苦很难吃,好像坏了。

    她艰难地咽下了两块肉,轻声说了一句:

    “我吃饱了,先去上面吹吹风,你们慢慢吃。”

    说完就放下了筷子,远离了人群。

    夜百翎是一脸笑意离开的,谁也没有察觉到不对。

    许清越满脑子都是夜凝。

    夜凝还在想小公主很喜欢顾锦行的事,想的有些呆了,心情也有些低落,面上却看不出来什么。

    顾锦行菜吃的实在有点太多了,吃的脑子都不够用了,最主要里面有葱花,他不吃葱,可刚刚咽下去了不少,他有点反胃。

    秦雪儿心里疯狂呐喊,她的小舅妈要飞了。

    只有简诗初,她的目光就没离开过夜百翎,见人往山上去了,她也放下了碗筷,跟着往山上去了。

    好不容易夜百翎和那个狗皮膏药分开了,她得抓紧机会和人独处啊。

    有修为在身,夜百翎直接去了很高的一座山峰。

    她的角度,刚好可以将群山尽收眼底。

    很多年前,她还没飞升之时,最喜欢的就是山峰,因为顶峰的气息很美妙,可以平复她的心绪。

    那个时候,大陆之上最高的山峰名为通天,据说山峰的最高处可以通往神界,从最高处跳下去则元神尽散。

    她一生爬过两次通天。

    一次四海升平,她做到了当年承诺的,心愿已了,不愿再被交叠的痛苦折磨,也放弃了追求长生。她把所有的神器都留在了魔族禁地后,从通天上跳了下去。

    可是传言不实,她的元神还在,连肉体都没有破损。

    通天崖底,有个声音告诉她,不要放弃,如果她飞升了,成了神,就可以彻底掌控她修炼的邪气,那个烙印也会和她的灵魂彻底融合,她就不会再痛苦了……

    还有一次,她的镰刀直指天穹,真的前往了神界……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通天,如果有,夜百翎还想再爬一次。

    她想问问那个声音,现在她有了不死不灭的灵魂,可她想要放弃长生,做个凡人,一个会生老病死的凡人,应该怎么做呢。

    一魂一魄不入轮回,她想做个凡人,哪怕只有一世也可以。

    她想老去,和夜凝一起慢慢变老,看她得偿所愿,看她子孙满堂,看她幸福美满。

    她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夜凝的这一生可以永远记得她,在心里给她留一个小角落,会把她当成亲人,当成她的公主,会永远真诚地待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