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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枪下留情将梁兴明的方向和跳动听了个一清二白,所以现在枪下留情手中的枪抬了起来,而那枪口,就像看得见梁兴明一般,正一直跟着梁兴明的身形移动着!
现在枪下留情在等一个机会,他在等着梁兴明跑到那个最适合他攻击的地方,然后以手中的冲锋枪将其穿墙击杀!
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自信,那是因为他从梁兴明的脚步声中,已经听出了一件事:梁兴明基本上没在脚上加过点!而且他也没有穿类似于上一场他哥的那种助跳器的恐怖东东!
上次枪下留情与一脚定江山的一战,输了,但他输得很冤,那是因为一脚定江山在脚上加的点太多了,不但一跳一跳地躲过了大部分伤害,而且还将所有的枪扳机踩烂了,以至枪下留情捡到一把比烧火棍还没用的烂枪。
可是如今他的耳功更加精湛,对上的又是没怎么在脚上加点的梁兴明,他还会输吗?
一直在注视着副本中的包打听眼睛一亮:“没想到枪下留情深藏不露,他的耳功居然已经又有了很大进步!”
黄霸天笑了笑,也道:“而且那个梁兴明也是个爆火子,居然什么都不搞清楚,就拼了命地往前冲去送死!”
包打听呵呵笑道:“看来我们还是高估了那个邪魔玩家,照这样的形式看,就算凌绝顶不出手,我们也赢了!”
黄霸天摇了摇头:“不一定!你这么争着下结论,看来你还是低估了那个邪魔玩家——小黑!”
包打听这一次没有附和黄霸天的意见:“那个小黑又不是小说里面的男主角,我就不信他一出手,他的朋友就必定会赢,而他朋友的对手就必定会输!你看,那个梁兴明马上就要走进枪下留情的攻击范围了!”
不提二人各持己见,副本中此时却已经出了变故。
那枪下留情原本想蹲在子墙边,然后将冲过来的梁兴明穿死的,但他却突然改变了主意,他身子突地一跃,已经朝子墙外面跳了出去,当然了,跳出去的同时,他手中的冲锋枪也响了起来。
导致枪下留情改变主意的,便是他听到了一声刀划墙的声音!
众所周知,CS中,如果玩家把枪收起来,改而执匕首的话,跑起来的速度和躲闪的速度,会比执枪快很多,可以抢下先机。但是如果突然遭遇前方敌人,收起匕首同时把枪拿出来的话,却会比对方的第一时间开枪慢上两三秒的时间,而在这两三秒时间内,已经足够执刀人被枪法一般的对手枪杀!
所谓有其利必有其弊,便是这个意思。
而现在梁兴明在快要到达对方的基地时再将手中的刀换成枪,以便靠速度杀对方个措手不及,这条策略不能不说也可以。但可惜他冲的方向错了!!更可惜的是,他遇到的是以耳功著称的枪下留情!!最可惜得要命的是,他居然无意中将手中的匕首碰到了墙壁!
枪下留情听到梁兴明发出的刀划墙的声音之后,他突然改变了策略。现在对方已经快跑到子墙边,无论是退后还是躲避,都已经没有余地了,而且对方手中拿的还是匕首。
枪下留情要掌握这一个好时机,将对方一举击杀!他深信,以自己的速度和枪法,可以让手中正拿着匕首的梁兴明扼杀于其换枪之前!
当枪下留情开着枪跳出子墙时,他突然看到了一件令他觉得匪夷所思的事——他居然看见对方手中端着的并不是匕首,而是一把枪,一把B31微型冲锋枪!见鬼了!我明明听到他用匕首划墙的声音啊?他换枪的动作怎么这么快?!
但时势已经不容枪下留情多想,狭路相逢,灵者胜!他只能以自己的CS技术,一边急速躲闪着,尽量避免自己受到对方子弹的攻击,一边用自己手中的枪尽量地向对方倾泄着子弹。
而梁兴明呢?他也是一样的反应,同样地一边躲闪着,一边开枪。只不过他的脸上却没有惶然不解的神色,有的只是奸计得逞的奸笑。
枪下留情此时在一边躲闪攻击着,一边叹惜,要是他手中的冲锋枪安了消音器就好了,这个对手早就倒下了!他想得确实不错,安了消音器的冲锋枪,灵便,杀伤力又大,跟别的枪同时对扫起来,绝对会抄了八成的胜算!
只是他好像忘了,他原本是想将梁兴明生生穿死的,要论穿透力和杀伤力,没安消音器当然是厉害多了。要怪只能怪他自己,如果他不急着跳出来的话,也不会造成如今的局面。谁叫他偏偏要听音起意,要将梁兴明一举击杀呢?!
两人都是CS的高手,躲闪的速度和角度,都是迅捷而又刁钻,如果谁想稳着不动或者蹲下去开枪,那他就必死无遗!实际上,在遇到这种对手之后,他们二人的枪都是往对方身上目标大的部位如胸腰等招呼,而不是抬高枪口,妄想着对方的脑袋会撞到自己的子弹上。
不一会儿,两手中的子弹都打完了。现在的情形,最让观众们纳罕不已了。原来双方剩下的血竟是相差不大,枪下留情剩下三滴血,而梁兴明剩下七滴血!
看着这两个人的血量,黄霸天和包打听又讨论起来。
“这游戏设计着让观众们能看到副本中玩家的血量,倒也有趣!”首先说话的是黄霸天,他只是不着边际地说些没营养的话而已,目的是让包打听跟着发言。
包打听咳了一声:“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枪下留情已经稳抄胜卷了,为什么他还要跳出去攻击梁兴明?!不过虽然现在他们的血是三比七,但是枪下留情换枪的动作快多了……”
二人正在学着曹操刘备喝酒论英雄,副本中已经又发生了变化。
枪下留情虽然一开始就浪费了近十来颗子弹,但他手中的冲锋枪毕竟比梁兴明手中的微型冲锋枪来得凶猛,最后还是以三比七的血量略输一筹。
当然了,他们都知道,只有他们其中倒下一个,才能真正分出胜负,在没人倒下之前,多几点血,根本就是无济于事。更何况,七滴血和三滴血看起来有分别,但不管谁再挨上一颗小子弹或是被匕首划一下,都会先对方倒下!
像“先天下之忧而忧,先对方之倒而倒!”和“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不吃枪子谁吃枪子?!”这类豪言壮语是古人的事了,现在他们只想着怎么以最快的方式先击倒对方!
枪下留情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手中没有子弹的冲锋枪换成手枪先,只要他抢在对方前一点换好手枪,那倒下的就会是对方!而他换手枪的动作也不能不说上一个“快”字!
梁兴明呢?他则是不管七三二十一,端着手中的B31就向枪下留情的人冲了过去!他的微冲又没有子弹,难道还想用空枪撞死对方不成?!他的行为也不能不说上一个“怪”字!
快!几乎是两眨眼的时间,枪下留情已经掏出了手枪!好***快!!!
怪!梁兴明几乎是一点五眨眼的时间,便已经问到了枪下留情的前面,但他冲到对方前面,又欲待何为呢?!好T***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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