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女配求生指南 > 275. 吞缨兽

275. 吞缨兽

作者:我不是毛磊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笔趣阁 www.bqg45.net,最快更新女配求生指南 !

    【感谢‘什么哦’道友赠送的吞缨~~】

    二更到~~

    ***********************************************

    ……

    “呼~”她呼出一口浊气。

    其实在得知了美美给她服用的三品玉灵蜂皇浆后,方灵君便已猜出,自己中的是何种毒。

    三品灵物所产生出来的毒素,的的确确不是她这样的小修士能够扛下的!

    即便她仍是筑基期的修士,也不可能受得了这种剧毒!

    然幸而对手的修为还是太低了,所以,作为媒介的眼泪,并未被对手催发出蜂皇浆真正厉害的毒素。

    如若不然,当时的方灵君,应该就会像传闻那样,一触及到眼泪,便是不动用一丝一毫的灵力,也顷刻死绝!

    不会有半秒停顿!

    这,才是真正的落泪见棺材!

    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付方灵君这类的小修士,使用练气士的眼泪,也是足够了的。

    然天算不如人算。

    倔强如方灵君,又怎可能一下也不挣扎,就眼睁睁等死呢?!

    她这条命,分量太重、太重了!

    不单单属于她一个人,所以,无论如何,她都决计不会让自己毫无意义地死去!

    遂在最后一刻,她拼尽全力,启动了第三兽纹。

    蛇之逆鳞:绝对防御!

    由于这次中的毒太过于可怕,即便远没达到三品灵物剧毒应有的标准,可也不是“蛇之逆鳞”能扛得下来的!

    所以,方灵君舍命一搏,只把“蛇之逆鳞”护在心脏这一方小天地,至于其他地方,则完全没法顾及了!

    方灵君之所以做出如此大胆的选择,全在于,《乌金不灭体》神功与那滴金留给她的浓缩精血。

    而这一次,她没有压错!

    她赌对了!

    亦或者说,是金前辈留下的那滴精血和《乌金不灭》神功救了她!

    当然了,若是没有最后一刻,方灵君冷静而大胆的举动,恐怕此时,她的心房已被毒气僵化,最后,即便身怀精血,也会因为没有时间来修补与吸收伤害,而导致方灵君永远诀别人世!

    所以,她还得感谢自己最后一刻的冷静。

    思虑至此,方灵君不由呼出一口寒气。

    她微微动了动手掌,突觉身体比之前更加轻盈,柔韧性也比之前要去了许多!

    “肌肤大成?!”方灵君微讶出声。

    她万万没想到,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后,居然得到了如此大的收获?!

    从金前辈离世到如今,已过去好几个年头,方灵君一直都处在肌肤小成的淬体状态,体魄的增长是越发的缓慢。

    这与瓶颈无关。

    毕竟,得到了族长令牌的方灵君,又怎么可能在这等初级的淬体境界就发难了呢!

    要知道,族长令牌上,可是刻录了历代族长的修炼心得。

    方灵君还不至于笨到,依样画葫芦都会走岔路的地步!

    所以在淬肤这等阶段,理论上,应是不会遇到瓶颈一类的心理问题了。

    遂导致进度缓慢的真正原因,其实,是那些斗兽场上的伤害,再也难已给方灵君的体魄带来明显增长。

    毕竟,能进入前200的人,哪个不惜命?!

    在战斗之际,他们首先考虑的,便是如何保住自己性命,再在这种情况下,攻击敌人。

    人一旦有了顾忌,打起来,便不会使出全力。

    这样一来,方灵君哪里能得到真正的锻体效果?!

    至于对上那些200开外的选手时,虽然那些人是拼了命的。

    可他们与方灵君的实力相差太远了,压根就不能伤到肌肤小成的方灵君。

    所以,方灵君的修为与体魄,一直裹足不前!

    直到今日,她才凭借着九死一生之局,一举突破到肌肤大成之境,与此同时,修为也达到了练气十层!!!

    实属难得!

    不过,看着周围的环境,方灵君却轻咦出声。

    “这……不是血池牢笼么?!”

    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即便她没有被送到喂魔场,也该停留在停尸间才对啊!

    就在方灵君皱眉不解之际,一阵脚步声传入了她耳膜。

    “谁?”方灵君转首往去,只见牢笼的暗角里走出一个人影。

    “是你?!”

    方灵君讶然出声,随后脱口道:“是你把我弄到这里的……?”

    其实,方灵君这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计划,充满了不可预测性。

    一来,她不知道《乌金不灭体》与金前辈的精血,是否真能吸收掉蜂皇浆的剧毒;

    二来,她不确定这需要多少时间;

    而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她无法确定,在这段期间内,自己的尸首是否能保存完整?!

    毕竟,若是被送到喂魔场,十之八九,她就要成为魔兽腹中的存粮了!!!

    所以,方灵君这是在赌`博!

    然而,她别无选择,况且,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豪`赌!

    她又怎能在关键时刻犹豫不决呢?!

    即便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孤注一掷!

    还好,她如今是凶险地赢了……

    只不过,她万万没有想到,把她从停尸房移出来的人,居然会是她?!

    “没错,是我把你移出来的。”

    那女子,语气淡淡。

    不是与方灵君同一石室的冷漠女修,又是何人?!!!

    “你怎么知道我还活着?”方灵君疑惑道。

    毕竟,绝对防御的效果是有延迟的,不可能当场挡下了毒素,就碎裂开来,尤其还是如此剧烈的毒素……

    所以在外人看来,方灵君确实是死的得不能再死,完全是一具面目全非的尸首了。

    遂当时,裁判才会立马宣布方灵君已死亡的结果……

    那女子也不说话,只从腰间摸出一个袋子。

    那袋子,外形和储物袋、灵兽袋很相似,可上面却布满了阴气。

    见此,方灵君眉头微蹙。

    这是阴尸袋,专门盛装阴尸鬼物一类的东西。

    无论是活物还是死物,都可以装进里面,而且由于里头充满了阴气,鬼物还能在里面修炼。

    其实说白了,就是储物袋与灵兽袋的合体,只是用途有些局限性罢了!

    比较适合尸修、鬼修一类的修士携带。

    冷漠女修摘下阴尸袋,袋口打开。

    “嗖~!”一只拳头大的妖兽从里头飞了出来。

    这妖兽,模样有些像蝙蝠,可是,身子却比蝙蝠要圆润,眼睛也是圆溜溜。

    若非耳朵尖利,背生双翅,方灵君还会以为出来的,是一只袖珍小猴呢?!

    而就在方灵君观察这小蝙蝠的时候,蝙蝠也朝她望了过来。

    “唰~!”蝙蝠的双眼突然蒙上一层灰寂,下一刻,方灵君便感觉一阵战栗之感从灵魂里传出。

    这种感觉太熟悉了,就像……就像是她当初遇见的那只黑孔雀!

    那只花荣宝宝的灵兽,黑美人!

    “阴司鬼物?!”方灵君讶然出声,此时再定睛瞧去,她心里依然隐约有了答案:“这是吞缨!”

    所谓吞缨,又被人叫做吞阴。

    乃是一种诞生在乱葬岗、死人坡、古战场的阴司鬼物。

    无论仙凡,不管是修真界还是世俗界,只要阴气足够浓,累积的时间足够长,再加上某一些其他的特殊条件,便都有可能诞生此种鬼兽。

    当然了,初始诞生的吞阴,实力都不强。

    一般而言,只能化作无意识的磷火,随着阴气来回飘荡,这也就是世俗凡人经常说的鬼火。

    其实,那哪里是什么鬼火呢?!真正的鬼火,可是威力极其强大的一种火焰,又岂会如吞阴这般,只能吓吓人!

    而一旦吞阴化作的磷火吞噬了十万个受惊而死之人的魂魄后,便能化为实体,成为类似婴儿一般长相的妖兽……

    说直白一点,也就是冷漠女修肩膀上那只吞阴去掉翅膀的模样。

    从磷火状态变为实体后,吞阴已具备了模糊的灵智,相当于一两岁的孩童。

    这时候的他们,具备了另一种能力,能模仿婴孩的哭喊声,引`诱行夜路之人。

    直至它们再度吸足了十万个魂魄后,才能长出翅膀,进化成为真正的阴司鬼物——吞阴!

    而在进化成吞阴之前的那两个形态,它都不具备有任何的攻击力,只要定力稍微强上一些的凡人,便能不受蛊惑,甚至将其灭杀掉。

    所以,吞阴要成长起来,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既耗时,又耗力,而且,没有翅膀的吞阴是如此弱小,怎可能累积够十万个生人魂魄呢?!

    这说的都还是凡人界,若是在修真界的话,哪个蠢蛋会死在没有翅膀的吞阴的蛊惑之下?!

    当然了,若是吞噬修士生魂长大的吞阴,那就不叫吞阴了,而是吞阴之王。

    端是可怕至极的存在……

    显然,冷漠少女肩膀上的吞阴,不可能是吞阴之王。

    所以说,俗世乱葬岗上的磷火虽多,可几百个乱葬岗加起来,最终能长出翅膀的吞阴,恐怕连一个都没有!

    然一旦长出了翅膀,它们的实力,就会突飞猛进。

    当然了,吞阴是没法与花荣宝宝那只黑色孔雀相比的。

    但在神通方面,却也有其独到之处。

    其中一个神通,便是能辨人之生死。

    无论是服用了再高级的假死药,或是用上高明的闭气术,都无法瞒过吞阴鼻子。

    它们只要远远一嗅,便能分辨出这人是真死是假死!

    毕竟,吞阴在一路的成长之中,都必须吞噬生人魂魄。

    若是对方死去,那他吞噬了也起不到作用……

    遂方灵君认出这吞阴后,便已知晓自己的局被对方勘破。

    不过,对于她为何要帮自己一把,方灵君还是感到有些疑惑的。

    遂她开口道:“你为何要帮我?”

    这也是方灵君最想问的问题。

    毕竟,她与这冷漠女修,平日并无太多交集。

    而说到交情的话,更是无从谈起!

    ……R1152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