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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潇潇。
道路上的行人已经很少了,平安老店外却有三骑急驰而来。
马快,人的动作更快。
马蹄未停,三个人已纵身下马,钉于般钉在地上,下盘稳如泰山。
他们的下盘本来就应该稳。
一个人若是练了二三十年的腿上功夫,下盘再不稳,那才是怪事。
南拳北腿。
大河两岸的英雄豪杰们,练腿功的也不知有多少,能比得上他们的却很少。他们姓谭。
也许他们并不是北派谭腿的嫡系,可是他们自己要这么说,就没有人敢怀疑,也没有人否认。
拼了十三年命,经过了大小两百多次浴血苦战,“谭门三霸天”确实已在江湖中稳稳站住了脚,想推倒他们的人,大多数已被他们一脚踢死。
平安老店是个客栈,也是家酒铺。
窗外夜雨如丝,窗内昏灯如豆。
谭老大谭天龙第一个闯进去,随手掀起了头上的斗笠,就看见了一口棺材。秋雨秋风令人愁。
在这种天气里,如果没有急事,谁也不会连夜赶路的。
谭家兄弟更不会。
现在他们部已是家资巨万的豪富,谭老三谭天豹新娶的一位爱妾非但美貌如花,据说还有内媚。
若没有急事,就算用鞭子抽他,他也懒得从床上爬起来的。
什么事如此急?
这是他们兄弟的秘密,其实也不能算是秘密,谭门三霸天做的是什么买卖,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只不过十万两银子以下的买卖,他们是绝不会插手的。
现在看他们赶路赶得这么急,这趟买卖当然不小。
要出去做买卖的人,不管是做什么买卖,就算做的是没本钱的买卖,出门撞见棺材,总不是件很吉利的事。
谭老大刚皱起眉,谭老二谭天虎的拳头已重重捶在柜台上。
柜台立刻被打裂,掌柜的胆子也几乎被打裂了。
谭天虎瞪着他,厉声道:“这里是酒店?还是棺材铺?”
掌柜的一面抹汗,一面陪笑,道:“小店只卖酒,不卖棺材。”
谭天虎道:“酒店里怎能会有棺材?”
掌柏的道:“那是这位客官带来的,而且一定要带到屋里来。”
谭天虎道:“为什么?”
掌柜的道:“因为这位客官一定要棺材里的朋友陪他喝酒。”
“这位客官”是个年轻人,落拓的年轻人,酒总是难免喝得大多。
现在他又在对着棺材举杯,道:“这杯酒轮到我了,我喝。”
他果然一口气就喝干了杯中的酒,喝得真快。
棺材是崭新的,他的衣衫却已破旧,他做的事看来虽然有点疯,可是他的人看来却长得很不错,只不过眼睛里通常都带着说不出的绝望之色,仿佛对世上所有的事都已不在乎。——除了这口棺材外,对世上所有的事都已不在乎。
“这位客官”当然就是王风。
谭家兄弟里,火气最大,拳头也最大的,就是老二谭天虎。
他第一个走过去,拍了拍摆在桌上的棺材,道:“这是你带来的?”
王风点点头。
谭天虎道:“这里面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朋友。”
谭天虎道:“是死朋友?还是活朋友?”
王风道:“只要是朋友,死活都一样是朋友。”
谭天虎道:“死人也会喝酒?”
王风笑了笑,又向棺材举杯,道:“这杯酒轮到你了,代替你喝。”
他一口又喝了一杯。
谭天虎大笑,回头看着他的兄弟,指着王风道:“原来这小子是个酒鬼。”谭天龙沉着脸,道:“叫他快把棺材搬出去,叫他的人也滚出去。”
谭天虎道:“小子,你听见没有?”
王风道:“听见什么?”
谭天虎冷冷道:“大爷们叫你把棺材搬出去。”
王风道:“搬不得。”
谭天虎道:“为什么?”
王风道:“外面在下雨,我不能让我的朋友淋雨。”
谭天虎看着他,又回头看看谭老大,故意问道:“这人是疯子,你看怎么办?”谭天龙道:“踢出去。”
谭天虎道:“踢疯子不犯法。”
谭天龙道:“踢‘死’人更不犯法。”
谭天虎道:“好,那我就先踢死人,再踢疯子。”
话没有说完,他脚已踢出。
这棺材就是铁铸的,他也能把它一脚踢出去。
他有把握。
这一脚虽然是随随便便踢出来的,至少也有三五百斤力气。
谁知他一脚刚踢出,棺材就不见了,这闪电般的一脚竟踢了个空。
明明摆在他面前桌上的棺材,忽然间就飞到另外一张桌上去了。
棺材自己当然不会飞。
王风连人带椅子也都已跟着棺材飞了过去,淡淡道:“我这朋友活着的时候一向只喜欢踢人,从来也没有被人踢过,死了也一定不喜欢被人踢的。”
谭家兄弟总算全部都看了出来,这小子既不是真疯,也没有真醉。
就连一直懒洋洋斜倚在柜台旁站着的谭天豹,腰杆都已挺直。
王风道:“你先踢疯子,再踢死人,行不行?”
谭天虎道:“行!”
这个字说出口,谭天豹也箭一般跳过来,兄弟两人同时一脚踢出,一个踢王风的右耳,一个踢他左肋下软肋间。
北派谭腿一向是武林中最实在的功夫,讲究的不在招式花俏,而在快。
这兄弟两人的腿不但快,而且准确,踢的部位更好,简直令人无法闪避。王风根本连一点闪避的意思都没有。
也不知是因为他明知无法闪避,还是胸有成竹,他连动都没有动。
就在这时,已响起了一阵惨呼,其中仿佛还带着骨头碎裂的声音。
虽然只有一声惨呼,却是两个人同时发出来的。
谭天虎,谭天豹兄弟,一腿刚踢出,就同时倒了下去,倒下去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两个人两条腿的膝盖关节处都已碎裂。
被踢的人骨头还是好好的,踢的人骨头反而碎了。
谭天龙怔住,眼睛里充满了惊吓与恐惧。
他根本没看见王风出手。
王风自己也怔住。
他的确没有出过手,虽然他已有了对付这兄弟两人的法子。
拼命的法子。
可是他还没有施展出来,这兄弟两人就已经倒了下去。
他们的骨头怎么会忽然碎裂?是被谁打碎的?
没有人知道,就正如没有人知道铁恨怎么会突然暴死。
难道这又是魔法?
是谁使出来的魔法?
王风不愿想,也不敢想,掌心中已有了冷汗。
谭天龙吃惊的看着他,哼声道:“这是什么功夫?”
王风道:“不知道。”
谭天龙道:“出手的不是你?”
王风摇头。
谭天龙道:“不是你是谁?”
王风道:“也许根本不是人。”
谭天龙突然怒吼,身子凌空扑起,双腿连环踢出。
这已不是正宗的谭腿,威力却远比谭腿更大,正是他纵横江湖的成名绝技。谁知他身子刚扑起,就听见“嚓,嚓”两声响,接着一声惨呼。
他倒下去时,两条腿的膝盖关节处也已碎裂。
王风还是动也不动的坐在那里,眼睛里仿佛也有了恐惧之色。
一声惨嚎声过后,屋子里就变得坟墓般静寂。
谭家兄弟一倒下去,非但没有挣扎翻滚,连声音都没有了。
柜台后的老掌柜,已吓得面无人色。
王风忽然抬起头,看着他,忽然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老掌柜的勉强在笑,笑得却比哭还难看,道:“我什么都没看见。”
王风冷笑。
老掌柜道:“像大爷这种功夫,我连做梦都没有看见过。”
王风道:“我说过,出手的不是我。”
老掌柜的也忍不住问道:“不是你,又是谁?”
王风忽然弯了腰,从地上拿起块小小的石头。
石头竟是血红色的,红得可怕。
王风道:“你看这是什么?”
老掌柜迷着眼看了半天,道:“好像是块石头,红石头。”
王风道:“这样的石头,地上一定还有三块。”
老掌柜道:“哦?”
王风道:“四块石头,打断了四条腿。”
老掌柜的赫然道:“这么样一块小石头,也能打断人的腿?”
王风道:“你不信?”
老掌柜道:“我……我……”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种事我本来也不信,却偏偏让我凑巧看见了。”老掌柜说道:“这……这是武功?还是魔法?”
王风叹道:“我也不知道。”
老掌柜道:“这是谁打出来的?”
王风道:“我本来怀疑是你。”
老掌柜吓了一跳,说道:“不是我,绝不是。”
王风苦笑道:“现在我也知道不是了,石头是从窗子外面打进来的。”
他刚才看见窗外有血光一闪,谭天龙就已惨呼着倒下去。
然后他就看见这块石头滚落在地上,滚到他脚下。
他捡起来时,石头仿佛还在发烫,仿佛还带着说不出的血腥气。
死寂中忽然响起一声呻吟。
谭天龙呻吟着,一只手在动,好像想伸手到怀里去拿东西。
只可惜他已连这点力气都没有,但是一双眼睛却总算张开了,正在看着王风,目光中充满了求助与乞怜之色。
王风竟替他去拿了出来。
他贴身的衣袋里,有个小小的锦囊。
王风道:“你要的就是这个?”
谭天龙挣扎着,说了一句话,声音已细如游丝,王风只听出了两个字。
“给你。”
“为什么要给我?”王风不懂。
但他还是忍不住打开了锦囊,里面竟是双比龙眼还大的珍珠。
虽然这不是颗避毒珠,也不是夜明珠,却无疑也是价值连城之物。
王风皱眉道:“你为什么要将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我?”
谭天龙喘息着,已连一个字都说不出。
王风道:“你是不是想要我去替你做一件事?”
谭天龙看着他,眼睛里的表情谁也看不出是什么意思,忽然抬起一根手指,指着对面的窗户。
窗外的屋檐下挂着个鸟笼。
空的鸟笼。
王风却已明白他的意思,大声道:“鹦鹉?你是不是想要告诉我鹦鹉的秘密?”无论他想说的是什么,都已永远是个秘密了。
他已断了气。
他的兄弟更早已断了气,这块小小的红石头,不但打断了他们的腿,也夺去了他们的命。
一块小红石,一颗明珠。
这块小小的红石头上,究竟有什么魔力?竟能一下子夺去人的魂魄?
这颗明珠究竟是从哪里来的?莫非也是太平王遗失的那批珠宝中这一?
“鹦鹉”这两个字,究竟有什么秘密?谭天龙临死前,说的岂非也正是这两个字?王风抬起头,看着那老掌柜,忽然问道:“外面那鸟笼是你的?”
老掌柜点点头。
王风道:“里面本来养的是什么乌?”
老掌柜道:“是只鹦鹉。”
这回答虽然本就在王风意料之中,可是他听了还是觉得胃里很不舒服。
老掌柜看着窗外的鸟笼,眼睛里的表情忽然也变得很奇怪,过了很久,才叹了口气,道:“那本来是只鹦鹉,又活泼,又可爱,只要看见过它的人,都想不到它忽然会死。”王风道:“它是怎么死的?”
老掌柜道:“它死得很奇怪,看来就好像是被吓死的。”
王风道:“吓死的?”
老掌柜道:“那天晚上,我本来已睡了,忽然听见它在叫,就好像……就好像一个人在害怕时发出的那种惊呼一样。”他的脸也已因恐惧而扭曲:“等到我赶出来时,它已经死了,死得好惨。”
王风道:“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老掌柜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七月初一。”他又解释道:“因为那天正好是开鬼门关的日子,晚上我还祭过鬼神,还喝了点酒。”
王风沉默。
七月初一,开鬼门的日子,血鹦鹉是否也是在这一天降临到人间的?
老掌柜又在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缓缓道:“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王风道:“哦?”
老掌柜道:“鬼门关开了,冤魂野鬼都出来了,到了人间……”
他的眼皮在皱,说道:“你心里一定在想,我的小魔神,也是被鬼吓死的。”王风道:“小魔神?你那只鹦鹉,叫小魔神?”
老掌柜道:“嗯!”
王风诧异道:“你为什么会替它取这种名字?”
老掌柜又问道:“这名字不好?”
王风道:“我只不过奇怪……”
老掌柜忽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其实这名字也不是我取的,是她……她把鹦鹉送给我的时候,鹦鹉就已经有了这名字。”
王风道:“她是什么人?”
老掌柜目光遥视着窗外,过了很久,才缓缓道:“我这一辈子,都是在规规矩矩的做人,可是我也会荒唐过一次。”他衰老疲倦的脸上,忽然露出极激动的红晕,眼睛里也发出了光:“就只这一次,我就把我平生的积蓄都花光了,可是我一直都认为很值得。”这并不是王风要问的,但是王风并不想打断他的话。
这段荒唐的经验,一定也是段很奇特的经历。
夜雨秋灯,能听到一个老人叙说这种事,岂非也很有趣?
老掌柜道:“也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有时可爱得要命,有时又可怕得要命,那一夜中,她虽然连碰都不让我碰她,可是我得到的刺激与满足,却是别人做梦都想不到的。”王风忍不住道:“所以你宁愿将一生的积蓄都送给她?”
老掌柜道:“我一点都不后悔。”他的脸也在发光:“如果老天还让我能再活十年,再让我存那么多钱,我一定还会再到她那里去一次。”
王风道:“她那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老掌柜道:“你听见也许会觉得很可笑,那里只不过是个妓院。”
王风没有笑。
他了解这怪老人的心情。
一个人辛苦奋斗了多年,所得到的却只不过是个油垢的柜台,儿张油垢的桌子,那么他临老时为什么不能去荒唐一次?
一个人做的事,只要不损伤别人,只要他自己认为值得,就是正确的。
这种感觉王风不但了解,而且尊重。
所以老人义接着说了下去:“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妓女,是个婊子,但我却随时都愿意跪在地上,去舔她的脚。”
王风已开始动了好奇心,忍不住问道:“那妓院叫什么名字?”
老掌柜道:“叫鹦鹉楼。”
王风的心跳了:“她叫什么名字?”
老掌柜道:“她叫血奴。”
——血奴就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
血奴在鹦鹉楼,鹦鹉楼在哪里?
“鹦鹉楼在哪里?”
“就在前面那条巷子里。”
“是哪扇门?”
“红门,”被问路的人指点得很详细:“巷子里只有那扇红门。”
鲜红的门,红如血。
应门的是个小姑娘,穿着套红衣裳的小姑娘,一双眸子却黑如点漆。
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王风。
王风的装束,显然与经常到她们这里来的那些人不大相同。
王风还带着口棺材。
到这里来的人,只有带金银珠宝的,没有带棺材的。
小姑娘纵然不太势利,至少总有点惊讶:“你是不是敲错了门?”
王风道:“没有。”
小姑娘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王风道:“是鹦鹉楼。”
小姑娘道:“你找谁?”
王风道:“血奴。”
小姑娘又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你认得她?”
王风道:“不认得。”
小姑娘板起脸,“不认得的客人,她从来不见。”
王风道:“你只要告诉她找是谁,她一定会见。”
小姑娘道:“你是谁?”
王风道:“我也是只鹦鹉,血鹦鹉。”
门又关起。
这里是个妓院,门户却比衙门还紧。
王风并没有一脚踢开门闯进去,有时候他很能沉得住气。
他知道现在就是应该沉住气的时候。
他等得并不太久,门又开了,这次应门的不是小姑娘,是个老太婆。
老太婆也穿着一身红衣裳,也正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对这个落拓的年轻人,她显然不大满意。
她一定想不通眼睛一向长在头顶上的血奴姑娘为什么要见他?
王风道:“现在我是不是可以进去?”
老太婆在笑,皮笑肉不笑:“这里是妓院,只要是活人,都可以进来。”她沉下脸,接着道:“可是死人我们就恕不招待。”
王风笑了。
开始笑的时候,他已一脚踢开门,用一双手托着棺材走进去。
有时候他很沉不住气。
他知道现在已经不必再沉住气,因为他想见的人,已经答应要见他。
他知道“血鹦鹉”这三个字,已经有了效力。
穿红衣裳的老太婆看着他闯进来,连一个屁都没有放。
无论谁能够用一双手托住一口棺材走进来,她部只有看着。
无论谁在妓院里混了四十年,都一定很识相。
王风道:“你知道我我的是谁?”
老太婆不想点头,却不敢不点头。
王风道:“好,你带路。”
正午。
在妓院里,正午还是早上,大多数人都刚刚才起床。
不管多好看的女人,刚起床的时候,都不会太好看的。
不管哪种女人,如果自己知道自己样子不太好看,通常都不会让人看见。让不让别人看见是一回事,是不是去看别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带着棺材来逛妓院的人毕竟不是时常都能看得到的。
王风知道,有很多的眼睛都在偷偷地在看他。
他不在乎。
穿过回廊,走过花径,来到一座小楼,楼檐下挂着十七八个鸟笼。
只有鸟笼,没有鸟。
鸟笼里本来养的都是些什么鸟?
是不是鹦鹉?
鸟笼空了,鹦鹉呢?
是不是全都死了?是不是也全部死在七月初一的那一天晚上?
王风道:“是叫我上去还是请我上去?”
老太婆道:“请!”
小搂上的门是虚掩着的。
王风用一只手托着棺材,一只手推开门,就走进了个奇怪的地刀。
他到过很多地方。
人世间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地方,他大都见识过。他知道这世上有些地方美丽得像天堂,也有些地方可怕得像地狱。
这地方很美,里面每样东西部很美,可是看起来却像是个地狱。
美丽的地狱。
他第一眼看见的是幅图画,画在对面墙壁上的一幅图画。
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
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犬;有的非人非犬;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大,却偏偏有颗人心。
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
血鹦鹉。
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
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
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
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
难道“他”就是魔中之魔?
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
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
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
——这就是血奴?
王风看呆了。
屋子里还有硬底皮靴,有带着刺的飞鞭,有三丈宽的大床,床顶上挂着钩子。这些王风居然完全没有注意,他的希望都已贯注在这幅画上。
——图画上的地方,难道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
——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
——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
王风看得实在太出神,甚至连屋子里有人走进来,他都没有发觉。
幸好他总算听见了她的声音。
娇美妩媚的声音,带着银铃般的笑。
那全然绝不像血奴飞翔时带出来的铃声。
“你喜欢这幅画?”她带着笑问。
王风忽然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他这一生从未见过的女人。
从未见过的美丽,也从未见过的怪异。
她并不是赤裸着的。
她还穿着一半衣裳——既不是上面一半,也不是下面一半。
她右边半身衣裳,穿得很整齐,左边半身却是赤裸的。
她在耳上戴着珠环,有半边脸上抹着脂粉,发上还有珠翠满头。
只有右边。
她的左半身看来就像是个初生的婴儿。
王风怔注。
怔了很久,他才能再回头去看壁上的图画,画上的血奴。
这次他看得更仔细。
他终于发现画上的血奴也是这样的——半边的翅是编蝈,半边的翅是兀鹰,半边的羽毛是孔雀,半边的羽毛是凤凰。
“血奴。”王风终于明白:“你一定就是血奴。”
她笑了。
她的笑容温柔如春风,美丽如春花,又像是春水般流动变幻不定。
她的瞳孔深处,却冷如春冰。
“你不是鹦鹉,更不是血鹦鹉。”她还在笑:“你是个人。”
王风道:“你看错了。”
血奴道:“你不是人?”
王风道:“如果你是血奴,我为什么不能是血鹦鹉?”
血奴道:“你一定不是。”
工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认得血鹦鹉。”
王风道:“你见过它?”
血奴道:“当然见过。”
王风道:“它也给了你三个愿望?”
血奴道:“它没有。”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是血奴。”
王风也笑了。
他开始笑的时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么柔软纤细,她的腿是多么修长结实。血奴并不想避开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风在叹气。
他不能不承认这个女人实在值得一个男人付出他毕生的积蓄。
他又想起了那个坐在油腻柜台后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找是什么人,就应该知道我很贵。”
王风也承认:“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带来了什么?”
王风道:“你也应该看得出。”
他带来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来找我的人,好像是没有用棺材装银子的,你倒是第一个。”王风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风道:“这口棺村里,连一分银子都没有。”
血奴道:“棺村里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人。”
血奴道:“死人?”
王风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风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部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血奴嫣然,道:“你至少还应该知道一件事。”
王风道:“什么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还是他?”
王风道:“这有分别?”
血奴道:“有一点。”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忖钱,死人我免费。”王风道:“如是个已经快死了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经快死了,我可以考虑半价。”
王风道:“不能免费?”
血奴道:“不能。”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么样看来,好像只有他留下,我出去。”
他说走就走。
血奴却又拦住了他:“你想到哪里去?”
王风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着出去?”
王风看着她赤裸着的半边身子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样东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么东西?”
王风道:“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只不过是颗宝珠而已。”
如果你是个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见了个能让你动心的女人。
如果让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颗珠子,如果这颗珠子也是能让她动心的。那么你如果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一定是个猪。
王风的人没有出去,他的珠子飞了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的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的?
没有。
血奴用面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里就发出了光。
美丽的珠儿,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的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的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于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嘎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一定要勉强控制自己。
血奴说道:“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
王风道:“还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
王风耸然道:“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血奴道:“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她脸上发着光,显得更美丽,美得邪恶而妖异:“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让我变成块石头,我都心甘情愿。”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幽然他说道:“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了抽我。”
她的喘息急促,奶头已渐渐发硬。
她的指甲几乎已刺出了王风的血,喘息着道:“现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随便你用什么法子糟蹋我折磨我,我都愿意。”
王风的喉咙已开始发干,哽声道:“我还想让你看样东西。”
血奴道:“看什么?”
王风道:“你说的石头是不是这一种?”
他拿出了那块小小的红石。
血奴的脸色骤然变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带刺的鞭子。
“这不是石头,这就是魔血……”她疯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夺过王风手里的红石,一口吞了下去。
“这是魔血,喝过魔血的人,就可以看见魔王了……”
她又在疯狂般大笑,美丽的脸上忽然起了种无法描述的变化。
她的脸忽然变成种令人作呕的惨绿色,柔软的嘴唇开始扭曲,温柔的眼波中露出狞恶的表情。
她的双腿和双手关节忽然向外扭曲,结实修长的腿张开了,露出了……
她在用力捏弄自己的奶头,“来,快来,用力……”
王风已完全吓呆,连呼吸都已停顿,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没有吐。
她却吐了出来,吐出一种浓绿色的,带着恶臭的稠汁。
可是她的脸忽又变得温柔而美丽,呻吟着道:“不要,我痛……”
呻吟般的声音忽又变成厉吼,她的脸也突又变得可怕而狞恶。
这两种表情不断的在她脸上交替变幻着,喉咙里有时呻吟,有时低沉。
那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具有的表情,也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发得出的声音。
然后她忽然跳起来,她的脸突然扭转,几乎扭到背后。
她的背对着王风,脸也对着王风,嘴里的浓汁还在不停往外流。
屋子里竟然充满恶臭,就像忽然变成了个地狱。
王风的手脚已冰凉,一步步住后退。
她已冲过来,张开双手,横挡住了门:“你是什么人?”
王风用力控制着自己道,“我叫王风。”
她突然大笑,笑声狞恶可怖:“你骗我,你想骗我。”她笑得比疯子更疯狂:“你叫王重生<:"="_.,你是个不要命的小杂种。”
浓汁又喷了出来,喷在王风身上。
她忽又躺下去,用力揉着自己的奶房和阴阜,将那颗珠子塞了进去,她的身子不停的向上迎合耸动。
“这女人是我的,你快滚,快滚!”
王风用力握紧双拳,道:“应该滚的是你,你才是个不要脸的老杂种。”他忽然不怕了。他听见过妖魔附身的传说,他觉得怜悯而恶心,却已不再恐惧。他一定要将这妖魔从这女人身上赶出去。
她已暴怒,忽然抓住床脚。
坚固的大床祉她轻轻一拉就破裂了,她抓住床脚,用力往王风身上打下去。她的力气大得可怕。
王风却已从她身旁滑过去,掠过对面的墙壁,立刻发现图画上的血鹦鹉身边的十三只怪鸟,竟已赫然少了一只。
她已冲过去追打。
王风忽然大声道:“现在我已知道你是谁了,你是血奴。”
她的手一震。
王风立刻又接着道:“我见过你的主人,我还有它的两个愿望,我可以要你死,要你化作飞灰,万劫不复。”
她手里的木棍落下。
王风冷冷道:“所以我劝你还是最好快滚,滚回奇浓嘉嘉普去。”
她又倒下去,厉声狂吼:“你这小杂种,你要强抢我的女人,还要管我们的闲事,就算我饶了你,魔王也不会饶你的。”
吼声越来越轻,越来越远。
血奴扭曲的面目和四肢立刻恢复正常,但是她的人却已完全虚脱。
她的鼻尖在流着汗,全身都在流着汗,瞳孔已因兴奋后的虚脱而扩散。
她还在不停的呻吟喘息,然后她脸上就忽然露出种甜蜜而满足的微笑。
王风奔出去呕吐。
等他吐完了,她还躺在那里笑,心里仿佛充满了一种神秘而邪恶的满足。再看墙上的图画,围绕在血鹦鹉身旁的怪鸟,已经又变成十三只。
王风长长吐出口气,冷汗早已湿透衣裳。
她在看着他,不停的低语道:“你真好,你真好……”
——刚才不是我。
这旬话王风既不敢说,也不忍说。
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部已被砸得稀烂,只有墙上那幅画仍是鲜明的。
她另一半胴体上的衣服也已松脱,一样东西从两腿间滚了出来。
刚才她塞进去的,本是他送给她的明珠,但是现在却已赫然变成了块石头。一块鲜红的魔石,赫然正是她刚才吞下肚子里的那一块。
明珠呢?
是不是又回到了奇浓嘉嘉普,回到魔王的手里?
夜。安静的初秋之夜。
刚才小楼上的响动,别的人竟好像连一点都不惊异。
这种事竟好像是时常都会发生的。难道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这里的人都已见惯不奇?
血奴却好像根本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
现在她也变得很安静,静静的躺在王风为她铺起的床褥上,静静的看着他,忽然道:“你真是个可怕的人。”
王风道:“哦。”
血奴道:“因为你会变,刚才就好像忽然变了,变成个妖魔。”她的声音里并没有怨恨,只有满足:“刚才你就好像把我活生生的撕开来,血淋淋的吞下去。”王风苦笑。
他只有苦笑。
刚才那件神秘邪恶而可怕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发生的?
是不是因为那块魔血滴成的红石?
他虽然亲眼看见,可是现在他连自己都几乎无法相信,当然更无法解释。血奴忽然问:“你送我的那颗珠子呢?”
王风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明珠神秘失踪,魔石却又出现了。
这种事又有谁能解释?
血奴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没关系,就算你又拿回去了,也没有关系。”她轻抚着王风:“像你这样的男人,本就用不着花钱找女人。”
王风没有回答。
他在看着那口棺材。
经过刚才那种事之后,这口棺材居然还完整无缺。难道妖魔都畏惧棺材中的这个人?血奴道:“现在我才知道你给我的那块石头是什么了。”
王风立刻问:“那是什么?”
血奴的眼波又带醉,轻轻道:“是春药,一定是春药。”
王风笑了,苦笑。
那块妖异而邪恶的魔石,现在又回到他怀里,他发誓以后绝下再轻易拿出来。但他却忍不住试探着道:“可是你刚才却说那是魔血滴成的魔石。”
血奴承认:“刚才我的确那么想,因为魔王和血鹦鹉的故事,实在把我迷住了。”王风道:“这故事是谁告诉你的?”
血奴道:“就是在墙上画这幅画的人。”
王风道:“这个人是谁?”
血奴道:“他姓郭,是个古里古怪的老头子。”
王风眼睛里立刻发出光:“他叫郭繁!”
血奴摇摇头,道:“可是我听说他有个兄弟叫郭繁,曾经真的见过血鹦鹉。”她又显得有点兴奋:“听说血鹦鹉每隔七年出现一次,现在又到了它出现的时候。”王风道:“所以你就叫自己做血奴,在这里等它出现。”
血奴也承认,道:“我说过,这故事真的叫人着迷。”
王风道:“你真的相信?”
血奴又问:“你呢?”
王风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来是绝不相信的,可是现在却已完全迷惑。
这世上本就有很多神秘怪异的事,是人力无法解释的,也是人力无法做得到的。再亲眼看到刚才发生的那些事之后,他已不能不信。
一阵风吹过,空鸟笼在窗外摇晃。
血奴道:“那里面养的本来全都是鹦鹉,因为血鹦鹉也是鹦鹉,我总认为它一定会在那鹦鹉最多的地方出现。”
王风道:“只可惜它们全都死了。”
血奴轻轻叹息,道:“死得很可怜。”
王风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点头,忽又叫道:“你怎么知道?”
王风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该知道的事。”
血奴看着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鹦鹉会在这里出现,所以才到这里来?”王风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为了什么来的?”
王风道:“为了我这朋友。”他看着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惨,他这一生中,只希望死后能葬在故乡。”
血奴道:“所以你就护送他的尸身回去安葬?”
王风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没有别的事做。”
血奴又叹了口气,道:“能交到你这么样的朋友,实在是他的运气。”
王风看着她,忽然又觉得她本是个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异和邪恶,也许只不过被环境所迫,是为吸引那些可恶的男人,故意装出来的。邪恶岂非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诱惑。
王风忽然道:“你能不能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说。”
王风道:“把墙壁上这幅画毁掉,就算一时毁不掉,先刷层白粉上去也行。”血奴道:“为什么?”
王风道:“因为……因为我不喜欢。”
血奴看着他,道:“我若听你的话,你是不是就肯留在这里?”
王风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来,道:“我们现在就去街上买白粉。”
王风道:“你躺着,我去。”他摸着她的脸,道:“你可以安心睡觉,有我的朋友在这里陪你,就算魔鬼都绝不敢来惊扰你的。”
血奴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王风笑了笑,道:“因为我这朋友活着时是强人,死了也一定是个强鬼。”血奴身子一缩道:“他会不会来找我?”
王风道:“绝不会。”他微笑着:“因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声道:“那么就算他忽然从棺村里跳出来,我也不怕了。”夜未深。
华灯初上时,鹦鹉楼就开始热闹起来。
庭院中灯火如星,照着满园花树,花树间绿女红男清歌曼舞,看来也像是幅图画。这幅图画当然和小楼里墙壁上的图画是绝不相同的,这是幅美丽的图画,充满了欢愉。可是图画里的这些人的心里,又有几个人没有妖魔的欲望?
王风大步走过去。
他心里忽然觉得很烦,大步走入了一个六角亭,拿起了一罐酒一口气喝了半罐,远远的把罐于摔出,砸得粉碎。
在亭子里喝酒的红男绿女们都吓呆了。
王风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个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这人衣着光鲜,看来好像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去干什么?”王风道:“去买白粉。”
这人道:“白粉?”
王风道:“就是刷墙用的那种白粉。”
这人当然不想去,拥抱着美女喝酒,显然比买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为王风已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六角亭里有八个人。六个是女的,很年轻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轻,至少看起来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种吸引力。
除了被王风拎起来的这个人,另外一个两鬓斑白,虽然在狂欢痛饮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并没有愉快的表情。
对他来说,好像到这种地方来并不是种娱乐,只不过是件不得不做的事。他的朋友被人欺负,他也没有觉得愤怒,更没有惊惶失色。
别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对他好像都没有丝毫影响。不管什么人部一样。他只不过淡淡的说了句:“白粉很容易买,你快回来,我们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