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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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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来打算向巴里-X说明,由于家里有一些更加紧迫的事务,我周六不能来事务所上班。而且我本来还打算提出,在星期天下午来干几小时,如果他需要我的话。但我这是无事自扰。因为巴里这个周末要离开孟菲斯。既然没有他的帮助我就不敢指望能跨进事务所,这个问题也就变得不成问题。

    由于某种原因,包娣小姐没有在日出之前敲响我的房门,而是代之以在车库前面我的窗子底下,忙忙碌碌地准备各式各样的工具。她一会儿把草耙和铁-往地上摔,一会儿又用一把又粗又笨的鹤嘴锄刮着手推车内部的泥污。她还磨了两把平头锄,而且自始至终,不是大声唱歌,就是高声喊叫。等我刚过7点终于从房间下来到了园里,她见了我却装出一副惊讶的模样。“啊,鲁迪,早安。你好吗?”

    “好,包娣小姐。你呢?”

    “好极了,好极了。今天天气多好呀!”

    今天几乎还没有开始呢,现在说天气多好未免为时过早。如果真有什么可说的话,那么我要说就清晨而言,这天气颇为湿热。孟菲斯那热得难熬的夏天,就要来到了。

    她赐给我一杯速溶咖啡和一块面包,接着就马不停蹄地围着那堆覆盖上料忙碌起来。我也立即投入行动,这使她大为高兴。在她的指导下,我把第一只100磅的袋子搬上手推车,跟着她绕过屋子,踏上车道,穿过屋前的草坪,最后把车推到靠街的一个狭小的花坛旁。她用带着手套的手端着咖啡,指点着覆盖土料应该铺撒的地方。一路推下来我已经气喘吁吁,尤其是通过潮湿的草坪这最后一段,特别费劲。但我仍旧用力撕开塑料袋,用一把干草杈开始把土料撒到花坛上。

    15分钟以后,我撒完了第一袋,这时身上的T恤已被汗水湿透。她跟着我和手推车,返回到后院边,去装第二车。我把她指定的一袋拉到邮箱附近的一个地方。

    第一个小时,我们撤掉了5袋。那可是500磅覆盖土料呀,我着实是在受罪!到了9点钟,温度已上升到80华氏度。9点半,我终于说服她同意休息一会喝口水。坐了10分钟以后,我发觉自己要站起来十分困难。过了不一会,我的腰就合乎情理地剧烈作痛,但我咬紧牙关,只让自己稍稍龇了点牙咧了点嘴。她没有发现。

    我不是一个懒汉。而且不太久以前,在念大学时的某一个阶段,我的身体还处于极佳状态。我练慢跑,参加校内各项体育运动。后来进入法学院,在过去3年中,我再没有时间从事这样的活动。因而现在才干了几个小时的重活,我就觉得自己像一个没有用的软骨头。

    中午,她给了我两块淡而无味的火鸡肉三明治,外加一只苹果。我坐在后院的风扇下面慢慢地吃着。我腰痛腿麻,双手发抖,像兔子一样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

    趁她在厨房里还没有忙完,我的目光越过那一小块绿色草坪,绕过覆盖土料叠成的纪念碑,落在静静地位于车库顶部的我那套房间上。不久以前,当我和她谈妥房租仅为150美元这样一个小数目时,我还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可是我真那么聪明吗?在这桩交易当中,究竟是谁得了大头?我记得当时还为自己占了这样一个甜蜜的小老太的便宜感到有一点儿羞愧,现在我却恨不得把她塞到一只倒空了的塑料袋里去。

    根据钉在车库墙上那只古老的温度表的数据,下午1点钟,温度已高达93华氏度。到了两点,我的腰背终于无法动弹。我告诉包娣小姐我实在得休息了。她悲哀地对我看了一会,然后慢慢转身打量那一堆白色塑料袋。这一堆玩意儿几乎还是原封来动,忙了半天我们才刚刚打开了一个小小缺口。“唉,你一定要休息,那我有什么办法!”

    “就一个钟头。”我央求道。

    她只好慈悲为怀。但到了3点半,我已经又在推车了,而包娣小姐则跟在车后寸步不离。

    经过8小时的艰苦劳动,我打发掉整整79袋覆盖土料,不到她买来的三分之一。

    刚吃完中饭不久,我就曾向她暗示,6点钟得去尤吉酒家上班。这当然是撒了个谎。我在吧台当班的时间是从8点到打烊。但她反正弄不清楚,而我已下定决心,在天黑之前把自己从覆盖土料堆里解放出来。到了5点钟,我干脆拔腿就走。我对她说,我已受够了,背疼得要命,我必须去打工。我跑上楼的当儿,她在底下伤心地望着我。她要想把我赶走就让她赶,我才不管呢。

    星期天上午,震耳欲聋的滚滚雷声将我唤醒,滂沱大雨猛烈地敲打着我的屋顶。时已近午,我仍四肢僵硬地躺在床上。昨夜当班时滴酒未饮,因而此刻头脑十分清醒,但身体的其余部分却像是用混凝土浇定了似的,无法动弹。哪怕最最轻微的活动,也会引起揪心的剧痛,疼得我大口吸气。

    昨天在我经受苦难的磨练时,包娣小姐曾经问我今儿上午是否愿意和她一起去做礼拜。尽管租房契约上没有陪她上教堂这一条件,但干吗不去呢,当时我想。这位孤独的老人如果希望我陪她去教堂,这对我是小事一桩。而且肯定不会有什么害处。

    因而我就问她平时去哪个教堂。达拉斯的富裕礼拜堂,她答道。原来是通过卫星现场直播,她在自己的家中,和肯尼思-钱德勒牧师大人一起做礼拜。

    我请她饶饶我。她听了有点生气,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我幼年时常常和母亲一起去教堂。那时候,老爸还没有染上酗酒的嗜好,还没有打发我去军校,他偶尔也陪我们去一两次。但进了教堂,他却啥也不干,只是喋喋不休发牢骚,所以母亲和我宁愿他呆在家里看报。我们去的是一个小小的卫斯理教堂,那位豪依牧师为人友善,常常讲些有趣的故事,听讲的人都觉得处在一种友爱的氛围中。我至今还记得,母亲听他布道的时候,是多么心满意足。而且主日学校里的孩子也很多,我自然不反对在星期天早晨梳洗干净、穿戴整齐跟着老妈上教堂。

    老妈有次做了个小手术,在医院躺了3天。教会里的姐妹们对手术的细枝末节,哪怕是最最秘密的部分,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于是在这3天当中,沙锅、蛋糕、馅饼、面包、盘子、碟子就像洪水般地涌到我们家中,送来的食品老爸和我一年也吃不完。她们组织起来,像照料孩子一样照料老爸和我。轮班料理饭菜,打扫厨房,迎送带来更多沙锅的后来的宾客。在老妈躺在医院里的那3天当中,以及她出院回家后的那3天当中,至少有一位姐妹和我们住在一起。我想是为了保护那些送来的食品。

    老爸很讨厌这样的折磨。原因之一是,家里挤满了教会里的姐妹,无法溜出去喝上一口。我想她们也知道他好酒,现在既然已开进我家,她们就下定决心整整他。她们还希望他做一个殷勤好客的主人。这样的角色他自然更是无法扮演。所以在第一个24小时过去之后,他就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医院里。不过他留在医院可不是为了抚慰正在忍受病痛的妻子,而是呆在家属休息室里看电视喝含酒精的可乐。

    那几天的生活给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我们家从来没有那么温暖过,我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美味佳肴。那些女士围着我忙个不停,好像我的老妈已经不在人问。她们那样体贴入微地照顾我,我心里暖洋洋乐滋滋。她们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阿姨和奶奶。

    就在老妈康复后不久,令人尊敬的豪依牧师却被撵出了教堂,据说是因为行为不检,我对此一直未能彻底搞清。教会内部产生了严重的对立,有些人还公然污辱我老妈,因而我们从此再也不去教堂。我想,她和那位新任丈夫汉克,如今恐怕也不会经常光顾教堂。

    起初我对教堂自然不无怀念,但一直不去,后来也就慢慢习惯。教会里的朋友虽也常常邀请,但不久我就无动于衷,总是婉言谢绝。大学时一个女朋友曾带我去做过几次弥撒,而且偏偏又都选在周六的晚上,但我是个实在糟糕的新教徒,对那些仪式一窍不通。

    昨天包娣小姐曾吞吞吐吐地提出,能否在今天下午继续未竟的事业。我说,今天是主日,上帝的安息日,我想决不能在星期天劳动。

    她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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