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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那就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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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赶车的男人交流着,让我接下来的旅途不至于太过无聊,这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这最后一件。

    “停车。你给我停车。听到没有。”马车停了下来,赶车的男人跟拦路的人交流了起来。

    “各位大哥,我是野马帮的人,你们这是……。”赶车的男人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道粗狂的声音打断,只听见他说道:“管你什么野马帮,今天你想从这里过去,你就得给我过路费,不然老子我斩了你。”

    “大哥。要多少。”赶车的男人很快就屈服了,拦路的人沉默了一下,很快就有人出声道:“一个银兔。”

    “太多了,大哥,我实在拿不出。”我坐在车厢里没有动,而是静观其变,很快外面再次出现变化。

    “看在野马帮的面子上,你给我滚,滚的远远的。”粗狂的声音再次传来,也不知道是谁,把赶车的男人拉下了车,只听见扑腾一声,赶车的男人发出一声痛呼声,他临走前说了这么一句,道:“各位大哥。你们好自为之了,你们这么搞……。”

    赶车的男人话还没说完,就被拦路之人追赶着跑入从林中,但很快,拦路之人中地位不低的人说道:“好了好了,他跑不了的,野马帮是不会让他乱说话的。我们去看看车上的肥羊。”

    我神色一紧,用枪尖对准布帘子,布帘子一被撩开,我便一枪刺了过去,刺中了那个人的额头,我把枪一拔,带起一朵鲜艳的血花。

    哎呀!

    那人捂着自己的额头,发出一声凄惨的怪叫,很快就后仰着倒在马车上,再扑腾一声滚落在地上,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我连忙冲出车厢,一来到外面,便看到几十个粗蛮大汉拦在路中央。

    “小子,够胆,竟然敢杀我野马帮的人。”一个头发杂乱,赤裸着上半身的持刀大汉,话还没说完,就气势汹汹的扑向我,对着我就是一刀。

    我不闪不避,拿着红缨枪朝着他的脖子就是一刺,收起红缨枪并侧过身子,让他那颤颤巍巍的躯体,走完他人生的最后几步,直到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他脖子上的伤口,一直在咕噜咕噜的冒着热血,他在这单调的灰尘路上,点染了一朵绚烂的红花。

    整个空间静谧了那么一瞬间,一阵微微冷风吹过,吹醒了陷入茫然中的人们。

    “行啊,小子。兄弟们,给我一起上,杀了他。”声音有一点微微颤,有那么一丝不安在其中;不过他本性凶残,他以极其蛮横的态度,让那微微颤,有了那么一丝斗志昂扬。

    数十名大汉拿着凶器扑向我,我连忙跳下马车,紧随其后的金刚与我肩并肩的面对来势,汹汹。

    我们毫不畏惧,迎着数十人就冲了上去,这些人虽然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但是,他们的反应速度很慢,没有我那么快,那么迅猛。

    我连着刺了两枪,刺向两个最靠近我的人,枪枪刺喉,花开人倒;金刚更是简单粗暴,狼牙棒朝着他们就是一砸,先是砸断他们的兵器,再是砸烂他们的人,他们当场死了一个人,伤了两个人。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时是很大的,就比如眼前这场生死战斗;在我们弄死他们五个人,伤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退缩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场战斗自然是我们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群所谓野马帮的人,在我们又杀了他们四个人的时候,剩下的人就没了胆子,就乌泱泱的跑入丛林中,乞活。

    “嘿嘿。”金刚扑腾一声,把长柄狼牙棒杵在地上,他看着逃跑的贼人,露出了憨厚的笑容。

    “爷爷。他们被打跑了。”小女孩从布帘子里探出脑袋,并一脸怯生生的打量着我和金刚。

    “大哥,你们是这个。”赶车的男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一个劲的朝着我傻笑,我若有所思的向他问道:“你这是什么情况。”

    “嘿嘿,大哥,人心险恶,人心险恶,我还是太单纯了;跑完这一单我就不干了,大哥,你到了金戈郡,要小心那些野马帮的人啊。大哥,我们上车吧,过了这关就差不多没什么事了,我们走大道。”赶车的男人长相十分普通,在他身上看不出有什么特点,要说特点,就是他十分普通。

    接下来确实平平安安,没有生出什么事来,直到马车走上大道,才有了一点不同,那就是热闹了起来;我撩开布帘子,看到了明显多起来的人,他们要么走路,要么赶着牛车,要么就是骑着马,还要么在路边摆摊卖东西。

    忽然,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兵出现在眼前,他们似乎是维护秩序的,不远处有一道收费的关卡,交了费就可以通过关卡;不过这关卡堵不住两只脚走路的人,他们常常绕过关卡,理直气壮的走在大道上;那些维持秩序的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到了有坐骑,有车的人身上时,他们就虎视眈眈,不放过任何一条漏网之鱼。

    过路费交了八枚五星,听赶车的男人说,遇到这种关卡,不论你是进是出,都要交钱;有的收一枚五星,有的收一枚银蟾,是有多有少的。当然,你也可以不交费,只要你躲得掉那些鸟的监视;你以为那些人在我们车上喷的是什么东西,他们自然有他们的手段;所以,你没有那个本事,最好老老实实的交钱给他们。

    这个钱是养路费,同时也是人身安全保障费;也就是说在这大道上跑,跑起来又快又稳,还比在小道上要安全一点。

    ……

    “大哥。我们到了金戈郡,接下来我们就此别过吧。小心一点。”赶车的男人并没有把我们送到王家县,而是送到了与王家县相邻的南山县,我一下马车,就见识到了这里的民风。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带有凶器,他们个个一脸狠色,时不时因为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

    我和金刚一下马车,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那些目光主要放在金刚的身上;这倒是很合理,毕竟金刚的块头有这么大,再加上他长得这么黑,肩上还扛着寒光四溢的狼牙棒;整个街道因此我们的出现,而安静了一下,这十分突兀的安静,吸引了一些人的好奇。

    “那是什么人,是北智人吗。”

    “不像,哪有人长得这么黑,就算是兽人也没有长成这样的啊。”

    “今天算是见了个稀奇,这个世界还真是无奇不有啊。”

    “小声一点,别让那个大块头听见了。”

    “是是是。那个大块头,看着就吓人。”

    金刚确实是一个另类,在这个世界,无论是什么人,他们的肤色要么是白色,要么是小麦色,要么是古铜色,就没有这漆黑如墨的肤色;这里的主流是以白为美,小麦色还在白的下面。

    金刚既不像北地人,又不像南智人,只有身高有一点接近北智人,至于灵人肯定不是。

    金刚扛着狼牙棒,虎视眈眈,整个人散发着对周围人的敌意,他愤怒了。危险的金刚让一些乖巧的人闭上了嘴巴,但是,有一些人可不怕,他们继续叽里呱啦的冒着垃圾话。

    “傻大个,你该不会是个杂种吧,你的父亲不会是黑猪吧,长的这么黑,长的这么丑,真是恶心。你瞧什么瞧,你以为我怕你啊。来呀,你朝我这里打呀,你有本事就朝我这里打呀;真不知道是谁给了你胆子,一只猪,一只黑猪;肮脏,恶心。”张狂的人自然有张狂的资本,这个口吐垃圾话的人,身高一米九以上,挺着一个大肚子,肚子挺而不坠;长着一头棕发,手上拿着一把厚重而锋利的大刀,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混不吝的人物。

    “猪哥,你还别说,他跟你养的那些黑猪长得一模一样;也不知道他跟你的黑猪是不是一样,在被杀时,啰啰叫。”张狂的人并不孤单,身边还有帮忖,他们无不是一脸嚣张,拿刀拿枪;他们知道,他们自认为那个大块头不敢对他们下杀手,因为这里是南山县县城,在城里杀人,那些贵族可是不肯的。

    所以他们骂了那个大块头又怎么样,他敢杀了他们吗,就算打起来,那个大块头说不定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各位,嘴巴放干净点。”金刚是我的人,我的人被侮辱了,就相当于我被侮辱了,我自然得站出来。

    “小子,你想怎么样啊。”猪哥挺着自己的肚子,十分蛮横的撞了我一下,我被撞的退了几步;我整个人愣了那么一瞬间,我体内的什么东西好像被激活了,我浑身一激灵,拿着红缨枪朝着猪哥的肚子就是一刺。

    一朵绚烂的红花盛开,我,似乎不同了。

    “我我我。”我没有管倒下的猪哥,而金刚紧跟其上,拿起他的狼牙棒,对着猪哥的同伙就是那么一砸。

    金刚这一棒子,当场把那人的脑袋砸的稀巴烂,只留下一个无头的躯体,晃晃悠悠的倒在地上。

    “啊!”

    有人尖叫,这个画面对于他来说,实在过于血腥。

    “你们这些人。这是在干什么。”一伙骑兵踢踢踏踏的出现在街上,我见此,十分利索的溜了,金刚的反应也很快,紧跟在我的后面;身后一阵喧嚣,直到我们躲进一处破旧的小院子。

    “主人。”金刚扑通一声跪在我的面前,我连忙把金刚扶起,嘴上说道:“快起来吧,那些人确实该死。我们先躲过这个风头吧,希望那个猪哥没有跟贵族扯上关系,不然我们就麻烦了。”

    我冲动了,但我并不后悔,因为我自觉能承担这个后果,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就算我不这么干,其他人也会这么干的;既然那个人还没来,那就我来吧。

    “金刚。你先待在这里,我去打听打听消息,看看外面情况怎么样了。”我没有拿红缨枪,而是赤手空拳的走出院子;这里是一个十分偏僻的地方,街上也没有什么人,显得是那么的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