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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有钱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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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苏晨的解释,陆云有些无语。

    普通人每天都要花6-8小时睡觉,有些人甚至会花10-12小时。

    而自己现在,居然可以把睡觉的时间给省下来??

    一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陆云就更睡不着了。

    “干脆起来测试一下自己现在的体能??”

    自从使用了基因强化药剂,陆云只知道自己变强了,五感也变得敏锐了不少。

    但真不知道自己这副身体的极限在哪里。

    所以测试一下是完全有必要的。

    “说干就干!!”

    想到这里,陆云果断将外套留在了酒店客房,然后出门打了个车来到一个相对偏僻的郊区马路上。

    他先找到了一根电线杆,估计了一下大致距离,然后拿出手机翻到秒表界面。

    准备,跑!

    数秒之后,陆云整个人都傻眼了。

    “卧槽,百米3.87秒?真的假的??”

    虽然这个距离不一定有百米,手机秒表也不一定准,但现在可是冬天,他身上穿得还是毛衣和牛仔裤。

    他可以肯定,如果换成运动装,这个时间还能缩短。

    百米世界纪录的保持者博尔特也才9.58秒呢!!

    内心震撼的陆云快速找到了一处白天没完成工地。

    看到里面那辆装满沙子的手推车,他深吸了一口气!

    悄声走过去,单手拖车底!

    “起!”手中就像托一袋20斤的米,让陆云惊讶异常!

    “一辆装满沙子的手推车,最少有400斤,我一只手举起来还有大量余力?也就是说,我现在单手最少能举起一吨左右的东西?力量比项羽和李元霸还牛逼?”

    轻轻将手推车放下,陆云环视了一下周围!

    “而且,在漆黑的夜晚,我的眼睛也比常人看得更清楚?这基因强化药剂真是太牛逼了!”

    “嘿,干什么?”

    远处突如其来的呼喝,吓了陆云一跳。

    话音刚落,一道手电筒的亮光就出现在了他的视线!

    原来是工地的守夜人?

    陆云来不及考虑,不等对方发现自己,就直接逃离了工地现场。

    速度之快,动作之敏捷,守夜人连影子都看不到.......

    不过知道了自己现在身体的大概参数,陆云心中的底气更足了。

    慢跑两个小时,回到酒店。

    心不慌,气不喘,那种异于常人的力量,简直让他爽到了极致。

    ........

    第二天一早,陆云群签到之后,刷短视频到了6点多。

    起来洗了把脸,依然精神抖擞。

    拿出手机,给楚小乔发了几条消息。

    “小乔,昨晚你妈又找我了,我们聊挺多的,你让我转告的事情,我全都告诉了她了,你妈一个劲的夸你懂事。”

    “另外,你妈还让我问你,现在还有没有跟镇上那个叫李雪的女生来往?”

    “你妈说,她之前有一只白玉手镯找不到了,后来路过李雪家门口,见她妈戴了一只同款。”

    “那只白玉手镯,是你妈一个朋友送的,因为一次意外上面多了一道划痕,所以她不可能认错,只是当时你读高三,怕影响你学习所以没有告诉你。”

    “嗯,差不多就是这些了。”

    这些叮嘱是李素素昨天让转达的,但是托梦嘛,不睡一觉怎么托??

    发完这些消息,陆云也不管对方有没有回应,将林辰给的三张羊皮纸揣上衣兜里,然后又把针灸包,手机充电器,以及昨天购买的那几幅中药塞进手提袋里,踏上了前往魔都的旅途。

    不得不说,这飞机的头等舱机票就是不一样。

    不仅有专门的VIp通道,还有专门的休息区,甚至还能提前登机。

    休息区的食物有很多,而且都是免费的。

    陆云的飞机是早上8点多,他打车来到机场不到7点,刚好在这里吃个早饭。

    “欢迎登机。”

    狼吞虎咽吃过大量早餐,陆云在路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了头等舱位置。

    虽然陆云不是第一次坐飞机,但却是第一次坐头等舱。

    看到只有八个位置,而且相互之间完全隔开的机舱,陆云也忍不住赞叹。

    “这有钱人的日子,真好啊!!”

    “您好先生,欢迎您选乘本次航班.........”

    头等舱的空姐,都是一对一服务。

    陆云刚坐下来不久,一名漂亮的制服空姐,就礼貌的给陆云介绍着这头等舱的情况。

    空姐一般都长得很漂亮,头等舱的空姐更是如此。

    陆云扫了对方一眼。

    鹅蛋脸,小蛮腰,黑丝袜。

    虽然颜值和身材比楚小乔差一些,但穿上空姐制服后却不比吴清雅差。

    “这是您的拖鞋。”

    空姐介绍完之后,贴心的为陆云拿来了毛巾,毯子,拖鞋等物品。

    陆云换上拖鞋,看着这名在大冬天还穿着黑丝在飞机上忙碌的漂亮妹子,脑海中不由浮想联翩。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旦破了身子就会对那种事情更加渴望。

    陆云毕竟是个年轻小伙子。

    以前被吴清雅吊着,他根本没时间去胡思乱想。

    但现在......他跟吴清雅分手,是不是就意味着他自由了??

    .......

    “妈的,这小子这么嚣张??”

    蓉城,某出租屋内。

    看到李志豪回过来的消息,坐在沙发上抽烟的狗哥眼神微眯。

    自己找人去威胁他,居然还反过来威胁自己?找死!!

    狗哥,全名苟正宇,今年二十八岁。

    身高179,长相中等偏上。

    他没有李志豪有钱,也没有李志豪长得帅,但他比李志豪混的开。

    好几个夜场,酒吧,KtV看场子的人,都要给他苟正宇几分薄面。

    他跟李志豪是在酒吧喝酒认识的,在一次去学校等李志豪泡妹子的时候,意外等到了楚小乔。

    从此,他将楚小乔惊为天人,发誓一定要把对方追到手。

    李志豪这个人有钱有颜,内心其实非常看不起苟正宇,也不觉得楚小乔能看上他。

    但想要对付陆云,苟正宇的确是最好的人选。

    他不仅喜欢楚小乔,还有很多小弟,本身也很能打,据说从小到大打架,就没怎么输过。

    最重要的是,自己能跟他撇清关系。

    就算以后出点什么事情,也是他苟正宇干的,跟他李志豪无关。

    “小豪,你确定那小子没什么背景??”

    “千真万确,狗哥!”

    李志豪知无不言:“他是我女朋友的前男友,大学毕业之后就跑去送外卖了,有背景的人,谁会去送外卖啊?”

    “呵呵,说得也是。”

    狗哥笑了起来:“不过昨天我有点急事,没来得及过去找他,只是让周鹏去警告了他一下,所以你那边就帮我盯着点,如果他再敢去找小乔,你就打电话通知我。”

    “没问题,苟哥,交给我就好了。”

    “对了,小豪,我的车昨天被人给撞了,今天拿去4S店修了,你把你的车借我开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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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看下一章之前,请先看简介开头和第一章作者说,接受不了趁早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