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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同样是雨,青春和选择

作者:克苏鲁的幻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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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他个子不高,长相平平,就他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已经够让女孩子离不开的了。

    据说女人喜欢会哄她们高兴的男人,从这一点来看,会说也是个S级武器。

    “这是你同学?你同学倒是十分年轻。”

    “佳佳,你说什么呢?林然和我能一样?我是个社畜,林然不一样,他一直活得超凡脱俗,没有沾染过社会的毒打。”

    “哦?”眼角微皱,林然也猜不透准新娘在想些什么。

    当下这局面,再待下去只会让自己跟着出丑,无端已经扬起星星战火,保不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秦疯子,你这时候可要管住自己的嘴啊。

    刚把注意力转移到于夏身上,秦风接下来一句话就让林然生了遁世离尘的心思。

    “林然,你现在在哪工作呢?还写书吗?”

    秦风这么一问,林然脑子嗡嗡直响亮,一万只雄蝉在他脑中努力寻求雌蝉的壮烈交响曲,堪比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又有德沃夏克的《自新大陆》那般澎湃,总之一个字——想逃。

    写书?能承认吗?如果接口说自己还在写,就一定会被问起写了些什么?书名是什么,我们去买来支持一下之类。

    或者,“哇哦,竟然是作家啊,好厉害的样子哦。”

    到底哪里有什么厉害的?还不是一个宅在家里日复一日忍受着写作这份工作的普通人吗?甚至连普通人的生活都是一种奢望。

    秦疯子都已经有了妻子,也算是三十而立,也可能在工作上也早已小有成就,和他相比,自己当下的生活,远比作家给人的感觉要阴暗,不,是要阴暗许多才是。

    “我,没有没有,我只是来看看这个女孩子。”

    “女孩子?”小疯子嘴角勾起熟悉的笑意,这是八卦的音符,是向着嚼舌根而生的狗尾巴草。

    “原来是写书的喲,你看,我们家风啊,只知道赚钱,难怪才不到三十岁就已经长得跟人家四十多岁似的,对吧,你的同学看起来就像大学生,为什么差距那么大?”

    “都说了不一样,我一直在忙着赚钱,要不然哪有钱啊不是嘛,林然么一直都是闲云野鹤一样,不愁吃喝,无忧无虑。”

    说着,小疯子一把抓过林然手臂,两人转身背对着两个女人,悄声道:“你先跟兄弟透个底,怎么回事,那边站着的姑娘看起来脑子不太正常,是你妹子的话,我也能琢磨下怎么说,我老婆这人啊,说一不二,弄不好一会吵起来也是有可能的。你那个妹子也是的,一股子倔脾气,人家老板都说了,再给她好一块一模一样的面料,她非不要,就是缠着这块布不放了,你说说看,要是因为一个头纱我这婚结不成,我岂不是太冤了吗?”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种,我只是她的——房东。”

    “房东?”小疯子的眼神流露出林然这句话有多令他不可相信。

    “啊,就是房东和房客这样。”事到如今,只能硬着头皮说下去,本来这也是事实。

    “那——我懂了。”小疯子一个机灵,拉住未婚妻,窃窃私语了几句,未婚妻的视线在林然和于夏之间来回荡起秋千,最后,她拍了一下秦风的脑袋,说道:“既然这样,看在作家同学的面子上,这块头纱我就不需要了。”

    听她这么说,林然松下一口气,这时,老板不乐意了,都已经做成的生意突然就没了,老板当然有几分有不满,急急忙忙拉着新娘问,“怎么了,这个婚纱你穿着挺好看的,这个小姑娘也就是闹闹脾气,你快跟她说说,别闹了,人家还要结婚呢。”

    这话一半对林然说,一半对新娘说,唯独没有对于夏说,看起来已经不指望于夏能有什么反应。

    “老板,没关系的,说起来我先生和这位姑娘的男朋友也认识,我们也不能为了一件衣裳就不开心嘛,所以,这件婚纱我换下来,我也不要了,我再去逛逛。”

    “这,不是啊,你穿着挺好看的,我再给你换个头纱你试试看。”老板娘不愿放弃,钻进柜台下面找了起来,一边嘴上留着顾客一边双手不停翻找,一分钟后,两条新的头纱就被找了出来。

    “这个也很搭你这条婚纱的,没关系,下雨天生意,我给你们打个折就是了,这个头纱就只算四百块钱。”

    “可以,那我就四百块买这个头纱。”这话是于夏说的,众人瞠目结舌,把她看成怪人。

    “四百块我给您现金好了。”

    林然纳闷,秦疯子和他老婆更是眨着眼睛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林然明白大家一定把于夏当成了有精神问题的女孩。

    这地方总共五个人,没有一个人帮着于夏,林然忽然心生出一种同情,看着于夏牢牢护着头纱的纤细双臂,明明是弱不禁风的女孩却像保护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一样保护着头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小姑娘,我是在和新娘子说话,四百块是因为她买了婚纱,头纱被你抢了,人家大度让给你,我就找了一条更好的,打折给新娘,总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放弃好不容易选中的婚纱对不对?”

    “说得也是,要不然,就按照老板娘的意思好了。”小疯子连忙救场,在他看来用不用头纱,哪种款式的头纱本来也不是什么要紧事。

    婚纱这种事,只有女人当一回事,男人真的不会太过在意,之于选哪一种头纱,就和去超市选可乐一样,只要是可口可乐,哪一种包装的都无所谓,秦风认为,男人本身是一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动物,只有女人才会在现象上绞尽脑汁甚至浪费钱。

    “没事没事,老板娘一起算吧,把这条头纱的钱也算在我们一起,我们是同学,我们买了送他,这东西不能让他们付钱。”

    林然纳闷,这算哪门子道理?大学毕业那年,秦疯子早早就找到了实习单位,一家世界五百强的美国公司,实习期间的收入就有5000每月,谁也不知道是家人早就给他安排好了毕业去向还是说这家伙真有些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