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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夏目漱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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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只猫,不过直到今天也没有名字。

    我一直弄不清楚自己的出生地,在我的印象中,那个地方似乎非常阴暗、潮湿。我曾发出喵喵的叫声,在那儿,人这种怪物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是一个“读书人”[1],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的人,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在所有人类当中,最恶毒粗鲁的就是这类人。据说,他们经常抓我们煮来吃。不过,当时尚不懂事的我对恐惧还没什么概念。我被他放在手心里突然举了起来,那种晃晃悠悠的感觉是我唯一的记忆。

    等我在他的掌心上冷静下来后,他的面孔就出现在了我面前。这大概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和传说中的人类碰面。迄今为止,在我的记忆中依旧深深印刻着当时的想法,那就是:“人这个东西真是奇怪!”抛开其他的不论,单看他那张脸,原本应该长着绒毛的地方竟然像个烧水的圆铜壶那样光秃秃的。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也遇到过很多猫,但是长残到这种程度的还真没有。在他的脸孔中央,还有一个黑洞高高突起,时常有烟雾从里面喷出,把我熏得够呛。后来我才明白,那东西就是人类抽的烟。

    有那么一会儿,我就很舒服地坐在读书人的掌心里,可是,我很快就开始觉得头发昏、眼发花,就连胸口也难受起来。我弄不清到底是谁在转动,是我?还是读书人?当时我的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这条命怕是要交待在这儿了。最后,当响起咚的一声时,我的眼前就开始发晕。这就是我记忆中的全部画面,至于之后发生了什么,任凭我如何努力,都想不起来了。

    后来,我渐渐恢复了神志,但此时已经没有了读书人的踪影。原本,我有很多同胞姐妹,但是现在它们的身影全都不见了,即便是我最亲近的母亲也不知道去哪儿了。而且与我之前待的地方相比,我现在所处的地方截然不同。这个地方异常明亮,以至于让我的眼睛都很难睁开。我感到十分疑惑,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来,我尝试着爬行,但我的动作很慢,因为从我的身上传来阵阵疼痛。这时,我才明白,是人类将我从生活的稻草窝里丢进了矮竹丛。

    为了从矮竹丛中爬出来,我花费了很大气力。待我爬出来之后,面前出现一个很大的池塘。我在池塘边坐下,心里思索着自己该怎么办才好,一时间完全不知所措。但没过多久,我就突然想到一个主意,倘若那个读书人再次听见我的哭声,是否还会来接我呢?于是,我尝试着“喵喵”叫了几声,但并没有成功把那个读书人吸引过来。没过多久,阵阵凉风从池塘上掠过,天色也越来越暗,我的肚子饿得瘪瘪的,甚至都无法发出哭声了。迫不得已,我做出一个决定,要去找一个有食物的地方。于是,我从池塘左边绕过去,但由于身上的疼痛,所以我爬得并不快。我不停地向前爬,可谓竭尽全力,终于爬到了一个地方,我看到那里有人烟。如果能去那里面,我觉得自己会得救的。幸好在这户人家的竹篱笆上有个破洞,我通过破洞爬了进去。对我来说,这个破洞出现得是如此合适,如果没有它,我很可能在路边就饿死了,所以说缘分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想来这就是所谓的“今世的树荫,前世的缘分”吧。

    即便到了今天,当我想去拜访我的邻居,也就是花猫小姐时,依旧会经过篱笆上的这个破洞。这都是后话了,现在还是回来说我爬进的院落吧。钻进去之后,我并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此时天色已黑,我又饿又冷,老天竟也来凑热闹,下起雨来。我再也无法忍受了,哪怕只是一会儿。于是,迫不得已,我爬向一个地方,那里看上去既亮堂又温暖。如果现在回想一下就可以知道,我当时已经爬进了这户人家的屋子。算上那个读书人,这应该是我第二次见到人。最开始,我遇到的是阿三,她是一个女仆。与之前那个读书人相比,阿三更加凶恶。当我的身影一落入她的眼帘,她立刻抓住我的脖颈把我朝外扔去,几乎没有任何犹豫。我觉得自己这次死定了,只能紧紧闭上了眼睛,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天。

    幸好老天保佑,我被丢到地上也没事。尽管如此,但是那又冷又饿的感觉更让我无法忍受,于是趁着阿三注意力分散时,我再次爬进了厨房。不过没过多久,又被第二次扔了出来。就这样,我爬进去四五次,也被扔出来四五次。对于那时的阿三,我非常憎恶。这种憎恶直到最近才消除,因为她的秋刀鱼被我偷吃了,总算是大仇得报。阿三再次把我拎了起来,打算扔向外面,但幸运的是,正在此时,这家的主人出现了。他询问道:“出了什么事?吵死了。”阿三一边拎着我一边答道:“还不是这只烦人的小野猫,它总是钻进厨房,我已经把它扔出去好几次了。”主人的鼻子下面有些黑毛,此时他正拿手捻着它们。与此同时,他把我从头到脚端详一遍,然后说道:“那就别扔了,让它在家里待着吧。”说完这些,主人就向卧室走去,他显然并不是一个十分愿意说话的人。阿三把我扔在厨房里,看起来十分不情愿。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栖身的地方——家。

    我很少见到主人,据说,他是一名老师。每天他从学校回来后,除了钻进书房,你几乎无法在别处看见他的身影。在家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勤勉好学之人。而且就他本人而言,摆出的架势也很足,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搞学问的。但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很多时候,我都会轻手轻脚地对他的书房进行窥视,结果发现这个在家人眼中勤勉好学的人,经常趴在书桌上睡大觉,而且打开的书籍上还能看到他的口水。

    主人缺少弹性的淡黄色皮肤使他看起来有些病态,这和他消化不好有很大的关系。尽管如此,这并没有影响他的食欲,他每次都能吃下很多东西,把肚子撑圆之后就吃胃药。在此之后,他会把书打开,但只读了两三页,他就开始犯困,没过多久便会趴在书上继续流口水。这几乎成了他的课业,每天都在不断地重复发生。我虽然是一只猫,但依然常常会想:“老师真是个舒服的行当。我要是人的话也当老师,我们猫也能胜任这种只须睡觉就能干好的工作。”不过在我家主人的嘴里,老师可是最辛苦的工作,他常常会向那些来访的客人抱怨这些。

    我刚到这个家时,每个人都不喜欢我,只有我的主人除外。没有人愿意理我,他们总是粗鲁地猛推我。无论我走到哪儿,都是如此。直到今天,我也没有名字,从这里你就能看出我有多么不被关注了。因为是主人收留了我,迫不得已,我只能尽量地待在他身边。主人每天早上都要读报,每当此时,我就在他的膝盖上坐着。有时,我也会在他的后背上趴着,此时他多半在睡午觉。其实,我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出于无奈,因为除了主人,没人愿意理我,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对主人就很喜欢。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有了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每天早上,我会在装热饭的小木桶上趴着。如果天气晴朗,中午时我会在走廊上躺着。到了晚上,就在“被炉[2]”上睡觉。不过这还不是最令人满意的,如果我可以在夜里钻进孩子们的被窝,和她们一起睡觉,那才是最舒适的。这家里有两个孩子,是一对姐妹,姐姐五岁,妹妹比姐姐小两岁。她们单独住在一个房间里。每天夜里,我常会想尽办法挤进她们中间,在那里找个地方容身。不过不是时时都有好运的,我的灾祸会因为某个孩子醒来而降临。如果她们醒来,即便是大晚上,也会大声哭喊:“猫!猫来了!”特别是那个脾气最坏的妹妹。这样一来就会吵醒我的主人,这个患有神经性胃痛的家伙就会从隔壁跑过来,然后我的屁股就会遭殃,很可能会被他用尺子痛打一顿,就像前几天那样。

    人类都是一些肆意妄为的家伙,这是我和人类同居之后,根据对他们的认真观察而得出的结论。那两个小女孩尤其是这样,虽然我经常和她们同睡一个被窝,但不得不承认,她们经常胡作非为。她们常常在高兴时肆意胡闹,例如倒拎着我,或者将纸袋套在我的脑袋上。除此之外,我还可能被扔出去或者被塞在炉灶里。而我根本不能反击,否则就会遭到他们一家人的追捕和祸害。有一次,女主人暴跳如雷,原因很简单,只因我将爪子在席子上略微磨了一下,我进入客厅的权利就被剥夺了。我卧在厨房的冰冷地板上,冻得全身战栗,但依然无法打动他们。

    白娘子住在街的对面,我对这只母猫十分佩服。每次见面,它都会对我说:“世界上最残忍冷漠的就是人类。”不久前,白娘子生下了四只小猫,每只都很漂亮可爱。但是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些漂亮的小家伙出生的第三天就被主人带到了后院,然后全都被扔进了水池,无一存活。白娘子将这件事告诉了我,它悲伤得泪流满面。它对我说:“我们必须和人类开战,彻底铲除他们。只有这样,猫族的母爱才有可能实现,幸福美满的生活才有可能会降临到我们头上。”我认为,她说得很对。

    除此之外,邻居的杂毛君也曾对我说过:“知道什么是所有权吗?人类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它的语气听起来颇为气愤。在我们猫族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任何食物的食用权都归最先找到它的那个人,沙丁鱼的鱼头也好,鲻鱼的肠子也罢,都是如此。对于不遵守这个规定的人,大家有权以武力解决。不过在人类眼中,这种观念显然是不存在的。对于那些可口的美食,哪怕是我们先找到的,最后也肯定会落入他们的手中。他们的力气非常大,所以即便按照道理来说,那些东西应当归我们所有,他们也会依仗自己的力气抢走,而且之后还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白娘子和杂毛君的主人分别是军人和律师,而我的主人则是老师。所以,在对待这种事情上,与它们二位相比,我要更加乐观。只要每天都能凑合过下去,我就很满足了。即便他们是人类,要想一直蓬勃发展下去,这也是不可能的,属于“猫族好运”的时代总会到来,就让我们耐心等待吧!

    说到肆意妄为,我想起主人的一个故事,他就曾因这种肆意妄为吃过亏。原本与其他人家相比,我家主人的本领逊色得多。然而即便如此,也没妨碍他在各个方面都掺和掺和。有时,他自己写短诗投稿给《杜鹃》杂志;有时,他也写“新诗”投稿给《明星》杂志;有时,他还写英文,不过其中有很多错误;除此之外,他还学过“谣曲[3]”和一阵子小提琴。不过无论哪样,他最后也没弄出什么成果来。可是,即便胃病总是跟着他,但在做这些事时,他却异常认真。邻居们曾给他取过一个外号——“厕所先生”,就是因为他总在厕所里唱“谣曲”。但是他却毫不在意,甚至还大唱“我是武将平忠盛[4]”来作答。于是每次他一唱,大家就边笑边说:“快听,平忠盛又来了!”对于主人的想法,我完全搞不清楚。

    又一次,那天正好是我来他家的一个月,也是主人领薪水的日子,那天他回来时很急切,同时还带回一个大包。我很好奇那包里装的是什么,结果发现里面装的是画笔、水彩颜料和华特曼纸[5]。原来,他的爱好又换了,打算从短诗和“谣曲”换成绘画。他也确实这样做了。从第二天开始他就在书房里专心绘画,甚至把每天的午觉时间都花在了上面。至于他画出的是什么,却没人看得明白。他画得确实比较拙劣,连他自己都有这种感觉。一位朋友有一天来拜访他,此人似乎是研究美学的。他们进行了这样一段对话——

    主人叹息道:“想画好太难了。看别人画时,你还没有这种感觉,好像是件很容易的事。但是自己拿起画笔,你就知道它到底有多难画了。”从这句感叹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为人处世上,我的主人还是颇诚恳坦率的。他那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的朋友看着他答道:“要想一开始就画好,这是不可能的。抛开别的不说,你这样整天待在屋子里,作画时全凭想象,要能画好才奇怪了。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是位意大利画家,他曾说过:‘如果想从事绘画,要先从描绘大自然开始。大自然中,一切都是一幅美妙的图画。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月光、空中的飞禽、林中的猛兽、池塘中的金鱼、枯木上的乌鸦,皆可入画。’如果你真的想在绘画上有所成就,为什么不先从写生开始呢?”

    我的主人满脸敬佩地答道:“真的吗?这话真是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说的吗?我真是孤陋寡闻。不过这话确实很有道理。”听见主人的话,那位戴着金丝边眼镜的朋友露出了笑意,但是眼里却蕴藏着一丝嘲讽。

    第二天中午,我习惯地去走廊上睡午觉。主人竟打破常规,从书房里走了出来。他在我的身后不停地忙碌着。为了看看他究竟在做什么,我微微睁开了眼睛。哦,原来他正在对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加以效仿,看起来颇为专注。主人的行为让我忍不住发笑,看来被朋友嘲讽后,我成了他的第一个写生模特。此时,睡饱的我很想打个哈欠,不过考虑到主人现在的情景,我若一动岂不是辜负了他?毕竟他能这么认真作画实属难得。

    于是,我竭尽所能地让自己保持静止。此时,在他的笔下,我的轮廓已经出来了,他正在给我的头部上色。我必须承认,我并不是一只漂亮的猫。与其他猫相比,我没有一方面是突出的,身材也好,毛色也罢,或者是脸上的五官,都是如此。虽然我并不漂亮,可主人画出来的“我”也太奇怪了吧。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毛色,没有一点儿相像之处。我的毛色是淡灰中带着一点儿黄,和波斯猫很像,而且身上还有黑黑的花纹。可是,主人给“我”上的色简直无法形容,那是很多颜料的混合色,既不是灰的,也不是黄的,既不是黑的,也不是褐的。

    更奇妙的是,在这幅画中,我的眼睛竟然消失不见了。当然,我也能理解“我”为什么没有眼睛,毕竟他画的是我睡觉时的样子。不过,我根本无法正确判断,这到底是一只睡觉的猫,还是一只瞎猫,因为我找不到任何像眼睛的地方。所以,我想:“就算你对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加以效仿也没有什么用,你这种画法是不会有什么长进的,这是肯定的事。”不过,我还是很佩服他那种认真的精神。在我原本的设想中,我会尽量保持静止,可是很早的时候,我就想尿尿了。所以我身上的肌肉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十分难受,况且我现在已经无法忍受了。于是,我打了一个哈欠,一面向前使劲伸展着自己的两腿,一面向下用力地低头。要知道我这也是迫不得已的行为,毕竟我也不想辜负我的主人。

    不过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了,那我也就没必要再保持不动了,横竖我已经破坏了主人的计划,何不趁此机会去趟房后,把我的小便问题解决一下。看着我离开,主人果然大吼起来,他的叫骂声从客厅里传来:“浑蛋,你这个家伙!”声音听起来既气愤又沮丧。“浑蛋”是我家主人在骂人时用得最多的词儿。不过,这也是他的一个短处,因为这是他唯一知道的骂人的话,所以他愿意骂就让他去骂吧。亏我还为他忍耐了这么长的时间,除了一直用“浑蛋”来骂我外,他完全不能体谅我,真是一点儿都不通情达理。假如我趴在他背上的时候,他能对我好一点儿,面对这种谩骂,或许我还可以稍加忍耐,但是他从来没有温柔地对我。现在我只是上个厕所,他就骂我是个“浑蛋”,这未免欺人太甚。人类就是这样,总是妄自尊大,自以为了不起。将来是否会有一种比人类更强大的东西出现呢?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很难想象,得不到惩罚的人类会嚣张到什么程度。

    如果人类只有这种程度的肆意妄为,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但是将这些与我听说的人类做的坏事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那些事比我经历的事要悲惨多啦。

    在我家房后有一个茶园,大约十坪[6]左右。尽管它很小,却给人一种舒服温暖的感觉。当我被那对调皮的姐妹闹得无法午睡,或者我闲来无事,或者我吃得太多想要消食的时候,我就会来这里放松精神。在十月风和日丽的一天,吃过午饭后,我睡了一个舒服的午觉,

    醒来后就去了茶园,想活动一下身体。那时正值小阳春时节,我嗅到茶园茶树的树根散发出一股特殊的气味,我顺着气味一路嗅到了茶园西侧杉树篱笆墙下。这时一只大黑猫落入我的眼里,它正趴在枯菊丛上睡大觉。即使面对着我的靠近,它也无动于衷,依然发出响亮的鼾声。因此我无法断定,它是毫不介意我靠近,还是压根儿就没看见我。它的胆识让我惊讶,因为它竟然跑到别人家睡觉,而且还是这样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这是一只黑猫,身上除了黑色,再也没有任何其他颜色,所以它的皮毛看起来非常柔软。此时正午刚过,在耀眼的阳光的照射下,它的皮毛仿佛变成了火焰。虽然这种火焰用眼睛看不到,但是这并不影响它的魅力。它的个头非常魁梧,差不多是我的两倍大,简直堪称猫族的国王。我站在它面前聚精会神地看着它,产生的惊讶和赞叹让我把所有东西都忘了。此时温暖的风轻轻地吹过,杉树篱笆上细小的梧桐树枝在风中伸展,偶尔还有两三片梧桐叶慢慢飘落到残败的菊丛中。突然,这位大王睁开了双眼,它那圆圆的眼睛闪闪发亮,即便是与人类最宝贝的琥珀相比,也毫不逊色。即使到了今天,这双美丽的眼睛依旧烙印在我的记忆中。虽然醒来后的黑猫并没有移动,但是我那小小的额头却能感觉到来自它眼眸深处的锐利的目光。

    “你是个什么玩意儿?”它毫无礼貌地问我。尽管它堪比猫王,但这话语却显得十分粗鲁。然而,那声音深处蕴藏的力量依然使我恐慌,即便是一只凶恶的狗,在这力量面前也得俯首称臣。所以我觉得自己不表现得客气一些,可能就有麻烦,于是我镇静地答道:“我是一只还没有名字的猫。”要知道,为了保持这种镇定,我几乎竭尽了全力。但即便如此,我的心跳依旧十分厉害。“哎呀,我都要吐了,你这样的也敢说自己是猫!你家在哪儿?”它说,语气中充满蔑视,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我回答说:“这儿就是我家,我的主人是位老师。”“哦,我就猜到是这么回事,怪不得你会这样。看你瘦的,哪里有一点儿肉。”它答道。看看它那狂妄自大的态度、盛气凌人的语气,还真和猫王的地位相匹配。

    这只猫应该不是来自清白人家,这从它那粗俗的言谈中就能看出来。但是它的日子肯定过得不错,应该有很多美味的食物供它享用,你看它那肥硕的体格,就再明白不过了。“你呢?你是谁家的?”我好奇地问道。“咱吗?咱叫阿黑,我的主人是人力车夫。”它答道,语气听起来颇为骄傲。要知道,在这一带,人力车夫家养的那只充满野性的阿黑可是太有名了。无论在哪里,这只猫都表现得十分粗鲁,且好勇斗狠,这和它来自车夫家不无关系。因此,它也就没什么朋友,因为大家对它都唯恐避之不及。知道它就是阿黑的时候,我心里很不是味儿,同时还有些看不起它。我很想知道它到底有多无知,于是决定验证一下,也便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你觉得车夫和老师,谁更胜一筹呢?”我问。

    “那还用说吗?更厉害的肯定是车夫。看你家主人瘦的,哪里有肉。”阿黑回答。

    “你这么魁梧,不愧是来自车夫家的啊。你在车夫家生活,一定天天都是美味佳肴吧?”我问。

    “你少胡说八道!在食物方面,我从没犯过愁,无论去哪儿都一样。你也想试试,就跟在我后面。我敢保证,一个月就叫你胖得变了样。你整天光在茶园里转悠有什么意思?”阿黑说。

    “以后再说这事吧。不过在住房方面,与车夫家相比,老师家应该更宽敞吧?”我说。

    “你是傻子吗?再大的房子也当不了饭啊!”阿黑答道,然后,不停地抖动着自己尖利的耳朵离开了。显然,它因为我的话生气了,这从它离开时粗鲁的表现就能看出来。这就是我和阿黑的第一次相识。不过,从那以后,我们就常常遇见,也就慢慢地变成了亲密的朋友。

    阿黑是车夫家的猫,它从不愧对这个身份。每次和我相见,它都夸夸其谈,吹嘘自己。其实,我也是从阿黑口中才知道了人类所做的那些缺德事。

    在温暖的茶园里,我和阿黑在躺着闲聊,这已经成了我们的习惯。它常讲一些事来吹嘘自己。一天,它又把那些事讲了一遍,就好像它们才刚刚发生一样。后来,它冲我责问道:“你这小东西,以前捉过老鼠吗?捉了几只?”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与阿黑相比,要更加聪明,对此我很有自信。不过在力气和胆大方面,阿黑要比我强得多,对此我也有自知之明。然而即便如此,面对阿黑的问题,我依然觉得很不好意思。但是,事实是不能掩盖的,所以我老实地答道:“实际上,很早以前,捉老鼠就是我的梦想,但是直到今天,我也没捉到过一只。”阿黑大笑起来,笑得它的长胡子都跟着乱颤。

    其实,阿黑并不是很聪明,这可能跟它总是自我吹嘘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要想控制它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在它自我吹嘘时,喉咙里不断发出咕噜声,尽量表示钦佩恭敬就可以了——这是我跟阿黑相处后发现的对付它的窍门儿,百试百灵。因此,如果场合上的形势对自己不利,最妥当的做法就是不要强行辩解。所以为了跳过这钟尴尬,我想还是吹捧它一番,将话题转到它身上。于是,我假装恭敬地对它说:“阿黑,你既年轻又强壮,一定有很多老鼠命丧你的口中吧?”听完我的问话,它果然如我所料,顺着这话自豪地答道:“那是当然,不过也不算多,也就四五十只吧。如果让我对付一两百只老鼠,倒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可是比较难对付的是黄鼠狼,我就曾和它打过架,那次可真倒霉。”

    听见此话,我故作惊奇地问道:“哦,我还真不知道呢。”阿黑将大眼睛眨了眨,接着讲道:“那是去年年底的事,因为家里正在大扫除,所以我家主人拿了一袋石灰放在了房廊的地板下。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竟从里面蹦出来一只黄鼠狼,它被惊得四处乱跑。”听到这里,我赞叹道:“喔!”阿黑接着讲:“与老鼠相比,这只黄鼠狼其实也大不了多少。所以,我有信心捉到它。就这样,在我的追击下,它被我一直追到了泥沟那儿。”“你可真厉害,干得漂亮!”我为它大声叫好。“但现在,我只要一见到黄鼠狼就想吐,你知道为啥不?就在我差点儿捉到它时,它使出了最后一招,放了一个巨臭无比的屁。哎呀!真是要熏死个人啊。”阿黑讲到这儿,又举起前爪擦了几遍鼻头,就好像黄鼠狼放的臭气还没散尽一样。

    虽然我也觉得挺不舒服,但为了鼓励它,还是坚持说道:“在捉老鼠方面,你的名气一定不小,只要是你盯上的老鼠,那就必死无疑了。你这样光亮肥硕,肯定也是因为吃多了老鼠的关系吧?”按照我原本的猜测,这些话应该能让阿黑很高兴,不过事实却截然相反。它长叹一声,说道:“我真不愿意提起这事,虽然我很努力地捉老鼠,但谁也想不到——哎!在这世界上,最蛮横无理的就是人类了。我辛苦捉来的老鼠都被他们抢去交到警察局去了——一只老鼠会得到五分钱的奖励。但这些警察他们哪里知道谁是真正的功臣呢?因为我的关系,我的主人已经挣到一块五了,但是他也没有因此做过一顿好饭好菜来答谢我。你听我说,人类都是强盗,只不过表面装得很正派罢了。”显而易见,这事让阿黑很生气,这从它身上竖起的毛就能看出来。虽然阿黑看起来很无知,但是在这一方面,它还是十分明白的。

    看着阿黑毛发倒竖的样子,我有些害怕,所以应付了它几句后,我就回家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捉老鼠了,就算是跟着阿黑去找老鼠以外的美食,给它当小兵,我也不愿意干了。与到处去找美食相比,还是躺着更舒服啊。可见,我因为在老师家里生活,连老师的那种习性都沾染上了。也许哪天我一不小心,也会得了胃病呢。说到老师,我就想起了他近来沉迷的绘画。在这方面,他确实没什么天赋,最近他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在十二月一日的日记上,他这样写道:

    我在今天的聚会上认识了某某,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据说,此人曾经很喜欢拈花惹草。一见之下,果不其然,他确实是一副常常嫖娼的样子。不过这种品性还是给他带来了一些好处,例如有很多女人受他吸引。因此,用天性放浪来描述他,将他的这种放浪视为迫不得已的行为,似乎更加合适。而且让人艳羡的是,据说,他娶了一个艺妓做老婆。只有那些没有本事放浪的人,才会用放浪来描述别人,事实大抵如此。也有一些人自认为是放浪家,但事实上,在这些人中,有一些连放浪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宁愿付出很大的代价,也要硬充放浪家,而且这也并非逼不得已的选择。可以很确切地说,这些人和我画的水彩画没什么两样,最后不会得到任何成果。但是即便这样,他们依然觉得自己是嫖娼内行。如果只是去酒馆喝点儿酒,或者去玩乐的场所逛一逛,就能以嫖娼内行自居的话,那么按照这个道理,我以水彩画家自居也是完全可以的。与那些自认为是嫖娼内行的蠢货相比,那些连嫖娼规矩都不懂的乡下人反倒更加崇高。就好像在绘画这方面,我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就是不画。

    对于这种“嫖娼内行”的论调,我并不太赞成。而且,羡慕别人的老婆是艺妓这种事也实在愚蠢,主人身为人师根本不该有这种想法。但是,对于他自己的绘画,他倒是给出了极正确的评价。可见,他还是能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的。不过尽管如此,他却很难摒弃那种骄傲的心理。两天后,也就是十二月四日,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就在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确信自己在绘画方面没什么希望了。于是,那幅画好的画被我丢在了一旁。可是,我后来发现,有人用一个非常好看的镜框将它装裱了起来,还将它高高挂起。虽然我不知道这是谁做的,但装进镜框的画却变得好看了,我花费了很长时间来欣赏它,越看越觉得它十分有趣。可是天亮了,我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中,在日光的照耀下,那幅画的粗陋立刻又原形毕露了。

    由此可见,主人即便是在睡梦中,对于绘画依旧十分沉迷。这样一来,要想让水彩画家成为他口中的那种“内行”,自然是不可能的了。

    就在主人做梦后的第二天,那位美学家又来拜访主人了,就是戴金丝边眼镜的那位,他已经有些日子没露面了。他刚一坐下就询问主人:“你的绘画有何进展了?”主人答道:“我正听从你的劝告努力写生呢。这确实是一个好方法,以前忽略的那些形体以及色彩的细微变化,都通过这种方法体现出来了。可见,在绘画方面,西洋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就是因为在很早以前他们就已经开始提倡写生了。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真是当之无愧。”主人将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一通夸奖赞誉。听见主人的回答,美学家在挠头的同时不禁大笑起来:“哈哈,跟你说实话吧,兄弟,你让我骗了。”“骗了?你骗我什么了?”主人十分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被耍了。“就是你一直称赞的那个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啊!这个人根本不存在,完全是我瞎编的,但我没想到你竟然相信了。太可笑了——”美学家说道,看起来颇为骄傲。那时,我正在走廊前,所以听到了这番对话。于是,我情不自禁地开始考虑:“回头主人写日记时会如何记录此事呢?”

    这位美学家总是喜欢胡编乱造一些人和事来耍人玩儿,并且乐此不疲。至于安德利亚·特耳·撒尔德这件事会给主人造成什么影响,则完全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了。他又沾沾自喜地接着说:“我很喜欢跟人开玩笑,很多人都会信以为真。在这些玩笑中,蕴藏着诙谐的美感,这是多么有趣啊!我还曾和一个学生开过玩笑,就在不久之前,我告诉他德华·吉本曾经得到过尼古拉斯·尼克尔贝[7]的劝告:‘在写《法国革命史》时,不要用法文。’结果在出版这部作品时,他改用了英文。这只是我随口乱说的,但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学生具有超强的记忆力,他将这件事在一次日本文学的演讲会上重复了一遍,而且说得郑重其事。你说这多有意思啊!而且,台下的一百多人就那么支棱着耳朵听着,简直逗死了。还有一件事也挺有趣,就发生在前几天的一次聚会上,来参加的都是文学家们。期间,哈里森的历史小说《塞奥法诺》被人提了起来,我立即评论道:‘在历史小说中,它可是很杰出的。有一段描写的是女主人公的死,写得尤其好,让人有恐怖阴森之感。’我的对面坐着一位先生,号称万事通。听见我的评论,他立即附和道:‘对,对,关于那段情节,作者写得十分高明。’听了他的话我就知道,原来他和我一样也没看过这部小说。”

    美学家的话显然让患有神经性胃病的主人惊讶极了,主人好奇地问道:“还能这样吗?如果对方是那本书的读者呢,你这样瞎说不会倒霉吗?”在主人看来,似乎骗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更重要的是骗完人怎么收场。“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只要说和另一部小说的情节弄混了就可以了。”美学家答道,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说完还笑了起来。这位美学家虽然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显得文质彬彬,但在德行方面,他却和车夫家的阿黑差不多。主人一边吸着日升牌香烟吐着烟圈,一边做出一副“我可不敢做这种事”的表情。美学家的眼神中同样在传递一种信息,那就是“你的绘画之所以没什么希望,正是因为你没有这种勇气”。

    美学家接着说:“言归正传,绘画确实很难,这是事实,并不是开玩笑。据说,列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8]的弟子曾得到他的吩咐,要描绘教堂墙壁上的水渍。如果上厕所时,你真的能认真观察渗水的墙壁,就会发现这确实是一幅漂亮的图案,完全是浑然天成的。你也可以在这方面注意一下,画出一幅有意思的画来也不是什么难事。”“这又是你瞎编的吧?”主人怀疑地问道。“当然不是,这就是达·芬奇说过的话,多精辟啊,也只有他能说出来。”主人半信半疑地附和道:“确实如此,这确实是一句精辟的话。”不过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在厕所里写生确实是他还没做过的事。

    还接着来说车夫家的阿黑。后来,阿黑瘸了,原本光滑的皮毛也开始灰败。至于它那双比琥珀还要好看的眼睛,现在除了眼脂,什么都没了。它的精神和身体都开始日渐低迷,这让我尤为注意。我和它在茶园见面,询问它的状况,它告诉我,它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承受黄鼠狼的臭屁和鱼铺老板的扁担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它。

    在赤松林间,装点着两三层的红叶,它们慢慢飘落,就好像那些离去的梦一般。红白山茶花也几乎全部枯萎了,花瓣散落在主人家厕所前面的洗手盆的周围。冬日的阳光照射在朝南的前廊上,虽然它有三间[9]半长,但阳光还是很快就西斜了。几乎每天,寒冷的北风都在呼啸而过,我的午睡时间在这段时期仿佛变短了。

    每天主人都去学校,回来后就钻进书房。他依旧会对来访的客人抱怨“不愿意再做老师了”。他也不再吃胃药,觉得那对病情没什么效果。至于绘画,更是早就放弃了。与他相比,让人佩服的反倒是孩子们。她们每天都去幼儿园,风雨无阻。她们放学回来后,有时会唱唱歌或玩玩球,有时还会拽住我的尾巴,让我头朝下地悬在半空中。

    我的体重一直没什么变化,这可能跟我不吃好吃的有关。我有健全又健康的身体,没有像阿黑那样变成瘸子,对此我很满足,只想着就这样凑合地生活下去。我已经做出了决定,再也不提捉老鼠的事。至于女仆阿三,她依然让我憎恶。我的名字也依旧毫无踪迹。欲望是个没完没了的东西,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只没名字的猫,在老师家里生活一辈子,就这样度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