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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证据确凿,即便当事人再怎么狡辩,这吴记卤水铺老板吴通被人杀害并分尸一案,也就这样盖棺定论了。
夏望山虽然不肯交代杀人的真正原因,但极有可能是误杀后,为了掩盖罪行而毁尸灭迹,因此被判秋后问斩。至于吴通的老婆吴杨氏以及她表哥石长青,虽然与本案并无实质关系,可两人奸情属实,也被暂时收监,至于如何处置,全等祠堂长老商议后再做决定。
至此,这案子算是告一段落。
吴通的卤水铺在这长乐乡也算是小有名气,如今却落了这么个下场,也不禁叫人唏嘘。不过比起被害的吴通来,他老婆吴杨氏和石长青的奸情反而更加吸引众人,成了街头巷尾盛传的又一个新话题。
原本总是大排长龙的吴记门口,此时也冷冷清清的,那店面接连关了几日,原本闻惯了卤味香气的街坊们还真有些不太适应。
然而,几日后,原本紧锁的大门却从里面打开了……人虽然死了,但生活还是在继续。
吴通不在了,他的手艺却传了下来。因为,他还有一个徒弟。
吴通的徒弟,也就是丁虎。他师父无儿无女,师父唯一的妻子还被关进了大牢,也许过不了几天就会被浸猪笼,或是直接被打一顿板子,永远赶出长乐乡……
所以此时,丁虎成了吴记唯一的继承者。
此时,他刚刚将挂在窗上的木板摘下来,隔壁悦仙楼的一个小跑堂就好奇地从自家酒楼跑了出来,站到了吴记的牌匾下面。
“虎哥,你这是要干吗?”
丁虎没回头,仍旧在摘窗户上的板子,“还能干吗,开铺子!”他这么一说,周围几个好事的就马上聚了过来。“哎哟,太好了!我还说吴记要是关了,以后上哪儿吃鸭子呢!”“可不可不!吴通这人虽然蔫儿了些,没本事,罩不住他那婆
娘,可是他卤肉的手艺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在悦仙楼旁开上这么多年都没被挤垮了。”
“嘿,您这就不对了啊,当着我的面儿都这么说!”悦仙楼的跑堂笑着打趣,倒也不是真的生气,其实这人说的也有几分道理,吴通做卤味的手艺,就连他们老板也服气。
丁虎的脸上显露出了悲伤,师父尸骨未寒,但他确确实实也没有别的可以过活的手艺,因此只能开了铺子,继续做这档子生意,
“师父不在了,可我得把师父的手艺传下去!您几位要是还念着我师父的好,就接着光顾吴记吧。我手艺虽然不如师父,可我还年轻,慢慢学,总会有那一天的……”
他这话说得有些含糊,却也十分巧妙。总有那一天是什么意思?究竟是赶上他师父的手艺,还是超越呢?
没有人问下去,因为大家根本也不在乎。
这些年,吴通除了在乎他那个小了十几岁的小娘子,其余什么都不放心上。所以他这小徒弟也只能拼了命干活儿,才保住了吴记铺子往常的进账,不至于亏本。这些街坊邻居最清楚不过了。
其实啊,要说做卤味的本事,丁虎怕是早就学得炉火纯青,青出于蓝了!
“可是,既然你师父都不在了,这铺子……”一个住在附近的老大爷伸出手,指了指头上那块牌匾,虽然没有继续问完,可他要问的话,在场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
丁虎是吴通的徒弟,但他并不姓吴,他姓丁。
如今这吴通都死了,这铺子,难道不要从吴记改成丁记吗?
“不改了,这是师父的心血,我没权利改。”丁虎虽然年轻,但平时给人的感觉总是虎头虎脑的,一股子又傻又愣的劲儿,完全没有年轻人该有的那种滑头。
旁边几个人都是看着他长大的,知道他来这吴记做学徒已经很多年了,听说他家里的父母也都不在了,就他一个人,也着实怪可怜的。
“不改就不改,反正吴记、吴记叫了这么多年,咱们也都习惯了。真要是改了啊,还得适应适应!”
“可不是,吴记店面虽然不大,可名声还是不错的,这要是万一改了,人家打听不到了,多耽误生意啊!“
“其实叫什么就是个名头而已,只要是东西好吃,咱们虎子能赚钱娶媳妇就行!大伙儿说是不是,哈哈哈哈!”
一个人开了头,立刻就有些热心人一起帮腔。
“欸欸!别废话了,都搭把手!铺子赶紧开张,大伙儿以后也好
有鸭子、猪蹄子吃啊!”
“那就麻烦诸位了,我昨天卤了些大肠,还做了些卤蛋、鸭头……一会儿铺子开了,全都打折!”
“那敢情好!嘿嘿,我就爱吃鸭头,你师父平时也不怎么做,今天可是饱了口福了!”
于是,大家不再耍嘴皮子,而是撸胳膊卷袖子,有人帮着开门,有人帮着擦窗台,还有人进到屋里,帮着把泛着香气的卤味一一摆上来……
丁虎开店的时间有些晚,已经是上午巳时了,又因为今天是第一天恢复营业,所以他准备的不多,但是没想到才不过短短两个时辰,那些摆出来的卤味就全都卖光了。
这生意好得令丁虎完全都没有预料到。
他本以为,这些人都是吃惯了师父做的卤味,根本看不上他这么一个小学徒的。虽然,他对自己的手艺还是有些自信的,可他毕竟不是吴通。
但是没想到大家竟然这么捧场,更有甚者,还夸赞他做的卤味比之前的那些味道更好!这对丁虎来说,无疑是天大的鼓励。
不过短短两个时辰,他今天居然卖了三两五钱银子,刨去原材料的费用,纯利润竟然达到了一两八钱,差不多是今天进账的一半了。
看着手中沉甸甸的钱,丁虎心里一阵阵的狂喜,他决定以后要多做一些新鲜的种类,吸引更多的客人,如果生意可以一直这么好下去的话,搞不好再过几年,他就可以开分店了!
到了那时,他是不是也可以卸下“吴记”的招牌,将这铺子真
真正正地改成“丁记”呢?
夜已经渐渐深了,窗外的太阳早就下了山,天边挂着一轮圆月和几颗闪烁的星星。
但是丁虎却并不着急回家。
从前,他也是要负责收拾店面,临走时,还要检查腌在锅里的卤肉、卤蛋……待到把一切都忙完了,已经是半夜了。
他家距离师父家有足足半个时辰的路程。以前若是忙得太晚,师父也不在意,会让他直接留宿在店里。可后来,师父娶了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回来。自从有了这师娘,别说留宿了,就连晌午吃个饭,他也只能端着碗筷蹲在铺子后面的大木门边上吃。
他每天都要很晚才能离开,第二天一早,又要早早地到店里来准备。如此辛苦,可看在师父眼中,却全不及他娘子的一半。可明明她半点用处都没有,顶多也就是实在忙不过来时,去前面帮忙卖个货,招揽一下生意。
偏偏吴杨氏媚到了骨子里,不管对着谁都一副搔首弄姿、惺惺作态的样子,所以后来还得了个“卤水西施”的名号。
那之后,师父干脆连收钱的活儿都不让她做了。只把她放在后院供起来,就像是在供奉一尊菩萨,捧在掌心里,高高在上地侍奉了起来。
所以,他一直很厌恶那个女人。
他过惯了苦日子,看不得那些不劳动就锦衣玉食的人。哪怕,那是他师父心甘情愿的。
不过,从今天起,他再也不用披星戴月地家里、铺子两头赶了。因为,从现在开始,这里就将成为他的家,当然,也是他的铺子。
想到这里,丁虎突然有些得意起来。
当年,他不过是无心之失,在清扫院子时,不小心打翻了水桶……可谁知道,吴杨氏当时挺着四个月的肚子,居然脚底打滑,摔倒了。
吴杨氏之前洗过衣裳,她这人做事也一直马马虎虎的,所以想都没想的,就以为地上的水是自己泼出去的。
师父的孩子没了,也没有人怪到他的头上,所以这么一算,吴通一家三口,居然都是死在了自己手中!
是的,吴通也是他杀的。
吴通没有死在夏望山的手里,也不是因为发现了吴杨氏和石长青的奸情才被杀人灭口……
真正杀死吴通并把他碎尸万段,还嫁祸给夏望山的人,是他。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要怪,就怪吴通自己傻,费尽心力地搞了
一个局,愚蠢地以为可以骗过所有人,但想不到,最后他自己会是死在局里的人!
当然,这之中,丁虎也起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丁虎第一次对吴通动了杀机,是在得知夏望山砍了石长青之后。其实究竟是什么时候对吴通产生了怨恨,连丁虎自己也不知道,
这些年,虽然他们以师徒相称,可说白了,他就是吴通请来的一个廉价伙计。
吴通根本没有教给过他什么,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耳濡目染,自己学来的。
不仅如此,吴通一边克扣着他的工钱,一边把他当作苦力,娶妻之后更是两公婆一起压榨他!
也幸好他孑然一身,不然自己都养不活,要怎么照顾家人?
他每天起早贪黑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要趁着年轻多学些本事,攒够了银钱,自己也开个摊位,为将来的人生做个打算?
难道,他还真的要一辈子留在吴记,给吴通当个廉价的伙计啊?原本他想得极美好,可现实却一次次无情地将他击垮。他跟着
吴通根本看不到未来,也没有未来……
只有杀了他,才能更接近自己的梦想。吴通无儿无女,要是他死了,他这唯一的妻子也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继承他的家产的话,那自己就会成为唯一的继承人。而又有什么理由,会比偷人、谋杀亲夫更有力呢!连吴通都不信任她,别人又怎么会信?
不过,他一开始的想法很简单,并没有真的要自己动手,更没有要杀了吴通。
他只是想让吴通与石长青为了吴杨氏而大打出手,两败俱伤。所以,当他得知,吴通喝醉之后居然会央求夏望山去砍伤石长青,他简直开心坏了!这就是他一直在等的那个契机,那个逆转一切的开始……
吴通和石长青彼此看不顺眼也不是一两天了,可吴通居然敢伙同夏望山去砍伤石长青,这一点倒是丁虎没有想到的。但吴通毕竟还是太老实,他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干不出伤天害理的事儿。
自从发生了雨夜砍伤石长青一事后,吴通就老实了,再也不敢对石长青出手了。
矛盾得不到激化,丁虎就落不着便宜,所以,他绝对不能放任这件事就这么过去。
他要挑起事端,于是,他一个人策划并实施了第二次的投毒。
他的计划很完美,不管这次石长青死不死,这屎盆子都会落在吴通的头上。
可石长青命大,又一次得了救,而且也没有连累他身边的人。死的,就只有那只倒霉的猫而已。
他原以为事情闹得这么大,那石长青不报复吴通,至少也会报官,告他个杀人罪!
可谁承想,这石长青和吴通居然是一路货,都是有贼心没贼胆儿的窝囊废!
不过,吴通又给了丁虎第二次“机会”。
吴通假借进货提前走了,却又在深更半夜潜回家中,想要抓吴杨氏和石长青的奸。
若是换了平日,吴通不在家时,是不会让丁虎留得太晚的。他怕吴杨氏与自己的徒弟有染,这人已经魔障到看谁都和自家婆娘有一腿的地步了。
不过,为了捉奸,他却信任了丁虎一次。
这一次,吴通居然提前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丁虎,还叫他晚上晚些回去,给自己做个接应。
一来,丁虎本就是吴通的徒弟,在这个家里走动起来比较方便。二来,上次夏望山只说吓唬吓唬石长青,却把石长青的手臂差点砍断,这种帮倒忙的帮手,吴通是再也不敢用了。
所以这一次,他只跟夏望山说了自己想要偷摸回去看看,却并没提要打算连同自己的徒弟一起抓奸。
然而他却算错了一点,他坚定地认为自己的老婆和她表哥有苟且,但是,正如那日公堂之上,吴杨氏宁可自寻短见也要力证清白。
她和石长青,竟然真的毫无私情。
但是吴通却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丁虎只能利用这三人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帮自己做了个完美的圈套,套住了注定要死在他手里的吴通……
那一天,丁虎分别给吴杨氏和石长青留了字条,叫他们二人在夜里去城外幽会。却也故意写了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好让他们根本碰不上,免得生出不必要的事端来。
至于吴通,为了掩人耳目,在那天夜里他悄悄地潜回了自家的院子,他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原以为会看到搂在一起的奸夫淫妇,可等着他的,却是那在他身后举起的,明晃晃的砍刀……
他的脖子被砍了一刀,腔子里的血喷涌而出。他勉强回过头,用一种难以置信和见了鬼般的眼神注视着他那平时任劳任怨,又有些傻乎乎的小徒弟……
他不知道丁虎为什么会这么做,他想问,可他根本没有开口的机会了。
第二刀、第三刀……一刀刀下去,他就这么死不瞑目地倒在了他辛辛苦苦、一砖一瓦搭起来的这个家中。
这是丁虎第一次杀人,但是奇妙的是,他竟然一点儿也不觉得害怕。
他不知道要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那一刻的心情,但事后多少次午夜梦回,当他回忆起那一晚时,却仍旧有种难以言喻的兴奋。
他似乎有些自豪,那是种从内心深处涌现出的优越感。仿佛在跟吴通说,你平时不是总看不上我嘛!不是总把我当个打杂的使唤嘛!现在,我这个当徒弟的,居然把你这当师父的算计了!所以你
死在我的刀下,还真是一点也不冤枉!
当吴通终于死不瞑目地断了气,站在一片血泊之中的丁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弥散着浓浓的血腥味儿,眼前,却是一地的支离破碎……
虽然丁虎支开了吴杨氏,可他知道,吴杨氏等不到石长青,很快就会回来。算上往返的路程和等待时间,他至多有一个时辰来处理尸体。
虽说切肉是他的老本行。他切了许多年的肉,刀工甚至比他师父还要干净利落上几分。可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肢解一个大活人,也是相当困难的。
好在,他早就有所计划。他甚至想好了,要让夏望山来当替罪羊。因为他知道,就算石长青胆子再大,却没有切肉的手艺,吴杨氏就更不用提了,一个妇道人家,了不起也就是偷个情。但是夏望山却不同,他有这个能耐,也有这个机会。
吴通假装出城去找王老六进货,实际上,却把包袱和银子都放在了夏望山家里。两人又因为那晚一起合谋砍杀石长青之事而产生了一些分歧,所以如果官府调查起来,这夏望山也不是完全没有杀人动机的。
只要吴通死后,官府能查到夏望山头上,丁虎自然有办法叫这夏望山来个人赃俱获!
因为只有确定了吴通的身份,他们才会顺着他布好的这条线查过来,所以丁虎首先斩下了吴通的头颅。
留下一条手臂和连接的部分躯干后,丁虎把剩下的尸体大致切了几块,放到了三个大花盆里藏了起来,却唯独留下了吴通的心肝
脾肺。他将这些一股脑地扔进了平时腌制卤味的一个大缸里。
吴杨氏只是偶尔生意忙的时候会来前面帮忙卖卖货,她嫌弃卤水颜色重,味道大,怕弄到自己身上,所以平时从不会插手卤制的过程,丁虎完全不用担心她打开大缸,看到自己丈夫的尸体。
等到把那大部分尸体都放进缸中封好后,他又倒了两大桶水,认认真真地清理了地面上的血迹,反正天黑,这里又是后院,就算吴杨氏一会儿回了家,也不可能来这里查看。过了今晚,这水干了,自然人不知鬼不觉,根本不会有人想到这后院里居然死了个人!
忙完这一切之后,丁虎这才将吴通的脑袋用布一包,塞进了一个竹篓里,而那条胳膊和部分躯干则拿到前面的铺子里,切成了和夏望山平时切肉时差不多大小的肉块,放进了一个油纸包里包好。
丁虎家住南城,可为了不让人怀疑,他趁着夜,故意绕道从北门出了城,把那人头找了个荒地,挖了个浅得不能再浅的小坑,草草埋了。接着又等了一日,趁着第二天收工回家时,又跑到西城,随意扔下了故意被他留了根手指的,装着吴通尸块的油纸包。
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发展,顺利得连他自己都难以置信。当然,这之中,他的供词也起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而他也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夏望山之前,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埋着尸块的三个花盆放到了夏望山的院子里。这一切使得夏望山最终成了这场谋杀的替罪羊。
回过头,丁虎看着院子中央的那块空地。
那一晚,这里曾血流成河,但那几位坐在公堂之上,自以为洞察一切的大官,却又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才是这一切的幕后黑手。
看来,不起眼也是有不起眼的好处。至少,谁也不会怀疑到他
的头上!
现在夏望山被判了秋后问斩,他那所谓的师娘也很快就会被沉塘或是永远赶出长乐乡。以后,他终于可以高枕无忧地在这个家里生活了。
吴通的宅子和铺子,都成了他的!他甚至后悔没早几年做这件事!不过,若是真的早了几年,石长青那倒霉蛋也还没出现,他又怎么能如此顺利?
今晚,是他住在这里的第一晚。
就在这时,前院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丁虎猛地回过头,纵使他再怎么安慰自己不害怕,可额上却还是滚下了几颗豆大的汗珠……
那敲门声虽然不急促,但一声声地,却仿佛叩进了他的心里面。他浑身发怵,望着前院的方向,久久不敢回应。
许是敲了很久,都不见有人应答,那屋外的人也终于沉不住气了。“有人吗?”声音斯斯文文,清清冷冷的,似乎,有那么一丝
耳熟。
丁虎心中却像落下了一块大石。
那不是吴通的声音,也不是夏望山或是石长青。“谁啊?”也许是因为放松了心情,他下意识地回了一句。而门外的声音在听到有人回答后,松了一口气。“我们是衙门的人,麻烦开一下门!”
丁虎悬着的那颗心突然又紧了起来,但是脚下却没有耽误,他生怕自己犹豫的时间过长,会给对方造成他心里有鬼的印象。
“来了来了!”他说着,穿过走廊,来到前院,几步跑到大门
前,将那门上的木栓拉开。
丁虎发现来人既不是县官唐松,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安公子或是那位严厉的徐大人,而是一直站在安公子身边的,那个好像完全没有功名的青衫公子,以及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一张圆脸,笑呵呵的,类似书童一样的少年。
“怎么,公子您?”“哦,丁虎兄弟吧!”青衫公子上前一步,朝他揖了揖,脸上还
挂着带了歉意的笑容,“我是宋慈,你还记得吗?之前,咱们见过几面,我是跟在安公子身边的。”
丁虎装腔作势地想了想,然后猛地一拍脑门,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哦!好像有点儿印象,您是宋公子!”
“嗯,这是阿乐,他跟我一样,我们都是郡公府的人。”
丁虎点了点头,他自然听过安盛平的事,知道安盛平是当朝郡公的小儿子。不过这头衔虽然唬人,但丁虎却不怕。相反,他还觉得安盛平一定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之所以会跟着审案,无非也就是为了抢风头,没什么真本事。
“不知道宋公子你们这深更半夜的,找我有什么事?”
宋慈笑了,看了他一眼,又随即将脸移开。但不知为何,丁虎却仿佛在他的脸上见到了一丝鄙夷。好像在说,谁是来找你的?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啊!
“其实也不是来找你,是我们公子下了令,叫我们来吴通家里找点东西。”
原本看到他的不屑,丁虎心中还有些不舒坦,可还来不及发作却又被他的话头吸引住,瞬间转移了注意力。
“找东西?”
“是啊,”身后的阿乐上前一步,抢话道,“安公子叫我们来找找吴杨氏和她表哥偷情的证据!”
丁虎眉毛一挑:“证据?他俩出城私会,不是已经证据确凿了吗?”
“话是那么说啦,不过毕竟要转祠堂再审一次,而且审完了,搞不好就要沉塘的!”阿乐眨巴着一双圆眼,故意压低声音道,“事关人命,哪能因为他俩同一天出过城就说他俩有奸情啊!这要是有人不服,给他俩脱罪,那不就成了大人们证据不足,草菅人命了!”
“可这……这要怎么找?”
宋慈却笑了笑,话锋一转:“丁虎兄弟,你一直住在这里吗?”“这……不是,我家离得远,现在师父也不在了,这吴记的生意
还得继续,每天两边来回跑,实在是太费力了,所以我就搬过来了。”
“哦,那你住了多久了?”宋慈问得漫不经心,朝着里屋慢慢走,似乎,是想要进去看看。
“今天刚刚搬来,宋公子,您这是要进去找吗?那里不是我师父和师娘的住处,隔壁那间才是。”
“嗯,那你住哪间?”
“我住您刚刚看的,比较小的那间。”“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了吗,干吗不住那间大一些的?”“哦,那是师父和师娘的房间,我……”“也对,”不等他回应,宋慈转过头,朝他微微一笑,“人刚死没
多久,住进去也晦气。”
丁虎却不以为然,心道这人都是我杀的,住他的房间有什么不
敢的!因此,丁虎不由得脱口而出道:“那倒是不碍,反正人也不是死在那屋里的。”
话音刚落,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太过得意了,居然一不小心就说错了话!
他紧盯着宋慈,小心翼翼地等着他的回应。但出乎意料的是,宋慈和那个叫阿乐的,居然都没有搭理他。
于是,他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丁大哥,您在这家里的日子也不短了,”阿乐东瞧瞧,西看看,最后还是把注意力放到了他的身上,“当真没见过吴杨氏和石长青私会吗?”
“既然是私会,当然不会让外人看见了。”丁虎苦笑,“再说我收了工,就走了,并不在这里过夜。”
“可既然都有空房,干吗不留宿啊?来回赶,多费事!”
“这……有师娘在,不方便。”
听了他的回答,宋慈与阿乐对视一眼,却都没有说话。
“不过,你也不容易,吴通死了,却留下这么个产业,关了吧,有点可惜,可若是不关,你一个人把这铺子撑起来,也是够辛苦的。”
丁虎笑笑:“这倒是无妨,反正以前也是干这些,习惯了。”
“这么说来,吴通死了倒也不是什么坏事,”阿乐和宋慈不同,也许是年纪不大、职位不高的原因,说起话来也没什么遮拦,“不然丁大哥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啊!这当学徒的,可惨了,要被师父压榨好多年才能混出个名堂来!有的一辈子都没有出头之日,最后还是得给别人当伙计,哪像丁大哥现在,连铺子都有了!”
“阿乐,你可不要乱说!不好意思,丁虎兄弟,阿乐他年纪轻,
口无遮拦,你别介意。”
“没事,无心的,我懂。”丁虎被他们说中了心事,却也只能掩饰住心头的情绪,强装悲恸道,“师父对我恩重如山,我却没能好好报答他老人家,现在他走了,我也只有将他的手艺发扬下去,除此之外实在找不到别的方式来感激他了!”
“也不是没有别的方式的,”阿乐说着,朝丁虎弯腰作了个揖,似乎是在为刚刚的口无遮拦而道歉,然后又抬起头,朝丁虎挤了挤眼睛。丁虎不由得蹙起眉,疑惑不解之时,阿乐却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酒葫芦,“我听说,人死了以后,阳间敬酒他们也是能收到的!你师父他好像还挺爱喝酒的吧?”
丁虎似乎理解了阿乐的意思,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只是苦笑着,没说话。
是啊,吴通确实爱喝酒,他若不是爱喝酒,也不会和夏望山成为莫逆之交,更不会脑子一热,想到砍伤石长青这种蠢主意!
丁虎甚至怀疑,他之所以会去怀疑自己老婆和她表哥有苟且,也是喝多了,受了夏望山的挑拨。所以归根到底,他就是死在了喝酒这件事上。
“丁大哥,那我可就……”
阿乐笑嘻嘻地,见丁虎没有阻止自己,便拔开了葫芦上的塞子,又回头朝着宋慈神神秘秘地一笑,手腕轻轻翻动,将那壶中美酒洒了出来……
只是,在他倒出酒水的一刹那,丁虎觉得鼻子一酸,怎么这酒一点儿酒味儿没有,反而有股……醋酸气?
丁虎皱紧眉头,还当是自己闻错了。却在这时,听得那旁边的
宋慈惊呼了一声。“这、这是怎么回事!”
宋慈这么说着,低头看着地面,脸上写满了惊恐。就好像是吴通的尸块又重新汇聚到了一处,然后从那土里伸出手,带着泥土翻爬出来一般!
而当丁虎顺着宋慈的目光,也将视线转移到地面之时,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
虽然是多雨的季节,但最近几日却一直是大晴天,天气燥热得好像要蒸发掉大地上的每一滴水,榨干阳光下辛劳的人们。
今天开了一天的铺子,他热得浑身黏腻不堪。若不是宋慈他们来敲门,他可能已经从水缸里舀出一瓢水,直接从头顶淋下来,解一解这一整天的炎热。
院子里的土地也是干燥不堪的,那不知是酒还是醋的东西却在土地最需要滋润之时,解了它的渴,也生出了它心底的罪恶……
吴通家的后院里,那被泼过的土地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地,变成了红色。
那红虽不像鲜血一般艳丽,但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在丁虎亲手杀了人的后院之中,却显露出一股难以言喻的诡异,让他仿佛一下子又置身于那个遍地尸块的境地。
他甚至觉得背脊发冷,好像吴通那颗人头正悄然躲在黑暗之中,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毫无表情地注视着自己。
“我的娘啊!”阿乐吓得扔掉了手中的葫芦,结果葫芦落地滚了出去,液体越流越多,地面上显现出的红色也越来越醒目,“公子,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满地都是血啊!”
丁虎心中有鬼,听到“血”字,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
他急得脱口而出道:“哦,这、这可能是我师父在后院杀猪的时候染上的吧?怎么这么多血……阿乐兄弟别怕,我这就把它打扫了!”说完,转身就要往屋里跑。
“且慢!”就在丁虎转身的一刹那,宋慈却一把拦住了他。丁虎看向宋慈,发现宋慈的眼里没了刚才的慌张与惊讶。看着宋慈的眼睛,一瞬间,丁虎觉得好像他所有的秘密都被人揭开了。
于是,他不顾额头上滚落的汗珠,朝着宋慈挤出一个连苦笑都称不上的笑容,“宋公子,您这是干什么?”
事已至此,宋慈显然也不想再装下去了,他直起身,道:“丁虎兄弟,你说你师父在这后院里杀过猪?”
“是啊,之前在公堂上你们不是也问了,我师父偶尔也会自己动手的,他和那夏望山熟得很,据说,还从他那里学了不少杀猪宰羊的本事。我师父用刀也是很有一套的,估计难免也会手痒吧。”
“只有你师父会这样吗?那你呢,你有没有屠宰过什么动物?”“我?”丁虎露出个胆怯的表情,“我哪有那个本事!再说师父
也没教过我,我顶多也就是会切切肉罢了……”“那就怪了,”宋慈一手抱肩,另一只手托着下巴,仿佛陷入了
思考,“我怎么听说你师娘小产后,你师父怕她看到杀生会想起死掉的孩子,所以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亲手干过屠宰之事啊。”
“是吗?”阿乐也故意在一旁帮腔,“我记得吴杨氏嫁到吴家也有好几年了,她好像是成亲后第二年小产的,那这么说来,这院子里,岂不是好多年都没杀过生,见过血了?既然如此,这地上的血,究竟是多久前留下来的啊?”
“真有那么多年,怎么可能还有痕迹?这血分明就是新近留下的才对!”
“不对啊公子,最近这里怎么会有血?丁大哥不是说了,他从没杀过猪宰过羊的!”阿乐说着,看向了丁虎,“丁大哥,你说是不是啊?”
丁虎咽了口唾沫,想不到自己随口敷衍,却又惹出了这种麻烦,现在想改口也晚了。
可若是不改口,那不就是等于默认了!
“哦,杀猪宰羊我是不敢的,不过,我杀过鸡鸭,我们铺子里什么都卖,除了肘子、猪头……也有酱鸭、酱鸡,招牌菜就是樟茶鸭,那个味道可好了!要不要我给二位来一……”
“丁虎兄弟,你不好奇阿乐刚刚洒在地上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吗?”不等他说完,宋慈却打断了他。
丁虎随即一愣,有种不好的感觉在他心里慢慢堆积起来。见他不回应,宋慈便当作是默认,单方面做出了解答。
“这是酽醋汁,说白了,也就是浓醋。这醋啊,可是个好东西。”他说着,信步向前,施施然弯下腰,将装着浓醋的葫芦拾了起来,放在手中轻轻晃动,醋味从瓶口散出,空气中带着浓浓的酸味。
“平时若是受了伤,可以用醋搓揉,起到散瘀、消肿的作用。即便是出了血,只要血不多,也可以用醋来止血。而且,这醋还能驱虫,这一点,恐怕丁虎兄弟不知道吧?”
见他仿佛自言自语般,丁虎心中的恐惧又加了几分,总觉得宋慈似乎马上就要揭开自己的秘密了。
“呵,”他紧张得笑了笑,“宋公子好端端的,跟我说这些干
什么?”
“干什么?”宋慈终于停下了来回踱着的脚步,转过身,直视着他,“以酽醋汁泼地,如果这地面上曾有过血迹,那便可以显现出来,可既然吴通已经多年不曾在这后院杀生,你刚刚又说自己没这个本事,那这地上的血迹又是从何而来呢?”
“我是说自己没这个本事,可我不是也说了,我不会杀猪宰羊,但是我……”
“杀鹅、杀鸡?”宋慈长身玉立,平时温润如玉的气质在月光的映照下,却显得越发清冷,头颅微微扬起,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冷冷道,“我看未必吧?这地上的血量,得要杀多少家禽才能做到?”
“这……这么多年了,怎么也有好多了!”
“可依我看,这不像是鸡鸭,反而……像是死了个人呢。”“公子你别开玩笑了,”丁虎忍不住道,“这玩笑一点也不好笑!”“是啊,既然不好笑,我又为什么要开玩笑?”
宋慈随手将葫芦朝旁边一扔,阿乐上前几步,探了个身,一手接住。两人配合得十分默契,仿佛早就演练好了一样。
“吴通的尸体至今没有完全找到,我知道他被人杀了以后还被分了尸,所以一块一块找起来,确实有些困难。目前为止,我们找到的尸块,还有他那颗头颅,这些加起来的重量也不是一个成年男子的重量。我打听过吴通的样貌,他确实不算胖,可不论怎么说,如果以他的身高,肯定不会是这个重量。而且,有件事我一直很在意。”
丁虎似乎被他的话迷住了,甚至忘记了反驳,只是随口接道:“什么事?”
“我刚刚说过了,这些尸块,主要是他的四肢和头,但是却偏偏连一处内脏都没有。你不觉得奇怪吗?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心肝脾肺?”
一句话,恰好说到了点儿上。
是的,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丁虎居然没有把吴通的内脏也连同尸块一起扔出去,他当时也不知因为什么鬼迷了心窍,竟把吴通的内脏都放到了一口大缸里,那是吴通最宝贝的一口缸。
吴通从不肯让别人触碰,甚至是靠近那缸。那是他的秘密法宝,也是他能在悦仙楼旁边屹立不倒的最主要原因。
如今,那留下来的内脏,却成了丁虎最想摆脱的证据。
一个人做了坏事,难免会有心虚的时候。他被宋慈说中了心事,即便平时遮掩得再完美,也仍旧忍不住将目光投到了那口黑漆漆的大缸上。
只是下意识地扫了一眼,便很快转移了视线。
可这一眼就已经够了。他的表情,足以说明了一切。“阿乐!”宋慈叫了一声,不用说,阿乐也能明白他的意思。
阿乐将葫芦往腰上一别,然后撸胳膊,卷袖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走到了大缸之前。
缸上盖着个木头盖子,上面压着一块大青石。阿乐突然歪过头,朝丁虎呵呵一笑。
紧接着,阿乐直接搬起那块大石头,高高举起来,朝着那口大缸砸了过去……
丁虎知道,他藏不住了,现在他能做的只有两件事。要么直接承认,要么再做一次垂死前的挣扎。
他不想死,所以他选择了后者。
“这、这是什么!”他夸张得用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难以置信地看着从那缸底滚出的一颗……已经看不出是什么的肉团,“你说这是我师父的!不、不可能!他不是夏望山杀的吗!难道、难道……我师娘她……”
宋慈和阿乐看着他,脸上或多或少,都带了丝怜悯的表情。事已至此,他居然还想把罪名推卸到别人身上。
他是把大家都当成了傻子吗,还是他天真地以为,他们没有任何证据就敢来抓他?
“吴杨氏被收监之后,你就成了吴通唯一的亲人,所以,你才有资格继承他的店铺。当然,你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吴通身边但凡还有另一个亲人,这事儿就轮不到你。不过刚巧,他无儿无女,父母双亡,又是家中一根独苗,当年孤身一人来了这里打拼,谁也不知道他还有什么亲戚……而他唯一的妻子,也因为偷情而锒铛入狱。”
宋慈的话,很明显是针对丁虎,所以丁虎也终于不再装傻,反问道:“宋公子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在怀疑我吗?”
“呵,”宋慈轻轻一笑,“你之前去衙门想要领走你师父的尸块,是吗?”
“是,师父死了,杀害他的凶手也已经关进了大牢,我当然想要给师父办个风风光光的葬礼,让他早日入土为安。不过你们却几次三番地阻挠,说什么那些是证据,就是不肯把师父交给我!”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丁虎皱起眉头,紧紧地盯着宋慈。
“你想要认领尸块的时候,曾经,在衙门里签过字,当时,你签下的可是你的名字?”
丁虎一愣:“自然是我的名字,我从小到大,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就叫这个!”
“既然如此,那签名的,也是你本人了?”此话一出,丁虎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
他立刻明白,当时哄骗石长青和吴杨氏出城幽会时,是自己亲笔写下了那两封假冒了他二人身份的信笺。
宋慈看到丁虎脸上的表情,知道丁虎已经明白自己犯下了什么致命的错误。
“丁虎的丁字,有个竖钩,而石长青的青字,也有。我问过吴杨氏和石长青,他们两个确实是接到了对方的邀约才出的城。虽然这二人是表兄妹,但石长青没见过吴杨氏的字,因此并没有生疑。反倒是那吴杨氏,她说接到那封信时也曾有过一瞬间的怀疑,在她记忆里,表哥的字是很规矩的,可那信上的字迹却十分潦草……”宋慈说着,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接着说,“不过她当时想着,也许这信是石长青在紧急之中写的,难免会和平时不太一样,所以也就没有深究。”
“你跟我说这个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信并不是他二人写的,是有人冒名顶替,最好的
证据就是那竖钩。你自己写丁字的时候难道没有注意过吗?你那钩相对一般人的,要平得多,也粗得多些。”
“哈哈哈哈哈哈!”丁虎虽然早就猜到他要这么说,还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好笑,真是好笑!你意思是,现在连字也能当作证据
了吗?”
“怎么不能?”这一次,宋慈直视着他,神情肃穆,十分认真,“我们读书认字之时,一般都先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所以,那是最初的记忆,也是最根本的东西,绝对不会随随便便更改。”
“你现在的意思是我写了那两封信,假借着他们的名义把他俩骗了出去?”
然后不等宋慈回答,丁虎自己先叹了一口气:“好吧,既然你已经查到了,那我也没必要隐瞒了!那些信确实是我写的,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那两封信是师父叫我写的,信上的内容也是他告诉我的,
他临走前那一日,跟我说要试探一下那对奸夫淫妇是不是真的有私情,但是又怕师娘认出他的字,所以才叫了我来代笔。不过这信虽然是我写的,可是我没参与这件事,毕竟是师父的家务事,我一个外人,不好掺和。可师父非要来找我,我也没办法,怎么写个信还有罪了?”
“这么说来,你是承认你知道吴通假借进货为由,实际是要回来捉奸了?”一旁的阿乐也不含糊,直接反问道。
“我都说了,我只写了信,别的不知道。”
“你别自相矛盾了,刚刚你都认了那信是你写的,信上可是有日期的,你是傻子吗?你师父在那信中提到的日子之前就走了,肯定是虚晃一枪,要回来捉奸!你说你不知道他的计策,除非这信根本就不是你师父让你写的,是你自己为了杀他,支开了吴杨氏和她表哥!”
阿乐平时虽然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但关键时刻却伶牙俐齿,完
全不给别人反驳的机会。这番话着实打了丁虎的脸,让他又一次懊恼自己还是太冲动,给别人落下了把柄。
见丁虎沉着脸,不知该怎么应对,宋慈这才继续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石长青第二次被人下毒的事情,也是你做的吧?夏望山是个粗人,他不会用那种拐弯抹角的方式害人,况且他虽然鲁莽了些,但却敢做敢当,如果当日他有心杀石长青,我认为,那一刀他未必会砍偏。所以,我觉得他供词里说的,当时只是要吓吓石长青,很有可能是真话。至于吴通这个人,通过我们的调查,他其实有些窝囊,并不是那种真的会去杀人放火的性格,早先之所以会跟夏望山一起行凶,多半也是喝了酒,被朋友讥讽,才一时冲动而做出了错误的决定。等到他酒醒了,即便仍旧有心捉奸,也不会再有胆子伤人了。”
“是啊,我听说吴通和夏望山关系好得很,这男人啊,越是在熟人面前,越得要面子!”阿乐也在一旁搭腔道,“他之前就是因为好面子,又被夏望山撺掇,才跑去在手臂上刺了青,弄了个老虎。当时疼得龇牙咧嘴的,你说好笑不好笑!”
他边说边露出笑容,好像真的在说什么有趣的笑话。可丁虎却笑不出来,他甚至觉得自己有些想哭。“你凭什么说是我给石长青下了毒?”
就在他几乎要问出来的时候,宋慈却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淡红色的小纸包。
“这是我在张麻子那里买来的老鼠药,你很聪明,知道如果吴通毒害石长青的事被揭发出来,我们势必会去查证他最近有没有买过将人致死的毒药。这条街上有两家卖药的,可你都没去,因为除了
吴通,你也是他们熟悉的脸孔,只要你去买,他们一定会认出你!所以,你特意跑去了夏望山家附近卖鼠药的张麻子那里,这样,就算有人查,也查不到你的头上。你买的时候还特意说,是夏大哥托你来买的。可千算万算,你却忘了一点,吴通虽然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但吴记铺子的卤味却是出了名的,所以,张麻子居然认出了你,这一点,你没想到吧?”
听着宋慈的话,丁虎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他脑筋飞转,在想要不要把罪名推到吴通身上,反正死无对证,他们也没有办法。
可就在丁虎几乎要开口的时候,宋慈却抢先了一步。
宋慈将丁虎的犯罪过程说了个清清楚楚,仿佛亲眼所见一般—“你跟着吴通也有几年了,想必没少被他压榨,他收了你为徒,
也不过是找个人替自己干活儿、打杂,至于工钱,顶多也就是糊口罢了。你当年年纪轻,也许还不觉得什么,可你早晚要成家立业,但你连养活自己的本钱都没有。又也许,你在学徒的这些年中,受了吴通和他娘子的气,心里早就对他们有了怨恨,巴不得这两人死了。刚好他们无亲无故,若是出了意外,能继承家业的,自然就是你这个徒弟。
“我不知道你究竟蓄谋了多久,也许午夜梦回,你睡不着时,早在心里巴望了无数次。而就在这时,石长青出现了,他给吴通和吴杨氏之间原本密不可分的关系造成了一个缺口,一个你刚好可以见缝插针的缺口……”
丁虎不说话,似乎已经呆了,只能等着宋慈继续说下去。“不过很可惜,你原本想要挑拨这两人的关系,让他们为了吴杨
氏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但这两人在某种程度上,却都很懦弱。一
个明明被人砍了一刀也不敢言语,一个只有喝醉了,才会为了面子,在朋友的煽动下去行凶,而且,还不敢自己下手……事后,吴通应该是很后悔,也很害怕,他怕石长青报复自己,所以安生了好久。试问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敢去下毒?而且就如刚刚所说的,就算那毒药是夏望山托你去买的,他又不住在这里,怎么找机会下毒?你也许会说,这毒,是你师父下的,可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多此一举,让夏望山来托你买老鼠药?这也太麻烦了,直接让你这个当徒弟的去买不就好了?
“其实我们一开始对这件事是毫无头绪的,如果吴通被杀后,只是被埋在后院里,那他就算烂到地下,也不会有人发现,毕竟大不了就说他外出进货遇到了意外,有去无回了。可偏偏,他的头颅和尸体碎块却被扔得到处都是,似乎非要闹个满城风雨凶手才顺了意。这就让人不禁好奇了,是什么样的杀人犯会在杀人分尸后,还这么明目张胆地来挑战官府呢?如果不是野狗咬烂了吴通的脸,也许我们也不会绕那么多弯子。还有那手指,既然凶手刀工这么好,干吗非要留下几根手指来,让人一眼看出那袋子碎肉是人的尸体?所以,综上所述,这凶犯是铆足了劲儿,想让官府查下来。而几次问话,你这个小徒弟也愣头愣脑地什么都说,包括吴通、吴杨氏和石长青之间的纠葛,还有夏望山这个屠户朋友,居然全都是你不经意提起,才引导我们走到了看似正确的方向。
“那两封支开吴杨氏和石长青的信,你既然已经承认是你写的,那你应该也知道,这两人那晚根本不在家,而吴通,也是在那一晚遇害的。你趁着这两人不在,就在这后院砍死了吴通!刚刚,你自己不是也说了,你师父不是死在自己屋里的,这么说,你似乎很清
楚他究竟是死在哪里的,对不对?”
说到这里,宋慈突然暂停了陈述,又往前走了几步,低头看着那缸里的一颗人心,“吴通被你分尸的时候,其实还没有死透,人要是生前就被人砍杀,那创口处的皮肉是紧缩卷起的,而且周围会有血迹。相反,若是死了以后才被分尸,那创口皮肉不卷,周围也不会出血,只是白色……所以,作为一个有足够刀工来分尸的你,如果这时候还要狡辩说你只是参与了帮忙肢解,却没有杀人的话,就只能是说谎了。”
宋慈说完,背着双手,抬起头,直视着丁虎的眼睛,似乎在等待着丁虎的回应。
而丁虎看着他,突然觉得,他挂在嘴角的淡淡笑容竟是那么的可恶,那么的令人想要发狂!
丁虎其实从没想过自己会被人揪出来,如果这里管事的还是那唐松,他根本就不怕。毕竟那人审案一向糊里糊涂,不管是不是冤案,只要赶紧结了就好。
当夏望山被判秋后处斩的消息公布出来后,丁虎甚至有些自鸣得意,觉得自己连徐延朔这样的大官都骗了,那是不是说明,自己比他们都聪明,也更有本事?
可他却没想到,就在他觉得终于达到了目的后,却被这么两个不速之客给破坏了!
既然如此,他决定最后放手一搏。
如果他们来之前,只是想要自己着手调查,却并没有告诉其他人,那他大可以直接将这二人杀了,就像他杀吴通一样。反正对于他来说,杀一个是杀,杀三个也没差!
而万一他们早就都知情了,那也无所谓,反正横竖都是个死,那就当是拉了个垫背的!黄泉路上,他也不孤单了!
这么想着,他装作不经意地退后了几步,来到了靠近后门的地方,然后突然将大门门闩提起,再拴好,将大门牢牢地锁上。再转过身,拾起了放在墙角的一把砍刀。
这是吴通平时放在后院砍柴用的,虽然不及他用惯了的那把用来切卤味的刀来得锋利,可现如今手边也没有别的工具,只好拿这个先凑合了。
他打量着眼前这两人,一个是年轻的公子,看起来文文弱弱,手无缚鸡之力。另一个,还不过是个少年,身量不高,自然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你们俩,今晚是自己来的吗?”
他一步步朝前走着,手中的砍刀在黑夜里闪着股诡异的光。而他的脸上,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撕下了以往装傻充愣的面具,换上了一副令人生寒的表情。
然而面前的两个人却好像没有丝毫的畏惧,那名叫阿乐的少年甚至上前几步,站到了宋慈身旁,笑眯眯地看着朝他们步步逼近的丁虎。
“公子,还真让徐大人给说对了,我看这丁虎不是疯了就是傻了。”宋慈蹙眉苦笑,却仍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怎么说?”
“他也不想想,咱们能是单枪匹马来的吗,都知道他是个连自己师父都能杀了分尸的亡命徒了,我们还能自己送上门找死不成?”阿乐说着,突然抬起了头,朝着左右看了看,然后将手指往嘴里一放,吹了一声口哨。
那口哨声仿佛划破了寂静的黑夜,在这夏日的夜晚,显得尤为刺耳。
而随着那口哨声落下,丁虎这才发现,屋顶上居然站着三个人。他去过衙门几次,自然认识那几个人是谁。
一个就是刚刚阿乐口中的徐大人徐延朔,一个是郡国公家的安公子,还有一个,是安公子那不苟言笑的贴身侍卫。
他虽然早就知道徐延朔和那侍卫的武功应该不弱,可却没想到那姓安的贵公子也有这个本事,能够翻身跃上如此高的屋顶。
夜色中,他清晰地看到了几人脸上的表情,心里更是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愤恨。
他明明差一点就可以成功瞒过官府,明明已经骗过了所有人……现在,他是真的被逼急了,打算来个鱼死网破,谁也别便宜了谁!想到这里,他不再犹豫,刚刚还低低拿着的砍刀,此时也高高
举起,大叫着,朝眼前两人冲了过去。
那一刻,他甚至没有想着要先砍谁,只知道这两人随便砍了哪一个都算他赚了!
而另一边,阿乐见杀人凶手举着把明晃晃的大刀,凶神恶煞般朝他们这边跑过来,吓得够呛。但是,这些年宋家对自己不薄,他和宋慈虽然名为主仆,可私下里,却好得像是一家人似的。
要是公子受了伤,老爷和夫人得多伤心啊!眼瞅着,丁虎发了疯地举刀逼近,危急关头,阿乐竟然忘记了一切。
他脑海中一片空白,身体仿佛不受自己支配一般,下意识地,就站到了宋慈的跟前,伸出双手,将宋慈牢牢地挡在了身后。
而几乎同时,安盛平从屋顶上飞身一跃,他身形极快,明明比
那丁虎晚了好几步,却不知何时竟超过了他,猛一回首,衣袂轻扬,发丝飘摇,嘴角还带着抹令人不寒而栗的笑。
丁虎被这笑容惊出一身冷汗,身形一滞,转眼间,手中的砍刀已经挥了出去。
刀砍下的一瞬,安盛平只用右手一挡,手中的扇骨便稳稳夹住了砍刀。接着,他一个鹞子翻身,丁虎便觉手腕一阵剧痛,然后竟跌了出去。
安盛平落地后又随意将右手一扬,刀便又从扇骨中扔了出去,一刀刺入丁虎身后的墙壁,竟是直接插了进去,牢牢地固定在了墙上。
安盛平却像个没事人一样,随意掸了掸身上的土,又皱着眉,看了看被砍坏的扇子,轻叹了一口气。
“唉,可惜了,我还挺喜欢这扇子的,上面有紫阳先生题的字,还是惠父兄费了好大力气帮我找来的……”
说完,他再看向已经被掀翻在地的丁虎时,眼中的惋惜又加上了几分冰冷。
那一瞬间,丁虎就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完了。
“你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犯罪。”此时,宋慈也从阿乐的身后施施然踱步而出,他站在一袭白衣
的安盛平身侧。“一个人若是犯了错,总会留下些蛛丝马迹,即使能骗过周围人的眼睛,可有心之人还是会发现这其中的纰漏。”宋慈说着,略带惋惜地摇了摇头,“你很聪明,但却把聪明放到了错误的位置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既是你自己犯的错,那就自己来偿还吧。”
至此,这杀人碎尸一案,才算正式落下了帷幕。
短短几天之内,连续破获了两起命案,但结果却是天差地别。窦天宝之死乃是意外,虽然涉及了他家族之中的种种矛盾,可
最后的结果却又在令人唏嘘的同时,多少感受到了丝丝温情。而吴通一案,虽不及窦天宝之案那么复杂,却足以见识人心险恶。
丁虎被关进了大牢,只等秋后问斩。夏望山虽然没有杀人,但也不是完全无辜,毕竟,他曾经袭击并砍伤过石长青,因此也受了些刑罚才得以被放出。
经查证,吴杨氏和石长青并无苟且,但人言可畏,这长乐乡,两人恐怕是待不下去了。
不知是不是出于对吴杨氏的愧疚,或者是一起经历了牢狱之灾,石长青心底起了怜香惜玉的心思。他这一次竟然不顾母亲的反对,想要正式迎娶吴杨氏,用尽下半生来好生照顾她。
怎奈,吴杨氏却彻底伤了心,甚至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她变卖了吴通的产业,带着银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她走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人,只留下了一封信。
信上,她叫石长青不用再来寻她。石长青知道,这一次,她是真的铁了心要与一切挥别。虽然无奈,但也只能笑一笑,继续自己的生活。
至于那个淑香丫鬟,也因为吴通人头之事,与那田力走得越发近了。
经过此案,安雨柔也知道了淑香和田力之间的事情,不等淑香自己提出来,就说明了自己愿意成全她与田力,并将一纸卖身契当面撕毁,还了她自由之身。
淑香纵有万般不舍,也能明白主子的一片苦心,千恩万谢之后,带着安雨柔给的一笔丰厚的贺礼,离开了董府。
淑香走的那天,安盛平也来为她送行,连带着,还捎上了宋慈。虽然淑香和宋慈没有什么交集,但安盛平却有些私心,因为他
知道淑香离开时,姐姐定当会至大门口送别,而他带着宋慈站在门外,说不定,姐姐与宋慈还能“巧合”地见上一面。
而事情果然按照他所预料的发展,安雨柔在董府的大门之内,拉着淑香的手做着最后的叮咛之时,宋慈站在门外,刚好将这一幕映入了眼中……
无奈事先没有打过招呼,安雨柔自然也不知道此时大门外还站着自己一位故人。当然,若是她事先知晓,也许宋慈也根本没有机会见到她。
她毫不知情,与淑香说了几句话,这才带着依依惜别的映月转身离去,只留给宋慈匆匆一瞥的背影。
但仅仅是这一眼,也勾起了宋慈对往昔无尽的想念……
他甚至清楚地看到了她头上的那根金簪,那日,她曾叫安盛平拿着那金簪来问自己,愿不愿意去郡公府提亲,而他,却只能冷漠地拒绝。
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董疏城会死在战场上,不知道她年纪轻轻就要为了亡夫而守寡。如果早知这一切,如果可以重来,也许他拼尽全力,哪怕是粉身碎骨,也会争取一下,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带给她幸福。
而如今,他与她,却只能隔着一扇门。一扇董府的大门。
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远隔天涯。
结束了这两起无端惹上身的案子,宋慈他们的脚步也终于可以回到了原先的轨迹上。
方玉婷一案,才是他大老远从家乡赶往湖南的最根本原因。
而眼看方玉婷的死忌将至,宋慈想要去她坟前亲自看一看的愿望也愈加迫切起来。
当然,他也不会忘了那释空。
站在释空的角度,宋慈甚至不敢去想事隔十年之后,得知自己心爱的女人从坟墓里爬出来,一次又一次嫁与他人,一次又一次杀人害命,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如果换作他,如果那方玉婷换作安雨柔……
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一晚,宋慈居然真的梦到了这一切。
梦里,他回到了故乡,穿上了大红色的喜服,原本安静的家中张灯结彩,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
酒席间推杯换盏,不胜酒力的他仿佛堕入了云中,脚下又轻又软,每一步都软绵绵的。
梦中的他虽然不明所以,却仍旧被这喜悦的气氛所感染,幸福得像是个得了压岁钱的孩子,笑得灿烂无比。
而当他回到被布置成洞房的房间时,却在床边看到了一副乌黑的棺材。
红烛摇曳,烛油化作相思之泪,顺着烛身缓缓地滑落,堆砌成了一片引人遐思的旖旎画面。
他看着那副棺材,心跳得比打鼓还要快。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是期待,还是紧张?是畏惧,还是痴爱?一切的一切,却又在棺盖打开时,悄无声息地融进了他的骨血,
沉浸在了他的梦中。
那是个穿着大红嫁衣的窈窕身影,她背对着自己,头上盖着一方描金的喜帕。
即便是在梦里,他仍能感受到那几乎要跳出喉咙的心。
而当她转过身,揭去盖头,出现在宋慈梦中的,竟是记忆中安雨柔柔和的面庞和那双从未改变的生动的眼睛。
他是爱她的,那爱贯穿了他整个的青春和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他也对不起她,因为他辜负了她对自己的一片真心。
现实中,他不敢有非分之想,但此时此刻,他和她是在梦中。那是属于他的梦境,而她,便是他梦中的佳人。
她抬起头,看着他,长长的睫毛微微翻起,就像是一只蝴蝶在撩拨他内心最深处的悸动。那一刻,宋慈竟然不能自已,朝她张开了那等待已久的怀抱。
可就在这时,她却从袖子里伸出了手。
他记得那双手,纤纤指尖,柔若无骨……曾几何时,他想要牵着那双手一起看日出日落,一起共度白头。
可此刻,那手却化作森森的白骨,宛如利爪,笔直地刺进了他的胸膛。
他甚至感觉不到疼,却见她从自己身体里掏出了一颗血淋淋的心。那心还带着温度,一跳一跳的,好像还活着一般。
可是低下头,他却只看到自己的胸前被刺了一个洞,皮开肉绽,鲜血顺着伤口缓缓流下,浸透了他那原本就是大红色的衣衫。
他难以置信地抬起了头,安雨柔的脸也从清纯淡雅化作了妖艳瑰丽,仿佛一只食人血肉的妖精,露出了带着欲念的笑容。
宋慈一个激灵,从睡梦中惊醒。身上的衣衫却已经被冷汗打湿,在夏夜的微风中,竟透出了丝丝凉意。
他睁着双眼,一整晚再也没能睡去。就这样死死地盯着房梁,直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