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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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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璃。”

    几个人面面相觑,琉璃这东西,大家早就知道,但做的人为什么少?就是因为市场太小,依据他们的认知,琉璃除了是贡品外,用处并不大。

    许多人用琉璃做饰品,比如簪子什么的,但其实并没有大规模应用。

    三个人都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如果不能赚钱,那么花钱毫无意义。

    汤怀见识比较多,他家里本来就是地主,同时也经营珠宝玉石,所以对这方面最懂行,“许大哥,这行不通,可不是我瞧不上许大哥啊。”

    众人轻笑。

    许世秋道:“你说这话我相信,你们家里经营珠玉生意,可能懂得比较多,但我们的跟他们的不大一样。今日请大家过来,就是跟大家说说。”

    剩下的话不用说,显然这个生意做起来需要大家出力,这几个人全都闲着没事干,也不是个事,所以干脆组织大家搞个小生产活动。

    就像猴子跟张铁牛,两人此时已在太原站稳脚跟,远近闻名。

    其他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牛皋抢先答道,“全凭许兄弟做主。”

    过了几日,许世秋把岳飞请到家里,摆上酒席,跟岳飞说了此事。

    岳飞说道:“多谢许兄弟仗义,我这些兄弟们若是找个差事,那自然是好的。唉,若不是我此时不便离开,说不定也得找许兄弟讨个差事。”

    许世秋见岳飞神色不对,于是便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岳飞忍不住对许世秋大倒苦水。

    其实说穿了也很简单,那就是岳飞在军营中不受重用,他的能力没有问题,在宋军中属于突出的那一种,只是现在的宋军并非是进攻为主的军队,而是防守为主。

    童贯虽然手下兵丁众多,也有些军事才能,但他的军事才能并不能支撑他做到如此高位,督抚河北、山西诸路大军,而且,宋军的军纪也比较差,岳飞早就看不惯,但又没办法,他只是一个都头而已,管着百十号人,如今又没有战功可立,怎么管?

    所以大家就处在放羊的状态里。

    许世秋安慰道:“贤兄莫要着急,只要时刻准备着就成,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岳飞以就有些吃不准,如今金国新君登基,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是与人为善,起码国中应该维持稳定,怎么能大肆发动战争?

    这显然与许世秋的研判不符。

    许世秋道:“大哥你错了,金国虽然确实是新君登基,但与我华夏情况大不相同。金国是什么人?强盗啊,这群人本来起家,就是靠着不断吞并女真部落,他们不事生产,比辽人还不如。新君登基,却非是太子即位,而是阿骨打的弟弟。”

    说到这里他倒杯酒,喝了一口,道:“要是他们还弱小的话,这么做自然没什么问题,可问题是现在金国灭了大辽,耶律大石西蹿,这么庞大的一片土地都属于金国,你说,这么干是不是容易引起混乱?”

    岳飞思索片刻,不得不点点头,当初太宗即位时,也是动荡了好一阵,不过最终还是平安化解,想那金国制度、政治都不如大宋,这么干的确容易出事。

    “所以吴乞买一定会为了安稳,发动战争,抢掠大宋才是它们最好的出路,能安抚众人之心,使躁动的国内政治安稳。你要知道,金国太子完颜宗望,那可是有大军在手的。”

    岳飞顿时肃然,在大宋,太子也好,储君也罢,都没有直接调动大军的权力,只有登上皇位后方才能掌握军权,但金国太子居然握有大军,那就很有可能发生动乱。

    既然有可能,那么他们自然要把这种可能降到最低,那么发动侵略战争自然是最好的选择。想到这里岳飞哪里还能坐得住,急忙起身就要回营。

    “大哥莫忙,大哥现在有多少人手?”

    “一百二十个人归我指挥。”

    “就这么点人,将来即便战争爆发,大哥又能做什么呢?”

    岳飞张张嘴,是啊,能做什么啊,人太少,做不出什么大事儿。

    许世秋道:“该练兵就练兵,到时候我自然会帮着大哥,能不能出人头地,就在这一回。”

    许世秋虽然对这段历史了解的不够细致,但也知道,大金会兵分两路进攻大宋,一路由完颜宗望率领,一路由完颜宗翰率领,其中完颜宗望率领大军围困太原达十几个月之久。

    太原完全断绝生路之后,方才举城投降。

    如果加上他,那自然不大一样,而在历史上,岳飞同样没有逗留太原,或许还在相州,或许已经回家,总之已经不重要。

    有了他加上岳飞,相信一定能解太原之围。

    许世秋买下琉璃窑后,带着他们兄弟几个去了窑场,工匠们有些忐忑,不安地站在他们对面,同时他们也比较好奇。

    琉璃这种东西,不是暴利,不怎么招眼,要说看上这门生意,大多都是些小商人,绝非许世秋这样的公子哥,就好像相公老爷们绝不会出现在瓦子里。

    工匠只有六七位,又瘦又干,脸上一个黑黢黢的,皱纹很深,衣服也破破烂烂,一个个捏着衣角,眼睛不时地往许世秋身上瞟。

    “你们放心吧,我不会赶你们走,不过……”

    说到这里,许世秋颇有些踟蹰,他不知道该不该留下这几个工匠,宋代相比其他朝代比较麻烦的一点是,官方对奴隶并不鼓励。

    一般人家的丫鬟、伙计车夫之类的下人,都不是什么卖身契,而是雇佣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年,至于工匠之类的,更是如此。

    这已经有些像是后世的合同,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当然这是在明面上的,背地里如何操作那就各显神通,实际上那些绝密商业里,也会采取死契的方式,就是终身雇用。

    但这玩意一般是熟人才用,贸然跟这几个人签订终身雇用合同,不大保险,这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只是私底下承认的,能有效完全依靠地主或者商人的势力。

    许世秋显然并不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