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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随着时间的白马不知流离何处,我曾经一步一步踏实走过的人生,一分一秒用力生活的痕迹,却成了我此时不愿回首的过往。我其实并不想去主动打扰,任凭它们流淌在时间的长河。我抬头望着姜医生深邃的眼眸,好像一潭轻漾涟漪的清澈湖水,曾经的种种记忆从明净的湖水中缓缓浮现出来,我的目光便向下流转。
我前面的人生没有什么值得悲欢的,一切如寂夜书房的一盏烛火,火光微弱,却也勉强能照亮整间屋子。我从小是同父亲一起生活,在我的记忆里,不曾有过母亲的模样。稍大一些,得知常年婆婆口中的那个没良心的女人便是我母亲,她生下我没几个月便主动提出离婚,跟一个外国人走了。我记得小时候刚刚从电视上看到爱这个字,就跑去问婆婆,婆婆你爱我吗。婆婆慈祥地眯起眼睛,眼睛周围爬满了皱纹。她说,婆婆当然爱我们小予了。
“爸爸呢。”
“爸爸当然也是。还有公公、大伯,大家都爱小予。”
“那谁不爱我?”
“是那个狠毒的女人。”
婆婆说起话来从不知道回避年幼的我,所想通常都是脱口而出。
长大以后婆婆才告诉我,曾经我的名字是江舒语,父亲希望我将来不要逞口舌之快,不要说伤人心的话。可后来母亲走了,他便改成了现在这个字,“予”是母亲的名字。不管婆婆多么痛恨她,说过多么难听的诅咒,父亲都只是告诉我,冷暖自知。他对我讲,每个人的心境不同,想要的东西自然也不同,大多数人活在框架里面,只有少数人在外,所以大家会称那部分人为另类,但是一旦摘除框架,就会有很多人失去本心,变得面目全非。所以他经常对我说,要体谅母亲。
那时候,我就在公公婆婆院子里的枣树下蹲着发呆,有时候看着艳阳下成群结队的蚂蚁爬过我的影子,有时候靠着墙上凉凉的瓷砖,望着坐在树荫里呼呼大睡的公公。我还记得婆婆给我把狗尾草编成的小兔子,公公给我扎了一个下午的秋千。
到后来上小学,爸爸把我接走了,他在学校不远处租了一个复式房子,房东是一对像公公婆婆一样两鬓斑白的老人。房子虽有两层,却也不宽敞。老婆婆住在一楼,我和爸爸在二楼。二楼有两间卧室,有一道狭隘的走廊通向卫生间,走廊尽头是一个窄小的露台。那时候爸爸工作很忙,记忆里是我把下颌压在露台密密的栏杆扶手上,殷切地望着街道分叉口,等一个下班归来熟悉的身影。老婆婆会叫我下楼吃晚饭,有时也会送些好吃的上来。每次当她看到我对着外面发呆便会叫我下楼来等。卧室里的床下有一个大大的木桶,里面装满了小时候的玩具,可是已经上小学的我早就对它们失去了兴趣。我喜欢趴在门口听上楼的脚步声,轻快仓促的是爸爸,沉重缓慢的是老婆婆。
在学校的我不爱说话,总是默默走在同学后面,像一个没有存在感的透明人。记得有一次填写家庭信息,上交的时候一个男生看着信息表指着我大声说:“江舒予没有妈妈!”一瞬间几乎全班同学都向我投来目光,有疑惑的,有嘲笑的,有同情的,还有的只是想看我一眼。当时我羞怯又沮丧地低下头。毕竟之前从来没有人因为我没有妈妈而做出过异样的表情,我也从没觉得自己具体和其他小朋友有什么不一样。
我还总喜欢在课堂发呆,导致老师也不是很喜欢我。后来我什么都不在乎了,只关心楼下的公公婆婆会做什么菜,爸爸今天多晚回来。等到我识字多了,我便更不爱出去玩,只喜欢闷在家里读书。窗外经常是孩子们游戏打闹的嬉笑声,而我书桌上的书却越来越高,慢慢要放进箱子里一些了。那时我不知道孤独是什么,只是觉得窗外爸爸回家的路好长好长。
如今想来小时候确实有些单调,但同时又很幸运,能有这些爱护我的人,为我原本残缺不全的保护墙添砖加瓦,为我灰暗寂寞的小房间点一盏灯。
等到我快上中学的时候,父亲攒够钱买了一个两室两厅的房子,随后我也顺理成章上了管辖区内的中学。却无法预知,我人生中光亮明媚的篇章,就在此刻开始了序幕。
上初中的我发育得很快,座位也被调到了后面。我的同桌是一个乖巧胆小的女生,写字时不小心碰到我,便会低着头紧张地向我道歉。我却总是不理会她,然后用余光看到她轻轻地把椅子向外挪了一点。我坐在窗边,窗外有一颗高大的老树,不知唱尽了多少繁华,教室在二楼,它茂密的枝叶刚好开满窗,午后阳光充足,就在我的课桌上投下一片斑驳。那时候的日子还算舒适,却也经常感到无聊。
我前面坐着的一个喜欢打篮球的男生,每次体育课回来都是一身沉闷的汗液味道夹杂着淡淡洗发水的香气。这种奇异的味道每周我要经历三次。蓝白色相间的校服套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总是在打完球之后就变得脏兮兮的。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交谈,除了偶尔几次他侧身用清澈的声音提醒我:“你的桌子可以向后一点吗?”我看看我的桌子,竟然比同桌向前一大截,可能是我写字太用力了吧。
某天自习课,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青春校园疼痛小说,正在为女主惨痛动人的遭遇红眼抱不平时,同桌竟意外得凑过来小声问我:
“你也喜欢看这位大大的书?”明显她口中的大大就是我手里这本书的作者。
我看她难得这样兴奋,整个人像是在发光,我不好意思轻声说:
“我只看过这一本。”我又解释道,“但是我最近很喜欢看这类的小说。”
她激动得没有注意音量:“我也是!”说完前面有同学回头看她,她脸红得像个苹果,却又激动得抖抖肩膀,凑得更近了些用气声说:“他写的书都是这一类的,我给你推荐几部吧。”
就这样一个平时不论上课下课都言寡语的害羞女孩,竟然和我讨论了一节自习课。
“我觉得男主他太渣了,根本不值得女主去等他十年。”
“我也不喜欢男主,自私还自以为是。”
“他从头到尾都在虐女主一个人,却说自己是爱她才这么做,恕我不能理解这种扭曲的爱情,要是真正爱一个人,哪里舍得让她等十年。”
“啊,这么惨吗。所以我还是喜欢男二,温柔体贴好看还喜欢笑,像个天使一样。”
“我也喜欢他,可是到最后他为了救女主死了,当时我哭得可凶了。”
“你竟然剧透!我还没有看到呢!”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每天放学她都会带我去途经路边的书店,给我介绍各种作者的小说。
有时候口袋里没有足够的零花钱,我们就坐在书包上把书读完再走。书店里每周一刊的杂志同桌从不让我买,她用娇弱却成熟的口吻告诉我,每期只有不到一半的文章我们喜欢,而且看过也不会再重新翻找,直接在店里读完,既省钱又省空间,而且我们是学生,不买正常。以至于每次我们来的时候,书店老板无奈里略带厌恶的眼神,就会透过厚重的镜片跟随着我们的脚步,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偶尔买下两本想看的书,但她却心安理得,把老板当做空气。久而久之,我也大摇大摆地做一个只读不买的顾客了。
这些日子真的很开心,同桌是我从小到大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朋友。我们在课桌上写下自己喜欢的男主的名字,会互相交换自己煽情的小诗歌,会在食堂吃里边吃午饭边讨论感人的情节,会在课间吐槽书里哪个角色让人憎恶,会在下午第一节课就开始思考上次在书店看的书看到哪里,还会在放学后两个人蹑手蹑脚地去办公室偷回被老师没收的小说。
每次我和她大声讨论,坐在前面的那个爱打篮球的男生似乎也略有兴致,微微把身子靠在椅子后背。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平时他的身上总飘来一阵淡淡洗发水的香气,在体育课上看到他瘦瘦小小的身躯却灵活有力,远远望去是一张白皙俊朗的面孔。他平时对其他人话很少,却总是和自己的同桌滔滔不绝。起初我对他的印象便就只有这些,直到后来才我们熟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