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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偶然发现,毛球这本书居然在都市板块的“最勤更新”版面上,这算是个出人意料的惊喜,为了感谢编辑的肯定,在下周三之前,还是力争保持每天三更的水平,但今天周末,答应了女儿要陪她出去玩,今天饶毛球一次,两更,明天到下周三,每天继续三更……)
(废话不多说,今天第一更)
这种声音司马可是太熟悉了。
以前在东南亚的时候,司马的职业决定了他是很忌讳管闲事的。唯一管的一次闲事就是阴差阳错之下救了童文,结果还因为童文身负要务,弄得俩人差点兵戎相见。
回到华夏之后,也许是平静的生活中少了许多的刺激,司马发现自己爱上了管闲事。最近这一回闹到差点不可收拾的事情,最初的起因就是因为他看不上那个2b文学青年,没事儿找事儿的弄出了那么一档子事儿……
这会儿,在这个自己高度警惕的地方,突然响起的枪声,让深深刻印在司马骨子里寻求刺激的基因,瞬间兴奋了起来,他跑回驾驶室,挂档加油枪声传来的方向,迅速开了过去……
司马对枪声很敏感,可是刚才他居然分辨不出枪支的型号,但是枪声的距离和方向还是能辨别出来的。
他沿着县道开了不到一分钟,就远远看见旁边延伸至远方村庄的一条狭窄的土路上,飞快的跑过来一个青年男子,在他身后不到100米的地方,一个拎着一把双管猎枪的中年男子正拼命的追赶。
可能因为来不及装子弹,中年人没有再开枪的意思,只是一边飞奔一边高声叫骂,而在更远处,一群农民打扮的人举着各种各样的木棍刀叉之类的“冷兵器”追将过来……
司马现在完全没有时间判定是非对错,但是追赶者手里的枪可不是假的,所以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决定,伸手拉一把这位正闷头逃亡的年轻人。他猛地踩下刹车,打开副驾驶的窗户,朝着逃跑的年轻人大叫一声:“速度上车!”
也许是病急乱投医,或者是司马车上临时挂出的那副白底的军牌起了作用,年轻人拼尽最后的力气冲上车,司马不待车门关紧,就猛轰了一脚油门,哈弗在布满泥土的县道上拉起一道浓密的黄白色烟尘,迅速的冲了出去。
留下后面追赶的人群,对着已经只剩下模糊背影的汽车跳脚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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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回归安全的年轻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胸膛象拉风箱一样的大口喘着粗气。
司马扔给他一瓶矿泉水,并没有搭茬,只是专心的开着车。他偶尔瞄一眼后视镜和倒车镜,一直开出去十几分钟,才在通向另外一个村子的土路上拐下大路。
他把车停在一片稻田旁边,麻利的打开后尾箱,从背包里拿出一件换洗的外套,丢给年轻人让他换上,又从一个很隐秘的格子里摸出一副蓝底的普通号牌,把军牌换了下来,随后拎出水桶,去稻田里汲了几桶混杂着泥土的浑水,随便泼在车上。
原本就脏兮兮挂满尘土的哈弗,瞬间象打了一层迷彩,在已经微黑的环境背景下,和刚才的车子相比,甚至连形状看起来都有些改变。
司马随手将水桶扔掉,重新回到驾驶室,看年轻人已经换好了外套,他想了一下,又把自己的帽子和那副大墨镜也摘了下来交给年轻人戴上,让他坐在第二排,开着车子向来时的方向慢慢开了回去。
“怎么往回走?”喘息声已渐渐平复下来的年轻人奇怪的问司马。
“当然要往回走。”司马打亮大灯,盯着前方的道路,理所当然的回答到。
“……”
“这里的村村寨寨都是乡里乡亲,保不齐前面就有堵路的。”司马微微一笑,解释了一句。
“那后面也可能有。”年轻人争辩道,显然对于司马的选择不是很认同。
“往前一定会被检查,往后可能会被检查,而且我还做了伪装,你自己选……”司马撇了撇嘴,关于逃命,他的经验实在不要太丰富,这个学生样的年轻人,是很难一下子理解这些的。
……
现在还没有彻底安全,司马也没有心思询问年轻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专心的看着前路。
很快,迎面开过来三辆摩托车,每辆车的后座上都有一个拿着铲子棒子的村民。远远的看见哈弗的大灯,领头的摩托毫不犹豫的切入司马的车道,在哈弗前面十几米的地方猛的停下拦住了去路,其他两辆也迅速的围了上来。
司马在距离拦路摩托五米的地方刹住车,装出一副怒气冲天的模样,打开车门就冲了出去,用这几天现学的n省石门市的土话骂道:“娘的,大马路上不好好走,找死不是?”
领头的村民阴着一张脸,走下摩托,也没搭理司马的叫嚣,仔细瞄了几眼脏兮兮的哈弗,语气**的用土话问道:“从哪儿来?”
“猴子岭!”,司马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刚才回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在路旁有一个岔道,还有个很小的路牌写着这个名字,就随口说了出来,他估计这么短的时间,这帮抓人的村民应该安排不了那么周详。
“过来路上见到一辆黑色的车吗?白色牌子。”村民们曾清晰的听到司马大喊时候说的是非常标准的普通话,而且当时司马逃的快,村民们只远远看到一辆黑色的白牌车,品牌样子全都看不清。
司马的哈弗现在一身半干的泥浆,象涂了层沙漠迷彩似的,所以这个满口石门话的家伙并没有引起大家态度的怀疑。
司马挠挠头,一脸的憨相:“有几辆吧!天黑看不太清,车牌更没注意。”随后带着点好奇问道:“怎么着,抓逃犯啊?”
领头的人又打量了一下司马和身后的哈弗,转身坐回摩托,口气不善的回了一句:“不关你事,走吧。”
司马装出一副表面嚣张实则猥琐的模样,低头小声骂了几句,快步走回驾驶室,小心绕过拦路的摩托,慢悠悠的开了出去。后视镜里,三辆摩托迅速向前方继续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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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安全起见,司马没有选择在附近停留,而是又花了两个多小时,硬着头皮连夜走了回那条危险的盘山路,回到了n省紧邻w省的同木县城。
到达同木时已经快9点,司马饿的有些前胸贴后背。这个县城经济显然也不很发达,街道上的行人很少,连开门的店铺都很难寻找。
司马漫无目的的转悠了半天,才找到一个正准备收摊的路边摊,赶紧叫住老板,重新开火给俩人弄些吃的。
肚子里充实了一些,连带着司马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他呷了一口啤酒,笑眯眯的看着对面那位低着头闷闷喝酒抽烟的的年轻人。
年轻人20出头,一脸的学生气,脸色很差,额角眉梢还有些淡淡的淤青,长的虽然普普通通,但看着还算顺眼,象个老实孩子,普通话带点口音,但显然不是本地人。
“说说吧!怎么回事儿?都闹到动枪的地步了。”虽然现在已经彻底的脱离了危险,但他的心情依然很低落,没有说话的意思,司马只好自己开口发问。
年轻人继续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方才抬眼看了看司马,表情很复杂,好一会儿才开口反问道:“你是当兵的?”
司马微微点了下头:“算是吧。”
年轻人抬起头,喉结动了两下,随即又泄气的说:“唉……算了,这事儿说给你听,你也管不了。”
随后接着说:“非常感谢你救了我一命,我叫林文彬,是崇安师范大学大四的学生,数学系。你如果手头方便,借我点钱回崇安,回去之后我再还给您。”
司马听到林文彬表明了身份,很快想到一种可能性:“你是过来支教的大学生?”
林文彬惊讶的抬起头:“你怎么知道?”
既然牵涉到这件事,司马已经决定管一管了,别到时候捅出大篓子,让武姨和陈姐姐两人脸上难堪。
他笑着用啤酒瓶指了指自己车上挂的崇安牌照,半开玩笑的说:“我也是崇安人,而且刚考上崇大的研究生,知道这个事情不奇怪。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儿,如果你有理,也许我还能帮你一下……呵呵,该不会泡了人家的小妹子,被人老爹抓包了吧?如果这样,我马上把你绑车上给人送回去。”
林文彬的脸上先是露出羞愤的表情,但很快变成了沮丧,重新低下头狠狠的喝了两大口啤酒,犹豫了半晌,终于还是忍不住,用无比低沉委屈的语气,将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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