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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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像是陆唤的燕国那边,约会还可以逛胭脂铺看花戏放河灯的,现代社会情侣们约会无非吃饭看电影KTV三部曲,无聊至极。

    平时班上同学约宿溪出去做这些,宿溪都没什么兴致,觉得还不如宅在家里睡懒觉。但现在她才知道,不是这些事情太无聊了,而是一起玩耍的人实在是太常见了,宛如天天都要吃的白米饭,在学校里天天/朝夕相处也就罢了,放假了还要约出来,哪里让人提得起兴致?

    但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点什么,那感受就完全不一样了啊。

    宿溪拉着陆唤去商场,在自动扶梯前,两人止住了脚步。

    陆唤虽然已经花了半年时间,对现代文明有了些研究,但是毕竟时间不够充裕,大厦里面的事物都只是匆匆扫过的,还没仔细研究过这种竟然能载人缓缓向上的扶梯。

    他不由得单脚踏上去,过了几秒之后,另一只脚才也踏上了上去。

    他眉梢上挑,对自动扶梯的动能饶有兴趣。

    宿溪光是看他这副样子,都觉得可爱,都觉得看得津津有味、兴致盎然。

    还哪里会觉得无聊?只恨时间不够用,他到时候又要回燕国上班,不能跟她去学校。

    大约是由于工作日的缘故,商场人不太多,但是两人所经之处,柜姐与顾客们忍不住纷纷朝着陆唤和宿溪看来。只觉得这两人鹤立鸡群,男孩子高大俊美,女孩子肤白可爱,站在一起非常吸引人的目光。虽然男生鸭舌帽下的长发有些突兀,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女生站在他身边,眼眸弯弯的,便奇妙地中和了这种突兀感。

    自动扶梯上去了,宿溪和陆唤并肩朝一家x雪的茶走去。

    宿溪想让来自古代的陆唤也尝一尝她这边现代的美食,第一大特色当然是各种好喝的奶茶。

    走在他们前面的看起来也是一对从学校里出来的情侣,那两人可黏糊多了,还穿了情侣兜帽衫。陆唤抬手压了压帽檐,盯着那两人一大一小号的衣服看了会儿,又看了眼宿溪,眼里闪过疑惑,竟然还有这种操作?

    毕竟燕国的服饰男女之间泾渭分明,从来没有男子与女子穿着一大一小同样的衣裳的。

    宿溪被他求知欲十足的眼神逗得心中一乐,忍不住朝他挨得近了点儿,然后扭开头,假装若无其事地……抱住了他的胳膊。

    确认了关系之后,牵手拥抱分明应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但大约两人都是青涩的新手,导致第一次做起来,一切都像是放了慢动作一般——

    这一瞬空气中的气味、周遭路过的店铺、所穿的衣服,都因此而变成了记忆里鲜活的一道。

    “……”陆唤同手同脚了一下,才努力恢复正常行走。

    他砰砰的心跳声在胸腔和耳膜里咚个不停,方才在家里宿溪突然扑上来抱住他,只是抱了一下下,他便已经花了这一路来平复心情了,而现在,宿溪还直接用两只手宛如无尾熊抱竹子一般拖着他胳膊,可能、大概——应该会抱很久?

    陆唤修长的手指垂在身侧,紧张地捏了捏,震颤和欢喜随着血液抵达头顶,犹如过电。

    他咳了下,竭力让自己自然一点。

    就是平日里平衡极好上能骑马带兵下能力挽长弓的四肢居然有点不对付起来,走得不太顺畅。

    以及……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

    宿溪也有点儿紧张,毕竟大庭广众之下嘛。但是碍于身边的九殿下繁文缛节太重了,分明很想和自己亲近一点儿,都快想疯了,但却硬是一直生生忍着,自己要是不主动一点儿,什么时候才能和别的情侣一样晃手手。

    她也毫无经验,但是即便外强中干,也要若无其事地装出很熟练的样子。

    于是她将陆唤胳膊抱得更紧了。

    陆唤胳膊被掐得有些疼,但漆黑的眸子极亮,心中宛如艳阳晴天。

    两人心照不宣,耳朵红红、竭力装作很自然的样子,走进了奶茶店。

    宿溪指了指几个招牌饮品,对应着图片,对陆唤介绍道:“这是珍珠,这是椰果,这是奶盖,都是一些可以加在奶茶里的东西。奶茶倒也不完全是牛奶加茶,总之你可以理解成一种调料手法比较特殊的饮用之物。你想喝什么,这菜单上很多图片,你瞅瞅。”

    陆唤看着她:“你想喝什么?”

    宿溪毫不犹豫道:“霸气芝士草莓。”她百喝不厌的也就这个了。

    陆唤转头对服务员道:“两杯霸气芝士草莓,一杯低糖无冰,另一杯随意,多谢。”

    宿溪忍俊不禁,来这个世界久了,连怎么点奶茶他都学会了。

    两个服务员都是男生,抬起头看他,有些被他大约一米八五的身高惊到——其实这身高也不算突兀,毕竟现代营养好,长得高的男孩子一大把。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柜台外面这位穿着黑色卫衣戴鸭舌帽的男孩脊背格外挺拔,浑身有种说不出来的马背挽弓满月长剑的气质,以至于让人感觉他格外的高,而且尽管他神情温和,眸带笑意,但他往那里一站,无形中便已有了压迫感。

    两个服务员将小票递给宿溪,还没从中反应过来,陆唤便拉着宿溪在角落的一处坐下了。

    因为人不多,两杯芝士草莓很快便好了。

    陆唤去拿了来。

    “这是吸管。”宿溪耐心地教他。

    这些细节之物,即便陆唤此前没见过,可初次见到,还是能够一点就通。他修长白皙、骨节分明的手指,将宿溪面前那根吸管的白纸套子摘掉了,利落地插进那杯低糖无冰的芝士草莓饮品中去,随即递给她,感叹道:“科技改变生活。”

    宿溪懒洋洋的用手托着腮,看着他:“啊。”

    陆唤递到她嘴边。

    宿溪喝了一口,笑眸弯弯。

    虽然被伺候周到的是宿溪,但陆唤神色看起来比她还要高兴,精神振奋,像是恨不得冲到柜台边上,再买一千杯,一杯一杯地帮她放进吸管似的。

    “你快喝呀。”宿溪捧过自己的那杯,怂恿他。

    陆唤这才尝了一口。

    宿溪期盼地看着他,问:“怎么样?”

    “第一次尝,有些甜,没什么果味。”陆唤评价道:“不过我很喜欢。”

    宿溪高兴道:“估计你喝不下了,下次来再带你尝尝别的味道,还有,我们这里好吃的好喝的可多了,还有火锅、烤肉、寿司、自助餐——你全都没吃过吧,都可以挨个去尝了。”

    这些对于陆唤来说的确全都是新奇之物,不过他素来对美食佳肴没有过多的欲望,因此听见这些神色一直如常,他只是喜欢和宿溪一道做些事情罢了,无论所做之事为何。

    而宿溪自己都把自己说得有些馋了,她看陆唤一直笑意璀璨地瞧着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抹了抹嘴角。

    以前听别人说谈恋爱的时候无论做什么小事都觉得快乐,宿溪还嗤之以鼻,可现在却发现原来真的是这样。

    来商场买杯奶茶坐下来喝,原本只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因为做这件事情是同陆唤一起,于是再平凡的事情,都让她觉得很快乐。

    心里像是住进了一只莽撞的猫,她看着陆唤的时候,拿尾巴挠一挠她的心尖,让她心尖痒痒的,其他的时候又慵懒地趴成一滩,让她每一分每一秒都有种拥有着的餍足感。

    喝完奶茶原本打算看电影,但是宿溪见到今天也没什么好看的电影上映,于是取消了这个计划,反正等有好片子上映,再把陆唤从那个世界拽过来,也来得及。

    于是两人散步往回走。

    刚好一路上宿溪可以对陆唤介绍各种城市建筑物,美术馆、手工店、人行道、红绿灯之类的。

    上次陆唤来得匆忙,且不确定穿越机制,宿溪心里挂着事情没心情闲逛,但现在一切尘埃落定,知道他随时可以来到她的世界,她就变得悠悠然了。

    陆唤也一样,虽然仍然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很多恋爱技巧他也不懂,但他见到飞速飞过去的汽车,便下意识走在了靠近汽车道的那侧,将宿溪护住内侧。

    等到有绿化带的地方,他带着宿溪走在里面。

    这些完全是无师自通的东西。

    夏末秋初,天上蔚蓝无云,天气凉爽不热,刚刚好,不过散一会儿步也容易觉得累。

    陆唤忍不住停住脚步,转头看着宿溪,宿溪拿着还没喝完的草莓奶茶,喝了一口,问:“怎么了?”

    “距离家里还有一段距离,我背你吗?”虽然是问句的语气,但陆唤耳廓微红,眸子里是期盼之意。

    他早就想这么做了,还在另一个世界——宿溪让他做俯卧撑的时候,他就想这么做了。

    后来才知道,他压根没有背过宿溪,当时压在背上的不过是宿溪的一根手指头,他在宿溪眼中还是个短手短脚的侏儒……

    光是这么想想,陆唤就觉得有些气竭。

    他竭力不去想这些丢脸的事情,没等宿溪反应过来,便抱住她的腰,将她提起来放在一边的绿化带台阶上,然后转身在她面前蹲下来,撑了个气定神闲的马步。

    陆唤非要背她,那她恭敬不如从命了。

    宿溪笑嘻嘻地跳上他的背:“接稳我了啊!”

    她跳上去,重量也不算轻,但陆唤下盘极稳,晃都没晃一下,两只手握住她的膝盖弯,将她稳稳当当地背在了背上。

    接着,少年大步流星,健步如飞。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一样,走得极快极稳。

    宿溪拿着饮料和他的帽子,下意识用两只手臂圈住他脖子,他脖颈一僵,呼吸漏了一秒,这才宛如绕来绕去地达到什么目的般,稍稍放慢了脚步。

    宿溪趴在他背上,闷笑出声。

    俯卧撑那次没能把“速度、力气、动作”三位一体的炫成功,他肯定要想办法炫回来的,还是熟悉的臭屁男孩配方。

    “笑什么。”陆唤听着宿溪的笑声,耳廓不由得也有些红。

    莫非她发现了他从她看的那些肥皂剧里学来了这一招?他见那些男子骑摩托车骑得飞快,就能让身后的女子搂腰。他便记在了心里。

    宿溪搂着他脖子,用空着的那只手捏着他通红的耳朵,哈哈笑道:“没什么,就是觉得你可爱。”

    陆唤不大乐意:“堂堂九尺男儿怎可用‘可爱’形容?”

    还不如像之前那样用‘帅’形容,‘可爱’二字未免过于娘炮,他不爱听。

    “夸你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宿溪笑着道:“你不是刚学会了百度吗,你去百度下,一个女生形容一个男生可爱,表示什么?”

    陆唤单手捞着宿溪的双腿,另一只手腾出来,掏出刚买的新手机,茫然地百度了下。

    他学习速度很快,第一次用手机,打字非常费力,但是现在打字速度已经可以和中老年人比拼一下了。再熟练之后,应该就可以变成霍泾川他们的这种飞快速度。

    他笨拙地摁着手机,查了下。

    只见百度上说:

    “形容一个人可爱,通常是非常非常喜欢那个人,喜欢到了极点,才会这么说。”

    陆唤看到这行字,心里轰隆一下,幸福得不知所措。

    ……

    他面红耳赤又激动,想了想,脚步稍稍放缓。

    最后他立在原地,微微扭头,对身后的宿溪用十分认真的口吻道:“可我认为,你才最可爱。”

    宿溪自认为心里的小鹿撞了好多天之后,已经练就了铁脑袋功了,但是猝不及防撞见他漆黑温柔的眼眸,趴在他肩膀上,感到他耳廓擦过自己脸颊……

    她心里的小鹿还是重重地,砰砰砰撞出了一脸血。

    这一刻,宿溪心中想,天啊,她都想要亲亲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