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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黑魔王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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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蓝血猴的有关的事,都会自成一套系统。处理蓝血猴犯下的案子就是在这套系统之中。

    门卫老王死后,他的尸体暂存在学校的冷藏库里,等待外界的家属来认领。

    蓝血猴伤人的事屡见不鲜,这是在保护区工作理应承担的风险,属于工伤。因为保护区的福利待遇里包括意外险,所以老王的家人将拿到一大笔保险金。

    这种案子不会有专人来调查,只是象征性地收集一下证物,把流程走完就好。

    按照规定,不管是谁,只要级别够高,就能插手到调查之中。而超能特战队员,就是够插手的级别。

    今儿,黑魔王用上了这特权,来调查从现场收集的证物。他不仅来了,还带上了饲养员马奥斯。

    虽然相关人员只是应付了事,但职业素养还是有的,该收集的证物倒也不会太过忽略。

    档案馆里的长桌上放着满满一桌子证物,这是黑魔王特地命令打杂的取出来的。

    长桌上的证物有不少,其中档案夹里是尸体和现场的照片,塑封袋里是坏掉的电击枪和对讲机,大瓶子里还有用福尔马林泡着的伤口组织。其他像是血衣和遗物之类的,也都分门别类的放好了。

    这还是黑魔王第一次参与案件的调查,不免有些兴奋。他摸了摸下巴,抓起一只放大镜,装模作样地对着伤口组织观察了起来。

    在档案馆打杂的小伙子站到了后面,也不说话,只是一直看着黑魔王在长桌前摆弄证物。等会黑魔王尽兴了,他还要负责把这些证物再放回到相应的柜子里。

    马奥斯也没在黑魔王旁边凑热闹,而是抱着胸站到了打杂的身旁,脸上似乎带着一丝莫名的笑意。

    看了一会儿,黑魔王把放大镜放回长桌上,回头问道:“这一块伤口周边的肉,你们有做过元素分析吗?”

    “没有。”打杂的反问道,“做那个干嘛?”

    “通过分析这块肉里所含的微量元素,就可以知道凶手用的是什么凶器了。”黑魔王卖弄着从电视剧里学到的一知半解的说法。

    “原来如此,只是我们这儿没有那种设备。”打杂的说道,“而且,这伤口很大,不像是一般的凶器造成的,恐怕很难分析出来吧。”

    黑魔王看了眼瓶子里的伤口组织,这种夸张的撕裂状伤口,他好像在哪见过。

    他回想起了不久前跟异常蓝血猴的战斗,那只蓝血猴把余烬的右胸捣了个窟窿。眼前这个伤口大概也差不多,只不过老王比较胖,肥肉被豁开后又自动闭上了,不太容易看出来。

    马奥斯有些吞吞吐吐地说道:“黑魔王先生,虽然我因为害怕没敢细看,但当时我站在旁边,没看到凶手用了凶器,他是徒手把老王的胸膛破开的。”

    黑魔王一拍脑袋,暗骂自己真是脑袋秀逗了,既然当事人就在旁边,有什么疑问直接问他不就行了么。

    略带几分尴尬地清了下嗓子,黑魔王责怪道:“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呢?接下来,有什么线索你直接跟我说就好了。”

    “我知道了,黑魔王先生。”马奥斯连忙答应了下来。

    黑魔王插手调查的目的是给幻的能力等级提供依据,让自己的书面报告不至于满篇猜想,好歹能上升到有依据的推测。

    能徒手打穿普通人的胸膛说明不了什么,他激活异能后,凭着强级的身体也能做到。黑魔王只好把目光移到别的证物上,拿起了那只装在塑封袋里的破损的电击枪。

    黑魔王认得这种型号的电击枪,这把枪蓄能模式下发射出的电浆弹即使是他也不敢硬接。他又瞄了眼纸质档案上的说明,这把电击枪在案发时间那会儿一共开了三枪,可现场照片上建筑物的破坏只能证实一枪,另外两枪到底打到哪里去了?

    如果去掉炸毁电击枪的那一发,另一发应该是打到凶手身上去了吧。这样的话,即使凶手的身子再硬,身上的衣服总会被烧出洞的。

    再次回想了一下不久前的那场战斗,在现身时,异常蓝血猴身上的制服好像是完整的,反倒是马奥斯的西装外套皱巴巴的,里面的白衬衫也是破破烂烂。

    这么想着,黑魔王回头看了眼马奥斯。马奥斯也回看了过来,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

    黑魔王在心中发出了自嘲的冷笑,觉得自己的推理完全跑偏了。他想,这样一副奴才样的废物男人,又没有恶魔之血的帮助,怎么可能挡得下我都不敢挡的一发电浆弹呢。

    对了,如果凶手用了护身能量挡住电浆弹,衣服就不会被烧焦了。护身能量是凶级以上的能力者才能用出的招式,那么就能证明异常蓝血猴的能力等级是凶级以上了。

    黑魔王很高兴自己仅靠推理就达成了此行的目的,他对自己的推理天赋变得更有自信了。于是他把目光转移到其他证物上,打算顺手找到能证明那只凶级异常蓝血猴是凶手的铁证。

    装对讲机的塑封袋就摆在电击枪的旁边,黑魔王随手把这件证物拿起来,凑到眼前翻转着观察了一番。

    如此一观察,还真就让黑魔王找到了有用的线索。

    原来,碎掉的对讲机上居然有几只淡淡的指纹,这几只指纹是用血印出来的,现在已经干涸定型,所以凑近了去看的话,只用肉眼也可以看到指纹。

    黑魔王又开始推理起来:凶手是徒手杀死老王的,手掌上肯定沾了老王的血迹。如果再去拿对讲机的话,就会在上面沾上血指印。要是血指印上的血属于老王,那么这个指印应该就是凶手和老王二选一了。

    推理到这儿,黑魔王的目光扫过了老王尸体的照片,他猛然想到,这个指纹肯定是凶手的。因为老王的身材肥胖,每根手指也是又粗又肥的样子,比起普通人的手指就像是充了气一样。这种粗手指印出的血指印应该很大,肯定要比对讲机上的那个要大上几圈。

    得出这一结论的黑魔王既激动又兴奋,把对讲机拿给打杂的看,说道:“看到这上面的血指印了吗?这就是凶手的指纹。你这里总不能连识别指纹的设备也没有吧?”

    “有的,而且系统里录入了保护区所有职员和蓝血猴的指纹,只要血指印的主人参加过录入,通过系统的自动对照分析,几秒钟就能把他找出来。”打杂的说到此处停顿了一下,换了种语气继续说道,“但凶手不是已经找到了吗?就算不是他,也是其他异常蓝血猴,早晚会被送进研究所的。”

    “少废话,让你做什么你就照做。”黑魔王的脸拉了下来,“你还想不想在这个岗位继续干了,我看你就是太懒了,才找出这么多理由。”

    打杂的一脸难堪之色,低下头听着训斥。

    黑魔王感受到权柄带来的乐趣,正要再训打杂的几句,却有一只手伸过来,眨眼间夺走了对讲机。

    黑魔王一愣,抬头看去。

    对面,马奥斯正一脸狞笑,右手攥着对讲机随意地搓揉了几下,竟把塑封袋里的对讲机搓成了碎渣,哪还能再识别出指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