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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胡广与解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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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的街头,还是繁华依旧,似乎无论哪里打仗,死了多少人,都与金陵无关。

    商贩们把首饰、丝绸等漂亮物件摆在木制的推车上,喷着唾沫星子的吆喝自家的宝贝儿有多稀罕。有些路过的劳工会在首饰推车前停下脚步,咬牙从钱袋子里面掏出积攒下来的碎银铜钱,买上一件物美价廉的首饰,藏在胸襟里生怕别人给抢走,脸上却止不住的洋溢着笑容,心想自家娘子要是配上这么一件好看的首饰得有多美。

    在这个时代,人们维持身体上的需求已是不易,若是能有精神上的安慰,那堪称是奢侈。

    街道上,有一个穿着白底银丝莲花纹袍子的公子哥,用青色的玉簪束住长发,腰间配长刀,不只是有真功夫还是花架子,反正模样看上去挺潇洒的。

    公子哥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黑色长衫的男人,两人年龄相仿,但这黑色长衫的男人面对公子哥却显得毕恭毕敬。

    “严纲,你瞧这支簪子如何?”朱桓随手从推车的木架上抽出一支镶着碧蓝色翡翠的银簪,笑看那黑色长衫的男人。

    严纲有些为难:“王……公子,您说让严某舞刀弄枪那自然是不在话下,可这挑首饰,您不是诚心的想笑话严某吗。”

    “算了,问你也是白问。”朱桓问那老板:“这支簪子多少钱?”

    “嘿,爷,您可真有眼光,这簪子是福州那边的名匠打造,上面的翡翠,那是从西域来的,可谓是上上等的好货。”老板笑着说道:“这一支六十两,确实有些‘小贵’,不过物有所值啊。”

    六十两一支簪子,这可不是小贵啊。

    在明初1两银子大概能换到1000枚大铜钱,一枚大铜钱又相当于10枚小铜钱,一个小铜钱可以买两个馒头。这六十两,就是足足两万个大白馒头!

    在大明朝,“为惜民命,凡官吏贪赃满60两者,一律处死,绝不宽贷”,这六十两银子都足够把贪官砍头了!

    “行,给我包起来吧,挑个好看的盒子。”朱桓从钱袋里,挑出来一块大小合适的银子,丢给了老板。

    “得嘞,爷,您稍等。”

    ……

    “王爷,现在我们去哪儿?”严纲问道。

    朱桓手里拿着装着银簪的檀木盒子,说道:“当然是去燕王府,把这簪子给我嫂子送过去,不然本王买这簪子自己戴吗?”

    两人顺着街道,拐角走进一条巷子,朱桓却停下了脚步。

    “王爷,怎么了?”严纲有些疑惑。

    朱桓不语,只是盯紧了前方。

    狭隘的巷子,青砖堆砌的墙壁上是湿润的青苔,黑瓦上的雨露顺着房檐缓缓滑落,落在乌黑石板的积水上,溅起一阵水花。

    金陵的天真是善变,明明刚才还晴空万里,现在却被黑压压的乌云覆盖,连空气都仿佛被无形的大手用力攥紧了一般。

    巷子口,一群披着黑色斗篷,用面罩遮住长相的人们走了进来,手握长刀,堵在了朱桓和严纲的前面。

    朱桓向后看去,同样被身披黑色斗篷,手握长刀的人们堵住。朱桓和严纲站在巷子中间,退路已被封死。

    “严纲,你说本王这藩王当得也太憋屈了吧,这才刚回金陵,就有一大帮阿猫阿狗找上门来了。”朱桓笑道,右手已经搭在了腰间短刀的刀柄上:“你猜猜这次是谁要杀本王?”

    “臣不知。”严纲冷视前方。

    “虽然不知道幕后之人是谁,不过,就这么几个人,也太小瞧本王了吧。”朱桓咧嘴一笑:“他以为,本王为何出门不带亲卫?”

    巷子两端的黑衣人们缓缓向前走去,面罩露出的眼睛里尽是杀意。

    刹那,朱桓已经抽刀!

    银色的短刀从刀鞘中抽出,携带着钢铁与鞘的摩擦声,宣告着野兽已从囚笼中释放!

    ……

    胡府

    “要下雨了。”

    胡广望向阴沉的天空,长袍被风吹得乱舞,眼神平静,如波澜不起的湖面。

    仿佛应了胡广的话,他的话音刚落,便是一闪而过的闪电,雷声的轰鸣紧随其后。

    雷声之后,厚重的乌云终于撑不住磅礴的雨水,任由哗哗大雨倾盆落下。

    “今天会死人,要么是祁王,要么是我们两个。”坐在胡广身后的,是被建文帝贬为河州卫吏的解缙。

    “解先生,胡某很好奇,你为何要参与进来?”胡广转身,看向了解缙:“胡某做此事,是因为胡某是陛下一手提拔起来的。高官厚禄,举世殊荣,都是陛下给的。你呢?你被先帝赏识,却被当今陛下贬为卫吏,你为何要与胡某一起做这买凶杀人的事情?”

    解缙品着小酒,闭目不语。

    胡广继续说道:“解先生,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当胡某听说燕王入京时,第一想法居然是,投诚燕王府。”

    解缙睁开了眼睛,说道:“咱俩谁也别笑话谁,解某比你更无耻,在祁王夺了金陵城时,解某就已经在想着卷包袱挑一个明主投奔了。”

    “那为何你最后又放弃这个想法了呢?”

    “解某觉得,胡先生应该与解某的想法一致。”

    胡广大笑,说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担君之忧。”

    “下贱。”

    面对胡广这充满浩然正气的话,胡广只是淡淡的说出了这两个字。

    “胡某人不害怕做遗臭万年的不忠之臣,因为胡某生平只求一个‘利’字。”

    胡广笑道:“可胡某,也想做一件能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若是你想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应该去杀燕王,而不是祁王。”解缙说道。

    “杀不掉。”胡广摇头,说道:“燕王府上的侍卫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胡某,胡某自知没那个本事,但祁王不一样,祁王出行,向来只带一个护卫。若非如此,胡某也生不起去杀一位藩王的胆子。”

    解缙将杯中酒饮尽,嗤笑道:“你这么会算计,不去做商人,可惜了。”

    “解先生与我,又有何异呢?”

    “无异,我也是个贪生怕死,却又好利好名之徒。”

    两个怕死怕疼怕没钱的鼠辈,却做了一件够诛九族的事。

    而那些自诩文人傲骨的人,有几人比得上他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