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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雷蒙德·钱德勒

作者:爱吃糖虫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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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德加·爱伦·坡奖——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推出的奖项,也是该方面最权威的奖项。

    四月,每年埃德加·爱伦·坡奖的颁发仪式,佩顿作为圈子的嫡系,很给面子的来了。

    “卡尔先生,很久没看到你了!”

    “达奈先生,怎么没有看到李先生……”

    走进会场,佩顿礼貌的向一位位有资历的前辈作家问好,这些都是业内的大家,佩顿算是读着他们作品长大的。

    其中包括三大巨头之一“密室之王”约翰·迪克森·卡尔,对方这些年一直在伦敦活动,倒是很少看见。

    黄金时期的代表“逻辑之王”费雷德累·达奈与曼里德·B·李这对表兄弟,这些年倒是很活跃,陆陆续续发表了一些作品。

    只是明显不在巅峰,远远没有早期的《悲剧系列》来得给人震撼。

    不一会儿,佩顿走到前排,找位置坐下,等待着颁奖仪式的进行。

    “天啊!我看到了谁,这不是伟大的犯罪小说天才作家,佩顿先生吗?”

    寻着熟悉的声音,佩顿看到了站在自己身旁的一个带着黑色边框眼睛、发色有些发白的男子。

    男子此时嘴角吊着烟斗,瞪大了眼睛,做出极其惊讶的模样,有些滑稽。

    佩顿轻轻一笑:“雷蒙德,你又在打趣我。”

    这男子是雷蒙德·钱德勒,硬汉派推理小说的代表人物,后世著名的侦探小说大师。

    他们这一派的作家笔下的侦探笔下的侦探并不全能,他们相信武器的力量,每个人的个性突出,作风强硬,都堪称铮铮铁骨的硬汉,因此被称为“硬汉派”。

    克里斯先生是他的超级粉丝,据他说,当初他在军队服役的时候,就是钱德勒先生的小说给了他坚持下去的决心。

    尤其是菲利普·马洛,简直是所有西部牛仔的童话!

    菲利普·马洛——雷蒙德笔下的侦探,1995年,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会员票选史上最佳男侦探,马洛超过福尔摩斯勇夺第一。

    该侦探传承了联邦硬汉精神,被公认为是最具魅力的男人,是有着黄金般色泽心灵的骑士,被视作美国的福尔摩斯,就此可见雷蒙德的地位。

    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没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马洛语录。

    在后世的评价之中,雷蒙德·钱德勒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位以侦探小说步入经典文学殿堂,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大家,他的作品被收录到《美国文库》中。

    他被西方文坛称为“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以“硬汉派”风格提高了侦探小说的文学品质。

    当然,他最为人知晓的成就——文学大师崇拜的大师。

    村上春树、钱钟书、尤金·奥尼尔、奥登等作家尤其推崇他,其中村上春树更是他的迷弟。

    村上春树:“《漫长的告别》是部毫无瑕疵的杰作,极其出类拔萃。如果允许我用夸张的表述,那几乎达到了梦幻的境界。”

    村上春树:“我毕生的目标是写作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钱德勒合二为一的小说。”

    当然,在佩顿看来,或许是因为同样参军的背景,雷蒙德和海明威有些许的共同点。

    两人都推出硬汉式的斗争精神,菲利普·马洛和圣地亚哥都有强硬的作风,不屈服的精神,这也是钱德勒能被主流经典文学接纳的缘由。

    只可惜,他从来看不上海明威,对主流圈子,他这个浪子从来不屑融入。

    当然,从两人的称呼,就可以知道两人是关系亲近的朋友。

    一般人都叫他小克里斯先生,可不会称呼他为佩顿。

    常人见到雷蒙德·钱德勒,也是尊称——钱德勒先生。

    两人的相识还是在1953的埃德加·爱伦·坡奖颁奖仪式之上,那一年佩顿凭借《恶魔人格》获得了最佳处女作奖,而雷蒙德则是他的颁奖人。

    准确说,这部小说能得奖,佩顿能成为协会的嫡系,雷蒙德在其中也出了大力气。

    雷蒙德很赏识佩顿,将之视作自己硬派开拓精神的传递者。

    虽然去年雷蒙德凭借他的巅峰之作《漫长的告别》斩获最佳长篇小说奖,佩顿的《诗人的秘密》成为其刀下的亡魂。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两人的友谊。

    雷蒙德作风随性,并不是那种严肃的老学究,这一点和他笔下的马洛探长很相似。

    最典型的一点——这家伙因为爱情和一个大了他18岁的富婆结婚。

    绝对是爱情!

    这家伙年轻有为,一战期间加入加拿大陆军和英国皇家空军,后来1922年进入戴比尼石油公司担任记帐员,不久升任副总裁,绝对是事业有成。

    钱对于他而言,真的也就是一个数字,他不缺钱。

    他不是一个为了钱,被迫知道富婆好的男人。

    很有意思的是,这位富婆是他战友的母亲,是他母亲的闺蜜。

    当时疑似是三十多岁处男的雷蒙德对这个女人一见钟情。

    母亲不同意他们的婚事,雷蒙德一直把他们的爱情拖到了母亲去世。

    1924年雷蒙德同以下称号,如战友老妈、母亲闺蜜、比他大十八岁的富婆茜茜·帕西卡女士结婚。

    据说当时他不知道妻子的年龄,不过婚后知道了,他也不介意。

    毕竟他的妻子保养的实在很不错。

    后来在爱人去世之后,雷蒙德也试图自杀,被抢救过来之后,也酗酒严重。

    绝对是真爱!

    正是这种性格,雷蒙德行事作风很随性,丝毫不顾及彼此年纪的差距,两人也算是忘年之交。

    他对佩顿的作品大加赞赏,尤其是认可其中那些个性乖张罪犯角色。

    他的硬汉文学作品也充满了暴力或者堕落,这一点让他备受批评。

    但佩顿的作品中的暴力元素让他无比痴迷。

    重新定义犯罪——这是公众对于佩顿作品的看法,在这一点两人简直是知己,两人经常电话交流。

    原罪系列就有许多雷蒙德给予的灵感。

    今年《金钱帝国》出版之后,雷蒙德还专门打了电话,与之探讨,也顺便祝贺。

    “我可不是打趣你,杜林先生一出,世界犯罪人物再无可称道的。”

    佩顿连忙推辞,这样说可容易得罪人,这周围的人哪一个不是写推理犯罪小说的?

    雷蒙德这家伙资历老,是侦探推理协会的理事,甚至可能是下一届的主席,而且前年妻子刚去世,性情有些乖张,据说还自杀过几次,大家不与之计较,也不怕得罪人。

    但佩顿还需要好好经营人脉,这样的话可不能乱说。

    “雷蒙德,你可不要捧杀我!”

    “不过是让我抓住了这两年观众的口味,前辈们还有许多值得学习的。”

    “而且连诺贝尔和普利策都得不到,我还差的远呢!”佩顿有些自嘲道。

    意识到说错话的雷蒙德嘿嘿一笑,说道:“诺贝尔?普利策?你这家伙可不要想了,他们和我们可不是一个圈子的!”

    “再说这奖项有什么稀罕的,给老子,老子都不要,那么多无名小卒都能获奖,不就是为了显示那些评委的格调高嘛?”

    “这个奖颁给了那么多三流作家,还有那些不忍卒读的文字玩家,一点都不值钱,更别说一旦得了那玩意儿,就得跑到斯德哥尔摩去,得身着正装,还得发表演讲。”

    “一个诺贝尔奖值得费那么大的功夫吗?绝对不值!”

    “我可不想穿上晚礼服发表演讲,跑到瑞典去接受奖项,然后嘴里说着感恩涕淋的话。”

    “当然,那些嘴里说着不要,行动却很老实的人更是可耻!”雷蒙德满脸不屑的说道。

    对方的说法,嗯……在佩顿看来很正确。

    这些年有太多二三流的作家依靠着诺贝尔文学家一步登天。

    依仗着在其余领域的权威,诺贝尔正在肆无忌惮的造神。

    似乎是在向世界说:看吧,来迎合我吧,即便是一头猪,我也能让你变得家喻户晓,成为大作家。

    还有些家伙在迎合了评委之后,还一改往日的面貌,可耻的做出一副不愿意得奖模样,在他们的言语之中得奖就丧失了艺术坚持。

    这样的观点很符合上流社会的口味,他们就喜欢这样特立独行的虚伪家伙!

    只是真香定理是存在的,这些家伙嘴上说着不要,但都“不情愿”的前去了瑞典,参加那麻烦的仪式。

    至于雷蒙德说这话,佩顿完全相信,对方绝对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对方就是这样的性格,爱憎分明!

    海明威很推崇他,但是他从来都瞧不上海明威,他曾在小说里给一个警察起名叫海明威,称之为“一个老是重复同样的话,直到让大家相信那话一定很精彩的家伙”。

    “算了吧,可不要把你的想法强加在我身上,即便我们都知道那是一坨狗屎,但那也是叫做诺贝尔的狗屎,踩一踩不丢人。”

    “自然科学方面倒是权威,但是你总不能指望我在物理、生物这些方面获奖吧?”佩顿玩笑的说道。

    雷蒙德哈哈一笑:“那祝你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