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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大狰狞王

作者:为你弃殷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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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目从来不是什么平庸普通之类的形容词就能往上招呼。

    可憎丑陋倒也俗气。

    这个复姓钟离的姑娘,一张爹带娘生的脸孔,到底还是一个狰狞词语才好贴切。

    狰狞如钟离姑娘者,若是放到那个神秘高深的白山寺庙内

    不外乎就是一个挑水劈柴煮饭诵经的带发尼姑。

    和其它人没啥区别,就是平日早课晚课也没见得有比一些同门平辈好些,更不必说那些每日吃白食的精深大德高僧

    可是白寺依山建,却有层叠墙壁,倒也少有猛兽之害。

    但是钟离姑娘向来比起其它轮值同门,是能到寺庙周遭外十里砍柴,以一把柴刀喝退虎豹的奇葩。

    就是有些调皮小子说些要是我也有师姐这样的天造脸孔,也是敢独自去山林内走的。

    这话调皮调侃玩笑居多,但是至少有一二分是真的对这狰狞面容的畏惧惊叹。钟离不在意,也不至于多善意。

    倒是那个慈悲美丽的小师妹一番话让她觉得挺有意思

    美人如韭菜,英雄如江潮,一茬借着一茬,一浪连着一浪。左右这人世浮沉,最后变成后世传说。

    可是就是那说书人即便有数老套的段子,大家都听得不免腻歪,可是仔细数来,也有数百上千的庞大数量。

    真的不稀奇,稀奇中的不过如此。细腰青眸皓腕,大抵是这般的谁都不比谁特殊的姿态。

    自三千年以降,奇媚如师姐者,终究一人....”

    若非知道自己师妹的脾气性子,这话就是钟离也得看作是小妇人惯有的辛辣讽刺,简直是刻毒啊。

    可是想来别人不会有林桐腴那样的,

    就是这些手上带血的蜀地男儿,看着这么个比起自己都有高上不少的丑陋女子

    一条绑着旧绑腿的粗腿连着一双兽皮靴子大脚,踏着斑斓猛虎尸体,手捧心肝大口嚼。

    连着脸颊唇上都是血肉沾染,头发不干净也不整齐的散乱

    若非这现身姿过于诡谲霸气,终究是疯子一个的惹人嫌

    所以这些骑马奔波近千里一路疲惫风尘的汉子,

    那本就糙烈的性子,煞马而立在这江南山野,终究是不耐且暴躁的。

    “滚。”

    马鞭指点呵斥的口气终究是不客气的,本来就是再水嫩的小娘子,在这帮不知心疼的男人眼里,也是由着自己性子肆意的欺负。

    对着钟离就更不必说。一个干脆的滚字,想来是比其它言语更有力的让人难堪。

    不过倒也无妨。

    毕竟是被师父逼着用歪歪扭扭字体写《明王伏魔咒》的出家人。

    就当是众生痴愚,也没什么打紧的。

    拽着那老虎尾巴,把这分量似乎可以砸死人的畜生挪开,给眼前这一堆骑马汉子让了路。

    那似乎是狍子皮做的靴子,是白天刚刚换上的,比起之前脚上那一双,走起这崎岖山路要舒服很多。

    低头默然踢了踢那山道上的石状突起。这该是前朝古道

    本来这山中该是有守军的兵站的,虽然那可以追溯到前朝还在时候,距今四百年了。

    岁月摧锋啊,可是与其感慨这些。

    倒不如看看那北越前朝留下的碉垒兵站是如何的完好,每年仅仅修缮就要给百姓加上一成的赋税。

    更不必说还要在原有基础上扩张。那极北关外城前层叠如龙,就是外围的生牛皮就要杀掉黄牛无数。可耕种天下三成之田。

    蒸土成烟可做蜃楼了。每三年民工死了十万都不止,若是真的不够,就挥军北上,捉来匈人或者其它部落的蛮夷做苦力

    倒是不肯南下动中原,倒也是怪事,不过其它几国也乐的如此。

    穷兵黩武到极致者,古今第一,不止北越,天下诟病唾骂

    有一份北越军建奏章中写着

    “长十七寸,宽七寸,厚二寸之坚石,嘉武二十四年共用四十七万块。铸城长东二五六六。西二四七零,陛下之丰功伟绩,天下无匹。”

    当时北越的一位铮铮读书人在朝堂上和苏狗贱说

    “臣闻嘉武二十四年,长八尺男儿,一尺婴孩,共死三十万。堆殍满长街,纵横西北各千丈,陛下之丰功伟绩,天下无匹。”

    真是风骨。

    可是她钟离是不以为然的,都骂苏狗贱又能如何,

    天下还有第二个君王能让号称百万

    可是实际也有五十八万还多的精甲为之拼命无悔?

    能让北越起义揭竿上百次都是顷刻烟消云散?再不复有草莽出头时候?

    能兴致到时,就挥军去更北杀个痛快?胡人不敢放马,爱新觉罗家人外出狩猎不再敢八旗横飘关外。

    师妹从小就做了不少的幼稚事情,可是唯独这个师父都不能接受的男子,钟离认为终究是极其合适的。

    窝在北边的一条滔天恶龙,吞吃天下血肉,却人人莫可奈何,何等壮哉。

    念头到了,那个眉毛黑且丑陋,嘴唇宽大极红的女子,伸手拽住这一队马最后一匹马尾。

    被往前拖了两步半,这让钟离微微感叹,这马真是好马。

    下盘往下约约沉沉,就如同石像再不动了,抬腿一踹,那一匹大黑马的粗壮后腿,显然是骨断筋折。

    嘶鸣的到很是凄楚。那跌落在地的汉子,正了正腰间的厚刀

    不砍下,就狠狠的握了下刀柄,追着队形不乱的前队赶去

    赶不上是赶不上,可是真是豁出吃奶的劲头去保证能瞅见后面这并排几匹马的马尾巴。

    也亏的是山路,不然要是让着马放开了跑,怎么也跟不上

    说来倒是没回头拔刀的,似乎就只当没发生过。

    看见那鬼怪一样丑陋的东西双手用力就已经把那黑马开膛掏心肝。这怎么都是吓人的。

    血腥没啥,更血腥的他们这帮然也不是没见过,

    可是这一份力气和诡异,让这八百人没有时间缠斗也没有那份心思纠缠。

    毕竟城主就在三百里开外了,谁不是心急火燎的。

    既然对方摆明了无意思过不去,就留下匹马如何?

    绿林草莽,自己好面子,也愿意无伤大雅的时候给别人留面子,这样才混的长久,不然怎么都横死活该。

    人杀人最不需要道理,可是必须讲道理。

    钟离靠着那一匹黑马坐着半躺,手心略痛痒,该是出血了

    那一个冲劲真不是小的。可是在寺里师父不许杀生,难得解馋,真是值得。

    马肝极毒,所以滋味她很喜欢,若非是这八百人自己实在是斗不过,要是只有八人,那么她怎么也要通通留下的。

    割厉王以血刃截割众比丘僧,八部浮屠吞吃释迦摩尼遗蜕血肉心肝,共堕阿鼻,是谓大狰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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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回来了,下一章,《青瓦白墙,要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