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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夏没精打采地点了一盅乌鸡排骨粥,陆小北也点了一份同样的,她是觉得宋夏喜欢的她也必须要喜欢。
侍者离开后,三人之间的气氛有点闷,为了活跃气氛,陆小北又重新向陆朝城介绍了宋夏,宋夏装作不认识陆朝城,生硬地叫了一声“陆大哥。”
陆朝城很给面子的点头,两人算是认识了,宋夏以为这事这样就完了,没想到他又不咸不淡地撇了一句出来:“一直不在A市,还有人记得管我叫哥。”
宋夏咋舌,这人挺记仇的,还记得第一次见面她管他叫大叔的陈年旧仇,她还不报他抢了她的水喝让她差点没被噎死的仇呢!默默喝着侍者新添的茶水,当做不听见。
陆小北当然不知道还有这等事儿,听见她大哥这么说,心里就各种委屈:“哥,你经常回来,就能听到小北多叫你几声哥啦!”这话说得软绵绵的,如刚出锅的糯米团般。
“噗嗤——”
茶水差点从宋夏口中喷了出来,她手快地死死捂住,于是被呛得满脸通红,“咳咳,咳咳。”
陆朝城满脸阴鸷地抽出一张纸巾递过来,宋夏尴尬地道了一声“谢谢!”,跑到外面咳嗽了一阵才平静了下来,回来后,侍者已经上了她们的早餐,大家都在等她。
陆朝城扫过她还微微泛红的脸,关切地问:“好点吗?”
宋夏回了句“嗯。”
她好得很着呢,听说这家餐厅的早餐在A市很有名,得吃个够本才能回去。
想着,人已经大大落落地坐了下来,拿起陶瓷汤匙舀了起,送到嘴边呼了呼气,然后一口吞下了,还不忘点赞:“这味儿不错!”
陆朝城历来性子沉稳,有些事藏得比较深,没人能探到他的底,就连和他同辈的妹妹陆小北在他面前讲话都是小心翼翼的,但又特想接近这位大哥,这次难得和陆朝城处在一起,陆小北可不想失去这个好机会。
于是,喝了几口白粥,她就开始口沫横飞地讲起那天遭遇到的破事儿,“哥,昨天你都不知道小北有多当时真是惊险,那几个流氓动手动脚的,我都说了我是市长的女儿,谁敢动我!嘿,哥你猜他们怎么说?”
陆朝城的手顿了顿,连头都没抬,就哼了句:“他爸是市长的老爹。”
“神了,哥,你是怎么知道的?那臭流氓就是这样说的!当时妹妹我是气得想割断他们的舌头!”陆小北诧异地睁大眼睛,不敢置信自己听到的,她这哥还真是神了,连这都能猜得出来!
陆朝城像看白痴一样看着自家的妹子,轻描淡写道:“我在警局看过你记的笔录。”
陆小北:“……”
吃过早餐,陆小北提议要带宋夏逛一逛A市。
宋夏也不想太早回陆府,就答应下来了,而陆朝城回A市也是请了假的,闲着也没事,就跟在她们身后不紧不慢地走着。
三人逛到步行街,街上有人卖陶瓷做的小公仔,陆小北一眼就相中一个很小的福娃娃,光着腚儿穿着福兜乐呵呵地朝着她们笑,甚是可爱,于是把陆朝城拖了过来付账,陆朝城扫了一下眼花缭乱的小公仔,然后指着一对偎依在一起的穿着军装的小情侣,让宋夏捡过来。
凭什么对她颐指气使的?就是不去!宋夏双手抱胸,假装没听到,谁知那热情的小商贩就已经把公仔拿了过来塞进她手里,还满脸笑容地说:“这位小姐,一个公仔一块钱,两个就便宜点,算你一块五毛了!下次记得常来!”
“谢谢!”
宋夏咬牙切齿地道了一声谢,就要把小公仔还给陆朝城,陆朝城却伸手一推,淡淡地撇了一句:“这种小玩意还是适合你带着。”
哦,敢情这男人觉得一个大男人拿着一个小公仔逛街,会别扭,既然这样,那干嘛还买?
没走一会儿,突然前面一阵骚乱,紧接着看到一个卖冰糖葫芦串儿的大婶从人群中跑出来大喊一声:“抓小偷啊!抓小偷啊!那人抢了俺的钱!”
声音里充斥着哭腔,那是她今天好不容易挣的钱,一个不注意,就被人给顺走了!
那大婶踉踉跄跄地追着小偷奔跑了几步,却终究还是落下了一段距离,急得她嚎啕大哭,“别走!把钱还给我,那是给我儿子治病的钱啊!呜呜!”
宋夏一行人也注意到那边的状况,都暗暗捏了一把冷汗,步行街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没有几个人注意到那大婶那边的状况,这很容易给小偷有机可乘的机会,只要那往人群里一钻,想再把他抓住谈何容易?
宋夏紧盯着在人群里乱蹿的一名男子,他长得是尖嘴猴腮,东张西望着,神情慌张,*不离十是那个小偷,正想着要不要报警,身边的男人倏地附在她耳边丢下一句话,说:“这里交给我了,你赶紧到那大婶身边去。”
说完,人已经如一只遇到猎物的飞豹般,敏捷又不失霸气地朝那小偷逃跑的方向截去!
------题外话------
在这里解释一下,简介上写的第一次逛街徒手制歹匪的情景与这里有偏差,对不住大家了,那个情节可能会往后再写,那时候女主可能已经学业有成了,只是可能。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