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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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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这个谷底之后,杨晓敏跟萧铭易离开京城就变得容易多了。原本杨晓敏打算离开这个森林就直接将萧铭易给扔下,但是杨晓敏发现或许是他们走的方向不对,似乎越走越往森林深处去了。

    因此,扔掉萧铭易的这个机会就被搁置了,等杨晓敏想起来的时候,对方的伤势已经养好了,而且甩不掉了。

    只不过与一开始比起来,杨晓敏倒是能够接受他一些了。毕竟前世她就是一个颜控。萧铭易长得帅啊,再加上他一路规矩,也没有对她作出什么不轨的事情。

    只不过对一个人产生厌恶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是要对一个人产生好感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因此她跟萧铭易两人就这么不冷不热的相处着。在这森林里面也算是相互之间做个伴。

    两人在森林里走了数日,饿了吃野果,托萧铭易的福,杨晓敏偶尔还能吃到一些没有盐的野物,比如野鸡野兔子,还有鱼,因此她有时候觉得这个男人也就是将自己从悬崖上面扔下来太不道义了,其他的倒是还不错的。

    对的,吃人嘴软,杨晓敏被收买了。“喂,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杨晓敏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有自己的新身份证,可是这个萧铭易的身份似乎并不简单,要不然也不会引来官兵的追捕。

    这一点杨晓敏还是有自己的敏感的,当然,她也没有问别人*的意思,只是问一下萧铭易接下来的打算。她可没有继续跟他一起的打算。

    萧铭易看了一眼眼前这个狼狈的女子,见她衣着虽然狼狈,可是眼神清澈,并没有恶意,因此萧铭易对她并不反感。而且越是相处,他就越觉得这个女子不简单,试想一下,谁家的闺秀跟一个挟持自己的人在郊外能不害怕?

    即便是那些大家夫人也没有淡然的,因此他觉得这个女子并不是一般的大家女子。这也是萧铭易一开始的思维定式,因为他原本就想挟持那个狗官的夫人的,据说那位夫人乃是珍脂斋的常客,并且还是贵客。

    因此到了雅间里面的客人必然也是非富即贵。因此他对这个女子也确实是佩服啊。所以他抬起头,认真的看着她说道:“不知道夫人有何打算?”

    “我?”杨晓敏指了指自己,见萧铭易点了点头,“我打算去平州。”萧铭易的目光微深,平州啊,那可是他的家乡啊。当年他们萧家的生意就是从平州开始的,大凡是有头有脸的人都知道他们萧家。

    可是他这个萧家三少爷知道的人或许并不多,因为他年幼的时候被父亲送到山上学艺,到了十八岁才回到家。因此认识他的人并不多。

    平州是他的家乡,虽然少时离家,可是每个人心中对家乡总是会有一份特殊的情怀的,而且萧家既然在平州走上破败的,那么就让他在平州重新开始吧。

    只是萧铭易明白,若是那个狗官以及他们背后的势力不除,那么他们萧家就没有崛起的可能,只是要想打败那个狗官以及他后面的人,财势是必要的。

    如今他成为了逃犯,只是这个对于逃出来的他来说却要简单的多了,他在山上学艺的时候就曾经学过易容之术,再加上这一次从悬崖上面跌落下来,容貌改变起来倒是十分的容易。因此他说道:

    “那正好与夫人同路,夫人一个弱女子怕是出门不便,不如就让在下与夫人一起吧。”若是说一开始萧铭易说要跟杨晓敏同行,她肯定会斟酌一二,可是现在她心里却并不是那么排斥了。

    至少这个男人手脚老实。并不曾轻薄于她,“哦?公子也去平州,公子是平州人士吗?”

    “算是吧。”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有着几日的经验,到了晚上杨晓敏安心睡觉,而萧铭易守夜,杨晓敏倒是越发放心起来。一开始她也曾经担心这个男人道貌岸然,可是经过观察之后,她发现萧铭易确实在男女之事上面算是一个正人君子。

    第二天两人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小山村,大约有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子,就在山脚下,在入村之前,杨晓敏用黄|色的花汁跟草汁将面色染成了菜色,这样一来,她的姿色也变得极其普通。

    毕竟萧铭易虽说是相貌不错,可是额头上面有伤,长满了胡子,只是以杨晓敏的眼光看五官还不错罢了,可是就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那可是一个野汉子啊。

    若是她一个花儿一样的姑娘跟一个野汉子骤然一起出现,也不知道别人会想成什么样子,所以杨晓敏觉得还是伪装伪装为好。而对于杨晓敏的谨慎,萧铭易显然是一直处于十分欣赏的状态的。

    两人商量好以兄妹相称,至于萧铭易的伤势则说是两人原本是要去平州探亲的,可惜在路途中遇到了强盗,两人扔掉了包袱,哥哥还受了伤,这才逃了出来。看看两人的装扮,好心的村民或许很容易就相信了。

    然而事实上,杨晓敏觉得她真的是太想当然了,古代农村虽然民风淳朴,可是人家也不傻。真正古道热情的人或许是有。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对陌生人友善的。

    当然对于他们现在这样落魄的情况来说,有人肯给他们开门,并让他们进门这也算是极大的友善了。

    给杨晓敏两人开门的是一个身穿蓝底碎花上衣,褐色下裙的妇人,只不过杨晓敏明显感觉对方即便是相信了自己两个人的话,对他们却不大热情的模样。

    杨晓敏的脸皮到底薄一些,可是想着现在自己身上的衣服袖子一边长一边短,再加上裙角也有些短了,因为撕下来给萧铭易包扎伤口了,若是这个模样去了平州,很容易引起那里的居民的怀疑。

    因此好不容易先遇到了庄户人家,也只能硬着头皮了。“嫂子,我们只是歇歇脚,跟你讨杯水喝。”那妇人这才没有关上门。冷淡的说道:“那进来吧。”

    反观萧铭易倒是没有什么表情,他的脸上似乎一直是一个表情,看上去酷酷的,这使得杨晓敏的好奇心又泛滥了,他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才让那么多官兵追杀?

    之前忠王没有把她的身份证办下来是因为逃犯的这件事情杨晓敏并不知道,因此也没有联想到萧铭易身上去。

    毕竟在外貌协会的杨晓敏心中,萧铭易长得那么帅,应该不会是逃犯这种问题吧,咳咳,跑偏了。

    “狗子,你这小兔崽子,还不死回家来!老娘一会儿看不到你,抽你!”妇人给杨晓敏跟萧铭易各自倒了一杯水就走了。

    杨晓敏顿时有些尴尬,这使得她想要借衣服的话也说不出口,这家人看起来并不富裕,院子里晒着被子跟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有男人的也有女人跟孩子的。

    不一会儿功夫,那叫做狗子的孩子就捻手捻脚的进了屋,屋里又传来了几声女人的骂声。听这口音倒不像是京城这边的。

    杨晓敏看了一眼萧铭易,见他还是十分淡定,忍不住咬了咬牙。“那个,嫂子,我想请问一下,这里是哪里?我跟我大哥原是要去平州探亲的,结果路上遇到了强盗,我们扔掉了包袱,我哥哥还受了伤,这才逃了出去。可是迷了路。”

    那妇人听了,脸上这才带了一些同情。然后拿一双眼睛仔细打量了他们几眼,许是见杨晓敏身上的衣服料子并不差。至于萧铭易则被她自动认为是爱护妹妹,所以衣服破烂的不成样子了。

    “这里是京城郊区,只不过距离京城也已经有十多里路了,只不过你们若是要去平州的话,走着去怕是还要好几天的路程,倒不如去附近的青山镇雇一辆马车。”

    许是想起来了他们是扔了包袱的,身上没有多少银两,便轻咳了几声,“青山镇离我们村子不远,步行半天就到了,那镇上的马车不贵,你们若是身上没有,到了平州你们亲戚那里倒是可以借用一些。”

    妇人好心建议道。杨晓敏连忙点了点头,其实听到现在距离京城已经十多里了她心里已经踏实了。一里是五百米,也就是说现在距离京城有五千多米了。

    这个数字在现代交通便利的情况下并不算太远,可是在古代却不算近了,要不是山路崎岖,或许他们还能够走的更远也说不定。

    只是当初她在悬崖下面已经布置好了,哪里知道下了一场大雨,只不过这样也好,这样自然会让他们以为他们两人都已经死了,毕竟在杨晓敏看来,那么一个小小的悬崖底下,原本就是有几个水潭,还有一条小溪,那么大的一场暴雨,非把下面冲了不可。

    因此对于追兵她倒是放心许多。

    毕竟谁能想到他们两人掉下来根本就没有事,特别是她,只是树枝刮破了一点衣服跟皮肤,而萧铭易更是命大,从上面掉下来还摔在了石头上面,竟然只是受了伤。几天时间又活蹦乱跳的,这体质还真不是一般人。

    因此杨晓敏立即从自己的头上将最后的一根玉簪拔了下来,然后扯了身上的一块布把头发包起来,将玉簪递到了那妇人的手里。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她可没有想过对方能够毫不保留,丝毫不计回报的帮助他们。那妇人推辞了一下也就接受了。倒是真的对他们热情了一些。“那个嫂子,我跟哥哥身上钱财不多,这根簪子权当是给嫂子的谢礼,还请嫂子给我们找两身衣裳,不拘着什么,只要能穿就成。”

    “哎哟,大妹子。”妇人的眼睛紧紧的盯着那根晶莹剔透的玉簪,这玉簪成色极好,哪怕是这妇人没有见过多少好货,也知道这簪子价值不菲。因此她立即赔笑道:“好,好,你放心。出门在外的,嫂子懂你们的难处,真是可怜的兄妹两人。”

    萧铭易望了杨晓敏一眼,杨晓敏冲他眨了眨眼睛,这个女人还真有一套。萧铭易心道。他从小在山上长大,待人接物原本就不是他的长处。

    如若不然他几年前就不会那么鲁莽的直接杀了仇家满门,这才被那个狗官抓到了把柄。后来他才知道那所谓的仇人不过是那狗官的走狗罢了。

    虽然说他没有杀错人,可是却不算是真正的替自己的父母报了仇。这使得他心里十分不甘心。

    但是他现在知道了,要对付敌人,有一百种乃至一千种方法叫他难堪,只身杀上去那是最愚蠢的办法。他差一点就毁了自己,叫萧家最后的一点血脉也断绝了。

    妇人得了好处,很快就给寻了一套村妇的衣裙,还有一套男人的衣服。看上去还是九成新的,显然是这家新做的,男人的衣服自然是这家的男人的,因此是方便行动的短衣长裤。可是萧铭易穿上却显得格外的挺拔。

    杨晓敏身上这一套却是显得大了一些,那妇人想帮杨晓敏改,被她给拒绝了。杨晓敏觉得这样大一点也挺好的,这样就显得她整个人臃肿了,姿色便又减了几分。

    她摸了摸贴身小衣的夹层,心里突然之间踏实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