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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二十分钟后,林欢就带着一只野鸡和五六个山果回来了。
见到有吃的,赵雨涵的眼睛都直了,还使劲往肚子里咽了一下口水,哪里还有一点世家大小姐的样子。
“师兄,这怎么吃啊,炖鸡汤喝,还是弄成烧鸡?”
林欢摇了摇头,应道:“不能生火,不然的话,冒出来的烟,肯定会暴露我们的行踪。”
“不能生火,那该怎么吃,不会是生吃吧?”
“不错,就是生吃!”
说话时,林欢就已经把鸡毛给拔得差不多了,随手扯下一个血淋淋的鸡腿,递到了赵雨涵的面前。
赵雨涵恶心的差点想吐,刚才的食欲,全都被一扫而空。
“吃几个山果子填填肚子吧!”林欢轻轻地摇了摇头,随手将那几个山果子递了过去。
随后,他就开始大快朵颐的撕着鸡腿吃,鲜血,鸡毛弄了一嘴,活生生的就是茹毛饮血的原始人。
赵雨涵看的胃里直翻滚,刚吃进嘴里的山果子,都差点吐出来。
不过她旁边的辛巴则开始兴奋起来,发出一阵“呜呜”的声音。
见此情景,林欢又随手扯下另一个鸡腿扔了过去,辛巴兴奋的摇起了尾巴。
不知不觉间,夜幕已经彻底笼罩了下来。
茫茫黑夜,山林中死亡一般寂静。
偶尔还会传来一阵狼嚎之声,令人闻之就是一阵心惊胆颤。
“师兄,我怕!”赵雨涵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林欢本能性的去抓她的手,顿时间就又像是触电一般缩了回来。
“好冰!”
随后,他就快步上前,摸了摸赵雨涵的额头。
果然在发高烧!
“师兄,我好冷,好冷……”
赵雨涵的神智,已经开始处于半昏迷状态,就连说话都开始语无伦次啦!
林欢稍作片刻迟疑,突然想起不远处有一条山溪。
当即,他也顾不上其他,抱起赵雨涵,就朝山溪处走去。
赵雨涵的身体在发抖,刚刚碰到林欢,就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脖子,差点把他给勒的窒息。
“雨涵,没事的,一切都有我在呢!”林欢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来来回回就重复着这一句话。
今晚无月,林欢凭着感觉,找到了山溪。
将赵雨涵轻轻的放到了一块较为光滑的石头上,他把上衣撕扯下来一块,放在冰凉的溪水中浸泡一会,敷在赵雨涵那滚烫的额头之上。
“我冷,好冷,好冷……”
赵雨涵的身体,已经本能性的蜷缩在一起,瑟瑟发抖。
林欢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只能是物理降温。冰块没有,酒精倒还剩下一点。
随后,他也就不做任何的迟疑。轻轻地抓起了赵雨涵的小手,把酒精涂抹在她的手心处。
赵雨涵的小手就像是猫爪子一样半弯曲着,而且很软,很滑,就像是一块软玉,就连渗出来的虚汗里,都散发出一种女子特有的淡淡幽香。
由于赵雨涵的很不配合,林欢足足弄了五分钟,才将她的两个手心擦好。
下面该轮到脚心啦!
脚踝,脚心属于女孩的敏感地带,碰一下说不定就会出事。
因此,一般情况下,林欢都不敢去碰。
不过这一次,情况貌似有点特殊。
就在林欢准备给赵雨涵脱鞋时,她突然发出一阵很是痛苦的喊声。
“痛,好痛……”
“雨涵,你怎么啦?”林欢吓了一跳,急忙问道。
然而,赵雨涵却没答话,似乎又陷入了半昏迷的状态。
这时,林欢才发现,赵雨涵那双小脚上,密密麻麻的尽是水泡,有些都已经被磨破了,血水粘在袜子上,散发出淡淡的腥臭味道。
“怪不得她喊疼呢,都成这样了,能不疼吗?”林欢本能性的吸了一口冷气,有些心疼的喃喃自语起来。
他虽然还不清楚,赵雨涵的具体身份。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是来自大家族的千金大小姐。不然的话,李正义,周妍他们,也不会如此紧张她的安危。
顾倾城,叶雪晴也算得上是世家大族的千金小姐,不过她们肯定没吃过这么多的苦。
“走了整整一天的山路,她都没有喊疼,也真是难为她啦!”林欢又轻声嘀咕了一句。
他不敢用酒精,不然的话,能把赵雨涵给疼死。只好用一些冰凉的溪水,给她擦拭了一下脚心上的血泡。
赵雨涵似乎是陷入了沉睡之中,还响起了微微的鼾声。
林欢轻轻的上前,又摸了一下赵雨涵的额头,虽然还是很烫,不过似乎稳定了下来。
察觉到这些,他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之心,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赵雨涵的手心。
赵雨涵似乎很享受这种另类的按摩方式,嘴角之上竟然还扬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这时,林欢才发现,赵雨涵睡觉的样子,很好看,也很孩子气。
林欢想轻轻的俯下身去,吻一下赵雨涵。
不过还不等他俯下身去吻赵雨涵,就听见她冷不丁的说了一句:“师兄,你好坏,不许欺负我!”
林欢吓了一跳,脸上的表情也稍显几分窘迫,就像是做贼被当场拿下了一样,有些局促不安。
然而,赵雨涵却没了下文,轻轻的翻了一个身,就又沉沉的睡去了。
“好险,敢情这丫头是在说梦话,真是吓死我啦!”林欢轻轻的拍了怕自己的心口,喃喃自语起来。
“嗷嗷,嗷嗷……”
就在这时,林欢听到了一阵摄人心魂的狼嚎之声。
而且,还是越来越近!
小老虎辛巴,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的来临,本能性的发出一阵“呜呜,呜呜”的喊声。
“嗷嗷,嗷嗷……”狼嚎声此起彼伏,很快就把小老虎辛巴的虎啸,给彻底压制了下来。
林欢寻声望去,看到了两双眼睛。
两双闪烁着幽绿光芒,摄人心魂的眼睛。
他又朝另外几个方向看去,又寻到了十几双同样的眼睛。
不好,遇到狼群啦!
林欢可以徒手搏虎,甚至还可以和黑熊单挑,不过他却不敢和狼群一较高下。
一只狼并不可怕,甚至还不如一条藏獒来的凶猛呢!
可是一群狼,那就有点吓人了。再凶猛的野兽,碰到它们,也只有绕道而行的份。
而且狼生性嗜杀,还具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一般情况下,它们不会轻易出击,可一旦出击,不达目的就绝不罢休!
林欢手里还有一支枪,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开枪击杀狼群。不然的话,另外一群“恶狼”,听到枪声之后,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找到这里来。
那群“恶狼”,可比眼前这些狼要凶残的多!
此时,他唯一能用的武器,就剩下一把匕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