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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图书馆,占地面积3万平米,建筑面积5万平米,设有阅览座位2148个,信息点1600个,藏有文献超500万册,是东云国十大图书馆之一。由于图书馆就坐落在青虹学院外不到300米处,所以常有青虹学院的学生来此借阅,而且数量颇多。
顾时卿入馆后,轻车熟路地凭读者证,进入了位于第三层的音乐区阅览室。
阅览室正对门右边是整齐排列的书架,左边则有供人休息阅读的长桌。顾时卿径直扎入书架,挑选自己需要的图书。两分钟后,他抱着《吉他入门教学》《歌曲创作自学教程》《音乐录音从零学音频工程与音乐制作初学指南》等基础自学书籍出来,在座位区选了个采光较好的位置,一本一本阅读着。
不过,顾时卿阅读的速度与其说是读,或许用看漫画的看来形容更恰当。尽管如此,他确实认真吸收了书里的所有知识,即使有些暂时无法领悟,也将它们都记在了脑海里。
他并非天生有此异能,不然也不会艺术科只考了耻辱的29分。他身上的变化是在出院之后逐渐摸索出来的,记忆与运算能力比之前快了不止一倍。除此之外,他始终感觉脑海里似乎多了些什么。他能感到它的存在,就像一颗假牙,一截义肢,但又不能准确说出它是什么,有什么含义。
他现在还能偶尔回想起那个梦里的画面,也许不是梦,如果那是真的,那多出来的那些东西是不是就是金属球说的外星文化?不管那所谓的外星文化是丰厚的宝藏,还是潘多拉的魔盒,顾时卿都会把这件事永远埋在心底,他不希望让身边的人再为他担心,也不愿被科学家抓去切片研究。
由于一周没去上课,顾时卿的功课已经落下好大一截,虽然有安希妍为他补课,他也要更加努力追赶进度。所以,才会一有空就跑到图书馆泡着。不仅如此,他还抱着解决那道选做题的目的,他希望自己能写出合格的歌曲。而且,如果能在一周半后的艺术节上表演,是最好不过了。
一个小时后,顾时卿放下《歌曲创作自学教程》,心中已经有了较为明晰的概念。除了掌握基础知识,写歌最重要的是灵感,尤其是对于初学者而言。因为初学者没有成名词曲创作人老练的技巧和丰富的阅历,自然也就做不到简单而程序化地创作出合格的歌曲。但是灵感却能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而灵感是什么呢?
是能触动人心的感受。
顾时卿举目四顾,周围都是安静读书的平常人,想想自己再平凡不过的日常,实在很难让他心生波澜。
怪不得几乎没人愿意做那道题,灵感是可遇不可求的。虽然可以提前准备,但也没人敢保证在考试结束之前,找到灵感并创作出来答上去。与其把成绩交给运气,果然还是做常规题更有保证。
现实给了顾时卿当头一棒,他有些灰心丧气,颓然地趴在桌子上,两眼无神地看着前方,似乎这样能让他好受点。
软绵绵趴着的顾时卿,不知觉竟睡了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耳边人声嘈杂,似乎周围发生了不小的骚乱。
顾时卿揉了揉眼睛,打量四周,发现骚动的源头就在他身后一排的长桌。而几乎就在骚动核心的他居然睡到这个时候才醒来,也不知是东云国人太守礼,还是自己睡得太死。
顾时卿感到几分好笑,可在看到当事人以及正在发生的事后,就笑不出来了。
与顾时卿一桌之隔的地方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年轻到可能只比他大一两岁的程度。女的貌若天仙,在这里,这个词没有任何夸大的成分,男的玉树临风,同样不是说着玩儿。
男子手捧鲜花,表情虔诚,女子则显得云淡风轻,俨然一副求爱的场面。
以这对佳人为中心,四周围着水泄不通的吃瓜群众。而且,门外还有更多陆续赶来的看客。这些人中超过半数穿着青虹学院的校服。
能到图书馆来看书的,公德素养再低也低不到哪儿去,此事何以让他们激动至此呢?
顾时卿知道一部分原因,就是那个眉如远山含黛,肤若桃花含笑,发如浮云,眼若星辰的女主人公。很少有人能美到一颦一笑一撩发,就让人心动得无法自持的程度。迄今为止,顾时卿只见过两个。一个是妹妹顾小璃,还有一个就是面前这个女人裴洙。只不过顾小璃更多的是可爱,而裴洙则是飘然若仙的出尘气质。
虽然学校里没有中二的美女排行榜,但裴洙确是公认的第一美人。她就像一朵芬芳馥郁的花,走到哪里都会招来一群狂蜂浪蝶。故而,向她表白的人不计其数,不足为奇,见惯不怪,但至今还未曾听闻谁能摘下这朵遗世独立的冷艳玫瑰。
如此想来,问题定是出在今天这个告白者身上。他,有表白成功的几率,而且不低。
似乎为了印证顾时卿的想法,旁边有好事者说道:“宋公子真是有耐心啊,这是第一百零一次表白了。当初裴仙女说即使向她表白一百次她也不会接受,摆明了就是拒绝的意思,没想到宋公子还真的坚持了下来......”
“可不是嘛,像宋公子这样长得帅又有才,而且还是s&k集团的公子!别说表白一百次,给我个眼神我都愿意嫁给他......”
“裴仙女要是这都不接受,真的太过分了!”
“如果像宋公子这样的人表白一百零一次都不能让她动心,我真想象不到谁才能配得上她......”
......
宋公子单膝跪地,心情激荡而面色发红,深情地望着裴洙道:“洙,你说你不喜奢华,那我便褪去华服,不讲排场,你说你喜欢安静,那我便陪你共度清幽,你说告白一百次无用,那我就再告白第一百零一次。现在,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这中二的台词,滑稽的姿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求婚呢。顾时卿想笑,可还是笑不出来。
“答应他!”
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嗓子,紧跟着助威声就连绵不断地响起。
这件事已然众望所归。
一袭素白长裙的裴洙笑了,那一瞬间,整个阅览室似乎都明亮了起来。她缓缓伸出手,接过宋公子手中由101朵玫瑰组成的花束。没错,每告白一次,花束里的玫瑰就增加一朵。诚意十足。
这份用心,谁人不感动?
接下来的画面,顾时卿已经不愿再看了,他拼了命地挤开人墙跑了出去。
对于这样一个普通看客的离开,没有人会关心,自然也不会影响到事情接下来的发展。
离开阅览室时,顾时卿的眼眶已经红了,身子控制不住地抽搐。他想找个无人的地方躲起来,然后他躲就到了卫生间里。
拧开龙头开始放水,手捧着接满水盖到脸上,顾时卿使劲搓洗着脸,可抽泣的声音还是从指缝间蹦了出来。他终于忍不住哭了,不过还好周围没有人。
如果是在阅览室哭出来,旁人问起,他能解释成是被裴洙和宋公子的爱情故事感动了吗?
不能。
因为他也曾是一只小蜜蜂,而且还是最笨拙的那只。表白的时候他连一朵花也没准备,就傻愣愣地一个人去了。
从告白到被拒绝的过程只花了两分钟,可顾时卿却整整暗恋了裴洙两年。
以顾时卿的成绩加上他父亲的人脉,上市内一些私立的高等中学,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可他为什么执意要到青虹学院来?
因为裴洙在这里。
到青虹学院上学,裴洙就又成了他的学姐。尽管开学以来他一次也没去找过她,甚至刻意回避她的消息,但只要想到他们俩还在一所学校上学,他就很开心、满足。
有够卑微的,顾时卿想,还能再卑微吗?
望着镜子里哭得像个傻逼的自己,顾时卿强颜笑道:“反正这跟过去也没什么区别,她永远也不可能喜欢我,而我只需要偶然看见她一眼,不就可以了吗?”
真的可以吗?
前提是她不属于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