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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七楼王博韬的办公室,顾时卿心头疑惑不减,问道:“孙天后和程影帝很熟吗?孙前辈怎么会在程影帝的办公室里?”
王博韬给顾时卿倒了杯水,在他侧面的沙发上坐下,道:“熟倒不至于,可能比点头之交好一点吧。他们两个虽然都是艺人,但演员和歌手区别是很大的。平时接触的机会很少。要不是现在都签到了我们华悦,可能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顾时卿猜测道:“难道孙天后也想拜托程影帝办点事吗?”
王博韬意味深长地笑了笑,道:“这个我倒是知道一部分。孙灵雅最近出了新专辑,恰好程坤又在为自己的新电影做宣传。两人自身都具备很高的热度,如果叠加起来,很容易就能取到一加一远大于二的效果。”
顾时卿听得云里雾里,他大概能猜到应该是与炒作有关,但具体怎么操作却不得而知。
顾时卿请教道:“您能跟我具体说明一下吗?”
王博韬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却是突然感慨道:“你小子能走到这一步,不是没有道理的啊。本身实力过硬不说,态度始终虚心好学,不懂就问。更难得的是完全没有骄傲自负的一面。这世上天赋异禀的人很多,比你更优秀也不是没有。国外好多小小年纪就取得了巨大名声和财富的明星,他们可能一开始能坚守自己的本心,但过个一两年几乎没有不被名利和欲望腐朽,走上歪路,最终跌入深渊的。”
这番话是表扬和赞美,顾时卿却听得心中凛然。可谓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他能做到目前这些,主要是因为借助了异星的作品,所以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但是,取得的成就都是实实在在的!银行卡里数字巨大的余额,几十上百万的粉丝关注数,走在路上会被人认出来索要签名合影......他所享受的这一切会让他膨胀,他现在已经有些膨胀了。之所以没表现出目中无人、任性妄为的模样,可能是因为目前收获的这些还没达到某个临界点,不足以摧毁他自我把控的能力吧。
不过,这些迹象预示着自己以后可能会走上与那些人相同的道路,所以顾时卿突然格外战战兢兢,感觉自己像是走在薄冰上,惊出了一身冷汗。
注意到顾时卿脸色突然一片苍白,王博韬担心道:“你怎么了,左臂的伤口又疼了吗?”
此前与王博韬闲聊的时候顾时卿把自己受伤的事告诉过他。由于校方有意掩盖那次事故,顾时卿就没讲具体细节,而王博韬在确认他的伤不会影响到之后出道后,也就没有深究。
如今一周过去,伤口早已结痂,在复原中。只要不有意触碰,几乎不会感到疼痛。顾时卿先前的反应当然也不是因为那处伤。
“突然的阵痛,现在已经好多了,不用担心。”顾时卿转而笑道,“您还没跟我讲孙天后想拜托程影帝做什么事呢?我想听。”
确认顾时卿真的没事后,王博韬轻松许多道:“其实也没什么。如果我所料不错,孙灵雅应该是想与程坤合作炒绯闻。程坤是圈内公认的黄金单身汉,人品没得说,过往也很干净。而且不止他的朋友,连他的粉丝们都希望他能早点找个好的伴侣。因为他现在已经三十五六了。凡是他出绯闻,必定上热搜。有时候别的明星结婚,他都会被网友出来,上一个热搜。”
顾时卿好笑道:“好像确实是这样。如果他们两个出绯闻,热搜第一是没跑了。不过照常理来说,程影帝即使要炒绯闻也应该和他那部电影的女主才更合适啊。”
王博韬收敛表情道:“你说的没错。即使不是因为这个理由,其实我觉得这事成的几率也不大。程坤这人不喜欢用这种手段。而且粉丝不是傻子,是真是假,许多人都心知肚明。所以炒绯闻这种方法第一次用效果可能会比较好,但到了某个阶段,这种做法只会引起粉丝的反感。”
顾时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王博韬突然轻笑了一下,望着顾时卿道:“等到时机合适,其实你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快速扩大一波知名度。”
“我?”顾时卿觉得有些荒谬地指着自己,“我现在可才16岁!这样做岂不违背了之前的人设?社会舆论也不允许。”
王博韬哑然失笑道:“所以嘛,我说了是等时机合适的时候,又不是现在就让你炒绯闻。”
晚饭约定了要与父母一起吃,顾时卿就在公司待到傍晚的时候选择了离开。这期间顾时卿在公司里除了熟悉歌谣部门各个职位的工作人员,增进感情,剩下的时间就是在录音室里制作《good day》未完成的部分,以及完善《pla》和《吃醋》的霓虹语版。
到了公司楼下,顾时卿看了眼雪天不算明亮的天空,压低鸭舌帽的帽檐,用围巾把鼻嘴也掩住,大步向附近的公交车站走去。
王博韬有意用车送顾时卿回去的,不过顾时卿想到这种天气车子很可能过不去自家外面那段坡地,于是拒绝了。
临近十二月,雪下得越发频繁。城区热源多,在雪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一般落到地面就会迅速融化。但是位于郊区的顾时卿家附近,却是垫上了一层不薄的积雪。
站在公交车站前,顾时卿不禁想起了往年的一些回忆。每到冬天,当雪积得足够厚的时候,顾小璃就会和他打雪仗,让他像驯鹿一样用自制拖车拉着她在雪地上滑。虽然在顾小璃看来这是欺负哥哥的一种方式,但这个过程顾时卿也不是没有收获半点乐趣。因为在他小的时候,妈妈也会这样陪他打雪仗,用一块木板拉着他在雪地上滑。当他拉着顾小璃的时候,多少就能体会到一点母亲当年的心情。就算身后的孩子再调皮,看到她灿烂的小脸便会跟着高兴起来,感到幸福。
唯一遗憾的是,以后再也穿不到母亲亲手织的毛衣了。小时候那些都已经穿不得,不过顾时卿都有好好保存在衣柜里。偶尔借此怀缅。
念及此,顾时卿突然想起后妈让他回去的时候帮忙带两双棉拖鞋,以便过段时间过年的时候来的客人用。
顾时卿观察了下四周,发现对街就有一家卖拖鞋的店铺,于是沿着边道往南走了十几米的距离,来到斑马线前,准备穿过马路过去。
看了下左右,这里没有红绿灯,顾时卿就观察车辆来往的频率,在确认没有车的时候,踏上斑马线。
那个时候,顾时卿没有丝毫走神想别的事,他全神贯注在过马路上。但是,当他迈步出去不远,就有一辆车突然从拐角窜出来,像发疯的公牛一样向他冲去。
顾时卿自认为自己已经做到了过马路时应该注意的一切,可是怎么就是有这样一辆车冲出来呢?
车头灯晃得人眼晕,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那两处灯光一样。宛如地狱驶来黑色魔鬼,带着碾碎一切的气势。毫不怀疑,顾时卿会被它撞得粉身碎骨。因为车主看到顾时卿后,完全没有刹车的意思,刻意制造的大喇叭和强灯光不是为了提醒,而是为了破坏顾时卿的心神,让他无法及时反应!
刺耳的喇叭声和轰鸣的引擎声仍在脑海持续,震耳欲聋,顾时卿在那极短的一瞬间侧头看去,看到的不是一辆卡车,而是一辆性能极佳的黑色豪华小汽车。但是,这并不影响即将发生的悲剧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