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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起诉书

作者:超强悍的蚊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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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比零小胜排名第三的大发足球队。

    按理说。

    周林应该高兴。

    殊不知。

    就在比赛结束的次日,周林高兴的心情,顿时变得极坏,他一大早,就收到了法院发来的传票。

    他被起诉了。

    起诉周林的人,是周林最熟悉的陌生人,也就是他前妻一家人。

    至于起诉的理由,是周林发了财,作为周林的前妻,应该拥有这些钱财一半的分配权利。

    说白了。

    就是看周林有钱了,想要分走周林一半的身价。刚开始,对方使唤出了复婚招式,只不过周林没有理会这个复婚的茬子,对方在见到复婚无望后,又使出了起诉,妄图通过法律手段,分走周林一半身价的伎俩。

    对此。

    周林只能无奈的说声mmp.

    这个人,要是没有了脸皮,真的很厚,明明没有了关系,愣是想要有所突破,这份起诉书,就是最好的证明。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被起诉了,应对起诉就好。

    这也是周林,一大早就与自己好友见面,寻求对方帮助的一个原因。

    周林的好友,是律师,虽然不是专业的打离婚官司的那种律师,最起码能够给周林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这个,很是重要,周林也很重视这方面的建议。

    包厢中。

    周林将前因后果,一字不漏的讲述给了自己的好友听。依着他的意思,自己的钱财,是自己离婚之后挣到的,与自己的前妻,是没有一分钱的关系。再说当初离婚的时候,相关的财产,都已经分割明了,是不应该存在争议的。

    这是周林自己的观点。

    作为周林的好友,马大邦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独到借鉴。

    那就是周林虽然与前妻离了婚,他所挣到的钱财,看似与前妻没有关系。但是因为这笔钱财,是周林在与前妻离婚很短时间内,就挣到的。从客观上来讲,周林存在婚前隐藏财产的嫌疑。这个婚前隐藏财产嫌疑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半,也就是十八个月。

    马大邦律师断定,周林前妻一家人,起诉周林的依据,也是这一条观点。

    周林皱了皱眉头。

    事情与他预想的不一样。

    周林的本意,自己的钱,就是自己的,是自己离婚后,通过囤积房子,一点一点辛苦挣来的,与前妻没有关系。可是在听闻了马大邦律师给出的分析后,周林发现,自己有可能会输掉这场官司。

    换言之。

    周林辛辛苦苦挣到的钱,有可能会被前妻一家人,分走一半。

    想到此。

    周林的心,就疼了。

    给他前妻钱,周林无所谓,毕竟跟自己呆了四年,两个人是有感情基础的。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情。

    给他前妻钱,就等于给他前妻一家人钱。

    周林为啥离婚?

    还不是因为前妻一家人,都是烂泥,都跟吸血虫子似的,吸附在周林身上,吸食着周林的钱财薪水。

    故周林不想看到自己挣到的钱,落在他前大舅子、前小舅子、前大姨姐手里,成了他们花天酒地的资本。

    因此周林的眉头,瞬间皱成了一个大大的大疙瘩。

    周林脸上的神情,被马大邦律师给看在了眼里。

    可看在了眼里,又能如何?

    法律是公平的,官司输掉了,就是输掉了。

    周林离婚到现在,仅仅两个半月的时间。两个半月的时间,挣到五六千万,的确存在婚前隐藏财产的嫌疑,这个嫌疑,在法律庭审的时候,是会被当做推理依据的。

    对方的律师,不傻,肯定会在法庭上,以此举例论证的。

    这是马大邦律师认为周林会输掉官司的第一个理由。

    至于周林会输掉官司的第二个理由。

    马大邦举证了人情。

    法律虽然是公平、公正的,但是执行法律法规的人,却是有着喜、怒、哀、怨、愁、恨等感情情绪的活生生的人。

    就算法律认定周林的钱,是自己挣到的,与周林前妻没有关系。可是出于补偿弱者等各方面的考虑,法庭也会适当的让周林掏出一部分钱财,补尝周林前妻。

    听到这里的周林,脸上泛起了犹如吞吃了死苍蝇般的难看神情,心情要多郁闷,就有多郁闷。

    马大邦“噗嗤”一声笑了,道:“周林,你别不信,我给你举个真实发生的案例,有一个骑电动车逆行的人,不小心撞到了一旁停车位上正常停着的轿车身上,骑电动车这个人,由于逆行及超速,当场重伤。按照惯例,这个骑电动车的人,是要负全部责任的。但是在庭审的时候,法官判定骑电动车人对此次交通事故负责,可是就因为法官考虑到骑电动车的这个人,家庭贫困,没有多余的钱财。所以宣布,停车位上轿车的修车费,轿车主人自理,同时补偿骑自行车那个人治疗费用百分之十五的钱财。”

    “这么艹蛋?”

    “岂止艹蛋,就是就是昏庸,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人情案例,在你这件离婚案件中,你现在就好比那个将车停在停车位,且自己不在车内的无辜者。”

    “反正你的意思,是这场官司,就算我赢了,也得费钱给我前妻?”周林提问了一个他最为关心的问题。

    马大邦点了点头,道:“是的,不管结局如何,你都要花钱,唯一的区别,在与花多花少而已。”

    “麻烦啊。”周林感叹了一句。

    “你都几千万富翁了,给你前妻分一点,无所谓拉。”马大邦劝解道。

    “给我前妻,我无所谓,谁让我水了人家四年,但是给了我前妻,就等于给了我前岳丈一家人,那一家人,都是喂不饱的白眼狼,我不甘心啊,”周林疯狂的吐槽了一句。

    “其实还有一条路可走。”马大邦忽的提了一句。

    “怎么走?”

    “那就是让你前妻一家人,放弃对你钱财的索取。”马大邦给了周林一个,根本无法行得通的办法。

    就周林前妻那一家子人?

    见了钱,就跟见了自己命差不多,不然也不会起诉周林,欲分走周林一半身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