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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之后
方慧媛目光挑剔地看着场上跳舞的兽人,那些不伦不类的动作在她眼里简直就是乱跳一通,没有任何美感。她理了理身上穿的兽皮衣,这身衣服是她特地设计的,没办法,她的衣服已经穿了好多天,后来又不小心被划破了,她也不想穿缝补后的衣服,就将就着随大流穿起了兽皮衣。
不过穿兽皮衣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将她白皙娇嫩的皮肤完美衬托出来了,让她不仅享受着雄性兽人的倾慕,还被不少雌性羡慕着。
方慧媛思忖着等下要做的事,心里信心十足。自从几天前听说了今天晚上会有舞会,她就开始准备了,准备衣服还有乐器。别的她不在行,但服装和舞蹈她自认为在这个落后的世界,她还是很有发言权的。而舞会还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作用,差不多就是相亲了,雌性展现自己的魅力,雄性讨好喜欢的雌性,最好是能凑几对出来,舞会就算圆满完成了。
为了在舞会上脱颖而出,方慧媛设计了可以完美展现她身材的兽皮衣,然后又在追求她的兽人的带领下去森林里寻找可以制作乐器的材料,然后一次偶然的发现,终于让她找到了制作方便的乐器。
在大家说说笑笑时,场上的乐声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奏响,还伴随着另一种乐器的声音。那是竹鼓,是方慧媛找到的一种圆竹做成的,圆竹中空,截取其中一段,打磨好后,击打时就可以发出像现代的鼓那样声音。
为了给自己的舞蹈配上好的音乐,方慧媛还特地找了几个兽人,教他们击鼓奏乐,幸亏击鼓不比别的乐器,这些兽人训练下还是可以胜任的。
简卿看着方慧媛一边舞动着一边朝场上移动,惊讶地问林平安,“她这是要跳舞?看起来还不赖。”简卿是不懂舞蹈的,却很喜欢看别人跳街舞,一个个的动作,十分酷炫,而且动感十足,让他有时候也经不住摆动起来。
“嗯,应该是在现代专门学过的。”林平安认真地看过去,对方慧媛的舞步很赞赏,他虽然对这个人不感冒,但不得不承认她的舞跳得很好。
已经站到场地中央的方慧媛此刻摆出了一个标准的舞蹈起势,随着鼓声和胡声的旋律,身体有节奏地摇摆舞动起来,扭胯提臀,身姿妙曼,举止劲爆大胆,举手投足之间,有一种特别的气场在。场上的其他兽人不由自主地都停了下来,退出舞台,目不转睛地看着方慧媛精彩的表演……
舞到最后,方慧媛双腿下蹲,背向后仰双手支撑,一只脚向空中踢,落地,然后双脚向后跳跃,一蹦而起,悬空劈开一字步,干净利落,随后落地,一个完美的旋转,站定,结束。
围观的群众早已惊呼出声,都赞叹地鼓起掌来。不少兽人还围上去,激动地夸奖着方慧媛的舞蹈,崇拜之意立显。
方慧媛昂首挺胸地接受着兽人们直白的赞美词,在簇拥中,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她像女王一样环视了一圈,一眼就看见了坐在一起说笑吃烤肉的简卿和林平安,一股怒气油然而生,觉得简卿和林平安天生就和她不对盘,看她跳舞跳得这么好,居然还有闲心在那里说闹,一点欣赏的眼光的没有,在现代肯定也是没见过这种舞蹈的土鳖!
简卿察觉到有人在看他,转过头来,就被方慧媛狠狠地一瞪,顿时不满了,“林大哥,那个女人居然瞪我们,我们又没有惹到她。”真是有病!
“不要理她,估计是我们没去赞美她吧,这种人跟她计较不来。”林平安没有回头就猜到方慧媛的表情了,她肯定是认为自己应该被所有人环绕恭维,没有赞美她的人估计在她那里已经进黑名单了,自以为是的女人。
听到简卿和林平安对话的谭晟和奥莱斯,眼睛不善地瞥了一眼方慧媛,在他们眼里,这个奇怪的雌性很不好,不仅身体奇怪,性子也不好。他们刚刚根本没去看那什么舞蹈,只专注给自己的新晋伴侣投食了,没想到这个雌性还这么凶地看他们的雌性,两人不约而同地皱眉,对方慧媛的映象更差了。
舞会的最后,大家一起收拾了地面上的残渣,然后距离近的人家相约回家,不少人边走还边讨论方慧媛跳的舞还有新做的鼓。
简卿和谭晟告别林平安和奥莱斯后,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当然,是谭晟直接握住了简卿的手,简卿嘴角微微往上翘了一下,便随他去了。
月光照映在谭晟的侧脸上,把他刚硬的轮廓变得柔和,而简卿在看向谭晟的时候,眉眼弯弯,觉得在这异世也是温暖的,只因为有他。
不过,简卿显然是高兴得太早了。
“这么高兴?卿卿是对回家后的活动迫不及待了吗?”谭晟嘴角一勾,眼睛里满是戏谑地看向简卿,手指带有暗示性地在简卿手心里刮了刮。
嘶,简卿手一缩,迷茫了一下,“什么活动?”随后便从谭晟‘不怀好意’的眼神里回过味儿来,顿时脸颊通红,瞪了一眼谭晟,就连忙挣脱了牵着的手,也不理人了,加快步伐,就走在了前面。
谭晟不用特意追就赶上来了,紧跟在简卿身后,语带笑意地说,“原来真的迫不及待要回去啊,放心,跑不掉的,我怎么会让卿卿你失望呢?”
简卿脚步一顿,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快回去,不然真是便宜了这个坏家伙。眼睛一转,简卿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停下脚步转过来面向谭晟,道:“我还不想这么快回去呢?要不,我们去土坡那里看看月色?啊,今晚的月亮真好看,我们可要好好欣赏欣赏。”简卿装模作样地抬头看着挂在夜空中的明月,做出欣赏的样子来,还将‘好好’两个字特别强调了一下。
谭晟虽然不怕简卿暗藏的‘威胁’,他总是有办法把人弄回家好好收拾的,但他怕把人惹炸毛了,最后某人不理他就不好了。于是正了正表情,特别诚恳地说:“卿卿,我们还是快回家吧,不然等下飞虫多了,你一定会痒得浑身难受的。”谭晟说的飞虫跟现代的蚊子差不多,更是进化级的,专门吸血,咬了人之后还特别痒,简卿白嫩的皮肤就是飞虫的最爱。
简卿闻言打了个哆嗦,他可是最讨厌这种飞虫的,一开始没经验的时候,他就被咬过,身上红疹一大片,挠也不能挠,还是去巫医那拿的药,不过那药的味道可真难闻。
这样想着,简卿打消了去赏月的心思,算了,该来的总会来的。况且,他也不想让谭晟觉得他是排斥这件事的,两个人两情相悦,这种事也是正常的,他只是一时有些羞恼罢了。
要是系统在这里,它一定会敲一下简卿的脑门,怎么这么容易就妥协了,你不造咱还有六神花露水吗?
然而,简卿确实是忘了还有这一茬。而系统也因为简卿身边有谭晟,又是待在部落里,不会有危险,就没跟随在简卿身边,放心地去努力吸收能量了。所以,系统不知道简卿好不容易狡黠了一下,就被谭晟不费吹灰之力地给镇压了。
于是,回到家后,谭晟如愿所尝地熄灯,将简卿压在床上翻过来又翻过去地煎鱼一样,吃了好几遍……
简卿也只能默默咬着牙,按着酸痛的小腰,欲哭无泪,他就猜到会这样!刚开荤的处男惹不起!
结契过后,简卿和谭晟的日常生活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不过每天晚上多了一项运动而已。
趁着谭晟出去打猎了,简卿愉快地开门准备去林平安家里看看,他这几天都被拘在家里,快闷坏了。而且他大部分时间是在床上度过的,好不容易家里储存的食物快没有了,谭晟需要外出,叮嘱了他好半天才离家。
不过,他才不要乖乖在床上休息呢,都快成废人了好不。
“简卿,你去哪里?都好几天没见着你了。”艾玛正经过简卿家门口,就看见简卿出来,连忙迎上去。艾玛见着简卿,心里十分高兴,他对简卿的感觉挺好的,两人的性子还是挺合得来的,最重要的是,简卿是最乐意听他说话的人。
“是艾玛啊,我去林大哥家,你要一起吗?”和艾玛一样,简卿也挺喜欢对方的,不仅是因为艾玛是他在这个部落交到的第一个雌性朋友,还因为艾玛对他的胃口,虽然很八卦,但不惹人厌烦,相反他还挺愿意听艾玛说一些部落里的事的。
“好,我们一起去。”艾玛立马高兴地挽住简卿的胳膊,一脸‘我有八卦要说’的表情,眼睛亮晶晶地拉着简卿快步走向林平安家。
简卿不习惯被人挽着,这么小女生的动作真的好吗?好歹要给艾玛一些面子,简卿最终没有挣脱开来,只得忍耐着,幸好路程不是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