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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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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致远象是终于找到了行为的准则,放下挣扎,如释重负般呼出一口气,对我微微一笑,说:“我饿了,我们煮面条吧。”

    我不得不说,这真是奇怪的一天。林致远在厨房里给我打下手,帮我洗菜切菜。

    我夸他:“真看不出来,你的手法还挺专业嘛。”

    林致远毫不谦虚:“那是。小时候我都自己煮饭做菜呢。那时候我妈妈很忙,经常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为了填饱肚子,只能自己动手啦!”

    可怜孩子。

    这个晚上真是奇妙,气氛很融洽,但是感觉得到林致远有一点心不在焉,担忧的表情写在他的脸上。

    他在担忧什么?

    我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问他:“你知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什么吗?”

    林致远想都没想,顺口就答:“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笑:“回答得这么流利,你可真是一个诗人啊!”

    林致远问:“不是这个答案吗?”

    我说:“你那个答案已经out了。现在的答案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们俩一起出去,你买了苹果六代,我买了六袋苹果。”

    林致远愣了一下,笑不可仰。

    然后他说:“我知道为什么罗远航会爱上你。”

    我问:“为什么?”

    “因为你总是能让人笑。”

    我想了想:“可是罗远航并不爱我。”

    林致远说:“罗远航当然爱你。”

    “爱我,就不会去找那些大波妹来伤害我了。”

    林致远说:“那是不同的。”

    我不想和林致远讨论这个问题,就换了个话题:“你呢,为什么会爱上小白?”

    林致远又不说话了。

    我觉得他整个人就象是一堵带电的墙,人一靠近,就被他弹出来。

    然而无论如何,我和他正在渐渐靠近。

    罗远航偶尔还在我的博客上给我留言,我给他回复:“别追我,我已经结婚了。”

    如果罗远航对我的伤害值是一万点的话,现在的我正在慢慢补血中。

    科学家说这样的伤害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可以复原。

    曾经以为我根本撑不过半年就挂掉了,结果,撑过半年后发现科学家是对的,虽然前半年的每一天都是煎熬,但每一天过去,我都比头一天好一些。

    半年过去之后,我知道我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时间自会安排一切。

    看,老天虽然安排罗远航和大波妹的出现,但也安排了陈浩林致远小白马特出现在我生命中,让我分心不再只想着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罗远航会出轨的问题。

    半年之后,我相信陈浩说的,每个人的出现都必然有他的意义,大波妹的出现让我意识到我的不够完美,林致远的出现让我知道这世界上有着和我不同类的人……

    而小白和马特的出现,让我知道我还活着,还会为异性动心……

    不过小白在我心目中的光环渐渐褪去。陈浩说得对,人哪,单是有副好皮相是不够的,人和人的日常相处中,细节和个性才最重要。

    皮相这个东西真奇怪。喜欢一个人、或者讨厌一个人,往往在第一眼的时候就决定了,而决定的因素就是对方的皮相。我喜欢小白,完全是因为他的皮相好。(没办法,我就是那么一个肤浅的女人)。而人和人之间的相处,皮相却是最不重要的一环,一旦相处,人的性格才是决定因素。

    象小白这样,第一眼惊为天人,以后就只能走下坡路了。

    我和小白虽然没有亲密到可以相处,但是在同一个屋檐下的这几个月来,我也了解了他的部分性格。

    小白是一个很纠结的人,这从他每天出门前花在装扮上的时间上可以看出来。每次出门前,林致远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可以看完一整场的足球赛。

    我猜小白是处女座的,他那完美主义情节,促使他不停地给自己挑毛病,于是无论穿成什么样,他对自己都不够满意……我更进一步想到,他不能接受异性,应该也源于他的完美主义——试想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女人,于是小白绝望了……可他又为什么能接受林致远这个一点都不完美的男人呢?……也许,负负得正,林致远浑身上下都是缺点,反而就放宽了对他的要求……

    小白除了完美主义以外,还有点……怎么说呢……阴郁。阴郁这个东西,第一眼看上去是挺美的,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忧郁。想我喜欢刘烨,就是因为他忧郁的眼神……小白也有这种忧郁的眼神……可是,时间长了,你会发现,如果是朋友之间的相处,还是要阳光点好……

    小白常常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他很少看电视。如果不是坐在沙发上看窗外,就是一个人躲到地下室拉小提琴。我找他说话,他总是礼貌地听着,但是回应相当的冷淡。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你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地跟他大讲街上的见闻,他报以优雅的微笑,并不接话,霎那间你觉得自己是庸俗的八婆……

    我还是喜欢苏往,无论我跟她说什么见闻,她都报以热烈的回应,这样说的和听的都非常开心,形成一个八卦的良性循环……好吧,我承认我是一个八婆……

    我这个八婆还是很尽心尽力地为林致远和小白做各种好吃的,林致远喜欢吃花生猪肚汤,小白喜欢吃梅菜扣肉……猪肚是很好吃的,可是洗起来实在太麻烦,梅菜扣肉是超级香的,可是做起来不简单。怎么他们尽喜欢吃那么麻烦的东西?要是他们能喜欢吃海鲜该多好!白灼虾——扔水里煮熟就好;清蒸菜鲟——洗干净扔蒸锅里拉倒……又美味又简单!

    这两人除了上述两道麻烦菜,还喜欢吃我包的肉燕。肉燕又叫“太平燕”,是x城的一种风味小吃,肉燕和馄饨的结构差不多,不过肉燕的皮是用鲜肉和蕃薯粉经过打制而成的,味道特别鲜美,这俩家伙吃过一次后就经常问我:“我们什么时候再吃肉燕?”

    他们一句话,我却要忙上一整个下午。但是看着他们大呼好吃的时候,又觉得很有成就感。

    我自己最喜欢燕丝汤,有时候中午不想动,就煮一碗燕丝汤,打一个鸡蛋,放两片青菜,又营养又能饱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