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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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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云飞扬这次出来就是为了寻访名医的,碧云庄老庄主云在天早年的时候受过敌家暗算,身体留下了很大的后患,年轻的时候尚且不觉得,这些年一年比一年严重的疼痛已经使他渐渐忍受不住了,近些日子忽然又增加了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好似癫痫一样的症状,看过多少大夫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云夫人被吓得够呛,赶紧打发儿子亲自出面造访名医。

    云飞扬是个孝子,听闻情况竟已如此严重,当即马不停蹄的接连拜访了江湖上极为鼎鼎大名的神医,甚至就连皇家太医院也暗中进入过,结果却仍旧是一筹莫展。

    就在他满腹心事借酒浇愁的时候,无意之中却遇上了秋十三主仆,本来是觉得一个如此风采的男儿居然天生不良于行有些同情,加上心情不好,就跟他们凑在一起喝了几杯说了一席话,权当是发泄心中苦闷,却不料秋十三一句话就把他的酒给说醒了。

    “不就是身体被人打进了暗器之类的东西罢了,时间久了自然会引发种种问题。”秋十三淡漠的神情和不以为意的模样给云飞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加上他的仆从秋奴大肆吹嘘自家爷医术如何如何神奇,终究使得云飞扬升起了一丝希望,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邀请秋十三赴碧云庄为父看病。

    沈家正好就在回去碧云庄的必经之路上,客栈已经满员,云飞扬这才无奈之下借宿沈家,当即就令沈老爷大喜过望,感觉这是上天赐予的良机,只要攀上了碧云庄,以后哪个还敢小瞧他?这也就出现了夜宴时诸位小姐盛装打扮的情景。

    沈老爷卖女求荣的名声实在是响亮得很,云飞扬一见到那些女子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心里其实厌恶的很,却在其中见到一个对自己不屑一顾的女子,倒是起了几分好奇。

    云飞扬住的月澜阁距离秋十三的拘幽苑不怎么近,锦绣楼距离这里也有不小的一段距离,倒是跟沈老爷夫妻两个居住的主院朝旭馆毗邻而居,他身边没带什么服侍的人,沈老爷自认很贴心的送了两名美婢过去,却被云飞扬黑着脸拒绝了。

    汤圆蹬蹬蹬跑上楼,一脸兴奋的找到坐在床上红着脸想心事的沈重华:“小姐小姐,你快来看啊,三少爷带来一只好小的小狗!”

    沈重华正在思考以后该如何接进秋十三,汤圆一下子闯进来,她顿时像是被人撞破了秘密一般不自在的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裙,不自然的斥责道:“不就是一只狗,有什么好稀罕的。”

    沈邵鸿已经抱着一只丁点儿大的小狗过来了,沈重华扫了一眼,红色的衣袍裹着一只浑身纯白色的小狗,可怜兮兮的缩成一团,浑身似乎还在哆嗦着,仔细一看,居然是连眼睛都还没有睁开的,不禁气结:“这么一只刚出生的小狗难为你怎么弄来的,这么小可是很难养活的。”

    沈邵鸿看看自己怀里小小肉肉的一团,咂咂嘴:“养不活,要不咱们吃狗肉?”

    汤圆本来满是喜爱的看着那只小狗的,闻言不禁大吃一惊:“啊?三少爷,您把这只小狗带过来,难道不是要交给小姐养着的吗?”

    “养它做什么?”沈邵鸿不以为然的用手指头拎起小狗颈后的皮毛摇晃两下:“我是觉得汤圆你的手艺那么好,做个狗肉锅子一定不错。”

    这个人……汤圆顿时呆若木鸡,张着嘴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沈重华看着那生命被别人掌控在手里面随时都有可能小命不保的小东西,联想到自己曾经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顿时一阵心酸,一言不发的从沈邵鸿手里面夺过小狗来抱在怀里,逃过一劫的小东西似乎对她的气息很是喜欢,瑟瑟发抖的身子直往她怀里钻,莫非是明白她救了自己的小命?

    沈邵鸿遗憾地看着她:“你不是说不好养活吗?”

    “养不活也不许吃!”沈重华今日见到了云飞扬之后就心情极度恶劣,闻言毫不犹豫的顶了一句,说的沈邵鸿无可奈何地摸摸鼻子,倒是汤圆很高兴:“奴婢去拿些羊乳来喂它!”说着得意洋洋的瞥了一脸失望的沈邵鸿一眼,飞快的跑了。

    这丫头,沈邵鸿失笑,随即正色看向沈重华:“今儿晚上的客人你怎么看?”

    正在抚摸怀里小狗的沈重华闻言动作一顿,云飞扬温润如玉的模样立即毫不客气的闯进脑海,咬住嘴唇努力地把他驱逐出去,做出不在意的样子来:“三哥怎么忽然问我这些?那是父亲的客人,你该去问父亲才是。”

    沈邵鸿瞅了她两眼,一手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打量着她,看的她心里发毛:“若不是看到你是唯一一个没有被那厮的样貌迷惑的女子,我也不会来跟你说这些。你能够保持清醒这很好,我总不希望偌大的沈家没几个明白人。”

    沈重华目送他离开,有些莫名其妙,难道他今晚上特地跑来就是为了送只狗过来给她养,顺便说那样一句话?这个人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手背上忽然传来湿漉漉的感觉,她低头一看才发现,那只小狗居然睁开了眼睛,黑黝黝的眼睛干净清澈,好像能看进人心里去。

    沈重华心里一颤,在那种新生命干净的眼神注视下她好像无所遁形,所有龌龊肮脏的念头似乎都能够被一眼看穿一样,她忽然感觉有些狼狈,双手托起小狗,直视着那双干净的眼睛:“我知道存心接近别人利用别人这样是不对的,可是我别无选择,我想要活出一条不一样的路来,任何人都不能再来主宰我的命运,明白吗?”

    小狗无辜茫然地看着她,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轻轻的舔了舔她的手背,沈重华哆嗦了一下,动作轻柔的把它抱在怀里:“我就当你是在安慰我了,放心好了,我一定好好照顾你,让你也一起亲眼看看我是怎么把握自己的。”

    窗外忽然轰隆一声巨响,闷热了好几天之后终于一场大雨落了下来。

    雨下得很大,坐在屋子里面都可以听到外面哗哗的声音,好像天被捅了个窟窿一般,秋奴给秋十三洗了脚,擦干净了扶着他慢慢靠近床:“爷,其实沈家小姐是个不错的姑娘,您不妨考虑一下娶了她算了。”

    秋十三本来扶着床柱的手一个哆嗦,顿时脚下站不稳向着床铺栽倒下去,幸亏秋奴眼疾手快力气也大,一把就给拉住了:“爷您当心!”

    “你在胡说些什么?”秋十三清俊的面容上浮现出一抹狼狈的红晕,坐在床上一手拍开秋奴的手:“姑娘家名声重要,岂容你这般胡言乱语?”

    秋奴伸手抓抓脑袋:“爷,我虽说不喜欢动脑子,可也不代表就笨的无可救药了,再说你们俩说的那话我也听见了的,难得遇上一个不嫌弃您的腿的,还是个漂亮的姑娘,您还犹豫什么?要我说,这个三小姐可是比那些个打扮的像是花园子一样的小姐好多了。”

    “你这浑人,瞎说些什么?”听到秋奴把那些盛装打扮的姑娘比作花园子,秋十三顿时哭笑不得,随即叹了口气:“别人不知道我的情况,你还不知道吗?何必耽误了人家姑娘,再说,她还是个孩子呢!”

    或许那个女孩子只是一时间被他的皮相所迷罢了,等到她渐渐地长大了明白了世态炎凉,就会明白所谓的皮相其实什么都不是,他的双腿会拖累的她后悔自己当初的一时冲动。

    秋奴还想说什么,却被秋十三给摆手制止了:“你别说了,我知道自己的命数,也不想连累了旁人,你早点睡吧,明日一早我们就要赶去碧云庄了。”

    秋奴心有不甘,在他看来自家爷就是这世界上最为出色的男人,值得最好的姑娘匹配的,比那空有其表的云飞扬强多了,可惜他们家爷自己是一点自信心都没有。

    哗哗的大雨声中忽然传来刀剑相击的动静,秋奴两只耳朵敏感的竖了起来:“爷,你在屋里呆着别动,我去去就来。”说着从秋十三的轮椅底下抽出一把厚背长刀,几步就蹿到了门口。

    门一开,顿时风声雨声更加清晰,一股湿润的迎面扑进来,带着泥土的味道,秋奴立在门口仔细辨别,那打斗的声音竟是越来越靠近这里了,心下凛然,莫非那些人贼心不死,居然还是不肯放过他们?

    回头看看秋十三,不行,不能叫他们进来看见自家爷,必须把他们引开。想到这里他立即毫不犹豫的冒雨冲出门去,不顾秋十三在后面的呼唤关上房门,提着刀就奔着打斗的地方去了。

    秋十三连连呼唤几声,秋奴却是已经去的远了,不仅无奈的叹息一声:“既然已经来了,那就现身一见吧!”

    这个莽汉,连声东击西调虎离山都搞不清楚,贸贸然的就丢下主人跑出去了,还以为自己是在为了主人着想引开追兵呢。

    “你就是秋十三?”出乎他的意料,出现在他面前的却不是他心中以为的人,而是一个陌生人,穿着黑夜作案必备的夜行衣,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听说你是个神医?”

    秋十三打量着这个犹如落汤鸡一般的人物,微微叹气:“可见外出的时候一定要算好天气啊,要不然一个不小心就会变成落汤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