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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奴一身青灰色耐脏的粗布衣裳,手里提着个布包走过肮脏凌乱的小巷子,熟练的转了几个弯儿,一座青瓦白墙的宅院就出现在眼前了,很突兀的伫立在破旧的小巷尽头,显得格格不入的同时,又添了几分落寞的气息。
他伸手叩响了早就已经被岁月剥去红妆的朱漆大门,声音空旷,似乎可以传出去极远的距离一样。
“吱呀”一声,不知道多少日子没有开启过的大门吱吱呦呦的被人打开,里面探出一个头发花白的脑袋来,一双浑浊的眼睛看了看秋奴,咧出一口黄牙:“您回来了,快进来吧,公子等着呢!”
秋奴点点头,二话不说就进了门,那老者探出脑袋去看了看周围,什么人也没有,这才缩回门后面,那大门重新被人吱嘎吱嘎的关上了。
小巷里面冒出来一个小脑袋,狐疑的看着被重新关上的大门:“那个鬼宅什么时候住人了?一定是外地人,连这么危险的地方都敢进去了?”
这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孩儿,穿着平民百姓的孩子们最常见的颜色深灰的粗布衣裳,这种颜色耐脏,小孩子们整天爬上爬下到处乱跑,衣服很快就会弄脏,夏天的衣裳有时候会磨得露出来膝盖屁股蛋子,冬天的衣裳因为擦鼻涕,袖管上都是明晃晃的一片。
他摸摸自己的脑袋:“这事儿要赶紧告诉虎大爷才成!”要知道虎大爷一直都垂涎这座宅子,就是因为这宅子闹鬼闹得厉害,他实在是没胆子进去,这才一直没能得手。小孩转身一溜烟儿的跑了。
秋奴提着布包走进青瓦白墙的院子,这地方似乎已经荒废了很多年了,本来修葺精美的园子里头,随处可见的都是野草,深处几乎可以没过人去,那些娇贵的花草早就已经枯萎了,容易存活的也疯长的不成样子,看着就像是个荒宅。
秋十三坐在轮椅上,面对着满院子的荒芜,眼神寂寞如同深井,白皙修长的手指按在碧玉笛上,婉转的笛音在荒废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院子里面悠扬的流淌。
秋奴站住脚步,夕阳的余晖里面公子沉默吹笛的模样实在是太美好,美好的叫人不忍心打扰。
秋十三停下吹奏:“回来了?”
“爷!东西已经拿回来了!”秋奴立即上前一步,把手里提着的布包递到秋十三面前:“完璧归赵。”
秋十三的目光却没有落到面前的布包上,他那双狭长却不显得细小的眼睛盯着眼前的空旷,手指缓缓的摩挲着碧玉笛,似乎在思考什么。
布包里面隐隐散发出血腥的味道,秋奴取回这东西的过程,大概有点非同寻常。
“爷,您收回天丝甲,是打算送给沈姑娘?”秋奴见他不予理会,就把布包收回来抱在怀里,裂开嘴巴笑着询问。
秋十三的眼神微不可查的跳了一下,慢慢的转过视线,仿佛可以魅惑人心的眸子看着秋奴怀里的布包,秋奴赶紧把布包解开来,露出里面玉白色似乎盈盈生辉的单薄衣裳来。
秋十三的手落在天丝甲上面,这件衣裳离开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若不是认识了沈重华,他大概不会想起来还有这样一件东西存在。
秋奴心情激动的看着自家主子摸索着天丝甲,这件衣裳对主子而言并不算什么,但是在那些凡夫俗子眼睛里面却是举世难求的珍宝,尤其是在江湖人眼睛里面,那就是保命符,若是给沈三姑娘护身用,倒是极为合适的。
他的爷是那么优秀的人,只是因为天生双腿不良于行,就要受尽别人轻视嘲笑,凭什么?他们那些人除了功力深厚之外,不管是外形还是脑子,心智,哪一点都比不上主子,要不是主子天生因为身体缘故无法习武,又怎么会被逼的连家族都待不下去,要出来打拼属于自己的势力!
事实证明,总是有人慧眼识珠的,那个沈三小姐不就是这样一个人,云飞扬跟主子在一起的时候,一般肤浅的人都会把注意力留在云飞扬那小子身上,有几个会注意到优秀的主子?但是沈三小姐做到了,而且还坚信他的主子会是个成功者。
这样的姑娘能够给与主子想要的温情,拥有足够的眼力和才智,能够跟主子携手同行的!
“秋奴,夜里的时候把天丝甲送去给她。”秋十三叹了口气,微微阖上眼睛:“我不能在他身边护着她,还是希望她能平平安安长大的。”
他虽然没有说那个她是谁,但是主仆两个都是心知肚明的,秋奴很高兴的应了,重新把天丝甲包了起来。
“叫她贴身穿了,不要脱下来。”秋十三脑袋靠在轮椅的靠背上,仰面向天:“但愿我的插手,能够帮助你摆脱命运的掌控。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重来一次的……”后面说的话声音特别小,秋奴已经听不到了。
“爷,这回为了拿回天丝甲,属下几乎把那些人杀光了,那毕竟是二少爷的人,您看……”秋奴话未说完,就被秋十三凌厉的眼神给看的住了嘴,不敢再出声的站在原地低下头去。
他心里也是极为不忿的,二爷算什么东西,非嫡非长的,为人却贪婪阴狠,爷枉自拥有尊贵的出身,就因为双腿,却连二爷这样秋家不入流的子弟也敢其辱他,就连天丝甲这样只对一般人起作用的东西也不肯放过,生生叫人夺了去。
这一次他杀了二爷那么多人,以二爷自私狭隘的性子是绝对不会轻易放过的,在他眼睛里怕是十三爷还比不上他一个下属重要,他秋奴不是贪生怕死,却担心十三爷会因此再受到伤害。秋十三定定的看了秋奴一会儿,伸手轻轻的捋着自己鬓边垂下来的头发,收回凌厉的眼神:“以后再遇上那些人,什么话也不必说,直接杀了。”
秋奴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爷,是打算彻底跟那个家族撕破脸了吗?这样对他们来说是极为不明智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十三爷就会被那些人暗中加害了。
“一群从来没有把我当成家人的人,我又何必去珍惜、”秋十三的话听着无比冷漠,可是秋奴却能听出来里面所包含着的落寞与失望,爷离开那个家族的时候,除了看热闹嘲笑他的,居然都没有一个人来送送他,就连他的生身母亲也不肯施舍他一个温暖的眼神,对她来说,生下一个残疾的孩子,对她是一件莫大的耻辱。
秋十三仰面靠着轮椅的后背,一双魅惑的眼睛盯着夕阳西下之后美轮美奂的晚霞:“苍天负我!我必逆天!”
总有一天,他要让那些嘲笑他,看不起他,把他当成废物的人全部归在脚下求饶,他要让那个无情冷血的家族永远的在上流大家族里面除名!
他们会后悔吗?他们一定要后悔!
白皙优美的手掌用力的拍在轮椅的扶手上面,秋十三面对着苍天放声大笑,黄昏里面声音无比的苍凉,面对着广袤的天地,他显得那么渺小。
但是谁能说,一个渺小的人类就不能改天换地呢?将来的事情,谁能说得准?
秋奴看着自家爷的样子,拼命的抑制住自己满满的心疼,也下定了决心,那些狼心狗肺的人,就算他们不主动去招惹,那些人也不会轻易放过他们两个,爷的身份尊贵,就算是双腿残疾被人耻笑,那些人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对他不利。
但是自家爷要是死了,那个位置就会空出来,别人的机会就更大了,想要他们死的人多得是。
苍天有负……他秋奴也很想大声的质问上苍,为什么给了十三爷绝顶聪明的才智,胸有丘壑的才华,却偏生不肯给他一个健康的身体!让他空有满腹才华却要被那些处处不如自己的人耻笑,从小到大除了几个忠心的家仆再也没有人关怀!
晴朗的天空忽然一阵闷雷滚过,似乎是对着主仆二人对苍天不敬的行为表示谴责,秋十三一双眼眸冰冷的凝视着天空,手指紧紧地抓住了轮椅的扶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既然你容不下我,那我又何必要顺应天命,悲惨凄凉地度过一生?如若这是我注定的命运,我秋十三,宁愿成魔!
那滚滚雷声把急匆匆赶来的虎爷给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看晴朗的天空:“娘的,这么好的天打什么雷?老子就算有点小奸小恶,还不至于天打雷劈吧?”
那报信的孩子也畏惧地看了看天空,老天爷都看着呢,是不是自己做错了,这是老天爷在警告自己?
虎大爷名字叫做成虎,是本地最有名的地头蛇,为人狠辣讲义气,在本地地痞流氓那里有着很高的威信,他这个人除了贪财好色之外也没什么大的缺点。
秋十三所在的宅子修建的极为精巧,虎大爷早就已经眼馋了很久了,那个地方的主人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多年了也不见露面,大家都传言主人其实早就已经死在宅子里了,那是一座鬼宅!
这些话可不是随便传出来的,这些年打那宅子主意的人不少,可是有胆子进去的人下场都很惨,都不得善终,最近的一个还是在一年以前,一个不信邪的帮派老大跟弟兄们打赌,进去住了一晚上,结果第二天被人发现她倒在宅子外头,眼睛和嘴巴都张的大大的,是被生生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