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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魔尊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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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不住的前行,石惊天并排坐在离思光的身边,看着他深锁的眉头好多问题都无法张口打断,他虽然不知道大哥的推断是不是对的,也不知道为何有人要来追杀,但他起码清楚,离思光一定在深思着这件事。

    夜色已深,兽归山鸟归林,玹月点星为大地尽力披洒着银光。耳边尽是哒哒的马蹄声,突显着寂静,却让人如此不安!和两人刚从石门镇出发时欢笑畅谈截然不同。

    “兄弟我又想起点事来!”离思光打破了沉寂突然说道。

    “什么事!”

    “我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在死地丛林里破魔之剪宗南曾经要击杀过李沁儿!对吧?”

    “恩,是有这么回事!”石惊天点点头。

    “这样的话就能有个解释!”离思光认真的说道,双手使劲揉揉自己金黄色的头发,“我想了半天,的确不会有什么人买凶杀我,还雇佣十大杀手!而宗南杀李沁儿,和这次遇到的金枪莫言一定都和你有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

    “十大杀手可不是随便就能雇佣的,价钱高不说,很多人想找都找不到,可不是什么雇主都能请的动的!”

    石惊天一想的确如此,看离大哥粗犷豪迈的样子,没想到心思还如此慎密,如此串联起来的话,似乎都和自己有些关系。

    从宗南手里救出李沁儿,让刺杀失败!而今李沁儿被困剑阁,生命堪忧,自己去剑阁作证以开释她的罪名,又来杀手!想想都不可能是巧合。

    “的确如此,那到底是为什么他们要买凶杀沁儿还有我呢?”

    “这个.这个我也一直在想,实在想不出来!不过有一点,这一路我们得小心了!”离思光有些忧心忡忡。

    “十大杀手都是些什么人呢?”石惊天不由问道,已经遇到了两个,手段和武技的确都高人一等。

    “说起这十大高手还要从魔尊无名说起!”离思光抬头望天,眼神中充满了崇拜和敬畏,缓缓道来。

    日殇大陆上主流是剑阁之剑道以及雾灵山魔法,这两种为大陆修炼巅峰,强大的毋庸置疑,因为都出现了让人无法匹敌的剑仙与法王。

    主流却非绝大多数,剑阁和雾灵山修炼的门槛太高,一般人根本无法拜入门下。绝大多数人选择了武道,以身修武熟谙各种兵器,其中有一人终于突破了极限,他就是无名。

    无名本就是练武奇才,年仅三十就达到了傲人的成就,一柄双手大剑罕有对手,但对上剑阁和雾灵山依旧难以匹敌。

    随后无名深山死地之中苦练数载,以杀修武,日日与猛兽搏命,逐渐聚凶煞之气于一身,并为自身所用,出手间黑气缭绕可透体侵蚀对手内腹,集于足下便可御空飞行。

    自此魔攻大成,巨剑挑剑阁剑仙,魔掌战灵山法王,日殇大陆再无对手。魔尊无名傲视大陆,成为一段神话!

    于是很多人就开始追寻无名的脚步,都以为以杀修武才是武道突破极限的方法。其中不乏高手在长期与高手的厮杀修炼中长足进步,十大杀手便是其中翘楚。只是最终还没能冲破极限。

    “原来如此,这十大杀手说起来都是魔尊无名的崇拜者!那这魔尊既然傲视大陆,又是如何陨落的呢!?”石惊天听到这不由的问道。

    “唉!这无名亦正亦邪,五年前不知何因整整屠戮了一村五百余口,鸡犬不留!借此缘由,法王与剑仙联手诛杀魔尊于死地。双拳难敌四手,一代魔尊饮恨长眠!”

    离思光一声长叹,无名不论如何也是武道的骄傲,让从未在大陆有一席之地的武道中人看到了莫大的希望。他是武道第一人,也是永垂不巧的里程碑!“如果无名现在还活着,哪容剑阁和雾灵山如此嚣张跋扈!”

    “无名如此厉害,那十大杀手想必也不弱呀!”

    “那是必然,就光说说你见过的,破魔之剪宗南,武道并不强,但一柄巨剪可尽破魔导师中阶以下的魔法,厉害程度不言而喻!还有那金枪莫言,大哥我自视武艺超群,和他相差也不是一点半点,若不是又你相助,如何能胜!”

    离思光用力一拉缰绳,似乎在发泄自己心中的郁闷!无名和自己相当年纪的时候已经名震大陆,而自己虽也苦行修炼,但连金枪莫言都难以对抗,心中甚是郁闷!

    “那我们去往剑阁的路上还有人阻拦嘛?”石惊天问道,如若真是针对自己而来,那么也许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原本认为简单的一次旅程,变得开始复杂起来。

    “我也说不好!不过既然来了,大哥一定把你安全的送到剑阁!谁也阻挠不了!”离思光坚定的说道,虽是前路未知,杀机叵现,但绝不退缩。

    “大哥.”

    “什么也别说了,多注意下四周,德尔城离这已经不远,我们得进城换马了!”离思光打断了石惊天想说的话,一拉缰绳,马车疾驰而去。

    德尔城是一座大城,毗邻着死地以及大片的丛林山脉成为了资源贸易的繁华之都,也是夜之都!

    已是深夜,但通往德尔城的大路被火光照的一片通明,络绎不绝商队,一辆辆载满货物的马车,成群结队的佣兵,护卫不住的在城门口进进出出。

    离思光和石惊天的马车就夹杂在这长流中缓缓前行,宽敞的大路显得拥拥攘攘,任谁都不能策马狂奔。

    “大哥!这个城都半夜了还这么多人呀!”石惊天第一次来到一个如此繁华的大城,还没进城就让他充满了新鲜感!

    “当然了!这德尔城可是贸易重镇,不分昼夜都是人潮拥挤!不过,我们不能在这耽搁了,去马场换两匹马,就快点赶路吧!等办完这些事,我带你逛遍整个大陆!”离思光不知为何,对这个石惊天真如亲兄弟一般。

    “恩!好的!”石惊天忙不适宜的点着头。热闹的城门口,让满腹心事冲淡了许多。

    随着车流人潮逐渐走到了城门口,城门一侧篝火冲天,几名把手的士兵卸甲扔盔,坐在篝火边吃吃喝喝醉的东倒西歪!

    “大哥!这守城的士兵无所事事吗!喝成这样怎么守城?”石惊天不由的问道!

    “他们?能指望他们干什么,早就被来往商队喂的流油,山高皇帝远的谁来管他们!”离思光瞟了一眼,不屑的说。

    走进城门,结队的车马人流开始顺着通达的街道四散而去。宽敞的石子大路两边各种店铺灯火通明,各色行人穿流来往。

    马车停在一家马场前,马夫站在马棚前,手指着一排膘肥体壮的健马,笑呵呵的问道,“您是要买马还是要换马呢,您看,这都是好马而且体力充沛日行八百里都没问题!”

    离思光翻身跳下马车,对马夫说道,“把我这两匹马换下来,换两匹体力好,耐力强的!银子不是问题!”说完就开始在一排健马前挑选起来。

    石惊天站在马车一旁,马夫在手脚麻利的给马卸套,无所事事的向四外看去。

    入目一片繁华,街边叫卖的小摊映衬着高阁木楼,青楼酒馆赌场内喧闹声丝丝入耳,富贾商人带着一群群保镖护卫拥簇着进出。不夜城就是富人之城。

    “啊!救命呀!”忽听一声尖利刺耳的呼救,惊慌失控的喊叫穿过喧闹格外的清晰。

    石惊天向声音的来源看去,是一个二层的小楼,门口横梁写着如梦戏院四个大字,楼内灯火依旧鼓乐入耳,但不知何人高呼救命,听起来就是个女子。

    正纳闷之间,只见二楼右侧窗格支离破碎,一道人影破窗而出,跃出间单手一抓窗梁,身子凌空翻起,落在木楼顶端。

    此人身穿黑衣,身手敏捷有力,臂弯处还夹着一粉裙女子,却依旧飞檐走壁,女子身软头垂长发散落似是已经昏迷过去。

    石惊天想都没想,也不及告诉离思光一声,身若脱兔快如闪电,猛冲两步拔地而起,抓住横梁上的木匾,两个起落之间便已到楼顶,大喊一声“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