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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望山跑死马,虽然能看到冒出雾气的地方,但距离宁冲真的不近,正常的登山者,在冰雪上小心翼翼的行走可能得走半小时,但是在这种大步奔跑状态下的宁冲,只用了十分钟就跑到了附近,当然代价就是狠狠地滑倒了十几次,换个别人早就摔死了。
丝丝缕缕的雾气在眼前缓缓升起,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射成道道七彩的光芒,一道道小彩虹骤然生成,又忽然消失,如梦似幻,如坠仙境。
而形成这仙境的,是一条细细的小溪,流动的溪水相比于雪山的温度较高,所以能蒸腾出白雾来,但相比于七彩虹,更吸引人的,却是在小溪旁,一小片小草摇曳着的细弱的茎叶,那一片翠绿,在这生命绝迹的地方,简直就是奇迹!
宁冲看着这神奇的一幕,心中只觉一阵感动,这里的天地是深邃、壮丽的,却也是绝顶的孤寂,几乎看不到任何生物,只有白雪皑皑覆盖一切,而在这块小小的地方,却奇迹般的生长着一些小草,它表现出生命的韵味,就是长于绝地之间,亦当欣欣向荣!
这种视觉和心灵上的冲击,让宁冲站立良久,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单纯的欣赏这些平凡的小草。
“那些自杀的懦弱的人,真该来这里看看,看他们害羞不害羞!”
感叹了一句,宁冲拿出手机来,郑重的按下快门,从各个角度将这丛普通的小草拍了下来,并从中找到了最满意的一张,做成了自己的手机桌面,借此提示自己,即使再艰难,也不要放弃希望。
沿着细细的,只有十几厘米宽的小溪向上走,很快的,宁冲就收获了另一个惊喜,一只浑身雪白皮毛,大小约莫一尺大小的动物,正在河边喝水。
那机灵的小眼睛,竖起来长长的耳朵,肥嘟嘟的下巴,以及标志性的三瓣嘴,让宁冲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兔子啊!
我靠这可是雪线上面啊,竟然有兔子!这生命力也太顽强了吧!而且,它怎么会这么可爱!难道这就是雪山上的雪兔?
罕见的,宁冲看到一只活蹦乱跳的活物后,第一反应不是这玩意好吃不好吃,可想而知,这只雪兔是有多么萌,那一身纯白色的毛皮,真是让人越看越喜欢。
“这要是抓回去送给凯特,那小丫头还不高兴疯了啊。”脑子里转着这个念头,宁冲看着停止喝水,呆呆看着自己,似乎没有升起警惕心的雪兔,露出一个和善的笑脸,慢慢的靠了过去。
十米,九米,五米,没有动,雪兔依然没有动,还是木呆呆的看着宁冲,一点逃跑的意思都没有!
三米,两米!宁冲心中一片激动,看来这雪山上的生物果然是没见过人,一点防范之心都没有啊!
但是,就在他伸出手去,打算来个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举抓住这只兔子的时候,这个浑身雪白的小家伙忽然动了,两只后腿用力一蹬,在地上踩出一个雪坑来,整个化成了一道白影,忽的一下就从宁冲身边跳出去足有四五米远!
下意识的扭过头去,宁冲惊讶的看见这只兔子蹦蹦跳跳的竟然已经快消失在他的眼前了!卧槽这是什么速度啊!你特么还是一只兔子吗!
就说雪山上一片白茫茫的,雪兔也是纯白色的不容易被眼睛捕捉到,但你这跑的也太快了点吧!
估计了一下自己的速度,即使放开了跑不怕摔死,恐怕累死自己也追不上这只贼拉快的兔子,宁冲放弃了追赶的念头,不过,人类之所以能成为万物灵长,靠的可不只是体力,更多的,是智慧啊!
而兔子这种东西,有一个特殊的习性,那就是喜欢走回头路!在它们那小小的脑瓜里认为,走过的老路是安全的,所以如果没有危险出现的话,它们还会沿着来路走回去。
看着脚下,刚才那只兔子留下的脚印,宁冲笑了,“小样,不信弄不住你了!”
开启任意门会到出租屋内,宁冲找出一截米丝来,就是细细的那种铁丝,取一截三米多长的米丝,两头一双,再将尾部散开的从双头那边穿过去,一个活套就做好了。
回忆了下刚才那只兔子的大小,宁冲调节了下活套的大小,比雪兔脑袋大,但却比身子小,又用了两节稍微短点的米丝编成架子将活套架立起来,距地面约十厘米。
然后,宁冲将米丝绑在了一个木头橛子上,拿上锤子,重新走进了任意门中。
回到雪山上,宁冲小心的走到刚才雪兔饮水的地方,四处看了看,很轻易的就找到了那只雪兔来时的脚印,远远地跟着走了一段,在脚印明显成一条直线,间距从细密变得稀疏之时停了下来。
脚印间距细密说明兔子走得慢,也比较谨慎,而脚印稀疏,说明兔子在这里时是小跑着的,但也不是被天敌追赶,否则就是一跃好远的那样了,刚才宁冲深有体会。
小心的绕了个圈,从远处接近这片雪地,宁冲在距离雪兔脚印一米多时停了下来,用锤子将木头橛子钉了进去,细细的米丝则埋入雪中,直到脚印上方才将活套架了起来。
银亮的米丝在雪地上空,虽然不甚显眼,但也并不难被注意到,兔子会看不到这么明显的陷阱吗?而看到了之后,还会这么傻的一头冲进来吗?
但是事实是会的!因为它们根本看不到这个活套!
这听起来似乎是不可思议,兔子又不是睁眼瞎,据说还有夜视能力呢,怎么会看不到对它们来说很大的活套呢,这可是正在眼前啊?
但就是因为正在眼前,所以它们反而看不到!
这是因为兔子独特的生理特点所造成的,像人类或者说猿猴,眼睛的位置是位于正前方的,而兔子眼睛的位置是位于二侧上方!
所以兔子的视力范围很广,有时在后方发生的事,它们也可以看见,借以躲避天敌。
但是正所谓有得就有失,视野广的同时,就是兔子两只眼睛之间,会产生一个盲点,对正前方的视野,是缺失的!
而相对于人类缺乏的锥状视觉细胞,以及弱小的对焦能力,让兔子能看很远的东西,但却看不清身边的东西,
这种特性,就导致了兔子如果不能远远地发现这个活套陷阱的话,那么,越往近走,就越是看不清楚!这也是为什么宁冲要找一个直线的脚印。
这些经验,是宁冲他二舅,在山上逮了一辈子兔子的兼职猎人教给他的,而这样抓兔子的方法,有个缺点就是往往只能抓死兔子,因为你总不能守在旁边吧,那样兔子会不会被惊走不说,效率也低啊,放兔子套一般一放就是几十个,谁能挨个守着不成?
但这对于宁冲来说却不是问题,设置好活套陷阱后,他就开启了任意门,整个人躲了进去,隔着任意门,别说兔子了,就是人也没法发现他吧。
正好,借这个时间休息一下,爬了半天山,可还真有点累了呢,宁冲闻了闻身上的汗味,皱了皱眉头,打算先洗个澡去,反正估计一时半会儿,那只兔子不会回来。
一切正如宁冲所料,在他用十五六分钟匆匆洗完澡后,任意门对面既没有多出只兔子来,也没有兔子脚印跑过。
又过了半个小时,在宁冲等的无聊,开始看小说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扑腾声,扑哧扑哧的,抬头一看,哈哈,小样,上套啦!
还是那只通体雪白的雪兔,现在正在雪地中扑腾着,脑袋被活套套住了,吓得它一个劲的挣扎,但越是挣扎,活套套的越紧,都勒进肉里了。
赶忙走过去,一手提溜起雪兔来,另一只手解开活套,宁冲是开心不已,想象着凯特收到这个礼物时惊喜的样子,宁冲就再也合不拢嘴了。
PS:大家学会逮兔子了吗?真实技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