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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任何一个人说“我猜的”叶晚萧都信,唯独云孟侨,他打死也不相信。
云孟侨这疯子做什么都不出奇,但却绝对不会在没把握的事情上信口开河。
“诶,叶晚萧,你说这公鸡屁股和蛇屁股为什么会黏在一起啊,是不是因为当年这鸡用蛇给自己oo,一不小心把胶水当成了润滑油……”
叶晚萧决定收回前面的话,并朝小疯子嘴里丢了一块鸡屁股。
小疯子嚼了嚼嘴里的屁股,表示并没有尝到胶水味,并如圣爹所愿的淡定地去墙角吐出鸡屁股扶墙干呕。
看着某人撅着屁股吐得一脸菜色的模样,叶晚萧不自觉的勾了勾嘴角。说起来,云孟侨能看出他跟谁有过一段过往并不是什么难事儿,诸多的细微末节上,都能看出许多端倪,更何况是洞悉力惊人的小疯子。用他的话来说大概就是:
“我随便抬抬眼皮就知道你昨天晚上抽的是sr还是ssr。”
不过云孟侨的确是个懒包,除非必要,他很少会考虑这些问题,因为他大概有更加紧迫更加重要地事情去做——比如说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得闯进女厕所偷姨妈巾,或者是毁灭世界。
不管怎样,这家伙也是个真性情的混蛋。
想到这里,叶晚萧又忍不住失笑了起来,顺手递给一旁重新坐回来的蠢萌一根类似甘蔗的植物茎秆。云孟侨接过来咬了一口,终于消除了嘴里诡异的膻味,他长出一口气,感谢地拍了拍圣爹的肩膀,伸头把渣滓吐进了火里,顿时“滋啦啦”一股焦糖甜腻地香味从火堆里冒了出来。
两人飞快地解决了剩下的食物,并将剩余的鸡肉以及蛇肉收好。云孟侨按照叶晚萧的指导开始在小屋周围以及床边,设置简易地防御阵图以及警报装置,而叶副总则再一次充当了贤妻良母的角色——收拾碗筷火堆以及铺床,顺便从水井里打点水来供两人清洗一下身体。
云孟侨的任务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很简单,他甚至趁叶晚萧出去打水的功夫,将警报装置改造成了一个比较复杂的陷阱,不仅能在第一时间预警,甚至能在警铃响起地一瞬间牵动整个前院的房盖,第一时间将入侵者淹没在瓦砾和难产地稻草之中,给他们争取更多地逃脱时间。
看着云孟侨的杰作,苦兮兮地烧着水的叶晚萧面无表情道:“等你离开了四叶,你看可以尝试去面试一下拆迁办。”
云孟侨安之若素地接受了圣爹的赞美。
这里虽然是是个死村,但井水里抽出来的地下水还算干净,只是井水冰凉,想要烧开还要等上许久,看着叶晚萧总算消停下来的身影,小云子恶劣一笑,栽歪在床边坏笑道:
“记不记得我有两个要求没说?”他朝圣爹亲热地靠了过去,俏皮又恶意地眨了眨眼睛道:“现在正好你现在有空,那我就问了。”
叶晚萧:“……”
小云子作惊疑装:“欸?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用犀利的语言讽刺我一下吗?”
叶晚萧面无表情道:“抱歉,因为现在不论用什么样犀利的文字,都无法表达我内心此刻对你的愤慨。”
云孟侨:“……”
小云子清了清嗓子道:“第一个问题你大概已经有心理准备了,所以请陈述一下你的个人*问题吧:明明你年少多金虽然没我帅但是比我专情,为什么姜欣最后没有嫁给你而是选择了你爸?”
“大概是她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我以后可能会遇到一个偷女人姨妈巾的人渣。”
叶晚萧看着满脸写着“多谢夸奖”的小云子,无力道:“我暂时没心情回答这个问题,换一个问。”
云孟侨一拍巴掌狡黠一笑:“既然如此,说一下你和‘紫霄’这个名字之间不得不说的二三事吧~”
叶晚萧:“……这个问题我之前好像答应过回答你了,所以我有空会给你讲的,你换一个吧。”
云孟侨大方摆手:“没事儿,吃亏是福,你现在抽空给我讲这个就行,我很容易满足哒~”
叶晚萧垂死挣扎:“那我能选择回答前一个问题吗?”
“嗯~哪个先你都随便,我不介意哒~”
看着头疼欲裂的圣爹君,小云子爽的都快摇尾巴灵力了。
眼前的火堆噼啪作响,破旧的锅子已经有点漏水了,时不时有冰凉的水滴进火堆里。叶晚萧望着明艳地火光,狠狠地揉了揉小疯子的狗头,疼的对方嗷嗷地捂着发际线逃窜时,缓缓地开了口。
“你猜对了,我是紫霄。紫霄是我的第一个代号。”
叶晚萧曾经是龙组年纪最小的异能者,他最开始接触异能训练时,那时的他才刚刚16岁。
2386年,是龙组最黑暗的时代。
这个曾经帝国最锋利的刀刃,早已被各种势力所盘踞,时任组长形同虚设,国安局全方位打压,就连最亲密的同伴,都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切断战友的喉管,只因对方可能挡了幕后博弈之人的路。
这样的局面最直接地表现,就是龙组之内乌烟瘴气:谄媚者耀武扬威,耿直者战死沙场,只有中庸者苟延残喘,在多方地争斗中夹缝里求生存。华夏的国际地位尚且没有完全稳定,异能者便被被大量地从前线被召回参与内斗,大量才华横溢的人死于阴私,尽管看起来人数众多,但龙组人才凋零。
人类的酷爱作死,在系派之间永不间断的斗争中,展现的淋漓尽致。
叶晚萧就是这个时候加入的龙组,当时他的能力被鉴定为“锋利”,因为异能罕见,因此算是皇室特招进来的,本质上属于皇上的人——也就是权贵眼里那种可以策反的类型。高层之间为了争夺他又衍生出了无数争斗,但当时叶晚萧正值新宠,事情不能做的太明显,于是这个半大的少年,侥幸被分配给了龙组中一个最中立的存在——灯爷。
灯爷四十多岁平平无奇,却是在龙组资历最老的一个人。
在档案上,他的能力是“封印”,然而在别人眼里,他却更擅长当个打秋风的和事老。可没人知道,平日里笑眯眯地老大叔,私下里却是个手段千般地严厉老师,年轻气盛的叶晚萧在老油条手里摔摔打打吃了不少地苦头,实力也是一日千里的突飞猛进,甚至连他自己都隐约察觉到,自己的能力恐怕并不是“锋利”那么简单。
对此灯爷也有所察觉,却千叮咛万嘱咐叶晚萧绝对不能透露半分,甚至为了掩人耳目,灯爷让他在白天所有人都在训练时,去研究那些生涩的古籍和阵法图,晚上所有人都休息时,再抽出几个小时进行异能和体能训练。
云孟侨虚眼看着叶圣爹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你这傻白甜在两年内几乎背完了龙组内大半绝版古籍,顺便考上了f大,是吗?我还一直以为上帝在为人类注入智慧地时候,你去上厕所里不在。”
“你除了插话就没别的事儿了吗?找个麻袋把脑袋套上顺便把自己崩了也好啊。”
“……”
少年贪玩,可叶晚萧却是性子坚韧异常,对于成年异能者依旧撑得上恐怖的训练,他一声不响地就练了四年。由于叶晚萧还是个学生,因此所有的训练都要挑在结束学业后的课余时间,虽然辛苦,但是有亦师亦父的灯爷陪着,日子过得也算无忧无虑。哪怕是十八岁正式参与任务时,有灯爷的照顾和保护,龙组的浑水也没有沾染到叶晚萧的身上。
直到一次灯爷因为帮他封印记忆,耗尽能力而陷入昏迷,他被迫与一组人,接受了一次简单的镇灵任务。而这次任务,他的能力彻底把那些并没有把他当回事儿的人吓到了。
“那个只有二十岁的毛头小子简直就是个怪物!”
“才多大的年级,一个人对战五十多个怨灵,连一分钟都没用上!”
“最后那个乙级的怪物,哪怕是综合实力达到甲级的我们,也没有把握瞬息之间干掉,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听说那小子的代号叫紫霄。”
很快,有心人便发现,紫霄这个名字在鬼怪界要比人界更早出名,有灵智的鬼将们惊惧地将他称为紫霄灵君,甚至坚定的认为他是转世的神明。
甚至不少人也这样一位,因为他们无法理解少年的实力为何这样强,就如同他们无法得知灯爷为了培养叶晚萧,带着他去边防热带熬过一次又一次的生死大劫;就是如同他们无法理解古籍中那些数不清的口诀和阵法,以及在战斗中更加省力的窍门;就如同他们无法明白挥血得胜的滋味,远比勾心斗角夺到的利益要更加甜美。
灯爷的一次昏迷,让少年名声大噪,无数人怀揣着赤-裸裸地目的接近他,给他和他的家人投递橄榄枝。只可惜少年的心早已不再像往常那样单纯赤诚,吃过一次教训的叶晚萧依旧无法做到违背良心,于是无论是哪方的示好都一声不吭的照单全收,争取做到两不相帮,以为这样就可以安然无恙——
然而那时的他根本不知道云孟侨经常挂在口头上那句话:
“生活不是小说,因为不是所有人都像小说那样是有逻辑的。”
2390年秋,新帝登基第三天,恰逢秋收,皇室于都城皇宫罗香殿大宴三天三夜,美酒华服日夜不断的送往都城,而于此同时,一组六人的异能者,则乘上远离都城的直升飞机,远赴遥远的塔科马干沙漠,奉命寻找一群间谍的隐藏在此处的机密文件。
由于并非一级机密任务,同行的六人几乎都是些战斗力较低的人士。巧合的是,包括叶晚萧在内,有五个人都是中立派,剩下的那个则是一个右臂受到永久性伤害地的老组员,代号为“流光”的青年汉子,是个异能为“炸弹”的厉害人物。
除了流光之外,其他人都是同类人,相熟的很,他们甚至还安慰叶晚萧,生怕他因为自己被派遣到这种后勤任务里,感到意气难平。
本来叶晚萧也以为这只是有些人见自己不配合,故意给他穿的小鞋,但没想到他们做的比自己想的还要绝。当那个笑容可鞠的女孩被恶兽的利爪撕成了碎块,当平日里不爱说话但没事儿会教他两个小符咒的和尚被拍成了肉泥,叶晚萧终于清醒的意识到——
这处洞窟,根本就不是什么外国间谍的秘密基地,而是一个超甲级的上古穷奇魂魄的沉睡地!这一次的任务,其实就是对他们这群“不合作者”的一次清洗!
愤怒像是剧烈地□□一样蔓延了他的全身,叶晚萧不顾灯爷的阻挠,像是一只失了控地野兽一样扑了上去,与他一样的还有其他几个异能者,这其中,也包括了灯爷。
“这是一场恶战,是一群向来在龙组忍气吞声的家伙的最惨烈的一次争斗,是一群左右逢源的家伙最歇斯底里的一次发泄,也是这群傻呵呵抱着原则不肯撒手的笨蛋,最灿烂的一次亮剑。”
叶晚萧说这句话的时候显得尤为平静,仿佛那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遥远的过去,云孟侨也是如此,只是那看着对方的眼睛,在黑夜里格外的光亮。他难得没有打断男人的叙述,安静的,慵懒地,看着他在火堆前微微发光的身影。
那人淡淡道:“蝶、迷霜、苦草大师……当我回过神时,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雪浸透了,而身边的战友只剩下了灯爷,以及那个早先手臂就受了伤的流光程刚。”
浑身浴血的汉子再一次不要命地向穷奇发起进攻,然而结局早已注定。手臂受伤的异能者注定无法像巅峰时期那样发挥全力,剩下地三个人中,程刚伤势是最严重的,巨大地穷奇魂魄像是挥拍卑微地虫子一样,将他狠狠甩向坚硬地石壁,而他仅仅只有招架之力。叶晚萧也受了伤,但至少情况要比程刚好上许多,他快速打出一道七星叠阵暂时将恶兽击退,在灯爷的掩护之下,飞扑过去救负了伤的战友。
当叶晚萧抓住程刚的骨骼紧随的绵软的手时,便已经清晰的意识到,这人恐怕已经活不成了。他是拼了命,才勉强截住摔向山壁地程刚,他们被硬生生拖拽出好几百米,在离山体不到几米停下来。程刚浑身的骨骼尽碎,部分甚至扎进了内脏,仅凭着超人地意志和异能吊着最后一口气。
尚在壮年的汉子,在进入山洞之前还生龙活虎的对叶晚萧生横挑鼻子竖挑眼,现在却因为骨骼扎进肺部,咳血道:
“死……真是好东西,能让人忘记所有不愉快的事……特别是那些……想要忘记,却怎么也忘不掉的事情。”
“我妈……没死之前总跟我说,人要……停直了腰杆活着。我一直以为我已经挺直了了……腰杆,可今天才发现,原来我一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弯了腰。”
“紫霄,……咳咳咳……送我……咳咳……送我去我该去的地方吧,我要……咳咳咳……挺直了腰杆……活一次,至少是在……我生命终结的时候。”
叶晚萧背着奄奄一息的程刚,像是不怕死的野狼一样穿过了穷奇密集地攻击,慈将他送到了穷奇兽骨的前面。兽骨是恶兽魂魄不断复生地关键,一旦被毁坏,再强大地穷奇也会失去复生地几乎。当程刚看到被层层保护地兽骨时,眼睛里迸发出的光芒,有着叶晚萧从未见过的璀璨。
“我程刚,是个应该保家卫国的军人啊!”
最后,程刚引爆了自己最后一点力量,在兽魂痛苦地吼叫声中,将穷奇魂魄赖以复生的兽骨,炸了个粉碎。
而灯爷与叶晚萧,将会面对一个虚弱却更加狂暴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