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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跑路的媳妇重生回来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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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晚上,老姜家一家几口人都吃上了热乎乎的兔肉, 还是姜澄在陈红花烧菜的时候使劲儿催促她用红烧的, 炒出来的兔肉飘香四溢, 馋得人直流口水, 连邻居都顺着味儿不停地朝他们家张望。

    有脸皮厚点的,直接就在院子门口喊人:“红花,陈红花,你们家在烧什么呢?那么香。”

    还有人附和:“就是, 好像是肉香味儿,看把咱家孙子馋的哟。”

    更有不要脸地直接开口要:“老姜家的, 咱家炖了萝卜, 跟你们家换口肉吃呗。”

    呸!

    还想用萝卜跟他们家换肉, 到底是你们傻还是我傻?

    陈红花撇撇嘴:“没有没有,是新媳妇嫁过来带的二两兔肉,早就被她自个儿吃光了,你们再问也是没有。”

    新媳妇江晚看着碗里被分到的两块拇指大的肉,抽了抽嘴角。

    要不怎么说是母子呢?

    连甩锅都是一脉相承!

    一家子每人都能分上几块平日里吃不到的肉,一个个都吃得津津有味, 十分回味。

    饭后, 陈红花终于对儿子和颜悦色起来:“你这样就对了, 有肉一家人一块儿吃, 有活儿都一块干,咱们一家拧成一股绳,这日子才过得有滋有味。”

    平常儿子就是太懒, 连地都从来不下,虽然老大两口子都是闷葫芦,半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但难保他们心里会不舒服。

    像今天,逮了只兔子大伙儿分一分,就会记着他的好……

    姜青俩夫妻虽有些不满小弟游手好闲不爱干活,但今天吃了人家的肉,那丁点儿不满就已经没了大半。所谓吃人嘴软,对他态度自然比从前好上许多。

    “娘,你说得太对了!”

    姜澄十分捧场,先拍一记马屁,然后话锋一转:“就该你说的那样,你们都去干活儿,我去给你们搞点肉搞点别的什么好吃的,以后咱家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陈红花:????

    等等,她是这个意思吗?

    不管是或不是,原身就是个不干活的,姜澄也很符合人设地正大光明地偷奸耍滑……呸,到处溜达,时不时地捡点野味什么的给家人改善改善伙食。

    就算陈红花对儿子再多意见,在每天都能看到一锅肉,都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连姜青俩夫妻都恨不得小弟也别跟着下地了,天天打点野味不比跟着他们下地好?每人每天都能分好几口肉吃,这比过年都还要高兴。就是他们家大妞这阵子吃肉都吃得跟气球似的开始胖起来了……

    比起能吃上肉,喜上眉梢的姜家一家子,江晚情绪就很低落了。

    没错,老姜家是厚道人家,也不会亏待媳妇,每天她也跟其他姜家人分到一样多的肉,可和姜澄被老姜俩口子宠爱不同,他可以不下地,她就没那么好命了!

    下地干活是有工分的,本来老姜家人丁就不兴旺,姜澄又是个混不吝的,不肯干活,那她这个媳妇也就等于被当成一个劳动力看待了。

    姜澄不干活,到底还能搞点肉来给一家子改善伙食,她这个媳妇也不下地干活说不过去……

    她也没什么好的借口去逃避。

    于是,过了头几天新媳妇的适应期,在婆婆跟妯娌的眼神下,她只好不情不愿地自请跟着一块儿下地了。

    这一点,江晚也是觉得很委屈了。

    出嫁前,她也就给一家子洗洗衣服,喂喂鸡鸭什么,再跟农村很多孩子一样去打点猪草喂猪,就像才七岁的大妞,年纪小,也没成年人的那把力气,干不动地里的活,就在家里干点力所能及的,给家里人减轻点负担。

    上辈子,她一结婚就跑到城里了,在城里养了身细皮嫩肉,就算给教授俩口子做保姆,也就干点普通的家务,根本就没什么重活让她干。

    这一重生回来,好日子没过上,倒要先下地干活了。

    幸福的生活都是靠自己创造的,除了那种极少数的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富二代,大多数人只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能够不劳而获的,终究是极少数的人。

    姜澄并不急于改变现状,相反,他还挺满意目前的状况。

    这个年代的农村,没有后来发达的城市规划,没有日常方便的基础设施,但有着质朴的美感,有慢节奏的生活,还有漫山遍野清新自然的空气。

    这对于一个从不下地的懒汉来说,还是很友好的。

    姜澄现在的日常,就是村子里到处逛一逛,有时候在山林外围随意走走,搞点野兔野鸡掏点鸟蛋什么的。大自然给人的馈赠很多,刚好他善于发现。

    而且,一段时间下来,他对村子里的状况也算是很了解了,就像近期,邻村那个经常骑着绿色嘉陵70的自行车,附近几个村子的信件都是由这个乡村邮递员派送的林国华,在姜澄刻意打交道下,关系也很铁了,会经常把来往几个村子发生的事和县里最新发放下来的政策跟他说一说。

    这个年代最大的缺点,就是消息太闭塞。

    有个经常几个村子和县里往返跑的朋友,姜澄的消息就灵通多了。

    他还乘机跟林国华打听过他们村的林丰年。

    据林国华所说,那林丰年前段时间吹了一晚上冷风,都病了好些天了,最近才好些。

    算算日子,姜澄猜测,应该是对方等江晚一块儿私奔等了一晚上,没想到她竟然重生了。既然重生,那就肯定不会再走上辈子老路。

    告别林国华,他哼着曲儿回去了。

    林丰年应该没啥本事,不然当时不会带着江晚去了城里后先是靠着江晚当小保姆的那份收入,后来直接靠上一个寡妇当了倒插门的女婿。

    不过他不介意帮对方点儿小忙。

    刚刚病愈的林丰年,一开始还想着江晚,但想到她结婚那天没有如约而至,显而易见地肯定是后悔了。

    林丰年也不是死缠烂打的性子,上赶着不是买卖,她既然无心,那他还有什么理由死缠着人家不放?

    有些气性的林丰年,干脆一门心思地钻营用什么方法可以到城里生活。

    比起其他人,江晚可以说是苦不堪言了。

    她没啥干活经验,从第一天开始手就起泡了,第二天更是浑身上下腰酸背痛,只想躺屋里,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动,可以说是吃了十足的苦头。

    要不是想到日后能过上富足的生活,她还真坚持不下去了。

    可她的这点儿苦,在别人眼里真不算什么。

    尤其他们家还天天有肉吃!

    一说起这个,一块儿下地的一小媳妇不免就有些羡慕嫉妒了:“你们老姜家可好了,一干完活,回去就有肉吃。”

    这一天天的,总是用肉馋她们,就算是神仙也遭不住啊!

    关键是,这老姜家的还真就小气巴拉,关紧门吃独食。

    也有人酸溜溜地:“肉也不能跟粮食比,多一个青年劳壮力,能挣多少工分,赚多少口粮啊?肉能当饭吃吗?”

    老姜家的那小儿子,那是出了名的懒汉,会打野味算什么,他会下地干活吗?

    谁要说起他们家那不成器的儿子,都会摇头。

    陈红花战斗力杠杠的。

    她就直接插着腰,一脸的得意:“嘿你们还别说,肉真能当饭吃的,咱们现在每天都吃两口肉,力气都大了不少,是吧,媳妇!”

    陈红花说完,就像平常拍儿子似的,大力地往江晚后背一拍,江晚差点没一个趔趄摔个狗吃屎。

    江晚好不容易稳住身形,气得连白眼都懒得翻了。

    都已经这么苦了,这些人还有心情斗嘴吃柠檬?

    作者有话要说:不立flag了……

    但是我真的觉得我今天可以挑战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