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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太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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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大嫂称呼二嫂和三嫂的时候,我觉得有些奇怪,可是想想三位嫂嫂的面容相貌之后,都是一样的貌美如花,才恍然明白,原来三位嫂嫂是三姐妹啊!”

    “对啊,说来也是我们三兄弟的福气,能一起娶了这三姐妹!”

    “哈哈哈,”紫笛在一旁笑道,“这恐怕是一段可入史书的假话啊,三兄弟娶三姐妹,说起来就让人羡慕不已啊!”

    不止是紫笛一个人如此,就连一直很少说话,很少表情的紫铃,也露出了大为惊叹的表情。

    要是两兄弟娶了一对姐妹,这不少见,但是三兄弟娶了三姐妹,而且还都是老大娶大姐,老二娶二姐,老三娶三妹,这就有些太巧合了吧。

    世上哪会有这样的事儿啊,脾气性格,还有习惯什么的,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合得来的,除非一种可能性,就是这三兄弟和三姐妹从小受到的教育和影响是一样的,那样算起来的话,老大能看上大姐,那么老二喜欢二姐,老三和三妹在一起,也可以理解的了。

    毕竟大家性格习惯都差不多,喜欢的人,自然都差不多是一样的。

    藏针说道:“确实是一段佳话,来,为几位大哥的福气,咱们再喝一杯。”

    随后,大家举杯畅饮,也亏得这茶好,合起来舒坦,要是那种一般的茶,喝多了,还真是不舒服。

    南薰一边喝着一边想,他们住在这里的几日,恐怕要把巴家存放的过年才喝的茶给喝没了,不过,她也不能说什么,因为自己确实喜欢这茶,而且,巴家为了感谢藏针,拿出不卖的好茶,藏针和巴家兄弟都没说什么,自己肯定也不能干涉。

    没过一会儿,三姐妹就把酒菜弄好了,还是在这大堂里,几张桌子拼在一起,无论大人小孩,都是坐在桌边,一群人开始吃喝起来。

    一边吃,一边聊,南薰得知,原来巴老大当年走茶马互市,四下寻找好的茶叶,没有找想到,一来二去,反倒是把不远外的一家姓周的给走熟络了。

    那家人也是种茶的好手,家中一个有年过半百的两个老人,只是膝下无儿,只有三个水灵灵的女儿,巴老大也是上心,想着正好自己三兄弟都还没成家,若是这事儿能成,他们三兄弟可以安心了。

    巴家三兄弟父母过世的早,这老大自然就是操心整个家的事儿。

    随后就经常接着收茶的理由,带着老二和老三去周家收茶,有时候还特意从中原带一些特产,送给周家两位老人。

    巴家兄弟都是淳朴厚道之人,周家二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年多后,看着自己的女儿对三兄弟也都很满意,于是便答应了巴老大的请求,将三个女儿许配给三兄弟,这才有了这么罕见的一段姻缘佳话。

    不过周家二老没有看错人,这巴家兄弟,自小没了父母,待周家二老那就如同自己亲生父母一般,照顾的无微不至。

    让周家二老不断地感叹,虽然膝下无儿,可是堪比那儿孙满堂之人啊,二老算是安享晚年了。

    如今二老都已过世,说起来,还是很多感慨啊。

    几个人吃着喝着聊着,一直到了深夜,休息的客房早已准备妥当,酒饱饭足,南薰便各自去歇息了。

    第二天,依旧是如此,在茶园逛逛,会去吃喝一番,然后睡觉。

    时间过得倒也很快,转眼三过去了。

    到了芦笙节这天,一大早,南薰就听到外面巴家兄弟在忙活,南薰起身梳洗打扮了一番之后,推开门走了出去。

    见到巴家的人都是一身盛装,打扮的很隆重。

    连几个嫂嫂和孩子,都穿上了苗疆节日特头的服饰。

    巴老大看到南薰出来了,就说道:“吵到你们休息了吧,是在不好意思,不过,咱们得早早出发,我们南寨的人都要在山下聚集,然后一起出发,去往北寨。”

    “没有吵到,”南薰说道,“我们也是都习惯了早起,巴大哥不要介怀。”

    说着话,其他人也都走出屋子,在屋前聚集。

    巴家兄弟一人拿了一把芦笙,摆弄了一会儿之后,巴老大就对着众人说道:“走吧,咱们该出发了。”

    早晨的空气本就清爽,再加上这满山的茶树,阵阵香气,更是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几个人在巴老大的带领下,沿着山路,一路走到山下,也就是之前巴老大提到过的南寨人聚集的地方。

    这地方也有个名字,叫做芦笙场,是寨子里的人吹笙跳舞的地方。

    南薰隔着老远看了一眼,这南寨的人还着不少,男男女女,一堆人,在芦笙场上站着坐着,似乎都在等待什么。

    巴家兄弟也走了过去,客气地和寨子里的人打着招呼。

    “巴老大啊,你这是又要来抢我们的风头啊!”

    “巴老大,你不是去年可是说了,不参加芦笙争斗了吗,今年可不能再跟我抢了!”

    “巴老大……”

    一时间,不少的人都围上来,跟巴老大说话。

    看来巴家兄弟在南寨还是很受欢迎的,要不然,这些人怎么会主动上来闲谈呢,要知道大多数人都是生性比较率直的,不喜欢,就不会凑上来聊天,免得自己找晦气。

    “嘿,我说,”巴老大冲着一个人说的,“那边是你带来的茶商吧,看来今年,你们山头的茶叶,又有不错的收成了!”

    “哈哈,哪里哪里,”那人说道,“比不得你们兄弟的啊,咱们南寨谁不知道,你们巴家兄弟,种茶吹笙,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啊,是不是?!”

    周围的人齐声说道:“是!”

    起哄的事儿,南薰倒是不在乎,只是顺着巴老大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见到不远处,确实有几个不一样打扮的人,应该就是巴老大所说的茶商。

    看来,也是有不少外人来参加芦笙节的,怪不得南薰一路走来,也没人觉得他们这行人奇怪,更没人上来盘问。

    如此更好,这样的话,等南薰几人把事办完,也不会有人查到他们头上。

    南薰转头看了看藏针紫铃等人,也都是一样的想法,冲着南薰点点头,南薰就高兴地和大嫂聊了起来:“大嫂啊,这芦笙节,还真是盛大啊,好多外地人都过来看啊!”

    “嗯,”大嫂说道,“这每年都会有很多人,据说,还有不少是专门过来看芦笙节的。”

    “确实啊,这么盛大的节目,是值得一看的,哎,大嫂啊,这芦笙节有什么来历吗!”

    大嫂说道:“这来历啊,说起来,倒是一段佳话……”

    “佳话,大嫂说来听听!”南薰顿时,大感好奇。

    她想来喜欢这样的故事,从小父亲也给自己讲过不少,可是,都是些中原的,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苗族的故事。

    大嫂说道:“据说很久之前,有个叫阿旺的女子,善良又能干,还心灵手巧,绣花,那花都能引来群蝶,养畜,畜儿都长得肥硕健壮,唱歌,能让老少男女都听得入迷,阿旺的父亲把她当做掌上明珠,寨子里的人,也都引以为豪。

    可是,正是因为阿旺太出色了,引得一只野鸡精对她垂涎三尺,企图把阿旺占为己有。

    那野鸡精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经常张开大翅膀,扇出黑风,破坏人们的庄稼,还经常偷走小孩,用来修炼,所以,人们对它都是无比痛恨。

    现在,那野鸡精就打算把魔抓伸向阿旺了。

    他变成大财主,拿着诱人的彩礼去提亲,可是被阿旺放父亲拒之门外,虽然,阿旺的父亲不知道那是野鸡精变的,可是能看出来这财主不是什么好人。

    野鸡精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变成了俊俏的小伙子,去向阿旺求亲,但是,一眼看穿了他的虚情假意,随后就拒绝了。

    那野鸡精恼羞成怒,趁着晚上,就偷偷刮起一阵黑风,接着黑风的掩盖,把阿旺掳走了。

    这一下,可惹了众怒,于是人们纷纷举起在一起,成立了打鸡队,要一举铲除这只害人的野鸡精。

    可是,这野鸡精也是修炼多年的妖怪,一身本事可是不小啊,尤其是它的叫声,更是让听了之后,人头晕目眩,还怎么跟野鸡精打斗啊。

    于是一时间,人们都没了办法,结果一个年轻人路过,知道了野鸡精的作为,就想了个办法,让人们一起吹起芦笙,声音响彻天地,掩盖了野鸡精的叫声。

    但是有人问了,大家都吹笙去了,谁来杀野鸡精呢。

    那年轻人笑了笑说,他去杀。

    人们这才知道,这个年轻人,也是猎手,而且还非常厉害,经常走南闯北,猎杀那些妖怪,所以,他才能一下子想到这么好的办法,去对付野鸡精。

    而且这年轻人,喜欢听吹笙的声音,吹得越欢畅,他觉得越带劲。

    大家一看年轻人如此厉害,便都放心了,纷纷吹起芦笙,把野鸡精的叫声给掩盖了。

    那年轻的猎手,就趁机,冲上去,将野鸡精给杀死。”

    大嫂说道这里,南薰点点头:“原来这样啊,怪不得,大家都是一起吹笙呢,没有一个人两个,那种单独的表演。”

    “这还没说完呢!”

    “啊,我以为故事就讲完了!”南薰不要意思地说道,“那后来呢,阿旺和那青年有没有在一起呢!?”

    “在一起,那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啊,杀死野鸡精后,青年就走了,虽然阿旺觉得这年轻人非常勇敢正直,又有那么好的身手,是自己喜欢的,阿旺就跟自己父亲说了,她父亲也同意,可是,这时候,人们却找到不到那青年了。”

    “为什么!?”

    “因为年轻人喜欢闯荡啊,杀了野鸡精之后,就走了,继续闯荡了!”

    “那后来他们又遇见了吗!?”

    “后来啊,阿旺的父亲想到了这年轻人喜欢听吹笙,于是就做了许许多多的芦笙,分给寨子里的人,让他们一直往外传,就说阿旺的寨子每年都会举行芦笙节,让大家一起来庆贺野鸡精被杀死,一传十,十传百,没多久,那年轻的猎手也知道了这事儿,于是在芦笙节那天就赶来了,听大家吹笙之乐。”

    “然后,他们就终于在一起了!?”

    “对,”大嫂说道,“阿旺一眼就认出了青年,于是就把自己织的花带送给年轻的猎手以示爱.意,阿旺的父亲,也把最好芦笙送给了年轻人,这年轻人,就把自己杀死野鸡精时得到的三根羽毛,插在芦笙上,吹起芦笙,向阿旺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之后,寨子里的人都跟着一起吹笙,热热闹闹地,把这亲事定了下来。

    于是,以后每年芦笙节,吹得最好的人,就会得到插三根鸡毛的荣誉,后来,人们把芦笙节规定为,迎新,庆收和娶亲,一般都是为其三天。”

    南薰笑了笑说道:“那巴大哥应该得了不少吧。”

    “嗯,我都给他缝在腰上的带子上了。”

    随着大嫂的话,南薰转头看了看,发现巴大哥后腰带子上,还真是有一排的鸡毛,细数之下,竟有三十根。

    南薰随即感叹:“这就是十年的芦笙节第一啊,怪不得,刚刚人们都说,不要巴大哥来抢风头呢。”

    “哈哈,他就是这样,爱出个风头,不过从去年开始,就不那么卖力了,他自己都说了,要把机会,留给更年青的人!”

    “大嫂,这队伍什么时候出发去北寨啊,要是大家都在一起,那场面可壮观了!”

    大嫂转头看了看天,说道:“再过一会儿,等到了时辰,祭祖之后,就可以出发了。”

    正如同大嫂说的那样,不一会儿,寨子里一个老者,走出来住持了祭祖仪式,仪式过后,南寨的一行人,就浩浩荡荡地赶往北寨。

    从祭祖开始,芦笙之音就没有断过,即便是在芦笙,大家也都是不住地吹着,而且越年轻的越卖力,好争得这芦笙第一人的头衔。

    走了大半个时辰,南薰就看到了北寨的影子,四面八方,不断地有芦笙队伍,涌进北寨之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