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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雾中庄园
余信说不出话,丽莎小姐不停地在胸前划着十字,连沉稳的永兴都显出了一丝的不安。
慕千成伸出手,“小姑娘,可以给我看看吗?”
他用纸巾夹着,从小玉手中接过手帕。柔软的丝绸手帕,上面的血红是硬的!
一大块血色如颜料般剥落,慕千成把手帕放到鼻子底下,嗅了嗅,他的鼻子虽然常常吞云吐雾,常常拼命吸着酒香,甚至还有过敏性鼻炎,但一到了这种时候,却比什么都灵。
这因为他用的不仅仅是鼻子,还有像狼般的警觉。
“这是胭脂。”
永兴舒了一口气,余信也大笑了起来:“看来真是明义少爷不要你了。”
小玉眼珠都红了,只怕差一个眨眼就要哭出来。
丽莎挽着小玉的手,“余叔,可否先安排房间让她住下,等明义舅舅回来接她。”
余信道:“小姐真是宅心仁厚,这事好办。”
“你们真的要信我,求求你们信我吧,明义老爷真的失踪了。”小玉连连跺脚,不自觉拉住慕千成的手,真的哭了起来。
慕千成一直看着她的眼睛,“我一个外人本也不好说什么,不过在巡捕房,我有一位相熟的朋友,雷鹰雷探长。既然这位姑娘如此坚持,不如让探长以私人身份过来看看,各位意下如何?”
听到雷鹰这名字,余信像是吓了一跳,永兴道:“我做主吧,就让雷探长明早过来看看,好让小玉姑娘安心,我也担心明义哥出了什么事。”
余信道:“那就麻烦慕先生一回给探长电话,现在我先带各位去用餐。”
张家的仆人确实勤快,地上的雨水几乎已被扫尽,过道上的鹅卵石晶莹得如同宝珠。
英仁已经不在,好像没有了他,连空气都变得尤其的清新。
路的中央有一座用白石围成的喷水池,慕千成刚刚走近,方形池中突然涌起了一道喷泉,巨大的水柱直冲而上,滚滚的水珠散开、再洒落,在阳光的映照下,宛如洒下了一串串珍珠。
这景美,这景更绝!
余信介绍道:“这喷泉正是老爷的得意作品,只要有人走近喷泉,踩到附近的地砖,泉水就会喷出来。”
陈君望显得有些惊讶,“你们老爷不是玻璃化工方面的专家?”
“老爷留美时学的是机械和建筑,这个庄园基本上就是老爷自己的设计。”
慕千成退后一步,泉水果然消失了,他又踏前一步,四方池中又竖起了一道银柱。
陈君望小声在他耳边道:“别再玩了,既然是老爷子设计的,必定也是老古董,别刚进门就把它给玩坏了。”
慕千成笑了,赶紧追了上去。
过了庭院就是主建筑,典型的哥特风格,宏伟的梁柱,气派的大门,庄严又稳重,任何人站在这样的庄园面前都会觉得自己的渺小。
已有十多名黑衣侍者在正门等着,看来是要给慕千成等显示一下张家的气派。
慕千成抬头凝视着主楼,“主建筑也定然是张老先生的作品?”
永兴点头,“是家父三十年前的作品,不过几年前他又把它整改了一遍,可能是模仿英式建筑,把左右都改成对称了。记得小时候,我总觉得西翼远比东侧的建筑要长一些。”
慕千成当然也已察觉到,这栋豪宅除了突出的中间的部分,还由对称的左右两翼组成。外墙以青白色为主,在阳光下显得洁白又明亮。
聚云厅在东翼的第一层,是家族饭厅,或许是现在家中人已不多,也可能是为了表示对丽莎小姐的重视,余信把午饭安排在这里。
五菜一汤,餐具都是银质的法式用具,显得既高贵当然也不太好用。
慕千成吃得既不快,也不多,当满腹心事时,他都是这样。因为他觉得肚子里的太多了,脑子中的东西往往就会变少。
丽莎小姐几乎吃得跟他一样少。只有陈君望吃得很快、也很多,在美国久了,看来他也沾染了美国人豪爽的习性。慕千成总觉得他吃饭的时候,只不过是胃里发生着某种化学反应。
张家的仆人确实训练有素,余信一声令下,精美的菜肴已铺满了餐桌,收拾也是一样,杯盘狼藉的餐桌转眼已如新的一样。
余信已带着他们参观起张家大宅,永兴有自己的事,先回房了。
大宅的功能划分倒也清晰,中间是大堂、迎宾处、张老爷的会客室,已及义津行董事开会的董事长室。东西两翼则以居住为主,东侧是张家人的房间,西翼则留给了客人。
不过据余信说,自从张凤奇的儿女离家后,西侧就很少启用,一般把客人也安排在东翼,一来管理方便,二来表示对客人的亲近之情。
所以虽在大白天,放眼望去,西翼的建筑却无比的黑暗和肃穆。
丽莎小姐想必早已听余信说过这些,但她还是频频点头,永远都给人尊重,所以她能赢得张家人的爱戴。
任何人进了这种庄园都会很兴奋,就像是小孩子进了游乐园,但最令慕千成感兴趣的是张凤奇的收藏室。他的收藏之多,确实令人惊讶,宛如小小的博物馆,在这种世道,也只有他这种人才有能力搞收藏,也只有他这种大亨才有闲心欣赏收藏了。
他的博物馆建在东翼的地下室里,虽说是地下室,但看来甚至比地上的部分还要宽敞。
有守卫,却不严,因为能够进到这里的不是亲属,就是贵宾,若没有余信带路,谁都不会想到“博物馆”的门在壁炉里面,还要把壁炉点燃,再用上余信所管的钥匙才能打开。
慕千成一向对门锁很感兴趣,尤其是独特的门锁,或许这也是一种职业病吧。
“博物馆”防护门的锁估计是连着工业温度计的,通过控制温度才是打开它的关键。
长长的楼梯,梯级上铺着橘黄色的地毯。虽然在地底下,却没有一个地方是暗的,因为几乎每一个角落,都装着电灯,仿宫纱灯造型的电灯。
灯光很亮也很柔和。
陈君望道:“平时为何不把灯关了,太浪费了?”
余信点头,“老爷吩咐过永远都不要关灯,应该是为了防止窃贼,而且他常说一来这里,就会有好心情,所以让灯常开着,以便他随时进来欣赏,因为他把玩古玩一般是随性而发,很少通知佣人们。”
慕千成扫视着一间间藏室,“里面定然有很多珍贵的藏品?”
余信笑了笑,“我对这些一窍不通,只不过老爷的吩咐执行就是,是怎样的藏品,还能瞒过慕先生的眼睛?”说完他笑得接近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陈君望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那么不用说了,老爷的遗嘱和宝藏一定就在这里!”
余信摇了摇头,“老爷早已说过是在他的墓里面,我想以他的谨慎与机灵,也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放在藏品室里。”
陈君望的脸有点红:“也是也是,放在藏品室内,根本就是此地无银。”慕千成一直笑着,一直细心观察陈君望看丽莎时的表情,因为他觉得那很有趣。
张凤奇的藏品是分门别类的,第一间藏室里都是字画,古代中国画、文艺复兴时期西欧的画作,也有近代抽象派的作品。
有真品也有赝品,最吸引慕千成的是黄公望的一幅山水大作,行笔如流云,山将近人却意犹未尽,更令人觉得有趣的是,慕千成觉得这幅画左半是真,右半却是假的,但那接驳的手法,也可堪称大师。
下一间藏室的藏品却异乎寻常有趣,都是面谱!
各色各样的面具放在玻璃柜里面,显得说不出的诡异。陈君望一进屋子就打了两个寒颤,有西欧歌剧的面具,有中国京剧的面具,面具上往往还标有出处,往往都是哪位名伶在什么地方演什么剧目时所戴,甚至有英国杀人犯著名的v自面谱。
但最吸引人的是红木桌子上,供奉着一幅破了一半的白面具,火红的烛光把陈旧的面具染成血红色,尤其在嘴边有一处近乎是黑红色的。
“血”,陈君望指着面具。
慕千成已在看着,面具上确实有血,早已干了不知多久的血。
余信道:“这些血,是老爷在1890年时流的。”
慕千成围着面谱转了个圈:“为何要把这面具供奉在此,还要特殊处理,把那些血迹留下来?”
“因为它是老爷的救命恩人。”
面具居然能救人?慕千成细细打量着这幅面具,血恰好沾在面具的嘴边,就像它在吸食着鲜血。
余信道:“当年老爷刚从美国归来,在宫中得到皇上和太后的接见,有一个戏班在演出,这个戏子演得相当好,老爷偷偷问他要了面具,就顺手藏在衣襟里。没想到剧班中有革命党,刺客的目标是慈禧太后,老爷舍身护驾,本来死定了,却因为面具挡了刀,当时医生说差两三分寸就会扎破心脏。老爷也是从那次开始,得到太后的赏识。”
陈君望吸了一口气,“原来还有如此的历史,难怪这面具让人不寒而栗。”
下一间藏室里的都是兵器。
从古代的石刀石斧,到春秋战国的青铜刀剑,到名将戚继光的银枪,到近代西洋的火器,甚至还有一门克虏伯大炮。
慕千成没有说佩服,因为他觉得说佩服已是多余。
陈君望道:“余管家,你们是每天都打扫吗,玻璃上都没有尘?”
他就是这么一个怪人,别人都在留心藏品,他却在留心灰尘,但线索有时候就是这样发现的,多留心身边的小事,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丽莎道:“余叔很用心,每天都会督促专人打扫。”
陈君望有点不解,“但这在地下,估计也甚少人来,偷偷懒又何妨?”
余信笑道:“老爷订下很严的规矩,每天都要换地毯,赤橙黄绿青蓝紫对应周一至周日,所以若没有打扫,老爷随时都能知道。
陈君望叹道:“也只有这种人会动歪脑筋的人才能发大财。”
慕千成随手把一本长刀从架子上拿了下来,刀鞘简单却古朴,带着一种慑人的魅力。
寒光一闪,刀已出鞘。
慕千成本不是不懂规矩的人,但面对着这样的藏品,他也有忘乎所以的时候。刀很短,居然只有刀鞘的一半长,刀锋上离刀头处还有一个小小的缺口,看得出刀已老旧,却仍然能吹毛而断。
因为慕千成刚用头发试过了。
看见他如此把玩,陈君望也拿起了一把匕首,匕首精美,短鞘上缀满了晶莹的宝石,丽莎道:“两位如此欣赏我外祖父的藏宝,想必他在天有灵也甚是欣慰,但可能会给余叔带来困扰。”
慕千成已觉失态,赶紧把刀放回架子。
红日西沉,天黑得很快,用过晚饭后,慕千成坐在客房的书桌前,整理着线索,他的笔记本上已写满了名字,画满了关系图。
门外传来了丽莎小姐的声音,还有余信的。
慕千成开了门,余信道:“一天劳累,先生早点休息。”
“今天有劳管家了,丽莎小姐也请早歇。”
“我想到我外祖父升仙的房间看看,慕先生要一齐去吗?”
慕千成看了看余信,“方便吗?”
余信道:“那里也没什么秘密。”
这件房间确实不像有什么秘密,就在东翼三楼的最内侧。丽莎小姐看着洁白的床铺,想起张凤奇当时的孤独,居然流出了眼泪,低声哭了起来。
慕千成掏出手帕,刚想递过去,却打了一个寒颤。因为在门外的走廊里,有人在黑暗处看着他们。那人的眼睛甚至比今天他看到的刀还要冷,还要锋利,就像恨不得把他们都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