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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枊摇,回忆往事,历历在目,任它岁月流逝,年华远去,满怀理想的青春总会一次又一次地张开翅膀拥抱明天。
月华似水,铺满了愁思幽幽,秋天的气息也在浓浓的思绪上打成解不的结,杳渺的未来在哪里等候?她闭上双眼,随梦而飞,朝阳捧起天色。
过往不容她,成就不了缘分成了过往,恋爱成了空谈,生活中的碎片,万能胶水也无法沾合,昔日的碎片,仍波光粼粼。
无情辗过她青春,彻底粉碎了应有梦。
将痛苦复制,合在一起不是负负得正,而是,雪上加霜的疼痛。
高红英娘俩来到马强的公室。
“好气派,好敞亮的办公室。”儿子几乎是惊呼。
马强从转椅上起身,从宽大的办公桌后走了出来。满脸堆笑的说:“这是你的儿子,都这么大了,时间过得好快。”马强感叹着。
“是啊。孩子大了,人就老了。”高红英在这里有了苍桑。
“儿子,来来见过你马叔。”高红英招手叫儿子与马强靠近些。
“马叔,您好!”儿子有的只是好奇,他设及不了成人的感情。
“好,好,来,来,到马叔这边坐。”马强招乎高红英的儿子。
没想到儿子大大方方走过去,一屁股坐在沙发椅上,还上下颠了颠。
高红英不曾想他们爷俩是用做客的方式见面,也是血缘的关系,似乎没有一点陌生感。
一问一答,一答一问,是问卷,是勾通,是了解,心与心越越近。
马强问了几个问题,孩子一一作答;孩子提的问题,马强也认真的回答,答完后,儿子也阐述自己的观点,一老一少很是投缘。
高红英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她暗暗的想,这原本三口家,觉得自己很贱,还带儿子来这里,像是被人脱光衣服,赤祼祼的走在大街。
她多想当他疲惫不堪而归时,她用温柔的眼神,娇羞的微笑,像阳光下的蓝天一样,让他舒心。
她多想用玉手纤指拂平他心口上的伤痛,可是,这一切都是奢望,是遥遥无期幻想。
树欲静而风不止。明明是一条无归之路,还要去追寻。
儿子还被马叔表扬了一翻,临走时马强还说:“喜欢这孩子,孩子智商较高,悟性好,要好好引导,将来一定有出息。”乐得儿子直蹦的。
儿子毕竟还在高中一年级,得到自己有些崇拜的夸讲,心里自然荡起说不尽的喜悦和满足。
在孩子眼里这就是大物,这么大的一企业都是他管。羡慕、崇拜。
红英想这次来是很有收获的。慢慢来,是你的飞不了,不是你的要不来。
俗话说:“家鸡打的团团转,野鸡打的满天飞。”他们毕竟是滴亲的父子关系,血浓于水,容易亲近合拍。
他们出了门,马强只站在门口目送着母子俩,在他们刚要出大门时,儿子还回过头冲着马强笑笑挥手说:“叔叔再见!”
高红英没有回头,心里美中有痛,悲喜交加的感觉,这种感觉有着说不出酸楚。
虽然人是来了,可心一直在悬着,颜面丢尽,她是有所求,又无所求,为的是儿子的将来有个好前程。
她强迫自己控制不让情感迸发出来,尤其有这么大的儿子在身边,自己错了,不能再让儿子也错过。
原本男女的交往是一种正常的事,放在这里,可不是了,毕竟是有丈夫,又有了儿子的女人。
她出了门,像是做贼一样,快一点逃离。脚下走得很快。
“妈,走这么快干什么,偷了人家的东西,是不是怕别追来了。”
她的确是这种心情。
走了好长一段路儿子叫母亲看,红英一扬头,眼睛被太阳光闪了一下,儿子手上拿着一支钢笔,金光闪闪,这支钢笔要五千多人民币。
“你怎么拿别人的东西?”
“是叔叔送的,叫我别对你说,要说到路才能说,这是给他的一个见面礼。”儿子感到有些委屈的说。
“好啦,给你的就拿着吧,回头再感人家的情。”高红英变得快。
这支金笔,一打眼她就想起,她同启贵一起,参加县里组织的一次全国农博会上,见过这支笔。
当时潘启贵还拿着这支笔看了看说:“等咱们的儿子考了上大学时也给他买一支。”
工作人员过来说;“这笔一买就是一对,一支是不卖的,这是世界上孤本。”
“孤本?”潘启贵重复着这两个字。
“是的先生,是孤本买掉了,就没有了。
潘启贵好奇的问:“哦,有什么讲究吗?”
“这笔材料来原宇宙间的飞金,是人类罕见的,是金,非金,有金子一般的品质,又超越金子的亮度,色又不像白金,黄金,它随着光的亮度而改变色彩,它随季节的变化而变着颜色。”工作人员介绍着。
“这个飞金如何来的呢?”潘启贵又问。
“这个飞金在远古时代就有,只是很难得到,千年才现身一次。这个飞金还不是真正的飞金,是飞金飞行中在一块石上的擦过,这石上就有了金粉。
科学家发现了一个奇迹,若是两个小伙不是有心的摸了一下这石头,终成为生死兄弟,若一男一女同时靠近并摸了一下这石头,最后会为成了恩爱夫妻。”
“世上真有这奇的事情?”
“信不信由你了。”工作人员回答着潘启贵。
在一旁听解说的高红英,这不人幻想同来的,在现实中还真奇事。
这种其妙玄幻的故事,深深印在高红英的心里。
当儿子拿出这支笔,立马想到这个具有神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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