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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出发去评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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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陈宇帮着亨利把桌子,椅子搬进了他的家中,忙活了一会儿。

    “为了答谢你帮我的酬劳,这是一些长棍面包,你拿着,饿的时候,嚼一嚼,对牙齿好喔!”

    亨利手中抱着一个牛皮纸袋包裹的一堆长棍面包,笑着递到的陈宇的手中。

    这个就是早上吃的长棍面包,吃完之后唇齿留香,还依然怀念那种味道。

    陈宇没客气,直接收下了。同时心里流过一阵暖流,对这位新认识的邻居有一种好感。

    “好了,早点休息去吧,明天我来接你,哈哈!”亨利吹起了口哨,身影迅速的没入了黑暗中。

    这一夜,陈宇睡得很踏实,看完了葡萄酒的书之后,陷入了甜甜的梦乡中。

    一夜无话,只伴随着异国的蝉鸣声。

    ……

    “啊!”当清晨的阳光照耀在脸上,鼻尖传来阵阵的雨露香气,陈宇躺在大床上,懒得起来。

    “喂,我的邻居,快起床了。”

    陈宇远远的瞅见亨利趴着自家院子的篱笆,迎着阳光,呼喊道。他的院子里都是花花草草,旁边躺着一个水壶,很显然是刚浇完花。

    陈宇趴在城堡的落弦窗上,看着亨利道:“亨利,你等我下,我马上下去。”

    胡乱的穿着衣服,陈宇从楼上飞奔到了楼下。

    “这是新鲜的热牛奶,我自己家奶牛产的,配着长棍面包最合适了。”亨利像变戏法一样变出来一个玻璃杯。

    嫩白色的牛奶,在阳光的反射泛着金黄色的光。

    带着自然青草气息的纯纯的牛奶,在这个时候,陈宇看来,它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

    接过装着牛奶的杯子,吸一口上面纯新的奶沫,只有香,没有甜,呼吸一口清晨最新鲜的空气,陈宇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飞了起来。

    “看把你美的,赶紧收拾东西,一会儿要出发了。”亨利拍了拍陈宇的头,随即转身离去。

    亨利及时的牛奶,解决了陈宇早餐搭配的问题,纯麦香长棍法式烤面包,就着新鲜的热牛奶,一会儿两条面包都被吃了个精光。

    满意的拍了拍肚皮,忽然听见马蹄的声音,接着几声轻鸣。

    是马车,陈宇在现实的世界里没有见过马车,只有在电视剧里见过中国式的木式马车,西洋的纪录片中见过西洋马车。

    “亨利,你从哪里搞到的马车,看起来好拉风。”陈宇兴奋的摸着马车牛皮质后座,看着坐在翻斗式马车上亨利,便好奇的开口问道。

    “这是我自己的马车,平时出行,只要不是太远,用的这辆,这可是高原的高卢马,很强壮!”亨利摸着灰色马的马背,骄傲道。

    “亨利,你也很强壮。”陈宇向亨利竖起了大拇指,笑道。

    “快上车,不要闲聊了。”

    亨利看了看自己金色的怀表,时间指向了九点一刻,就催促道。

    陈宇示意他等一下,接着去城堡里取出自己预先准备好的十瓶80年窖藏的桃红葡萄酒。

    “这就是你去镇子上参加评比的酒!”亨利用鞭子抽在瓶子身上,问道。

    “嘿,你放尊重点,亨利,这些酒也是有年份的。你不能这样对待他们。”陈宇心疼的摸着酒瓶,有些感同身受。

    “哈哈,看得出来,你挺看重它们的。但是有一点我可提醒你,你这些酒基本上都被波尔多大大小小的评酒师鉴定过,毫无市场价值,甚至连最基本的喝的价值都没有。本来以为你有什么秘密武器,没想到是这些东西,我劝你还是趁早死了这份心。”

    亨利的话给陈宇浇了一泼冷水,这提醒了他,他开始冷静了下来。

    假如你的酒再好,都没人想去尝,那怎么能算是好酒呢。评酒师也不是傻子,单单从嗅觉和色感看出酒的鉴别度也会达到百分之八十。就仅仅百分之二十的希望,一般的评酒师都不会冒这个风险的。

    “发什么呆,赶快上车!”亨利扬起了马鞭敲打在马屁股上,催道。

    陈宇“噢”的一声,上了车,他心里开始对这次的布尔镇之旅,不抱有太高的期待了。

    系统的商店里好像有改良葡萄酒色感的改良剂,一个技能点,我必须要得到!

    陈宇对于这个技能点的渴望愈发的强烈。

    但是要得到这个技能点,必须完成这次新手任务,这对于一个卖相如此难堪,历史印象很糟糕的酒来说,着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但是假如没有挑战,怎么能称之为任务呢,难度越高,对应的回报也就越高,这就是金字塔的原理,越往上越难,但是基石的作用也就凸出的越明显。

    就在陈宇思考的时候,马车已经上了各个村子汇集的主干道。

    来来往往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马车,虽然说现在是轿车极大普及的时候,但是法国的乡村似乎已经厌倦了四个轮子的这种东西,更加偏爱的是步行,自行车,或者马车。

    不然环法自行车赛每年在法国全国办的那么火,经久不衰,这也是和法国人崇尚自然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的。

    不过陈宇细心的观察,发现,在这个路上,似乎有和他们是一类人的马车从旁边经过,马车的后座上都满满的载着酒。

    其中一辆满载着干红葡萄酒的黑色马车从旁边经过,马车主是一个肥胖的年轻人,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嘴里叼着一根香烟,灰色的牛仔帽被风吹的斜了半边,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打了一个呼哨。

    “哈哈!”传来一声畅快的笑意,接着他们的马车被超车了。

    胖子讥讽的笑声,留下了一个长长的尾音,惊得路边的知更鸟都叫了起来。

    “亨利,这家伙谁啊,这么神气?”陈宇手指尖划拉一下嘴角,被超车他有些不爽道。

    “诺亚村的,他们的酒连连在十几个村子排前三,自然有他神气的资本。”

    亨利虽然也很生气,但是好像生气并没有什么卵用,只能仰望别人的背影。

    “那这一次我们把他踹下去,怎么样?”陈宇有些不服,这个小胖子,翻了天,他是。

    “得了吧,你什么能耐,我还不知道,最好我们晚点过去,然后等到评酒会快散场的时候在过去。”

    “为什么啊?”陈宇不解。

    “晚点我们偷偷溜进去,就没人注意到我们,反正也不指望得到奖,说不定评酒师不耐烦,早就走了,我们看两眼凑凑热闹就行了。”|

    亨利都有些佩服自己的机智。

    “好,反正早点过去也不是什么好事。”陈宇其实心里也没什么底,就顺着亨利的意思来,接着他好像又想到了什么,便开口。

    “我们先去百货商场怎么样,正好那里搞折扣,我去买点东西,反正也不急。”

    “好,就这么办,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