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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终究还是没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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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快看!鞑子军阵突然大乱,好像有一人冲进了鞑子大军的后方……那人会飞!”

    一个校尉的声音在城墙上突然响起。

    孙承宗和张落雨急忙从城墙上往下探头查看。

    眼前的景象非常的武侠。

    只见一个略微有些瘦小的身影,正在鞑子大军的后方左冲右杀,勇不可当,一拳一掌皆有莫大威力。

    张落雨借着超强的目力看的清清楚楚,那人一掌印在一个鞑子兵身上,对方就像一个残破的风筝一样,飞在空中吐血而亡。

    至于校尉所说的会飞,指的是那人脚踩着鞑子的脑袋,一跃而上,凌空飞渡了十几丈,来到鞑子大军的军旗之下,掌影翻飞,瞬间打飞了十几个守护军旗的鞑子兵,然后一个滑铲,鞑子军旗缓缓倒地。

    “这是谁的部将?如此勇猛!?”

    孙承宗喝了一声好,然后兴奋地回头问道。

    一众将军、校尉们面面相觑,之前第一个发现这种情况的校尉再次出声:“大人,他好像不是从城里出去的,而是从鞑子军的后方杀过来的。”

    “来人,擂鼓,助威!不管是谁,敢杀鞑子的就是好汉!”

    老孙看着那身影,突然大吼一声。

    紧接着又下命令道:“童怀杰,你率本部两千精骑,趁鞑子军乱,直冲对方中军,一定要接应这位猛士回城,若能趁势拿下鞑子军主帅的头颅,便是首功!。”

    “诺!”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将军兴奋的大吼了一声。

    “汤安庆,你率三千弓骑,多配强弓硬弩,在城下负责接应。”

    “诺!”

    “韩安江,红夷大炮全速开炮,不必吝惜大炮,也不用节省炮弹,我要你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所有的炮弹全部打出去,掩护大军出战。”

    “诺!”

    “其余诸将,整军待命,随时准备,随我出城,杀奴!”

    “诺!”

    孙承宗分派完毕,似乎突然想到了张落雨,回头瞅了他一眼,见对方一副神游天外、根本没听到自己说话的样子,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张落雨当然早就猜到了这个突然杀出来的猛汉是谁。

    肯定是那个秦万景没跑的。

    按说,无论是在立场上,还是自己当前这个该死的身份上来说,他都应该在发现对方的第一时间,立刻出城将对方干掉。

    这样就既能够最大程度上的保护这个小世界原有的历史进程不被破坏,也能够让自己早一点脱离这个该死的身份,找回自己腿上的挂件。

    但是,他发现自己似乎有点小抗拒。

    之前在来辽东的路上,那些所见所闻,所听所感,让他依然处于一种非常纠结的状态。

    突然想起了小A在任务之前说过的话,这次的试炼,既是一次检验,同时也是一次炼心之旅。

    炼心,炼心,就是这么炼的么?

    该死的小A!

    童怀杰率领的精骑已经出了城,一路烟尘滚滚的朝着鞑子中军冲杀过去。

    鞑子军阵虽然大乱,但是其凶悍的劲头还在,有一小队数百名骑兵在一个奴将的组织下朝童怀杰的大军杀了过来,两支骑兵接阵,只一瞬间便血肉横飞。

    张落雨眯了眯眼,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自己属下的那个亲军首领,他似乎担任了童怀杰副将的职位,跟着童怀杰勇猛冲杀。

    先是用火铳远距离干掉一个奴兵,然后将火铳倒转过来,握住枪口,狠狠地伦成一个半圆,精铁打造的枪把一下子砸碎了另一个奴兵的脑袋。

    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一支来自于奴兵的流矢击中了他,亲军首领大叫一声,抽出长刀,狠狠的将一个想要趁机来补刀的奴兵劈成了两半,然后就摔落马下,再也看不到身影了。

    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从身边一个守城士兵的手上一把夺过了对方的长枪,对方似乎想要反抗,被他一脚踹翻,把对方身上的弓弩也全都摘了下来,挂在自己的身上,顺手又拎了一把长刀,从城头一跃而下。

    城下,三千弓骑已经列阵完毕,随时准备接应冲出去的精骑,张落雨挑了一个骑着白马的弓骑兵,飞身而起,把对方踹下去的同时稳稳的坐在马上,双腿轻轻的磕了磕马肚子,一人一骑跟在童怀杰大军的身后,朝对方杀了归去。

    身后的弓骑队伍似乎有了一点小的骚乱,不过立刻传来一声呼喊:“那好像是监军大人……”

    骚乱立刻平息。

    策马冲到了亲军首领倒地的位置,那家伙还没死,躺在地上像个风箱一样正在大口的喘气。

    “死了没?”

    张落雨用长枪扒拉了对方一下。

    “大人,还行,一时半会儿的死不了。”

    张落雨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上好的金疮药,丢在对方身上:“自己处理伤口,然后随我杀敌。”

    “诺!”

    亲军首领接过药瓶,大声地应诺。

    不理对方,张落雨再次策马飞腾,朝鞑子兵狠狠地杀了过去……

    射光了身上带着的箭矢,扔掉手里的长弓,拿过长枪,枪出如龙,宛若飞花,枪影过处,一个个鞑子兵的喉咙被挑开,瞬间鲜血如注。

    这套学自三国世界赵云的百鸟朝凤枪法,自从学成以后,还是第一次在战场上显现威力。

    张落雨突然有点想念那个很容易羞涩的小帅哥,很想在对方面前显摆显摆……

    他一路冲杀的速度,要比受到重重阻碍的精骑大队快得多,很快冲到了最前面,也再一次看到了浑身鲜血的秦万景。

    此时的秦万景,早已经没有了刚开始冲入万军之中、视千军万马于无物的豪迈,虽然依然十分凶猛,但浑身浴血,而且招式之间尽显疲态。

    怕不是内力真气什么的用光了吧?

    嘿嘿,气宗没有剑宗牛逼是有原因的好吗?

    张落雨颇有深意的望了秦万景一眼,深吸一口气,跃马冲向了秦万景一直为之努力的目标……

    鞑子军队的最高指挥官!

    张落雨无意分辨对方是谁,按照军中的情报显示,这家伙不是自己所知的那些熟悉的名字,想来,杀掉也没太大关系吧?

    一点寒芒先致,随后枪出如龙。

    张落雨挺喜欢这个句子,而现在,他也是这么干的。

    鞑子指挥官身边的亲卫已经被秦万景杀得差不多了,而且身后童怀杰的骑兵也在不顾伤亡的拼死向这里冲杀,张落雨之前的开路行为,给这些骑兵减少了大量的麻烦。

    纵马跃到鞑子指挥官身前,枪尖一挑,直接将对方挑到了童怀杰策马冲过来的位置。

    童怀杰兴奋的一声怒吼,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捉住对方,用力的往地上一贯,然后大声喝令手下近卫:“绑起来!别让他死了!”

    生擒活捉对方主将,这可是比阵斩对方还要大的功绩!

    中军被冲,主将被俘,鞑子军彻底混乱了起来,除了少数凶悍的还在抵抗,其余大部分都已经开始拼命的向后逃跑。

    童怀杰先是冲张落雨抱了抱拳表示感谢,然后名命人给了秦万景一匹马,随后再次整队,开始追杀鞑子兵……

    痛打落水狗,是战场上永远不变的真理,数万毫无斗志的溃兵,也抵不过几千斗志昂扬、阵型齐整的骑兵,当年冠军侯封狼居胥,张八百勇破孙十万,基本上都是这样的道理。

    作为军中宿将,童怀杰自然知道这个道理。

    而张落雨则没有继续跟随大军冲阵,而是在距离不远的位置,饶有兴致的看着秦万景。

    对方没有上马,而是盘膝坐地,摆出了一幅打坐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