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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神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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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长途跋涉,墨阳终于是接近东荒神朝边界处。

    “翻过这座山林,就到了东荒神朝了,还真是不容易啊……”

    墨阳立于一棵古木之巅,放眼望去脚下尽是林木,远处山峦耸立,绵延不绝。

    这里是最后一道屏障,传说是由几位绝世大能,合力自远方搬运来一座山脉,用以抵御大荒妖族反扑。

    墨阳行走在山林之中,慨叹当年先贤所做一切,心中对于东荒神朝的向往更甚一分。

    “嗯?”

    墨阳五感本就过人,再加之时刻以灵气加持下,感知能力比起常人不知要强上多少。

    远方,一队人马正有说有笑赶来,目标显然也是翻越这座山峦,去往东荒神朝地界。

    “初来乍到,还是有人相伴较好,免得不识规矩,无故开罪什么人。”

    想起先前高天福嘴脸,墨阳略作思索之下,便打定主意。

    他闪身而过,穿梭在山林之间,很快便到达那队人马前方一公里处。

    不足半刻时间,墨阳便见到了那队人马。

    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身材魁梧,上身赤膊,一身雄壮肌肉袒露,到处布满狰狞伤痕,就连脸上都存有一条,自右眼下一寸距离延伸至下巴。

    “哦?有个孩子?看其衣着不似神朝之人,倒更像大荒遗民……”一中年女子道。

    墨阳一路疾驰,风尘仆仆,再加之不断与妖兽遭遇,身上沾染了不少鲜血,看上去邋遢无比。

    队伍中,一个稍显肥胖的男子走出,他身着铠甲,背负一把宽阔大剑,皱着眉头一步步靠近墨阳。

    “小子,你是何人?”

    墨阳闻言,清澈明净的大眼中渐显朦胧,颤声道:“阿叔,帮帮我。村子……村子被一头妖兽摧毁了……只有我一个人活下来了……”

    说着,他还自眼中挤出几滴眼泪,看上去可怜至极。

    男子微怔,仔细打量了一番墨阳,而后轻轻一叹,转头向魁梧男子走去,而后交谈起来。

    那中年女子缓步走来,她容貌不差,身材较好,身着淡黄色劲装,眉宇之间英气十足,颇有一种巾帼不让须眉韵味。

    “孩子,你叫什么?”她眼底露出一抹淡淡悲凄,瞥了一眼身后魁梧男子,而后温柔轻抚墨阳头颅。

    墨阳一一说出,同时将那只疑似金翅大鹏的妖兽特征描述出来,用以圆这个谎。

    黄衣女子闻言,笑容也是一怔,他们是一支狩猎队,长年与大荒妖兽打交道,听前者言语,亦得出些许端倪。

    但金翅大鹏这类妖兽实属罕见,且一出世便是绝世强者,少有如墨阳描述般这等境界。

    可见墨阳泪眼婆娑,年纪尚轻,身上到处沾满干涸血痂,看上去也不像是说谎。

    魁梧男子大步走来,他极为认真的审视了一番墨阳,而后道:“你不过蕴灵境修为,怎能在那等存在手下逃出生天?你欲何为!”

    他的声音很平淡,加之凶神恶煞的面目,已是一副不怒自威模样。

    墨阳为以防万一,先前以大部分血气封阻丹田,虽说大黄曾说过,万灵圣体任何人都窥探不得,但谨慎小心一些总归没错。

    “我……”墨阳面露苦涩,有些哽咽道:“族长说,我是村子里千百年难遇的天才,可我……”

    说着,他将自身血气外放,生机磅礴到吓人,惊得众人瞪大了双眼。

    黄衣女子叹道:“这等血气,体魄气力恐怕至少也要达到七万斤了吧?”

    后方几人闻言,倒是没有言语,只暗自点头,也算是打消些疑虑。

    事实上,蕴灵境的修行非常艰难,寻常人若无大机缘,终其一生也无法进境天灵。

    能够晋升天灵者,尽皆是天赋异禀,远胜常人之辈,体魄气力至少达到五万大关。

    大多数天灵境,都是此等天赋,包括队伍中的几位。

    就连如今这个作为队长的魁梧男子,蕴灵境时也不过将近六万气力。

    “难怪了……”魁梧男子轻声呢喃,而后不再言语,提防之心淡下许多。

    这等天赋,哪怕是放在那些大族中,都是不可多得的天骄,更遑论大荒遗民了,自然宝贝的不得了。

    狩猎队疑心渐减,直至最后无人多说一言,他们确实谨小慎微,但仅凭墨阳这蕴灵境修为,即便是如此天赋,也自信翻不起什么浪花来。

    经过一番交谈,墨阳这才知晓他们来历。

    东荒存世太久,人族多如牛毛,可却分布散乱,多数沦为妖兽血食,只有部分稍显强大些的部族才得以留存。

    神朝集大部分人族强者,于远离大荒妖族核心地域的西方创立,而后又搬来连绵山脉隔绝,以求自身安稳。

    如今多年过去,东荒神朝不再如初时势微,已有能力与大荒妖族分庭抗礼,相互对峙不落下风。

    近百年来,便有了无数如空海和尚那般游说之人,游走于大荒之中,寻觅大荒遗民,引导他们归于神朝。

    北漠万佛阙苦行僧一脉,便将这等担子主动承接大半,既为磨砺弟子心境,亦救遗民于水火。

    可这座山峦另一侧,神朝疆域已划分完善,已然没有多余城池及地域予这些遗民居住。

    且大多大荒遗民野性难驯,祖祖辈辈生活于苍莽之中,极不适应神朝生活。

    于是便出现了一个折中之策。

    大多数遗民幼儿,被送往城镇之中生活,他们如同白纸一般,比起父辈们更容易适应。

    至于其他遗民,则居住于山峦脚下,自行组建起一座座特殊城镇。

    那里没有城墙,没有律法,只有一座座风格不一的建筑,一支支血脉不同的遗民。

    并纳于外界,确实可获取些便利不错,可置换所需也要有一定资本。

    狩猎队一行,自此应运而生。

    正如这支队伍一般,他们的血脉并非尽为同支,但却因为食物,因为日常所需的灵石而聚集。

    东荒神朝为更易管理这些驳杂大量的狩猎队伍,制定下规矩,将这些特殊队伍分发下序号。

    有特有序号者,可凭此与神朝作交易,置换所得,比起与寻常商人不知要高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