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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了,诗诗得了鼻疽。 ”
“诗诗”是一匹漂亮的母马,通体雪白,身材娇健,而且还是母马中少见的耐跑的马。俗语有云:公马跑不动,母马无长力。这里说公马跑不动是指公马不好驯服,特别进入情期的公马,脾气暴燥,乱冲乱撞,如果前方有母马的话那更是不得了,完全不听使唤。史载:在安史之乱中,李光弼就对史思明用过让大量母马去勾引敌军军马,结果一下夺得数千匹军马,算是战史中的“美马计”。所以在古战场上用的大多是被阉割了的骟马。
母马的肌肉与内脏神经都不如公马达,较少能长途奔行,但“诗诗”是个例外,它创造过连续奔行六小时,路程近四百公里的纪录,当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可现在平时活泼的诗诗无精打彩,鼻孔中鲜红一片,不停流出绿色的脓水。
作为一名在甘兰独立骑兵连服役三年,又自幼在养马世家长大的孩子,陈思伟一看就知道诗诗得了什么病。
鼻疽是马群中常见的传染病,不但对马群会造成大面积传染,还可以传染给人。如果病情轻微还可以用土霉素治疗,但诗诗的情况显然很严重了,像这样的情况一般应当立即扑杀,避免它传染给更多的马。
陈思伟下不了手,他这一辈子都同马打交道,小时候看着父亲养马长大,服兵役又是在骑兵连,退役后又被分配到当地养马场工作,年纪虽不过25但阅马无数,像诗诗这么通人性又漂亮还能力堪比雄马的真的少见。
他翻开诗诗的眼皮,已经出现潮红,他花了十多天给诗诗连续注射土霉素,并用鼻疽霉素给它点眼,还用了不少父亲教他的土方子,都诗诗病情一天重过一天。终于站长给他下了最后通谍,今天必须对诗诗扑杀,以免变成传染源。
陈思伟揪心地难受,他记得当年他离开军队时与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军队咬着他的背包,眼泛泪光依依不舍,流露深切的恋主之情,那时他就忍不住泪流满面,现在要他亲手杀掉自己最喜爱的马,叫他怎么不心如刀绞。
站长看在眼里也不好受,低声道:“你要下不了手就明天让其他人做吧,今晚你再陪它一晚。”
当晚,陈伟思弄来最好的马饲料进了诗诗的隔离间,看着马最喜欢的美味诗诗也因病无力下嘴他更是难受,抚摸着它洁白的鬃毛低语:“诗诗,对不起,是我没照顾好你,我很想偷偷把你放了,但你出去也熬不了多久,只会病疼受更多折磨。明天一早,还是我亲手送你上路吧,别人动手我怕你死前还要受苦,希望你下辈子还认得我,如果你投胎做人的话,是男的,我们就做兄弟,是女人,咱们就结夫妻。哈哈……”
这句话出口他忍不住笑了,但笑着笑着又呜呜哭起来,靠在诗诗马背上,他不知不觉睡着了。
突然他被一个声音惊醒了,是一个甜美的女声,如银铃一般好听。
“阿伟,阿伟……”
他坐了起来四面张望却没看到人。
“是我,诗诗啊。”
他吓了一跳,一扭头看到诗诗眨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柔情万千地看着他,如果不看它的马相只看这对眼睛,仿如一个热恋中的少女。
“你你你……”陈思伟惊呆了,“你说话了?”
“不用怕。”诗诗头俯下来碰碰他的下颌,“阿伟,别为我难过,我只是大限已到。我其实本是天宫的天马,因犯了天条所以被罚下凡间受七七四十九道轮回之苦,现在,我轮回已结束了,要回天宫了,你该为我高兴才对。”
“天宫?天马?”他瞪大眼以为进了神话世界。
“不用奇怪,传说中很多事情都是真的,以后你就明白了。阿伟,你是在我在人间对我最好的人,我想问,刚才你说如果我转世为人你肯和我做夫妻是真的吗?”
陈思伟虽然被这离奇一幕震慑,但刚才的确语出至诚,毫不犹豫点头,“是真的。”
诗诗眼神中出现一丝娇羞之色,“那你愿意听我的话吗?”
“我当然愿意。”
“太好了。如果你想再见到我,我死后把我右前腿马蹄打开,里面有个印章,然后你带它去南城郊七十九号货仓找一个叫老钟的人,他会告诉你怎么做。还有,这事要保密,不要告诉别人。”
陈思伟还要问什么,但眼前的情景慢慢模糊起来,诗诗化作一片云烟消散无踪。
猛地他打个激灵醒来,才现是场梦,再一回头看身下的诗诗,已经伏在地上气绝身亡。
“诗诗,诗诗。”他抱着诗诗的脖子大喊几声,他想哭,但刚才梦中一幕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他想了想飞快取来刀具,狠心切开它的右前蹄。
“是真的!”他目瞪口呆地看到在它蹄内真的有一方小手指粗长的印章,通体金黄,周围隐起无穷龙凤之形,精美无比,再看纹章有“御马监印”四字,用钟鼎文写成,隐隐有光芒透出。
他正在离奇万分,站长敲响了隔离间的门,“阿伟你在吗?”
“在。”他想起诗诗说要保密,急忙收起印章,站长推门进来,看到诗诗死在地上,叹了口气对他道:“诗诗死了吗?”
“是的,病死了。”
“这样最好,我也不忍心下手,找个好地方把它埋了吧。”
陈思伟独自开着货车把诗诗的尸体带到一处水草茂盛的地方,虽然心中诸多不解,但掩埋时还是阵阵难过袭上心头,这个怪异的印章,不论出于好奇还是对诗诗的感情,他下决心非要弄清楚。
埋完诗诗他火赶往城南郊,这里是一片仓储之地,他没花多大力气就找到了七十九号,这是个小型的货仓,看上去很久没人用过了,大门锈迹斑斑,虚掩着一推就开,里面空荡荡的只有灰尘和蜘蛛网。
“有人吗?”他大叫几声但无人回应,但隐隐听到后院有动静,到后院一看这儿居然拴着两匹马。
“好马!”他一看就眼前一亮,以他多年经验看得出,这都是雄骏的千里马,半身漆黑半身白,肌肉强健隆起,毛光亮,气势昂扬,这是一匹血统纯正的大青山野马,人称“乌云盖雪”,耐跑度又快,出名的马界长跑冠军。更难得两匹一模一样,看样子还是双胞胎。
他百思不得其解,这货仓是养马的地方吗?这么好的马怎么拴在这啊?
他见两匹马看上去性格驯良,便想抚摸,但一靠近马匹立即嘶叫飞蹄,不许他靠近,眼神凶狠傲慢,俨然有王者之态。
可这反倒激起了陈伟思的斗心,他一向以自己驯马能力为傲,想当年在军队时他被分到一匹性子最烈的马,他花了好长时间软硬兼施,为了练好马架子,他不用马蹬只靠双腿夹住马腹,练得两胯间鲜血淋漓,由于马性子烈还常常被甩下来,鲜血粘得衣服都脱不下来,可他从不叫苦,硬是把这匹烈马驯得服服帖帖。
在他看来马都是通人性的,光是强力压制绝不是好办法,他视马为战友,白日驯马,一到晚上就为它喂食梳毛,还给马按摩增强其血液循环,尽心尽力,终于烈马不光被他驯服,并对他无条件信任,待军队比武马术表演,他总是成绩最好的一个。
他向“乌云盖雪”晃动手指,嘴里出呜呜的声音,这是他自创的“马语”,他知道什么声音能让马感觉到友善而非敌意。果然,烈马虽然四蹄还在奔腾但没有再保持冲撞之势,竖着耳朵转来转去,似乎对这声音有感应。
慢慢的,他手贴上去顺毛抚摸,时而手掌时而手背,看似几个简单的动作其实大有技巧,马也变得越来越安静,渐渐地只有几声轻微的嘶鸣,他开始加重力道在马脖揉搓,见马没有反感,又加重几分,终于在一次长长的抚摸后,他按上马腹一跃上了马背,马只是轻微挣扎几下就没动了。
“好马啊。”他拍拍马脖子,此刻坐上高头大马真有种雄视四方的感觉。
忽然他身后响起一个雄壮的声音:“不错啊!”
陈伟思一回头被眼前的景像吓了一跳。只见一个高大的壮汉,生得虎背熊腰,眉如刷板,眼赛铜铃,一脸大胡子活脱脱一个猛张飞的形象。更离奇的是,他居然抱着一匹马。
他抱的可不是马驹子,而是一匹成年雄马,通体花斑,高有两米,头部正狂挣不已,但四蹄被大汉紧紧束在怀中不能动弹,这简直是天生神力,试想普通人就算举一匹马起来都得力大无穷,而这大汉抱的是一匹性子极烈,有着大宛血统,有马中花豹之称大宛野马,他那两臂之上,怕得有千斤力气才做得到。常言道从来只见人骑马,何曾见过马骑人。今天可是大开眼界。
陈伟思看得目瞪口呆,那大汉哈哈一笑:“小黑可是匹烈马,我让它们听话都花了足足一天,你一会儿就能骑上它,年青人,有一套。”
它说的小黑应该就是陈伟思胯下的马,大汉说完一松手,马中花豹腾地跃起,四蹄在地面蹦踏一阵,怒火万丈地挥蹄向大汉踏去。
“放肆!”大汉一声怒叱,声如雷鸣,震得烈马居然倒退一步,大汉向它做个钳制的动作,它吓得又倒退一步。
“这个小豹子!”大汉对陈伟思笑道:“烈得要命,弄了半天也不听话,又急着弄回来,结果变成马骑人了,见笑见笑。”
陈伟思跳下马来,“请问阁下是……”
“叫我老钟就行。”
“你就是老钟,请问你认识这个吗?”他亮出怀中的金印。
老钟一看这金印面色变了,忽然扑通跪地,“属下钟怀安,参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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