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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了断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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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秦坐在车里,看着何之风下车,心里觉得奇怪,今天的何之风回来的时候竟然在笑,他实在是不懂。

    “你今天很高兴?”

    何之风回身关上车门,冲他一摆手:“还算好。”

    不,不应该说是高兴,他在笑,却不一定是高兴。夏秦细细揣摩着,可是还是猜不透。

    说起来,他看到了以前何之风的经纪人,是另一家娱乐公司的,听说放走了何之风之后,他就基本上没有带过艺人了,现在好像很清闲,他也许该找个时间跟那一位交流交流。

    “那么,明天再来接你。”

    《花开时》明天就要开始拍了,有的剧组喜欢提前一两个月拍定妆照之类的,可是徐彻是个很讲效率的人,一开机就不会停下,想要一口气拍完,一向被圈内的人戏称为“魔鬼导演”,《花开时》是一边拍一边播的电视剧,本来就是偶像剧,不算很长,拍起来也快,都是现代的设施设备,不像是拍古装戏那么麻烦。

    这次是东宇卫视接下了《花开时》,会在拍摄一个月之后开始播放电视剧,开始的时候是一周两集放松,等到剧组杀青就会以正常的每日一集播放,所以他们杀青之后没多久,整个电视剧的效果就会出现了。到底收视率和好评度怎样,很快就能够知道。

    何之风给夏秦挥了挥手告别,接着走到了自己的公寓楼下,他摸出手机,翻开信箱,看到里面的那条短信,进了电梯,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脑海中那些记忆不断地冒出来,按也按不下去,他任由记忆淹没自己,直到电梯门“叮”地一声开启。

    走出电梯的时候,他站在走廊的那一头,按下了回拨键。

    “滴滴答答滴答答……”

    永远是这样简单的调子,他曾经说,越是简单的歌越是难唱,他喜欢简单,希望有一天能够写出那种动人心魄的歌来。

    他还说,他写他唱,就这样一直一直……

    只可惜,他还在写,他却已经不再唱。

    只可惜,他还在写,唱的那个人已经不是他。

    不,其实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

    何之风无意识地挑唇,那边终于接通了。

    “……之风……”

    这是陆青越的声音,带着几分难掩的沙哑,是他曾经听惯了的声音,用这样的嗓音,喊着他的名字。不过这声音几乎已经消失了两年,再听到,他已经觉得很陌生。

    何之风抱着手,呵地轻笑了一声:“你不是说想谈谈吗?”

    他的冷漠,似乎让对方猝不及防。

    过了很久,陆青越才道:“我不想跟你在电话里谈,你不会听我说的,我来找你。”

    也是,上次在这里遇到陆青越,看样子不是什么意外了,他大约跟自己住在同一栋公寓。

    于是何之风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他挂了电话,拿出自己的钥匙打开门,回身却虚掩了门,连他新的手机号都能够查到,自然也该知道他住在哪里这种简单的事情,何之风拉开酒柜,想要倒一杯酒来喝,可是却发现柜子里空空如也,这才想起他已经习惯不喝酒的日子,就算是偶尔想喝,也会克制自己,会到下面的酒吧去喝,酒柜早就被清空了。

    他看了许久,还是关了柜门,去饮水机里倒了一杯水,还端着没来得及喝,敲门声就已经响了起来。

    “进来吧,门没关。”

    何之风没有想到他来的这么快,一抬眼,看到那扇门被慢慢地推开,那个前些天在电梯里与他碰面的男人就慢慢地出现在了门口。

    何之风表现得很自然,他走过去,从盘子里翻出一只玻璃杯,给他倒了一杯水,放在客厅中间的茶几前面,对着那男人一比手势:“请坐。”

    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那水杯所在位置的对面。

    陆青越,堪称是歌坛最有名的作词作曲,才华横溢,曾经帮曾经的“歌皇黎家”作词,填词一首据说是十几万,还是最普通的那种,不过都是谣传的,到底是多少谁也不知道。

    圈内作词首推陆青越,何之风刚刚进入歌坛,还是个愣头青的时候,陆青越的才华几乎就已经得到了所有人的承认,他成名得太早,才名太高,可是为人谦和,从来不端架子,在歌手之间的人气向来很高,刚刚进歌坛,还是个新人的何之风也只是能够远远地听着那样的名字而已。

    何之风没有想到,他后来会跟陆青越合作,准确地说是,那个时候的陆青越,会看中他。

    此时此刻,当初那个风云的男人,现在也风云着的男人,似乎褪尽了自己一身的繁华,就那样坐了下来,高领的毛衣,松松挂在眼前的黑框眼镜,古板又入时,被镜片遮住的眼睛很亮,眼神却很暗淡,他双手手肘搁在膝盖上,十指却交叉,握住了手,然后放到了自己的下巴上。

    成熟的脸廓,上次见到的时候看到的青色的胡渣已经消失干净,他整个人都透着几分爽利,就算是此刻情绪低落,他那眼神流转之间也带着几分灵气,是那种文人特有的气质,尤其是,他是个久负盛名的才华横溢的作曲人。

    “我以为,你会直接不理我。”陆青越沉默了许久,看着何之风,然后才说话。

    何之风手捧着水杯,却看着那道虚掩的门,淡然道:“我跟你,又不是什么仇人,何必闹到那个地步?以后都是不会有交集的人了。”

    陆青越听前面半句的时候,心就已经沉了下去,他太了解何之风,他说不是仇人,后面隐藏着的意思必定是“也不是朋友”,更何况他根本没有打算跟他卖关子,后面半句直接就说了,那样冷淡绝情地说了——不会有交集的人。

    他转战影视圈,将自己撞得伤痕累累,他以为他会回来,所以他一直忍受着内心的熬煎,停留着等待,可是他向着远方走,就算跌跌撞撞也绝不回头,如今他碰壁多了,似乎也看到了光,何之风要红了,他比什么人都清楚。

    陆青越伸手,端着那一只冰冷的玻璃杯:“你何必这样绝情?我说过了,那是误会。”

    “我也知道是误会,可是就让这个误会继续下去有什么不好?”何之风摇晃着玻璃杯,就像是摇晃着红酒,姿态闲雅,“你知道,我原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我也不想再跟你纠缠不清。”

    纠缠不清。

    陆青越真觉得心冷,他的笑也冷:“你没心没肺没心肝,我之前竟然喜欢上你,将自己陷于自己这个境地,还真是够蠢。”

    “不要总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本质上来说,你我都没有什么区别。你想着跟沈闲逢场作戏的时候把我置于何地?我这人小肚鸡肠,容不下那么多——更何况……”

    更何况,他已经为那一场所谓的“误会”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远离了曾经那个光耀的舞台,甚至也不再唱歌,他甚至不想再看到过去自己的那些歌和唱片一眼,沉沦堕落,直到现在才有起色,然而刚刚有了起色,陆青越又来了。

    陆青越对当时是新人的何之风感兴趣,他什么也不懂,甚至还从心底仰慕这个才气纵横的前辈,事实上陆青越也的确帮了他很多,可以说没有陆青越,他在歌坛的路不会那么顺利,陆青越有自己的人脉,还有足够的才华能够帮助他,他唱着他写的歌,那些为他量身打造的词,似乎轻而易举地就红了。

    本来这些都是相当残破的记忆了,何之风已经快要想不起来,他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地丢弃掉这些,可是一看到陆青越,这些东西就像是满山的蔓草,疯狂地填满了他的大脑,让他一刻也不得闲。

    烦。

    如果可以,他真想就这样一把火将那些东西全部烧掉。

    “……你从来不听我解释。”陆青越嘲讽地一笑,接着像是灌酒一样,将杯中的水喝了一大口,放下的时候才意识到,何之风这里没有他最喜欢的白兰地,这是他最讨厌的纯净水。

    那个时候,他很想哭,是什么让他们走到了如今的这一步?

    何之风始终平静极了,看着陆青越将他自己的脸埋进双手之中,一副颓废的模样,“我听过你的解释,也相信了,可是过去的事情我说得很清楚了,我们之间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本来也没有什么过于亲密的关系,一开始是你情我愿,分手的时候不也该是这样双方好聚好散?陆青越,你潇洒一些,别让我看不起你。”

    陆青越摇头笑,他还能怎样潇洒?

    “之风,何之风,到现在,我才知道你当初不是跟我开玩笑。”

    “我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也常常开不起玩笑。我的世界跟你们不一样,陆青越,你早该知道,你自诩比任何人都了解我,可曾知道我的真面目?说我忘恩负义也好,没心没肺也罢,你知道的永远是你知道的,我了解的也永远是我了解的。过去的交集已经消失,今后的交集,也一起掐灭掉吧。”

    陆青越当初看中何之风,不过就是个玩笑,那个时候的何之风太认真,以为他真的喜欢自己,还像个傻子一样高兴得不得了,后来认清楚了,知道他是逢场作戏了,并且又跟一个沈闲逢场作戏了,他才知道——原来逢场作戏是这么回事儿。

    可是当他告诉陆青越,一切就这样结束的时候,陆青越竟然说他不是在游戏。

    其实是不是逢场作戏,那个时候已经不重要的,何之风是一个容易对眼前的一切生厌的人,就算是一场误会,印象已经被破坏,就像是现在的商照川一样,就算商照川后来跟他道歉,可是他永远也不会对这个人抱有百分百的好感。对陆青越也是这样,印象一旦被破坏,其他的也就跟着崩塌。

    再加上,还有一个沈闲,什么也不懂的沈闲,跟当初的何之风是多像?他那个时候看到沈闲,就觉得自己是看到了什么也不懂的自己。沈闲那个时候新得不能再新,甚至他都没资格见到何之风,可是就是因为这样一个新人——何之风与陆青越之间出现了无法弥补的鸿沟天堑。

    那是一道巨大的裂缝,将原本合作亲密无间的两个人,隔在了两边。不同的是,何之风潇洒地、没心没肺地对陆青越说结束过去,然后一个人,一头扎进对岸的无尽黑暗,不再回头,尽管挣扎,却始终不回望,而陆青越只是站在那道鸿沟旁边,一步也不曾离开,就那样看着,折磨自己。

    所以何之风才说,让他潇洒一些。

    陆青越没有想到,这场谈话还未如自己打算的一般开始,就已经走向了终结,他的那些话,都不能再说出口了。

    因为他在意的人已经不在意他,这不过是一段在何之风的眼中已经过去的感情。

    “你真的不再回歌坛?”

    何之风闻言垂眸,按住深口玻璃杯的杯口,“回不去了。”

    他做得比任何人都绝,抛弃过去,如何能够做到?光想想是不够的。

    歌坛的何之风其实是个狠角色,不是良善之辈,只不过他能够对别人狠,也能够对自己狠。

    夏秦曾经发现何之风的嗓子有问题,那大半是他自己自残的结果,现在说话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唱歌的话,有的特殊的音域上不去。至于剩下的原因……

    何之风忽然笑起来,问道:“你何必留恋过去,我看沈闲就很好,我偶尔听到他的歌,声音很纯很清亮,该有爆发力的时候也能上去,你给他写的歌不对。”

    陆青越叹气:“你还不知道我吗?”

    “是啊,我还不知道你吗?沈闲于你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其实与我无关,我只是觉得,跟你断,就应该断个干净。你别纠缠,我不留恋。”

    陆青越为沈闲写的那些歌都是一个类型的,现在的沈闲已经比当初的何之风走得更远,似乎很快就有一颗巨星升起,可惜不是昔日的何之风。

    不过他每次听到沈闲的歌,总是会笑,可是笑完了又觉得眼角有泪,因为沈闲,就是他昔日的影子——陆青越大约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觉得沈闲很可悲,却依旧不会觉得此人可怜。

    不喜欢沈闲,这是第一印象决定的事情。

    何之风还曾经欺压过当时是新人的沈闲,这些事情他没少做过,不过那个时候是不懂事,还有陆青越在一旁兜着,什么事儿都没出,也不会有人捅出去炒作。

    说起来,过去的何之风就是个渣。

    他想起自己对迟时雨说的那些话,竟然有些迷茫。

    ——何之风走神了。

    陆青越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刚刚张开的嘴便闭上了,他看着何之风,看着他眼底露出来的那遮掩不住的迷茫和困惑,心中却痛得窒息,这样的眼神,分明是想到了别人。他想到了自己遇到过几次的人,那个时常出入这栋公寓,被媒体炒作说跟何之风关系很好的那个——迟时雨。

    果然已经是时过境迁,他以为这个人撞得头破血流了会回来,他可以顺理成章地接住他,用自己的怀抱温暖他,可是何之风走得这么决绝,不曾回头,他在前行的道路上,遇到了一个比他更优秀的人。

    已经完了,不可挽回地结束了。

    何之风始终是淡静的,回过神来的时候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他双手交叉到一起,对着陆青越抱歉地一笑:“好像走神了。”

    “是……”陆青越不知道该说什么。

    何之风一看时间,然后道:“当初我打压沈闲,也是我不对,不过都已经过去了,我与他恩怨两清,你带着他,尽管往最光亮的那条路上走就好。我不会嫉妒,也不想看你们,因为我何之风,也有自己的路要走,不想再看到你,还有他,出现在我的视线之中,以后如果看到,就当是陌生人吧。时间也差不多,你该走了。”

    陆青越认识的人之中,下逐客令下得如此理所当然的只有何之风了,不给人拒绝的理由,他也实在找不到再坐下去的理由。

    于是站起来,走到门口,临到走了,却又说了一句:“也好,我也不希望你跟沈闲再有什么牵扯。”

    接着他走出去,带上了门。

    何之风握着水杯,细细揣摩了他这句话很久,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忽然之间一声冷笑,竟然直接摔手将手中的玻璃门砸到了门上,“啪啦啦”地那些碎片就跌了一地。

    他舔着嘴唇,然后牙齿刮过下唇,仰着坐进沙发里,双手按在扶手上,眼神中带着平静的冷厉,“陆青越,过了这么久,你还是个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