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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拐个土狗去喝汤

作者:江城大狗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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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别的凡人聚居城市相比,鄞城修仙的氛围更浓厚一些。据梅梅所说,这里的凡人信奉命格,天理,占卜,这样的氛围造就了鄞城的药城地位。

    鄞城周边诸多城皆建于赤鳞平原,因为富含矿物铁以致土壤呈红色而得名,鄞城地处赤鳞平原与分阳岭山地交界之处,土地资源匮乏,水资源稀缺,故而城中从事农业者甚少,九成定居者皆从事商贾。

    建城之初,随着赤鳞平原上其余诸城的铸铁业的发展,人口得以增加,患病者数量也逐年增加,鄞城的早期先民发现了可以从分阳岭以东的昆仑山脉,以北的无涯山脉上获得到稀缺的珍贵灵植,从而制成灵药贩卖给赤鳞诸城。数百年来从中获利者不计其数。

    有获利之处便有风险,漫长的运输之路上险象环生。无论是风雪、冰雹,还是时疫、毒瘴,随时都有可能夺取运药者的性命。所以每逢出行,商贩皆要去卜者处算上一卦,进奉些卜金,好提早知晓路上的风险。若是卦象显示大凶,甚至会导致全城的运药停上些时日。

    可以说,鄞城中的占卜与药业相辅相成,彼此伴生。

    因为前段时间的大雪,鄞城进入了休眠期,而这雪季刚刚过去,城主便迫不及待的号召天下灵药,共襄盛会。

    拍卖会上往往会出现鄞城珍藏的珍贵灵药,以及各方修士收集的天材地宝。当然了,修士与凡人的需求大相径庭,故而拍卖会分明场与暗场,明场面向普罗大众,暗场则多面向修士。沈东篱现在正在逛着的,便是开幕会当日的明场。会期只有十天,想买什么自然是要趁早。

    会场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鄞城方方正正,城的正中是广场,方方正正,地面铺设用的是上好的汉白玉,排水道做的极好,前几日刮风下雨丝毫没有造成积水。最为重要的是,从今日开始,在鄞城可以使用灵石。要是再让沈东篱去典当首饰,只怕回家要遭到沈大管家的严刑拷打。

    沈东篱给梅读舒使了个眼色:“梅梅,你看看周围的女修士,可有一个你看得上眼的?”冷霜将梅读舒抱了起来,瘦小的梅梅在冷霜的怀里竟然有些羞涩。

    “都没有我冷霜小宝贝好看哩。”梅读舒习惯性的摇起了尾巴,两只宽阔的耳朵立了起来,眼神清澈的看着冷霜,仿佛很认真地在等冷霜回话。

    沈东篱瞥了眼色性不改的梅读舒,看在他是一只柴犬的份上,嘴甜的柴犬真可怕。

    “仔仔细细的用你可爱美丽的大眼睛去勾搭在场你觉得好看的女修士,”沈东篱补充道,“但凡是带着男伴不依不饶想要买你的女修士,都有可能是潜在的重要角色。”

    梅梅好奇地歪着脑袋问道:“我魅力十足明朗可爱的主人你是怎么知道的呀?”

    沈东篱忍住了想摸狗头的双手:“人傻就要多读书,不懂套路就会被套路。”沈东篱取出一只秀气的项圈,毫不费力的给梅梅套上。“若有人想要逗弄你,你就向我们跑,这个项圈会告诉你我们在何处。”

    “如果你擅自逃跑的话,”沈东篱挂上了标准的圣洁微笑,“你大可试上一试。”

    可怜的小土狗感受到了黄泉地狱般的寒意,冷得它直哆嗦:“梅梅才不会离开漂亮主人哩。”话音未落,已经没了狗影。

    沈东篱看着梅梅走远的方向喃喃自语道:“只可惜屁股不够翘,否则真是天下女修无敌手。”

    越是靠近山门,沈东篱越是觉得可用之人稀少。看来鄞城之后得加快脚步,她可不指望区区一个陈腾一只土狗能够将沈明珠拉下马。而她一旦进入山门,则意味着时时刻刻需要堤防着沈明珠,而她还没有找到能够解决魔功与正道相容的功法,沈东篱无数次告诉自己,不能着急。

    像她这样不为天道所喜爱的炮灰女主,连活着都很费力。这样的逆天而行,更要时刻紧惕,万分当心。

    若是可以,沈东篱自然是愿意如同往昔一般过得轻松快活,自在逍遥。

    “小姐,这灵草我看可以。”冷霜指着一株灵草说道。沈东篱放下心思,转眼望去,这不就是普通的冰露而已?

    “姑娘好眼色,这冰露乃是前些天老朽从另一位姑娘手上取得,那姑娘让老朽帮了点小忙,便给了我这上好的冰露。听说这冰露乃是用天山圣水悉心浇灌而成......”

    “尽吹牛,霜儿我们走。”沈东篱头也不回便作势要走。

    摆摊老头倒是急上了,若不是他没有灵石去那暗场何苦在这明场与这些凡人周旋,他若再不凑些灵石,只怕是暗场的好物都被人淘个精光。“姑娘姑娘,且慢,十一枚下品灵石你拿走便是,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这价格倒是一般冰露的价格,可以。沈东篱不耐的转身:“这才是正经卖东西的样子,现在有些修士就知道编故事骗人!”沈东篱表现得就像一个无知被骗受伤害的少女。

    “十枚下品灵石,我还要捎上一件不值钱的小物件。”沈东篱坚持道。

    老道着急回本,连声说道:“可以可以。”连忙送上一枚玉盒,要将冰露包起来。“慢着,我才不要这俗气的玉器,你给我用水晶包装起来。”沈东篱表现得越是任性,老道越是俯首帖耳,真是奇了怪了。

    沈东篱故作无意的在老道摊头上梭巡上几眼,挑挑拣拣好不快活,最后将手放在一枚精美的镯子上,似是犹豫了片刻,最终挑上了一枚金质的书签。

    “这叶子形状甚是好看,我要了。”老道看了眼,的确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件,他还以为这小姑娘会挑上那看似古朴无华的储物镯子。看来,这小姑娘与这镯子无缘。

    沈东篱将书签收入囊中,转手将水晶盒交给了冷霜,冷霜转手化出一寒冰玉盒,将水晶盒至于其中,这冰露的确有些不同,若是刚刚用普通玉盒放置,只怕已经是药效全失。

    她虽然无半点修为,却是有一双破妄之眼。镯子虽好,只怕是她刚一沾手,便有可能沦为被夺舍的对象。

    论心计,现在的正道人士,真是比她们魔修还要厉害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