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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神隐纪元,第五万九千八百六十四年,距离诸神遁入无尽虚空已经过去了将近六万年之久。
诸神遗留了最强大的宝物,最巅峰的功法,成就了无数强者。仙门云集,万道归宗。
对修仙者来说,这是最好的时代。
对凡人们来说,这是最坏的时代。
......
在遥远的小商界中,黑石山脉犹如一条巨大的黑龙,蜿蜒盘旋十万里。
摩云峰如同张狂的魔爪,直冲天际,山峰之下,无数凡人奴隶像蚂蚁一般,辛勤的开垦着。
这里是一座古老的元石矿洞,隶属于修仙大派白莲宗。
矿洞上空,数十个白衣飘飘的修仙者飘浮在飞行法宝之上,俯瞰着下面的修奴们。他们有的驱使飞剑,有的乘坐祥云,说不出的潇洒惬意,脚下的凡人对他们而言,如同蝼蚁。
如今天地之间元气充盈,就连凡人也能轻松活上一百多岁,但对修仙者来说,百年时间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眼看金乌西斜,天色渐晚,众修士便准备回归洞府。
“喂!天上的帅哥,快看呐!我又挖到了一块中品元石!”
随着一阵清脆的叫喊声,从修奴之中跑出来一个眉开眼笑的少年,挥舞着一颗乳白色的元石又蹦又跳。
修士宋明忍不住皱起眉头,又是这个家伙?他运气倒是真好,今天已经是第三块中品元石了。
宋明一踩脚下飞剑,从半空缓缓落下。
“小子,教了你多少次,不要叫我帅哥,叫我仙长!”
“哦,对对对,仙长仙长。”
这少年浓眉大眼,一身古铜色的肌肤,鼻子又大又挺,言笑间令人生出亲切之感。
宋明右手一伸,那颗光泽温润的元石便凭空飞进了他的手心。
“恩,确实是中品元石,不错,今天晚上赏你吃肉。”
“那个......仙长,能不能赏点别的?”少年搓着手,一副鬼灵精的样子。
宋明额头上青筋一冒:“唔?”
“您帮个忙,送我回地球好不好?”
“臭小子,你再敢说一次!”宋明将飞剑一挥,一道寒光落在那少年脚下,划出深深的裂痕:
“别再跟我提什么鬼地球了,要不是看你有点功劳,我早就砍了你的脑袋,滚!”
那少年望着脚下那道恐怖的剑痕,不禁心头狂跳,只好低着头走开。
“喂,我说丁隐呐,你咋老是这么神神叨叨的?”他身边的矿工老杨头低声嘟囔着:“什么天球地球圆球扁球的,你就是个挖矿的,你还想上天?”
“你懂个球,别烦我!”少年丁隐闷声骂道。
“嘿,你个丁大鼻子!”老杨头捡起一颗石子丢了过去,笑道:“喂,地球到底是啥?”
“啥都不是!”丁隐蹲着身子,把头深埋在双手之中,心里那个苦啊!
人家是穿越我也是穿越,我这穿的都是个什么鬼?
都说穿越必定成废柴大少爷,那好歹也是个少爷啊,我怎么就这么命苦,穿越成个奴隶,还是最低等的修奴!老天爷,你到底看上我哪儿了?我改还不行吗?
想起地球上的亲人,丁隐的眼角湿润了。
父母都是农民,辛辛苦苦供丁隐读书,警校毕业之后本以为可以让他们享福,但怎么都没料到会发生这种事。
丁隐虽是穷苦出身,但他长相帅气,工作能力也强,还在城里结识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第一次带女友回家过年,还没进门,看到那破旧的老房子女孩就皱起了眉头。
父母欢天喜地的做了一桌子菜,女孩只看了一眼,当场扭头就走。
丁隐追出去,你猜她怎么说?
“这是什么东西?是人吃的吗?你们家怎么就穷成这样?这怎么能过日子!”
“我真是......怎么就看上你了,别说了,我们还是分手吧,来回的车费钱你得给我,买给你父母的礼物我就不要了。”
“你可不要怪我,我不是为了钱才跟你分手的,我要求的是生活质量,生活质量!你懂吗?”
“算了,跟你说这些都没用,你这个连卧铺都不舍得买,只坐硬座的家伙,我是真心服了。拜拜!”
那天晚上丁隐喝了很多酒,他伤心,不是为了女人,而是为了父母。
他这辈子都没喝过那么多酒,喝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当他醒来的时候,就来到了这个地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可怜得只能穿条裤衩的奴隶。
丁隐忍不住仰天长叹:“谁敢比我惨!!”
......
小商界有大大小小一百零八个修仙门派,此处矿洞属于其中一个古老门派,白莲宗。
矿洞中总共有两千多个凡人,都是被白莲宗强行抓来开采元石的,很多人全家老少都在这儿生活着。
修奴们睡觉的地方就在矿洞之内,这里的矿洞跟地球上可不一样,简直大的离谱。
听同事们说,额不对,应该叫矿友,整个黑石山脉有几十万凡人修奴,像这样的矿洞有成百上千个,他们开采的这个是最古老的矿洞之一。
因为太古老了,矿脉的含量已经不多,所以元石的产量也很低。
他们的居所是用木材搭建的棚屋,一个棚屋住着几十个人,不分男女老幼。
到了晚上,有些夫妻当着众人的面就开始做造人运动,最多也就找块破布挡一挡,根本没人在意。作为最低等的修奴,他们的心里早已忘却了尊严二字。
矿洞里本是没有光的,但是洞顶上悬挂着两颗耀眼的珠子,散发着幽幽的银光。
老杨告诉丁隐,这颗宝物名叫‘月光石’,据说一颗就价值数百两黄金,但对于修士们来说,黄金白银就如同泥沙瓦砾,他们要的只有元石。
在边角的一处棚屋中,丁隐靠墙坐着,手里拿着两个馒头,以及一块不知道是什么怪兽的肉,大口大口的啃食。
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好几个月了。无可否认,他现在的这副躯体很不错,高大健壮,相貌堂堂,一身古铜色的肌肤,用地球上的话来说这叫型男。
更让他开心的是,这个身体天赋异禀,记忆力超群,比他当初在地球上的时候要强很多。
俊朗的面孔加上过人的心智,如果是穿越到某个世家大族,丁隐相信自己一定能混的风生水起,可在这个鬼地方,完全看不到一点希望。
“你个贼老天!我丁隐就不信邪了,等哥混出个人样一定要破天而出!”他一边恶狠狠的啃着兽肉,一边咬牙切齿。
过了一会。
“咿呀......丁丁......咿呀......丁丁。”身边传来娇柔的童音,穿着一身破烂衣裳的小女孩摇摇晃晃的跑到丁隐面前,盯着他手中的肉流口水。
“念念,不要叫我丁丁嘛,多难听,叫哥哥!”丁隐宠溺的抱起小女孩,撕下一块肉让她吃。
小女孩皮肤黝黑,尖下巴,一双大眼睛像宝石一般闪亮,如果有条件稍微打扮一下的话,绝对是个小天使。
“咿呀......果果?”
“哥哥,不是果果,唉。”
这是老杨头的孩子,她母亲原本也是这里的修奴,在矿洞深处做工时死了,大家都喜欢她,特别是丁隐,更把她当自己妹妹一般看待。
老杨头对人生已经麻木,这孩子连个名字都没有,于是丁隐就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念念’,意自念念不忘。
小念念一点一点的咀嚼着手里的肉块,长长的睫毛呼扇呼扇,看得人心疼。丁隐随手拨动着她的一头乱发。
咦?这孩子的头发有点奇怪啊?
丁隐用手指沾了点口水,拉着念念的一小撮头发用力一抹,他发现这孩子的头发居然是蓝色的,难道她是什么奇特的种族不成?
他正看得出神,棚屋里的修奴们开始取笑起来。
“丁大鼻子,你这么喜欢老杨家的丫头,干脆收她做女儿算了!”
“老洪你说错了,他是想收她做老婆咧。”
“说的对哦,这小子也才十五岁,等个十年八年也不迟哦。”
“哈哈哈!”
丁隐拿起手上的肉骨头就丢了过去,笑骂:“你们这帮蠢货,一个个都想上天是吧?”
一直闷不做声的老杨头忽然翻了个身:“阿隐,你把念念带走吧!”
丁隐一愣:“什么?”
“你带她走,做老婆还是做妹妹都成,反正......反正我也养不活她!你年轻,身强力壮,她跟着你还能多活几年,就算是做奴隶,总比死了的强。”老杨头说着话,脸色木然,无悲无喜。
丁隐静静的看着他,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身为一个修奴,命运本来就不在自己手上。
“行了老杨,你说的都是什么话,我早就把念念当自己亲妹子了,只要我有一口饭吃,就不会让她饿着。”
“好,好。”老杨头咧嘴一笑,比哭还难看。
“果果,果果,念念要听故事,要听故事!”小女孩缩在丁隐怀里撒娇。
“念念乖,不是果果是哥哥......恩,我给你讲一个丑小鸭的故事,从前,有一只小鸭子......”
夜渐渐的深了,丁隐搂着念念小小的身躯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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