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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铭从脏乱的出租屋中悠悠醒来,第一眼便看到了桌子上那红艳艳的请柬,请柬下面,摆着数十个廉价的空酒瓶子。
断层的记忆纷至沓来。
昨天晚上,乐清挽着那个已经开始秃顶的男朋友,一脸郑重地给曹铭递过来这张请柬,上面刺眼的喜字宣布了曹铭和她长达八年爱情马拉松终于到了尽头,彻底结束。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他拿出藏在枕头下面的全部积蓄,三十五块,全部买了酒,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
他知道,只有自己在喝醉的时候,才能彻底暂时逃避掉这令他绝望的世界,也只有在那种状态,他才能重新看见乐清对他言笑晏晏。
但美梦终有醒来时,冰冷的现实让他再次陷入痛苦。
翻开烫金请柬,时间是今天晚上,地点是市区的五星级凯越大酒店。
去还是不去?
去?
现在穷困潦倒,合伙开的公司终究是没走出c轮死的融资魔咒,倒闭之后,欠了一屁股债,每天吃泡面都算计着买超市打折后的,礼金都凑不上。
不去?
人家特地登门送请柬,自己缩着头不去实在不是他曹铭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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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分手是曹铭先提出来的。
乐清听到之后难以置信,死活不肯,等她看见曹铭亲自挽着一个妖艳女子进入宾馆之后才心如死灰。
她经过了大半年的调养,才慢慢从分手阴影中走出来。
而曹铭,他其实是知道自己翻身无望,这才想彻底和乐清划清界限。
他不想再看见自己心爱的女人为了帮自己躲避讨债,半夜还要提心吊胆地为他和那些要债人周旋;为了两人的一日三餐,一年下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身新衣,就是面膜,也都是用厨房剩下来的干萎黄瓜草草了事。
历经人事的曹铭比谁都明白,没有经济保障的爱情,就像乍放鲜花,纵然花期再长,也有枯萎凋零的一天。
不言但看杯中酒,杯杯先敬富贵人。
他曹铭不想等到让彼此都有种贫贱夫妻百事哀的一天。
他心里有自己的计较:既然苦肯定要受,何必还要多牵连一个人?自己种的恶因,这恶果也让自己一个人吃就够了。
曹铭花了五十块钱,找了一个站街女,特地掐在乐清下班的路上招招摇摇去开房。
计划天衣无缝,他也得偿所愿,两人成功形同陌路。
有一种爱叫放手,这并不是只存在于烂俗歌曲中的剧情,至少曹铭活生生地用自己的行动表达了这种爱的方式,只不过其中的滋味是那么的酸刺。
华灯初上。
曹铭终究来到了凯越。
婚礼在二楼大厅举行,里面人影交错,衣冠楚楚,只有曹铭邋邋遢遢,不修边幅,草草地穿了一件体恤。
体恤是当年乐清第一次兼职的钱给他买的,这些年他洗了无数次,上面的图案早已经模糊不清,但是一直没舍得扔,今晚他骚情发作,想让它陪自己吊唁一下这狗娘养的青春和狗娘养的生活,还有这已经刻在他骨头上的爱情。
乐清看见他身上的衣服,神情一震。
“新婚快乐。”
世上闲愁千万斛,不教一点上眉头,所以曹铭说这几个烂俗又狗血的字的时候,神情平静,不悲不喜,仿佛看淡,不留于心。
乐清咬着嘴唇,怔怔地盯着眼前的体恤,目光执着:“我不需要你的祝福,我只想要你一个答案。”
曹铭不解。
乐清抽着鼻子道:“跟我分手,你后悔过吗?”
曹铭看了看边上脸色已经很难看的新郎官,无奈一笑:“现在问这个有意思吗?”
“有!”
曹铭忍住心中的悸颤,脸上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表情:“我这人你是知道的,做事情会有遗憾,但从来不后悔。
再说,一个人多好,想干嘛干嘛,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乐清眼角泛红,突然提高声音:“你骗人!你要是真这样想的话,你干嘛还留着这件衣服?”
她盯着那件早已经破旧的体恤,仿佛看见了无数个和曹铭一起度过的心酸而快乐的岁月。
边上被声音吸引过来的人群窃窃私语,对李曹铭指指点点。
谁知曹铭两手一摊:“我也没办法,其他的衣服我都没洗,也就这件算干净的,我只能穿这件了。”
周围的人一阵窃笑:
“这衣服还算是干净的?上面的油渍基本上可以拼世界地图了。”
“新娘子怎么会认识这种人?”
“唉,人生在世,谁不认识几个人渣?”
“也对,一样米养百样人。”
“不知道门口的保安怎么放他进来的,有他在,待会的酒席大家怎么吃的下去?倒胃口!”
乐清不理会边上的议论,红着眼睛附在曹铭耳朵上小声道:“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现在跟我说后悔了,我立马和你走。”
曹铭心中震撼,深深看了看眼前光彩照人的乐清,心里滋味难明:
“跟我走?回去继续做那个整天数米下锅的黄脸婆?为了买便宜一点的青菜要早起两个小时去超市排队的卑微主妇?”
曹铭缓慢却坚定地摇了摇头。
乐清的眼神里最后一丝希望就此泯灭,明显哀大莫过于心死,转身消失在人群中。
新郎走过来,人还没到跟前,一股逼人的骄豪气焰已经扑了过来。西装是切蒂瑞,领带是杰尼亚,定制的雪白衬衫的袖口骚哄哄地绣着名字的英文缩写:HCS.
他表情似笑非笑:“小曹,又见面了,今晚是我小清大喜的日子,你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说完拍了拍曹铭的肩膀,留下一个玩味的眼神,也跟着离开。
嗯,吃好喝好,曹铭很听话,放开肚皮扫荡,在豪华的自助区搬了一堆小山一样的食物,。
弄到最后,就连司仪的眼光都不断被曹铭夸张的进食给吸引,几度忘了台词。
曹铭自己独占了一桌,上面光是芝华士瓶子就林林总总有五六个,各种搜刮来的海鲜鲍鱼血燕更是琳琅满目,角落里还有他主动在别的桌子里端来来的甜点。
他像是小丑一样,在这场庞大而华丽的剧幕中吸引全场怪异的目光。
曹铭需要这种被万人鄙夷唾弃的处境,这样才能稍稍平衡掉心中那空落落的感觉,那种像是五脏六腑被瞬间掏空了的感觉。
又一次喝得酩酊大醉,曹铭状若疯癫,又吐又喊,惹得人人避让,个个掩鼻,等婚礼散场的时候才消停点,筋疲力竭地趴在水龙头那抠嗓子眼,吐得胆汁都快出来。
不知何时,那个一脸阴相的新郎官也来到洗手间,慢悠悠地放了一池子水。
曹铭醉眼朦胧,指着新郎的手嘲笑:“你真是脱裤子放屁,哪有洗手还带手套的?”
男子阴狠一笑:“谁说我来洗手的?”
话音刚落,一把揪过曹铭的脑袋,狠狠摁在水中。
曹铭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不把手套摘下了。
为了不留下指纹。
但是一切都已经太迟。
曹铭本来就是深度醉酒,全身瘫软如泥,现在被人有心算计,基本上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意识逐渐模糊,晕眩中,曹铭似乎又看见了乐清那张纯净无暇的笑脸。
那时候草木葱茏,两人品貌俱美。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曹铭脑海中突然出现乐清最喜欢的那句纳兰词。
初见?要是真能够再回到初见该多好。
曹铭淹在水中的脸突然露出诡异而贪恋的笑容,停止挣扎,慢慢气绝.......